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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

  •   “呃……”总归是老板的问题,荀良骏硬着头皮答道:“它喜欢吃什么?要不喂点好吃的?”

      “喂吃的?”严律的手指在键盘上轻轻敲动,或许哄一般的小动物可以,但自家这只,不知是聪明的过分了,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总觉得他的思维更接近于人类。一个……闹情绪的小朋友。

      严律这样想着,配上早上猫咪生气地扎着尾巴,弓着背,朝自己哈气的画面,觉得还有点可爱,不自觉眼神柔和下来,又问:“那如果是个闹脾气的孩子,要怎么哄呢?”

      荀良骏觑着自家老板诡异的脸色,不自觉又抖了抖,这,这是在笑吗?老板你到底想问什么啊?你为什么看起来一点不像是养了只猫,反倒是像和女朋友吵架了。荀良骏内心呐喊道:我只是个一心奉献给工作的单身狗啊,我连女朋友都没有,上哪知道孩子怎么哄啊。再说了,您家那只是猫啊,是猫啊!怎么就变成哄孩子了,老板你是不是昨晚酒喝多了,现在脑子还不太清醒!

      可是这些话荀良骏也只敢在心里骂骂,面上还是绞尽脑汁地替老板出主意:“呃,要不,送礼物?小孩子应该都喜欢收礼物的,新衣服,新玩具什么的。”

      “礼物?”严律点点头,这倒是个办法,不过送礼物讲究投其所好,目前严律的印象里,何书墨一共对三样事情有过兴趣,第一个是吃,他炒的菜还有熬的粥似乎都很受对方喜爱,第二个是游戏,虽然最后他在键盘上打滚害自己掉进河里,但是明显那天自家小皇上开心的不得了,尾巴扬的高高的,在后面一甩一甩。最后一个就是严律自己了,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天底下这么多人,他偏偏钻进了自己的家。

      可这三样依旧不适合送礼物,严律蹙眉道:“我再考虑考虑。”

      何书墨一口气吃完了两份加大碗的面,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看了看时间,还剩三分钟,赶紧结了账,重新钻进胡同里。时间一到,他重新变回猫咪。

      世界在眼里重新变得巨大起来,比他还高的草叶,跟他脸一样大的花,巨大的昆虫,高墙一样被修剪的平整的灌木从。但他心里,却没有了刚变成猫时的慌乱和畏惧,何书墨挺着吃得圆溜溜的肚子,艰难地爬上一棵两米高的树杈,躲在阴凉的枝叶间,没一会就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何书墨再醒来是已经是黄昏,暑气依旧没有消退,天上浓重的乌云盖住了落日,空气像是静止了一样,感觉不到一点凉风,反而有些憋闷压抑的感觉。何书墨估计着时间应该已经是五六点钟,依据是小区中,已经飘出淡淡的饭菜响起,何书墨动了动鼻子,甚至能分辨出,谁家做了小鸡炖蘑菇,谁家做了红烧肉。

      中午吃得很饱,睡了一下午,倒也不觉得饿,何书墨伸长了爪子,抻了个懒腰,想从树上下去。低头一看却发现,上树容易,下树难,他不知道该怎么爬下去了。

      何书墨缩了缩爪子,前爪左右交换着调整位置,听说猫都是跳高选手,要不大胆一跃?他伸头看了看地面,感觉像是离了几层楼的高度似的。上来时不觉得多高,怎么从上往下看,觉得这么高啊!这往下一跳,会不会把脚都摔断了?

      何书墨:“……”要不趁这会没人,直接变回人类跳下去?对于人类的他来说,这样的高度,倒是可以轻松跃下,只希望变回人类的时候,不会因为体重增加,压断了树枝。

      虽然有些心疼来之不易的变回人类的机会,但是眼下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最为稳妥了。况且生日礼物嘛,自然要在生日的时候享用一下,他可以顺便再去吃个晚饭。

      打定主意,何书墨重新变回人类,轻松从树上跃下,拍拍身上沾的草叶,朝小区外走去。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何书墨看到一个长相俊秀白净的青年,因为何书墨的长相也是这个类型,两人身高相仿,乍一看还有点像兄弟俩,但仔细一看,五官模样并不相同,气质更是大相径庭。

      那青年在盛夏仍穿一件长袖白衬衫,背挺得笔直,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牛仔长裤,白球鞋,带着金属框眼镜。看着青春又乖巧,典型的好学生。他像是在等人,不住朝路口张望,直到何书墨经过时,才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一个和气又礼貌的微笑。

      嘁。何书墨冷漠地把脸转开。他自己虽然长了一张乖巧耐看的脸,却很讨厌被当成那种提线木偶似的,毫无个性的“乖孩子”。最不耐烦和青年这种头发丝都写着优等生的人打交道。

      他母亲说他,就是因为自己做不到,才嫉妒人家,才想当然地觉得优等生都是毫无个性的书呆子。

      何书墨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他承认说书呆子确实是有意贬低,那些人的内心或许也有很丰富的情感,有他们的叛逆和坚持。但是全被隐藏起来了,他们表现在外的,全是流水线一样的,毫无趣味的,千篇一律的乖巧。

      在他看来,所谓乖巧,其实就是一种讨巧的生存方式,违心地假扮成别人喜欢的样子,来获得认同感。太狡猾了,做自己不好吗?年纪轻轻就要带着面具生活。所以何书墨不听,并坚持我行我素地贯彻自己中二又执拗的生活方式。即使现在他发现自己确实是过于幼稚了,但仍旧无法对这类三观与他截然相反的人,产生任何好感。

      正走神间,何书墨余光瞥见路口一辆熟悉的白色轿车,严律下班了?今天回来得挺早嘛,不过他等会到家就会发现他猫不见了,他会生气自己不告而别吗?或者担心地四处寻找自己,还是无所谓地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何书墨想了想严律着急上火的模样,隐隐有些担心,甚至想悄悄在他回家前溜回去,他说会给自己做好吃的……

      不行!何书墨又握紧拳头,暗自告诫自己不能心软:想想他昨天晚上蛮不讲理地把自己塞进被窝,害自己做那种奇奇怪怪的梦,今天一早上还嘲笑自己,说什么绝育,哼!喵星人绝不半途而废,说离家出走一天的,一个小时都不能少!

      下一秒,他旁边那位白衬衫突然朝着严律的车快步走去,晚风撩起他的额发,他扬起的嘴角似带着几分羞涩,声音像是裹了蜜,又甜又粘:“律哥,好久不见。”

      咦!何书墨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真肉麻,他不会受昨天的梦影响,开始腐眼看人基了吧,不然为什么看着这位凑到严律车前的白衬衫青年,总觉得对方含羞带怯的,像是见到初恋情人一样。

      “高简?”严律放下车窗,诧异地盯着眼前的青年。从某种程度上讲,他的确是高简的初恋请人,只不过是高简单方面表白过的而已。

      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高简,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他与高简只认识了不到一年,后来高简就转学去了国外。不过时间虽短,这个人还是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毕竟是当年在学校里小王子一样的存在,又是第一个试图接近他,说过喜欢他的人。想起两人最后因为他无法控制的坏脾气,不欢而散的结局,他心中始终觉得有些亏欠对方。

      何书墨想听八卦,但他现在这么大个子杵在路中间有点显眼,不是那个可以随便隐藏起来的小猫咪了,他转开身子看着路口,佯装是在等人,耳朵却努力捕捉严律和对方聊天的声音。

      “什么时候回国的?”严律从车窗里探出头问。

      “昨天。”高简抿了抿唇:“我托了些朋友,才打听到你现在的住址,抱歉,我就这么冒冒失失跑过来了,我,我一直很想你。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又急着想见你,只好堵在你回家的路上碰碰运气,没想到,我们,还挺有缘的。”

      哦豁?何书墨差点没管住喊出来,这是啥情况?如果忽略青年的性别,这越听越像是旧情人会面啊!

      “今天不行。”严律说:“家里还有些事要处理,改天吧。”

      家里有事?何书墨想,不会是说我吧?总算你还有点良心。

      “这是我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回头你可以来公司找我。”严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高简。

      “嗯,我一定会去的。”高简欢喜地接过名片,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夹层。他知道严律对于不喜欢的人从不敷衍,他愿意给自己名片,就说明他还是想见到自己的。心里的忐忑被欢喜慢慢取代,夕阳下,高简望着渐渐远去的车,双颊被阳光镀上一层柔和的金红,眼神里,带着偏执的狂热。

      一张名片就这么高兴?何书墨不能理解的摇头,这年轻人怎么回事?不会真的喜欢严律吧?彼时何书墨对于同性之间的喜欢还很陌生,毕竟从小到大没有接触到过类似的人群,因此乍一看到高简这样的人,既有些好奇,又有些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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