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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回村了 ...

  •   回去的路上,宋柳琢磨了挺久,才从长相描述上,意识到对方是原书女主苏暖暖。
      原书里,俩人见过面?

      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咋样日子都得过嘛。

      关于未来,宋柳总结出了一套活下去的方法论。

      现在四处还乱着,出门要身份证明和介绍信,轻易出不去,宋柳得待在村里。要动作,最快也得到77年。那么这几年里,她就待守着村里的规矩,大框架不能出错。
      首要一点,农村里的孩子结婚早。虽说婚姻法规定了十八岁,可村里人不兴那一套,结婚证也就是听知青们说个新鲜。一般家里闺女长到十六七,就开始有人相看。看中了,酒席一摆,男人把人接家里去,就算成了。

      原主因为干活勤快,被继母拖到了快二十岁还没嫁人,暗地里被多少人笑话,称她是“老姑娘”。如今好容易说了一门亲事,宋柳要是不想太出挑,就不能拒绝。

      当然,宋柳也没想着拒绝。
      在宋家庄,只有原主的亲爹宋来福在,不管他多混账,就是把原主卖了,别人也只会闲话两句,骂几声。可要是宋柳反抗,不孝、冷血的帽子盖下来,她就寸步难行。而且还得收着性子,装文盲……
      她得嫁出去。

      人选么,现成的这位就不错。

      兵哥哥哎,国家分配的男票!放在四五十年后,是能叫亿万少女尖叫的存在。
      如果他一直不回来,嫁过去约等于丧偶式寡居,那也没关系。没多久,原书女主嫁进杨家,坚持段时间,就会闹着分家。
      到时她一个人过日子,还不是想咋过咋过?

      没得结婚证,见不了面自然也没同居过,构不成事实婚姻,那她的婚事就只在宋洼村里有效。
      她考了学,离开这里,连着户口跟粮票关系都迁走,往后不回宋洼村,还不是天大地大,随她去?
      到时趁着风口,赚点小钱。小日子过着,小酒喝着……怎样都比上一世过劳死好。

      至于说会与原书女主成为妯娌……离那俩人远着点呗。
      她不指望沾原书男女主所谓气运之子的光,但搬个马扎坐前排,嗑着瓜子看戏,不过分吧?
      七十年代乡村爱情日常直播,不要票价。
      嘿,不看白不看。

      21世纪长大的宋柳,就是生命力坚强的野草,在怎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好好活着,把自己安排地明明白白。

      半晌不晌的,宋柳琢磨了下,决定先去村旁边的大河洗个澡。

      穿来后,就忙得脚不沾地。她身上混着血味,几天没洗澡的汗味,再加上医院消毒水味……十分销魂。
      想来她在镇上,被人避着走,实在是有原因的。

      宋家庄一面靠山,一面临河。河有百丈宽,村里头洗衣、洗菜、洗澡,都在这里。
      河岸边种有皂角树,正是可以采摘的好时节。宋柳摘了几颗,在水里泡着,然后选了个隐蔽的地方,把衣服、东西压到大石块下面,跳了进去,把自己好好揉搓了一通。
      一搓一手泥……真的太脏了。等到搓不出灰时,全身上下红彤彤的。

      且别说,露出在外的部分,脖子、胳膊什么的黑黄黑黄的,身上却很白,皮又细腻,能看出底子很好。
      倒是手上老茧多,跟老树皮似的,也是干活干多了的缘故。

      她临水自照,发现除去麻子外,原主长得其实挺不错。

      小圆脸巴掌大,额头饱满。眼睛又大又圆,鼻子小而挺翘,是常说的娃娃脸了。看着就喜庆,还能让人生出保护欲。

      至于麻子,其实就是水痘留下的痘印。原主发痘时年纪小,经过这么些年新成代谢,皮肤自我恢复得很好了。只因颜色吓人,再加上痘印有点多,显得吓人。

      这些对宋柳来说,都不是什么难题。
      她本科学的化学,研究生是药学。艾草能抑制皮肤细菌、螨虫,茶树油消炎祛痘,丹参消暗疮、去印平疤痕,白枧保湿抗皱……山里草药多,搜罗点,循序渐进。不仅能把麻子去了,还能养一身好肌肤。

      估摸着个把小时过去了,宋柳挤压泡涨的皂角。挤出的水里带着泡沫,就是暂时的洗发水替代品了。
      她淋在湿透的头发上,又痛快地洗了头。边洗边想,齐腰的大长辫,洗头都麻烦,回头剪了去。
      富余的皂角水,则用来洗衣服。
      太阳大有它的好处,衣服洗好了,放在草丛上晾,不多会儿就干了。

      将自己打理好了,宋柳干脆往山里转了一圈,先弄了些去痘印的草药,在大石头上磨碎了,敷在脸上、身上。
      山里草木茂盛,凉快得很。
      她把驱虫蚁的草分散在四周,躺在草丛里,闭眼歇了会儿。等差不多再半个时辰,觉得药性吸收得差不多了,跑到河里又洗干净。
      抬头看,日头快落山了。

      宋柳脚步轻快,循着记忆到了家门口。

      家里的土坯房建好十几年了,风吹雨打又日晒,墙上的土掉了好些,又临时拍了泥,往上糊的。坑坑洼洼,深一块浅一块,像是打了补丁。
      三间房,东间大些,住着宋来福跟钱招娣。西间住着宋大娃、宋二娃。堂屋是客厅,平日吃饭、见客的地方。
      原主小的时候跟着住东间,五岁起就住堂屋。晚上时,西间的门板一拆,被褥一放,就是床了,等白天再收起来。

      原主她娘去了那么多年,宋来福就用茅草屋,起了个灶火间,又用篱笆隔了屋子前面不小的一块地方,就算有院子了。
      东南角是原主种的一小块地,种些时令蔬菜。菜地再往里走,有一堆沙子,是等秋冬的时候埋白萝卜、白菜、红薯的——这样能放久点——别家都是放地窖的,宋老二家没得,也不愿挖。
      院子里散养了三只鸡,咯咯叫,不知是不是饿的。它们满地跑,院子里好多鸡屎,乍一看没个下脚的地儿。

      一贫如洗,家徒四壁,说的怕就是它了。

      宋柳看了一圈,愣是找不到个放自己东西的地儿。

      她的地盘意识很强,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有个自己的小空间,可太重要了。她刚开始上班时,钱少,租不起房子,不少同事跟人合住一间,甚至好几个人合住的,她不行。
      任凭住得偏远,屋子只有五六个平方,一间阳台的大小,但收拾好了,那也是自己小小的家呀。

      看来得早点给自己找个地儿,不然好吃的不能吃,做啥也不方便。

      这样一想,赶快嫁给兵哥哥,起码自己拥有一间房,挺好!

      宋柳哼着歌,将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用草裹住,埋进了沙堆里。
      余下的红糖跟水果糖……她看了看天色,快要下工的点儿了,可以先去大队长家。

      一转身,发现宋大娃叼着根草,流里流气地,迎面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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