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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辅今天休妻了吗? ...

  •   宴会闹到这个局面,当然只能不欢而散。还没等宋鑫慢悠悠地逛下山,有关她在今日所作所为的流言,就已飞进了京中千家万户。
      自然,也传到了温凉的耳中。若是在自己家中,丫鬟婆子嚼舌头叫他听见也就算了,偏偏是用这样一种最难堪的方式。

      在座师侍郎大人牵头的宴席上,在高朋满座的见证下,柳夫人哭哭啼啼地跑进堂前,为宝贝女儿鸣不平。
      他那恶名鼎鼎,远近闻名的好夫人,狠狠地欺负了座师家的掌上明珠。小姐哭晕在房内不肯见人,夫人气得咬牙切齿誓要给某位知名泼妇整点儿颜色瞧瞧,而堂上座师,堂下同僚,具是一脸尴尬。

      本年主考官是礼部侍郎柳春海,虽是文臣,却精通骑射,为人豪迈放达。与温凉既是师生,又是同乡,加之脾性相投,温凉很是敬重他老人家,柳侍郎也格外看得上这个知礼好学的后辈。往常,师生俩喝茶论道相谈甚欢,往往要叙到傍晚才离开,今天可好,半盏茶还没下肚,便被扫地出门。

      看看侍郎府邸紧闭的朱门,温凉嘴角歉意的笑容冰封,心中再一次后悔,被猪油蒙了心,娶到宋鑫这个好夫人。
      宋鑫这人从头到脚都透着俗气,连名字似乎也带着铜臭味儿。就像他平日最讨厌的富贵牡丹,俗人爱它雍容华贵,温凉却对其不屑一顾,招摇又馥郁,美则美矣,肤浅得很。
      为什么,非要娶她呢?
      都说娶妻娶贤,他反倒好,给自己找了这么个闲内助,没事儿就去招猫逗狗,欺负欺负这家小姐,搅扰搅扰那家宴会,有她在的地方,别人就甭想清闲。

      温凉越想越气,胸中抑郁难平,若是没出那场意外,他本应该娶的人……他自瓷瓶里摸出了藏起来的画卷。画上是西境的草原,草长莺飞,山花烂漫,两人牵着马并肩而行,夕阳把他们影子拉的悠长。
      微风有情,连发丝也痴缠。

      他怔怔地看了许久,越看越愁肠百结,铺陈纸笔,大笔一挥,就书成篇锦绣文章。
      拿到外面,绝对能成为千古休书之模板。

      笔力浑厚,惊天地泣鬼神。文化人骂人就是损,不带半句脏字,照样把宋鑫贬低得一无是处。外人一看都会为其掬一捧同情泪: 摊上这么个无才无德,胡搅蛮缠的泼妇。
      正当他写得激情澎湃,全神贯注之时,丝毫没有察觉到,宋鑫已经回家,并且此刻就站在他身后。

      “这是什么啊!夫君~”
      故作甜腻的低唤,仿佛惊雷在耳边炸响。
      温凉不察之下,被吓得一顿,笔尖的墨悠悠晕染,在宣纸上留下了难看的墨迹。
      他克制住自己骂人的冲动,皱着眉转头,准备新仇旧恨一并处理,却望见了某人没心没肺的笑脸。

      显然,宋鑫没有半点愧色,也不知察言观色,反倒是有着无处安放的好奇心,指着桌上写毁了的纸,一脸天真无邪地问道:“这是什么啊!”
      温凉都要被她气笑了,咬牙切齿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清楚?”

      宋鑫闻言,杏眼睁得滴溜圆,试探问道:“这么多字,难道是……情书 ?”
      她明显不会控制情绪,喜形于色,脸上有显而易见的雀跃。

      “呵!”
      温凉冷笑,话不投机半句多,跟个字都不认的妇道人家还有什么好争辩的,说道:“你觉得是就是吧!”
      他说着话,掷了笔,伸手就准备把这张碍眼的废纸给团吧团吧扔了。现在,还不是休妻的时候,他就是再厌恶,也只能暂且压下。
      这团废纸,他本人毫不顾惜,宋鑫见状却脸色大变。
      飞快地自他手中夺过这轻飘飘一张纸,她动作虽迅速,又存着劲儿,分毫不会伤到纸张,到手后长吁一口气,像对待价值连城的宝物一般,捧在手中,珍重地抚平每一处褶皱。

      夕阳穿透窗扉,撒下暖黄余晖,满室静谧,流光悄然,只听得见她手拂过纸面的沙沙声。
      温凉低头去看她。
      这姑娘一改平日的嘻嘻哈哈不着调儿,脸上写满认真,凝眸敛目,轻抿着唇,仿佛是在干什么举足轻重的大事。
      窗外树影摇金,她浑身都被镀上层金色暖光,素白的脸庞无比柔和,纤细而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叫温凉看着,心中也随之轻颤: 她不气人的时候,其实挺可爱的。

      今日夕阳无限动人,叫温凉想起了初见。
      那时他刚回京都,重伤虽愈,却落了病根,右腿无法用力,哪里还是从前轻剑快马的将门虎子,分明就是个不良于行的残废。他隐隐察觉到自己被流放在这繁华都城,心中更是惶恐不安,因为府里下人都不得力,所以决定自己出去探探风声。
      到底顾忌着荆南候府的颜面,温凉特意自小门出去,穿了件小厮的衣服,蓬头散发遮挡住脸,看起来像个沿街要饭的乞丐。屋漏偏逢连夜雨。还没等他撑着残废之躯走进酒楼茶馆,便脱了力,再难挪动一步,当街栽倒在地。
      一次次逞强,想要自己站起来,又一次次跌倒,在灰尘里扑腾,直到所有气力都损耗殆尽。自受伤后积压的无助,惶惑,与愤怒都在此刻爆发,他像个失心疯的野兽一般,瘫倒在尘土中,锤着自己的腿,低声嘶吼,无能为力。

      那日正巧是十五,烧香祈福的好日子,街上行人众多,不少是面目慈悲,带了满身佛堂檀香味儿的善男信女。这些人看到他时,无不道声可怜,路过他时,却没有丝毫停留,纷纷躲开这发狂的残废乞丐,隔着老远,怕惹晦气。
      只有一人,在他身旁驻足。
      那人有着温和有力的双手,把他自地上搀扶起来,又找到拐棍,塞到他手中,然后微微一笑,也不多言,就转身离去。
      在一天中最美的黄昏,天际彤云堆叠,霞光晕染,那姑娘的笑脸就这样印在他的脑海里。

      温凉回忆及此,再看看她的动作,突然有些不是滋味,心头的火气也尽数湮灭:“拿去扔掉吧,不过是张没什么价值的废纸而已。”

      “才不是嘞!”
      宋鑫不再理会他,捏着纸转身回了卧房。然后,满脸喜色地在床边坐下,一掀枕头,露出了她的宝贝匣子。
      这匣子温凉太眼熟了。
      金丝楠木的匣子,上嵌着玛瑙宝石,巴掌大的整块白玉,被雕刻成一枝白牡丹,翡翠叶子又水又润。正面更是挂着个如意形大金锁。
      不愧是她的风格,看起来既贵且俗,满满都是暴发户的土气。

      温凉见她每日枕着睡觉,宝贝得紧,料想其中必定是她最珍视的东西,比如房契地契什么的。
      如今她一摸到宝匣,就什么也不放在眼里,满眼尽是她的宝贝匣子,连坐在她身边的自己,都不拿正眼瞧一下。这态度,让温凉莫名憋气,心道:商人果真重利。
      他越看这匣子越觉得碍眼,忍不住开口道:“也不嫌硌得慌,你就是把它放柜子里能怎样,难道怕它长腿跑了不成。”

      “不嫌。”宋鑫这才抬头看他。
      “这里头,可都是我的宝贝!”她紧紧抱着匣子,像是守着鱼缸寸步不离的馋嘴猫儿,眼睛闪着精光:“我每天睡觉之前,都要检查一遍才能安心。”
      她说着打开了匣子,里头满满当当,却不是金银珠宝,反而是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用旧了的发带,有划痕的木梳,摔成两半的白玉镇纸……无一例外,都是温凉不要了,吩咐扔掉的东西。
      如今却好好的躺在她的宝匣中。

      主人温凉看着满满大半匣他的私人用品,不知是羞的还是窘的,脸腾得一下全红了,伸手就要去夺:“你收这些没用的垃圾做什么! 还不快扔了。”

      “这是我的!”
      宋鑫哪会让他得逞,胳膊高举,似乎还有些小委屈:“这些都是我辛辛苦苦攒的,你凭什么抢?”

      “你……”
      温凉本想问: 你收集这些东西干什么,看着她湿漉漉的眼睛,突然就哑了。
      他想到自己在西境曾养过的那只猎犬,叫金子。
      那是他唯一养过的狗,是一只金毛猎犬。这辈子他也只会养这一条狗。从肉乎乎的奶团子,到威风凛凛的猎犬,他从小养到大,从没假手于人。它就是这样,狩猎是一把好手,跑到最前面,扑咬都凶狠无比,可一见到他便乖巧地趴下撒娇,把猎物推到他脚边摇着尾巴邀功。别的人碰它一个手指头都不肯,必定要呲着牙咆哮,把人吓跑才算完。
      爱打猎,爱撒娇,爱闹人,也爱刨坑,收集这种稀奇古怪的它的宝贝。
      可惜,它死在了几年前西境的那场大火里。

      “家里有那么多好的,你收集这些干什么?”温凉自回忆中抽离,看着床角喜滋滋摸匣子的姑娘,眼神温柔下来。
      “我怎么能拿你的东西,那不成小偷了。”宋鑫想也不想地开口:“再说,也不是一回事儿。”

      宋鑫把表面上放着的东西小心移开,边看,边在心中构想完美蓝图。
      瞧瞧这些好东西啊!
      文曲星用了多年的发带,早就感主人灵气,戴上后一定吉星高照,下笔答题如有神助。
      还有这把梳子,等她苟完剧情和离之后,一定有大把大把的小姑娘眼馋他这个香饽饽,温凉用过的梳子哎!有白头偕老,私定终身寓意的梳子哎!
      至于镇纸,禁步,白玉簪这类被摔成两截的,就更好了,可以赚两份小钱钱。

      匣子底下是一个信封,看起来朴实无华,里头装的,可是绝对绝的好东西。

      “这是什么?”温凉挑眉,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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