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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3】 ...

  •   书墨小心脏狠狠一颤,看傻了眼:文弱秀气从不与人红脸的大小姐也学会打人了?这一巴掌光听声音就晓得用了多大劲。

      她下意识看向大小姐白皙泛红的五指,一时不知该庆幸穆小姐自作自受,还是心疼大小姐为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人动怒了。

      不过……

      大小姐不怒则已,动起怒来,怪能唬人的。

      至少,一巴掌打下去,跋扈的穆小姐已经知道低头了。

      穆彩衣脸颊生疼,几乎同时泪珠子跟着滚下来,再开口,气焰熄了不少:“你、你敢打我?”

      至秀目露疑惑:“我为何不敢?你说来说去无非说我如今有了春少爷做靠山,既然是靠山,我打了你,你还能打回来吗?”

      红唇微掀,她漂亮的眼睛泛着森森凉意,至大小姐淡淡道:“你敢吗?”

      敢吗?穆彩衣当然不敢。打人不打脸,她又没有凛都第一少爷做未婚夫,要敢在这人脸上留下五指印,就是打了春家的脸。至秀摆明了以势压人,偏她还不得不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她咬着牙,眼神愤恨:“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名门闺秀的大小姐竟是个精于算计的狠毒女子?”

      “随你怎么说。”至秀轻揉手腕,余光瞥见指腹残留的一抹脂粉,她厌恶地皱了眉。

      书墨作为贴心小丫鬟,及时递上锦帕。

      便见大小姐捏着帕子细心擦拭过每一根指节:“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重新认识我。穆小姐以为人人都是可欺的绵羊,殊不知自身的愚蠢才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刀。”

      “对了。”她笑意温柔:“我先前只道穆小姐眼界低,不想审美也如此别具一格,这脂粉涂在脸上显得俗气……”

      言尽于此,至秀悠然转身:“书墨,我们走。”

      书墨满眼崇拜地跟在小姐身侧,等她们走出一段距离,被贬低地一文不值的穆彩衣方从之前的精神碾压里走出来。

      她哆嗦着唇:“刚…刚才那人,真是至家小姐?春少爷的未婚妻?”

      丫鬟白着一张脸,揉揉眼,再看,没差啊,这身段、这倩影,除了至家小姐,还能有谁?

      “那…那就是至家小姐呀。”

      “至秀……贱人!”穆彩衣攥紧掌心,怒气还没完全散开就听她惊呼地嘶了一口气,却是用力过猛,不小心将保养多日的指甲崩断,钻心的疼伴随着来自身心的羞辱,一波波冲击着。

      穆彩衣目眦欲裂:“她不是有靠山吗,本小姐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抢了她的靠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看她没了春家可以仰仗,还敢不敢猖狂!”

      有人怒不可谒,就有人拍手称快。书墨一路喜上眉梢,脆生生地像哪家欢喜的小麻雀:

      “小姐太厉害了,早就该教训教训穆家小姐了。那穆彩衣忝为凛都八娇之一,人品性情,真是差的可以。幸亏小姐没凑热闹去竞选劳什子八娇,省得平白被人带累了。”

      这些话埋在心里已久,如今才敢说出来。在书墨看来,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就是见识到的人心险恶太少,过于单纯了。

      穆彩衣擅于作戏,至家昌盛之时,她殷勤地没眼看,待老爷撒手人寰,这位穆小姐的心机如何也藏不住了。

      凛都八娇,都是世家名门千金凑在一处闹出来的玩笑,不知怎的传扬出去,风光一时。

      八人之中,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竞选那日,本来大小姐也该到场。

      名门举办的女子宴会,大小姐身份放在那,宴会之上绝不会出现闲杂人等,真要去,老爷也不会拦着。

      约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门呢,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门赴宴,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听闻此事,小姐没气没恼,默默远了那人。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一应责任推给下人。

      没过几天,至家出了事,日子过得风雨飘摇。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少女怀.春总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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