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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自先秦大将军蒙恬发明毛笔以来,毛笔的原材料随着各地物产以及承载的工具、油墨的材质变化也几番变更。

      早期的毛笔多书写在坚硬的竹简木渎之上,因此选取的毛料质地也较为坚硬,多为鹿毛马毛,后期开始有了在绢帛上书写的需求,于是有了兔毫。

      而等到唐宋之时,纸张作为载体渐渐普及开来,为了避免剐蹭纸面,坚硬的鹿毛马毛基本都被淘汰了,人们开始更多地使用兔毫以及蓄墨能力更胜一筹的羊毛。

      云南此地的野兔数量算不得多,这些日子以来木白总共也就套到过三次。

      兔肉加餐,兔皮经过处理做成了小斗篷,剩下一些边边角角位置的兔毛虽不多,但做上几支笔还是足够的。

      其实因为南边有好几处天然草场以及本地游牧民族饮食喜好的缘故,云南的肉制品也多以羊肉为主。

      虽然羊毛多是用来编织毛衣,但基数在,羊毛对比其余的原材料已经能说是廉价了。

      因此,羊毛也就成了本地人制笔的主要原材料。

      正因为最常用的两种原材料清洁后多是白色,木小文才会奇怪为什么这次自己阿兄找来制笔的毛毛颜色不一样。

      木白将一撮塔状的笔头伸到木文面前,示意他摸摸。木文听话地伸出小胖爪,一碰之后立刻惊奇地说:“硬硬的。”

      “对,给你学写字时候用正好,太软了不好着力。”木白捏了下他的指尖,换来了小孩一连串的笑声。

      “阿兄,给先生也做个笔吧?先生要教阿兄念书的呢!”欢喜地笑完之后,木文十分有孝心地建议道。

      还未等木白回话,小孩接着数了数正在晾干的小笔尖,又有些小担心地扬起小脑袋,圆溜溜的眼睛更是水汪汪的,“阿兄,鼠鼠的毛毛够吗?如果不够的话,文儿,文儿可以用阿兄的旧笔的,新笔还是给先生和阿兄用吧。”

      木白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咻”的一下被射中了,随后便是一股酸甜的感觉渗了出来,他情不自禁地捏了捏自己的手,感觉从手心里就泛出了一阵麻痒感,现在特别想要抱着木小文用力揉搓几下。

      人族的小孩子真是太可爱了,怪不得人类会热衷于繁衍后代啊啊啊!

      木白捏了下小豆丁被他养得肥嘟嘟的脸颊肉,有些神秘地笑道:“不用担心,原材料管够,现在阿兄要继续忙了,文儿自己玩一会,然后我们一起去尔呷哥那儿吃饭可以吗?”

      木文乖乖巧巧地点头,他甚至还主动给自己找了点活干,以证明自己不是在玩耍:“那文儿去喂阿花,然后带着阿花散会步。”

      “行,别跑太远,不要靠近小溪,有危险赶紧喊哥哥,知道吗?”

      “好~”小孩嫩嫩地应了一声,然后两只脚丫子在地上踩了踩,羞答答地踮起了脚尖,给了为自己忙碌的兄长一个又甜又大声的“啵唧”。

      还没等木白反应过来,小豆丁便撒开小短腿跑开了。

      这,这是谁教的?

      木白木然地捂着自己被亲的脸蛋有些懵,人族的小孩真,真是……

      好吧,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总是尿床什么的就原谅你啦!

      话说回来,阿花是谁?

      木白眨眨眼,走到门边探头探脑地看了出去,只见家里的小豆丁手里抓了一小把谷粒,正抠抠嗖嗖地一粒一粒洒在地上投喂家里新来的孔雀先生。

      跟着小豆丁的脚步在地上啄食的孔雀吃着吃着就有些不满于这样的步调了,它决定变被动为主动,扑棱起了两片薄薄的小翅膀和大长腿,开始追着木文要求更多的谷粒。

      这可把小孩被吓了一大跳,不过,木小文是个大胆的小孩,虽然害怕却还是勇敢地和孔雀战斗了起来。

      一方虽然是幼崽,但正处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时期,另一方作为少数不擅长战斗的禽类,打起来的场面可谓是极其的精彩。最后,还是木小文凭借着胡乱挥舞的小拳头以及骑在孔雀身上的无赖打法略胜一筹。

      木白有幸看见了人类幼崽驯服换毛期孔雀的一幕,不由陷入沉默。

      话说弟弟什么时候学会开笼门的?而且他是怎么知道孔雀吃什么的?

      木白此刻就像是所有的普通人类家长一样,一边意外于自家孩子的学习能力,一边为自家孩子的成长感到喜悦,同时还有点幼崽急于长大的心酸,可谓百味交杂。

      就在他伤春悲秋之间,外面大势已定,木文小朋友成功收获了跟宠一枚,木白也顺势将孔雀的地位从【可以利用的麻烦家伙】挪到了【需要看顾一点的家庭宠物】上,并且决定等他把手上的事忙完了,就去把孔雀窝再加固一下,顺便把边上的陷阱也做一下调整和升级,好应对接下来的挑战。

      木白有九成把握那只没能吃到肉又被他薅秃了尾巴尖的黄鼠狼今晚还会再来,而且根据黄鼠狼打不过就要找家长的尿性,这次来的可能还不是一只。

      如果是昨晚的话他可能还会觉得麻烦,但是今天粗略尝试了下狼毫手感的他已经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谁会觉得千里迢迢来送毛的小动物麻烦呢?这么热情的小动物一定是好孩子,必须多多益善,他可一定不能辜负了这份热情咧,明天再试试黄鼠狼身上别的地方的毛好不好使。

      人族不是还有个成语叫集腋成裘,虽然他也不明白人族为什么看中了狐狸的胳肢窝毛,但说不定那也有特殊的效用呢,恩,可以拔一点试试,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对了,还有头颈毛,羊毫的话颈部就是很不错的取毛位置。此处的毛发不容易破损,而且保暖效果也较为突出,一般比较保暖的毛毛的吸墨性能也会比较好。

      啊,这样说起来,肚皮毛应该也很不错。

      算了,一个个试过来吧,反正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机会和资源都会有很多。

      就在木白这边为了弟弟的学习工具绞尽脑汁,预备和一群黄鼠狼斗智斗勇并且薅秃狼毛的时候,一骑快马在想要离开乌撒路的时候被拦截住了。

      马上的骑士被守城的兵士自马上扯下,扭压在了土路上,一只皂皮靴踏在了他背部,将想要仰起头的人踩趴了下去。

      身着右衽大袖盘领紫罗袍,戴黑纱展角幞头的男人俯下身来,冲着被自己踩在脚底下的青年人露齿一笑:“瞧瞧我抓到了谁?嗯?汉人的奸细?”

      被踩住的青年艰难抬头,他冲着这位大元的官吏露出了一个怯弱的笑容,五官清秀爽朗的青年看上去就十分没有心机,无害极了。

      他一脸的唯唯诺诺:“这位官老爷,我不是汉人的奸细,我就是个商人南下来行商,我办过文书的,都在包里,还有货物,我买了不少本地的土产,那个……老爷您不妨赏个脸看一下,喜欢什么拿走也无妨,就当是我们结个缘?”

      “嘿嘿,我可不看,你们汉人最会说谎。不过没关系,你们这张嘴啊到了刑具面前自然就会老实了。”男人收回腿,站直了身子,冲着青年的方向努努嘴,对身边的兵士吩咐道,“带下去审,把他去过的地方一个个都给爷挖出来,买过什么,接触过什么,全给爷带回来,一个都别落下。”

      他露出了一个残忍的微笑:“我倒要看看这些汉人要做什么。”

      发生在一路之隔的纠纷就像是个渐渐形成风暴点,但它暂时还影响不到木白这儿。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操实验,木白家用黄鼠狼毛制作的毛笔得到了非常不错的反馈。

      王老先生的手受过伤,腕力就有所不足,在外行眼中没有多大区别的羊毫和狼毫在他面前差异颇大,狼毫弹性足,易出笔锋,老先生对于学生的这个改造发明非常满意。

      满意的结果就是——木白的作业又添了两册经书。

      王先生眼睛一瞟,见学生嘴角直抽抽,一副不愿接受的模样,顿时就很神棍地说了一句:“为师昨日夜观天象,得天之意,遂为徒儿请了一卦,卦象显示徒儿不日将有一劫,而这一劫所破之法,便是这佛书。”

      木白闻言一凛,狐疑地看向了王老先生,真的假的?他家先生还有这一绝学?

      老先生干咳一声,若有似无地抬了抬手,将木白的眼神引向了墙面书架上的儒学经典——文化人必修科目《周易》一书,以最不经意的举动彰显了自己的知识涉猎范围。

      《周易》作为华国早期的文化作品,不可避免的充斥着不少天地人神的思想。不过不要误会,文化人学习这东西不是为了卜算诸如「今天出门先跨哪只脚才能借由玄学之力让老对手在面圣时候摔跤」这种不靠谱的议题,也不是像现代某些人一样试图通过老祖宗的智慧算出彩票数字以不劳而获,而是借由其隐在卦象和卦文中的思想和知识进行对自我的质疑和学习。

      这其实是一本披着封建迷信皮的哲学教育书籍,是集各方之大成的苍天巨木,普通人若是能够顺着其中一根枝杈进行拓展、学习和研究便可成一方名家。

      不过,木白不知道。

      还没有学习过《周易》的学渣木白轻而易举地就被知识的力量镇压了,三两句便被自家先生忽悠着接下了一叠经书。

      木白翻了翻手中的手抄经书,实在是不能理解自家这学了儒家本事又用着道家理论的卜卦先生,为什么会丢给他几册释家的学说。

      ……总觉得有哪哪都不太对。

      他一眼扫过里头一句句比起《心经》深奥得多的佛偈,难免头大,“先生,不是有句俗话叫年少不读佛老吗?您让我现在念这个,不怕我真的看破红尘出家呀?”

      王老先生掀了掀脸皮,布满岁月痕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慈祥又温和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残酷极了:“自释教兴起至今千余年间,可只出了一个酒肉和尚,若要修佛,你舍得下这口肉?”

      木白:……

      可恶,肉乃人生乐趣。如果不是为了这口吃的,他早就找个地挺尸当摆件去了,何必努力工作换积分。

  • 作者有话要说:  唯一的酒肉和尚就是南宋的济公和尚啦,不过济公有些特殊,他其实算是儒释道三修,除了佛学外,他的文学素养也很扎实。
    大家应该都听过他那句名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其实这句话后头还有一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戒律这个东西不去触犯并不是件难事,难的是触犯了之后还能收回来,放纵之后还能守住本心,能做到这点的历代几乎没有,大部分都是一步步随着阈值和欲望堆积越陷越深。
    这挺好理解的,比如你最早只是买了一支口红,然后就会觉得我得搞个粉底,然后涂个睫毛膏、上腮红、修容、小裙子,包包,一步一步越买越多,能做到我就买个口红就停手是真的不多。
    这个类比可以到任何方面,主要是在你喜爱的行业。
    比如作者我就从买个键盘到买了一堆键盘,从买一本本子到买一叠本子,从买一支笔到……哎,
    我家里的存货是到我长十个触手都用不完的程度。
    所以人啊,守住界限并不难,难的是跨界后再回来。(泪目)
    现在的本子太好看了还动不动就搞限定,我忍不住啊嘤。
    说到这个,作者又要给你们卖安利了。
    诸君可知道硅藻泥?
    硅藻泥的地垫特别好用,浴室里放在地上,从淋浴间或者浴缸湿漉漉跨出来的时候踩上去,然后擦头擦身的时候可以欣赏水珠一点点被地垫吸收然后挥发掉的样子啦。
    只要操作的好,再也不用在洗完澡之后拖地板惹!搭配一条浴巾那更是绝配,作者君已经有一年没有擦过浴室地板了哈哈哈(日常打扫不算)
    而且这个虽然是硬邦邦的但是不冷,是很温暖的材质,踩上去也不会觉得冰冰凉哒,我买的是日本NITORI的牌子,是在实体店被种草的,这个随便买就行了,就是别买有花纹的,花纹影响吸水。
    我还买了个小杯垫,有时候茶杯洗完了之后底部会有点水,放在桌上会弄湿桌子,提起来时候还会吸附,但是有硅藻泥杯垫就没关系,虽然丑了点,但是它吸水啊!
    唯一的缺点是这东西也会吸收色素,白开水之外的液体都会着色,会有点脏脏的,当然不在意的话就无所谓。
    强推强推,提高幸福度宝物,卫生间干湿分离超有用!
    今天也有100个红包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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