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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番外:大鳄鱼的自白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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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宗明一向对自己的自制力引以为豪。
克制,是属于商人的天赋。
不显山不露水,才能赢到最后。
谭宗明一向深以为然,所以他一贯低调内敛,谨言慎行。
因为他明白,谭宗明是谭宗明,却不只是谭宗明。
有的时候他不但活在生活里,更活在别人的言论里,活在金融报刊的封面上,还活在上海市中心那块最大的商业街广场荧幕中。
谭宗明说是一个人,更不如说像是一块金字招牌,一个包含巨大商业利益的符号。
多金,潇洒,睿智,精英。
人生赢家,完美得刀枪不入。
那是一个令人遥望而不敢逼视的存在。
这样的谭宗明仿佛无所不能。他像是一只没有脚的飞鸟,能在九天之上振翅翱翔,栖息在云端上最耀眼的地方,看到的永远是别人的头顶,却独独不能落地。
高处不胜寒,大约就是如此。
谭宗明不怕冷,可谭东安怕冷极了。
谭东安从小就是个胆小鬼。
怕冷,怕高,怕黑,怕打雷闪电,怕蟑螂老鼠。
最怕医院。
那个地方总是冷冰冰的,一进去,消毒水的味道就把你包围了,简直透不过气来。
他小时候总是生病,秋姨和老管家齐叔经常会带着他去医院。有的时候实在抽不开身还会请家庭医生来家里上门诊治。
天天打针,跟个药罐子似的,每次吃药都是各种药丸一起上。
那个时候,父亲偶尔工作结束回家看看他,眼里的温存还没浸透眼底,就消退了下去。
更多的时候,他会去私人医院,守着母亲。
一直到母亲去世为止。
那日,天气晴好,阳光透过病房窗户撒在了安详阖眼的母亲脸上,苍白到近乎透明。
她全身上下朴素到了极点,只有无名指上粉色的钻戒反射着悠悠日光,娇柔而璀璨夺目。
父亲就这样一直怔怔望着母亲良久。
那副面孔凉薄到了极点。
——若不是谭东安注意到他微微颤抖着、紧握着的双拳,以及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泪光的话。
克制,是谭家人的行事风格。
尽管这样会让人觉得不近人情,甚至是冷酷,但这也是谭氏那么多年屹立不倒,最后成为庞然大物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小,父亲就告诫谭东安,不要轻易付诸真心,做事要周全,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撑起盘根错节、枝繁叶茂的谭氏,靠的绝不是一时的冲动和野心。
很多时候,守比闯更重要。
是以他恪守原则,绝不轻易逾越雷池半步。
终于,谭东安变成了谭宗明。
话虽如此,谭宗明始终不明白,他那心机深沉,步步为营的父亲,为何会娶自己的母亲?
为何他会选择一个身体赢弱,疾病缠身,甚至到了最后一睡不起仅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女人作为谭家的女主人?
他确切地知道,在父亲认识母亲的最初,父亲绝对知道母亲的身体状况。
这身体状况险些令身为谭氏长子的他无法降生。
若非他母亲拼了命,拼了命,拼了命地要他,父亲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放弃他。
他确信。
所以他费解。
是什么让一个从来自我的人,一步一步退让,做出这样的决定?
直到他遇到了那个他生命中的答案。
虽然在某个时刻,他还无法即刻领悟她是答案本身,因为谭东安是如此迟钝,如此笨拙,如此脆弱。
他躲在谭宗明身后,用迂回试探的方式,小心翼翼地触碰她的指尖,她的耳垂,她的睫毛。
却不敢吻她。
一直到她赌气着转身离开的时候,他才如梦初醒。
原来那绝不是所谓退让。
那是一种能够堵住耳朵、遮住眼睛、捏住鼻子,
令人听不见声音、看不见光影、透不过气体,
只能顺从心底最深处的忐忑与颤抖,去追逐、去抚摸的情窦。
原来那是一种奋不顾身的忘我。
原来,他早就认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我一个单身狗牙酸成柠檬浓缩液了。
捧心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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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自白,请配合张国荣的《追》一起食用,打击效果呈几倍放大,歌词简直了。
杨宗纬的《最爱》也行,张国荣版本的《最爱》也超级棒嘤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