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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三章 念念岚城冬(1) ...


  •   七年前,蒋意超十五岁,宋明锐二十六岁。

      岚城冬天到的早,11月就下雪了。刚刚五点天就黑了,宋明锐裹着厚厚的大棉袄,左手拿着一杯酸奶,右手拿着一块三明治。在店里的时候它们还是热的,出来风一吹,迅速就凉了。宋明锐觉得酸奶齁嗓子、三明治又冷又硬咬不动,路过街边垃圾桶的时候随手扔了进去。

      在来岚城以前,宋明锐的生活被他爸安排得明明白白。读什么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根本不用看他成绩如何,父亲想让他去哪个学校他就能去哪个学校。接着,十七岁被安排出国,二十一岁读完大学回国。

      回国之后在父亲资金的帮助下尝试创业,创业不是太成功,那时候宋明锐心中有小小叛逆,他几乎是无意识地在“败”掉宋振荣给他的钱。他以为宋振荣会对他的创业之路指手画脚,但宋振荣没有。父亲那看小孩子过家家的嗤笑轻蔑反而让宋明锐更难受。

      这样过了五年,宋振荣忽然以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告诉他,他的创业尝试到此结束了。在宋振荣的人生计划表中,尝到失败打击的宋明锐现在应该能体会到父亲的良苦用心了,从现在开始,他要把宋明锐安排进景凌,从中层管理做起,熟悉公司事物之后慢慢上手继承家业。

      宋明锐在景凌工作了一周后,宋振荣为他安排了第一次相亲。
      对方女孩儿也是第一次相亲,两个人不咸不淡尴尴尬尬地吃了一顿饭。对那顿饭,宋明锐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女孩跟他聊到最近在看的书,说读到一个故事,一个循规蹈矩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头,忽然有一天收到了一封信,他的一位老友得了癌症,时日无多,他想要去看望老友,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起初想了一大堆琐事,还在想要不要回家和妻子商量,可他知道或许一旦错过这个时刻他便永远无法启程,于是下定决心,当即就走。他真的走了,直到抵达老友所在的地方,他没有停下。[注]

      想要走的那一刻很重要。女孩偏头望着窗户——宋明锐又记起来一点,他们吃饭的餐厅是凌云大厦的Fairyland,女孩眼瞳中映着瑰丽夜景,喃喃道:“要利用那一刻的勇气不顾一切。”

      饭后,时间已经不早,女孩家的司机来接她,宋明锐送她上了车,目送那辆车远去。他站在街道边,看着车流来往。他本应该叫司机送他回家。但是,突然间,“不顾一切的勇气”袭上心头。
      女孩表现地很明显,她想逃。她其实不愿意来相亲,也不愿意生活在家族的牢笼之中。刚巧,宋明锐也厌倦了这种被掌控的生活,她像是神启,点醒了他。他可以逃。

      那时候——二零一二年,大家还随身带着钱包,钱包里通常有卡、钱和证件。宋明锐只需要打车到机场,买一场票,就可以远走高飞。
      上飞机前,他把手机扔了。
      同样,那时候手机还没有那么重要,只是通讯工具。

      扔掉手机,像是扔掉了和过往的羁绊和那些沉闷的旧生活。他斩断一切——那感觉真爽,来到了岚城。

      青州,岚城。一南一北的两个城市。
      宋明锐下了飞机,呼吸着岚城的空气,盛夏的热浪滚滚,他满心欢喜,仿佛头一次春游的小学生。一切都是新鲜的,美好的。他买了新手机办了新卡,先在酒店住了两天,然后租房子。宋明锐呼吸着自由的空气,逛遍岚城的商业街和各色景点。
      快乐的时光在宋振荣停掉他的两张信用卡之后戛然而止。

      宋明锐捏着一张只有四十九万零花钱的储蓄卡,在岚城街上茫然四顾。他想了想,不行,得找工作。但是出于一点个人理想主义,宋明锐选择了一家创业公司。他以为这样的公司会充满人情味,充满为理想奋斗的快乐,他会交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至于工资?每个月四千块,虽然还不够他的房租——乘个三也不够,但他之前已经用信用卡预付了一年,四千用于日常生活,他省着点花,应该够……吧。而且以后公司会越来越好的,宋明锐确信。

      四个月过去,宋明锐暴躁不安,每天上班都觉得是去上刑。
      他租的高档公寓地段很好,在市中心繁华地段,但公司地处较为偏远,打车半个小时地铁四十分钟,早晚高峰堵起来能堵一个半小时,挤地铁的话人山人海宋明锐常常觉得自己透不过气。

      快到极限了,宋明锐知道,这生活和他想象中的生活可完全不一样。
      再加上岚城的冬天来势汹汹,虽然这座北方城市供有地暖,但每天出门,宋明锐都需要给自己鼓劲。冬风像巴掌一样拍在他脸上,刚入冬时他适应不了气候的急剧转变,宋明锐感冒发烧请了两天假,再回来老板居然就给他甩脸色了。

      宋明锐在思考辞职了。
      他扔掉三明治和酸奶后就把手揣进了兜里,缩着脖子。前几天刚下雪的时候他新奇了一阵,现在已经完全没有玩雪的心思了,只觉得又冷又累,只想赶紧回家睡觉。
      路灯幽幽亮着,离地铁站还有六七分钟的路程,宋明锐加快脚步,忽然间,他余光一瞥,看到街对面的路灯下蜷着个少年,仰着冻得通红的脸,目光直勾勾盯着肯德基。
      一小孩儿。

      宋明锐路过了他。
      可是脚步却渐渐缓下来了,宋明锐在心里琢磨,这么一小孩儿怎么在路边?迷路了?干嘛盯着肯德基?饿了?没钱吃饭?
      岚城的冬天能冷死人,宋明锐想起少年那副可怜的样子,脑中闪过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形象。小孩儿干干净净,不像乞丐,或许遇到了什么困难?
      啧,关他屁事。

      然而宋明锐身体是诚实的。他都看到地铁站入口了,脚硬生生一拐,走进了一边的便利店,拎着三明治和酸奶出来,往回走。
      小孩儿还蹲着,已经不看肯德基了,埋着头,不知道是冷还是在哭,整个人发着抖。

      宋明锐站到他面前,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
      “那个,这个给你。”

      少年抬起头,一张干净、稚嫩但帅气的脸。他受宠若惊地接过宋明锐的递过来的塑料袋,小声说了一句谢谢。
      宋明锐:“唔。”
      他在犹豫是要再关切两句,还是到此为止。

      算了,到此为止吧,不然还能怎么着?这么大一男孩,又捯饬地这么干净,总不会是孤儿,他也不能把人领回家不是。
      宋明锐准备走了,身后的少年却忙不迭站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宋明锐:“……”
      他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想多了,结果等他进了地铁站,刷卡进站后,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就看到少年站在入口,眼巴巴看着他。
      大概是没钱。
      那眼神,怎么说呢,真是叫人……难以抵抗。
      配着那白皙稚嫩的脸颊和冻得通红的鼻尖,一米七好几的男孩,硬是让宋明锐看出几分我见犹怜来。

      宋明锐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走过去,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给少年。
      少年愣了一霎,紧接着狂奔去买票,生怕晚一步宋明锐就走了。

      等两人并排坐在地铁上时,已经互相通晓了彼此的姓名。
      “蒋意超是吧,多大了?”
      “十五。”
      “今天周三啊,怎么没上学?”
      “逃课了。”
      “逃课?怎么能逃课呢?”
      蒋意超沉默不语。
      宋明锐只好换了话题,“你家在哪呢?”
      蒋意超垂头说:“在澄西区,一中旁边。”
      “哦,那我送你回去吧。”
      蒋意超摇头,说:“不行,家里没电了,也没吃的……”
      更没钱了。

      宋明锐奇了怪了,“你爸妈呢?”
      蒋意超重新沉默。
      “……那你来这里干嘛?这边离澄西还挺远的。”
      “本来是想来找外公外婆的,但……他们好像不在家。”蒋意超说这话的时候透着茫然。

      于是,蒋意超就跟宋明锐回了家。
      从外表看,宋明锐住的小区特别高档漂亮,但一进门,蒋意超就呆了呆。太乱了。茶几上最起码堆了三天的外卖盒子没扔。

      房子挺大,但好像这样也不够宋明锐造。
      见到蒋意超的表情,宋明锐低咳了一声说:“见笑了,这周还没请钟点工。”
      “要不这样,”蒋意超脑中一闪念,跃跃欲试道,“我帮你收拾,借我在你这住一晚行吗?”

      蒋意超笃定宋明锐是个好人,他虽然只说了住一晚,但宋明锐很可能还会给他一点钱。给钱的话,至少明天的饭钱有着落了。他明天就去学校找教导主任,看能不能在学校赊一个宿舍床位先住着。

      宋明锐目光在蒋意超身上溜了一圈,内心不大相信这少年郎能有什么收拾家里的手艺。不过看起来他生活的确遇到了困难,没地儿住没饭吃,那他就帮一晚吧,算是为他岚城的冒险之旅做个漂亮的句号。

      “行,你试试吧。”
      听宋明锐这样说,蒋意超握拳无声欢呼。宋明锐太累了,他脱了衣服扔下包回房间瘫在床上准备休息一会儿。

      疲倦的半梦半醒间,宋明锐听见小孩儿哼着歌收拾家里,中途好像往卧室探了一眼,他听见了很多咚咚哐哐的声音,但一点儿也没嫌吵。他喜欢家里有点人气。
      就这样,宋明锐慢慢睡着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注:这个是《一个人的朝圣》的情节,但我是N久前看的了,凭印象写的,可能有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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