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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捉虫) ...

  •   这几个人名不就是闺蜜给她安利的小说《霸总的白月光》里面出现的吗!也就是她穿到这里之前,在公交车上刚看的那个小说改编的电视剧!

      等等!她现在还是叫李依秋,那就是说她穿到了这本书里,成为了那个令自己之前羡慕嫉妒恨的霸总的白月光?!小说的女主角!

      这个认知让李依秋彻底震惊了!《霸总的白月光》是她唯一一本从头到尾认真看过的小说,还是在闺蜜的强烈推荐下,女主又跟自己同名,才勉强看的。

      别的先不说,作为名义上的男配,实际上的男主——霸总,小说后期有多么的深情,这些李依秋是相当清楚的,也反复翻看过,当时她跟闺蜜一起,没少骂女主矫情、传统,为什么就不接受霸总。

      现在换她这个霸总迷来当女主,难道这是老天给自己的机会来怜惜、疼宠霸总,改变他孤独终老的命运?

      李依秋的大脑飞速地运转着,心里也是惊喜交加,惊的就不多说了,莫名出现在一本书里,本身就够让唯物主义的她吃惊了,而喜的,自然跟霸总脱不了关系。

      原本看小说的时候,李依秋就无比喜欢这个有着悲惨结局的霸总,一方面是他对感情的坚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人格魅力,积极努力、沉稳有责任心,更何况书中对他的定位,是一个外表英俊不凡的帅哥呢!

      想到自己现在就是那个他一辈子的白月光,李依秋美得笑出了声,既然给了她这个神奇的机会,那她就必定要充分利用了,不然多对不起她在公交车上出的一场意外啊!

      小雨本来在一边倾述着冯兰的恶行,突然听到旁边的一阵笑声,惊讶地盯着李依秋说:“依秋,你的嗓子?”

      李依秋这时才注意到小雨还在自己身边,丁小雨,是女主最好的朋友,两人都是来自京市,同一批的知青,因此关系格外亲近,未来也会一起考上大学。

      原身李依秋的性格稳重中又有一丝活泼,相比较而言,丁小雨更外向一些,性格直爽,爱好打抱不平,有时候容易冲动,正好有原身管束着,两人相处起来很是互补投缘。

      知道了原身是来自京市,那口音就跟自己差不多了,李依秋没有再沉默,清咳了两声,故作嘶哑状说道:“小雨,刚才喝了水,我这会儿感觉好多了,谢谢你帮我烧水了。”

      “哦,你好了就好,可是你身上的伤,都怪那个臭冯兰……”小雨刚想跟李依秋再叙述一遍冯兰的恶行,就被人打断了。

      “哟,小雨,你这是在背后说我什么呢?我怎么你了!”冯兰拎着一个包裹推开门走了进来,还有几个姑娘也是大包小包地拿着,跟在后面进了屋子。

      “你还好意思问我,冯兰,你说,我箱子里的药膏,是不是被你拿去了!”丁小雨本来就气愤着,这下看到正主了,赶忙起身怒斥道,李依秋想拦都没拦住。

      “你的药膏没有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可没借你药膏啊!”冯兰冲着丁小雨翻了个白眼,她就是拿了还能承认怎么地,真是愚蠢!

      “你!”丁小雨被气得脸色都发青了,“昨天你在背后说依秋坏话,被我反驳了几句,你就怀恨在心,拿走了我的药膏。我那药膏可是从京市带回来的,珍贵得很,有钱都买不到,昨天早上我还看到的,今天就没了,我只跟你发生过口角,不是你拿的还能是谁!”

      “那谁知道是怎么没的,没准就是你自己藏起来了污蔑我呢,反正我没拿,你爱找谁找谁去,跟我没关系!”冯兰坐到自己的箱子那里,把刚从镇上买的东西拿出来,往箱子里放。

      丁小雨心里肯定但苦于没有证据,憋屈得不行,但也说不出什么来,在那里气得直喘粗气。

      李依秋赶忙拉着她坐到自己身边,“小雨,算了,你一会儿陪我去卫生所要点碘酒擦擦就行了,别生气了,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咬回去不成,咱不跟那手脚不干净的人一般见识啊!”

      冯兰听了这话不愿意了,“李依秋,你说谁是狗呢,谁手脚不干净呢!”

      李依秋看都没看她一眼,冷声说道:“谁乱嚼舌头,做了不要脸的事情还倒打一耙谁是狗,谁偷拿人家东西谁手脚不干净,怎么,冯兰你这是上赶着承认呢?”

      这个冯兰,在小说里就是一个阴暗丑陋的人物,她自己暗恋陆队长的儿子陆强不成,就把怒气都发泄到了跟陆强谈恋爱的女主身上。

      多次诬陷坑害女主,其中就有一次女主差点被村子里的二流子玷污。这么个狠毒的人物,李依秋根本不屑于与她维持表面的平和。

      她就是这样一个性格,敢爱敢恨,你对她好,她也对你好,你若是对不起她,那她也绝对不会给你好脸!

      “你!”冯兰气的应也不是,不应还咽不下这口气,憋的脸都绿了。

      丁小雨看了心情舒爽得不行,忍不住轻笑出声,活该!

      冯兰正冒着火呢,丁小雨这么一笑,怒气就都冲她发了过来,“你笑什么笑!”

      “哟,你管我笑什么呢,我高兴,我就等着看偷东西的人有什么好报应!”

      说完,丁小雨就拉着李依秋的手,带她去卫生所了。

      冯兰本想上前再争论几句,被跟她交好的马翠菊拉住了。

      “行了,兰兰,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准备下晚上做的菜吧,别耽误了。”

      冯兰被提醒了这一句,才想起晚上的正事来,冷哼了一声,就转头继续收拾起今天买的东西来。

      为了今晚在陆队长两口子面前表现,她可是花了不少的肉票和粮票,还包括那个人给的那些!至于丁小雨和李依秋,早晚要她们好看,等她成了队长家的儿媳妇的!

      屋子里还有两个姑娘,平时也是跟李依秋关系比较好,刚才实在是插不上嘴,不过暗里都是支持她的。

      这会儿见冯兰消停了,王欢和李小白偷偷地交换了一个眼神,简单收拾好买的东西,就先后出了屋子。

      等走出屋子几十米后,两人才敢大声说话。“哎呀,这冯兰一天天的,事可真多!”王欢拉着李小白的手,一边摇着一边说。

      “是啊,我看她就是嫉妒依秋长得好,怕抢了自己的风头。”李小白撇了撇嘴,继续说,“就她那点小心思,当谁不知道呢!”

      “是呗,你说今晚上陆队长家请我们过去吃饭,是不是陆婶子想给她儿子定个对象?”王欢低声问道。

      “我看就是,要不那冯兰能那么舍得,买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呢!可惜啊,她花多少都白搭,那陆强对她根本没意思,倒是每次见到我们依秋都红着脸,哈哈!”李小白欢快地说。

      “我也觉得他对依秋有意思,依秋看上去也不反感呢!我可真想看看冯兰知道后的嘴脸,估计嘴巴都要气歪了吧,哈哈哈!”

      王欢刚来到队里的时候,就很不喜欢冯兰,小气挑剔,还捧高踩低的,这会儿说到冯兰,嘴里也没留情。

      两个人一边笑着,一边追赶着李依秋她们,终于在离卫生所不远的地方追到了。

      “依秋,你怎么样了啊?”王欢先急着问道。

      “没事,就是树枝刮了一下,破了点皮而已,小雨非要我来上点药。”李依秋知道来人是关心自己,虽然还不清楚两人叫什么,但不耽误她表示谢意。

      “对了,依秋、小雨,你们晚上准备好带什么去陆队长家了吗?我看冯兰买了好大一块肉,说要做个红烧肉带去呢!”李小白好奇地问。

      丁小雨嘴快,“咱们去也就是凑个热闹,陆婶子还说不好看上谁了呢,带什么都无所谓吧。不过,依秋,你可得好好想想啊!”说完就调笑般眨眨眼看向李依秋。

      另外两人也跟着看向她,李依秋第一感觉有点莫名,但很快想到了书中的一个情节。

      陆婶子一早就看好了女主,借着秋收前给知青鼓劲的由头,把几个女知青都请到了家里吃饭。也就是这个晚上,男女主确定了恋爱关系!

      妈呀,难道她正好穿越到了这个关键节点?那是不是过了今晚,自己就要成了男主陆强的对象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小可爱们留个爪爪吧!给俺鼓鼓劲呀!收藏收藏走起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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