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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三十四章 逢友 ...

  •   春节前后,邻里都张灯结彩,走亲串户,整日鞭炮震天响,热闹之极。

      我和苓儿嘛,则过得比较简单。

      苓儿几十年来经历曲折复杂,对这类节日不太看重,上一次重阳还是在我的撺掇下才过上一过。我之前二十几年生活的那个年代,传统节日更是淡化,春节最常做的事,就是大年三十包饺子、看春晚、放几响鞭炮,之后串串门,招待招待客人,也就过去了。过重阳时是恰赶上时候,加之现代人已经很少庆祝这个节日(至少在我家乡那边没见过),贪个新鲜。

      春节前,我在苓儿的指挥下,在院子里进行了一次大扫除,然后贴上了新买的剪纸、窗花、对联,又在街上购置了些应景的年货,便算作是全部的新年准备了。

      大年三十,苓儿包了饺子,那馅儿叫一个香啊!真不知道苓儿怎么有那么好的手艺。我也是会做饭的,勉强入口而已,不难吃却也绝对算不上美味,如今有这么个手艺好的老婆,真是八辈子攒的福气。不仅有鲜美多汁的大馅儿饺子和美味小炒若干盘,苓儿还专门为新年缝制了崭新的棉衣,外袍和斗篷,用得是上好的料子,精细却不打眼,做工精致之极,穿着特别舒服,我心里那是别提多骄傲、多美滋滋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我过年最期待的事情有二,一是十块二十块的压岁钱,可以用来买大红气球、小烟花和零嘴;二就是新衣了。虽说夏季时妈妈也会扯几尺碎花布给我做小褂子小短裤,可新年时的新衣意义却大不相同,有新年新气象的意味,再说那光鲜漂亮的新衣服,可不是碎花小衫能比的。

      我妈妈不擅手工,最多能给我补个袜子,我自己连袜子都补不好。在遇到苓儿之前,我从来没敢想过,有生之年还能有人亲手为我纳鞋底、做鞋子、做衣服,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香喷喷的饭菜……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真是走了天大的好运,幸福得没边了。哎,也不知道我是做了几辈子大善人积的德,这辈子能得到苓儿的青睐。

      穿着爱人亲手缝制、绣花的衣服走在街上,我那腰板,挺得不要太直!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活像一直骄傲的大公鸡(——by苓儿)!嘿,大公鸡怎么了?公鸡,那也是一只苓儿喜欢的公鸡,哈哈!

      当然了,大年夜吃了饺子,放了鞭炮之后,重头戏还是和苓儿卿卿我我——嘿,嘿,嘿,先把人抱在怀里,在晴朗的夜空下望星星、赏月亮,浪漫一把说说情话,说着说着嘛,自然忍不住就啃上了,啃的同时嘛,手下也闲不住,我把狼爪往苓儿衣襟里一探,苓儿毫不客气地回敬——“唰”地把我腰带一抽,手掌直取俺家老弟……不愧是做惯了头领的,教主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这边啃着摸着揉着捏着,自然就滚到床.上去了,苓儿说今天是大年夜不必想往常一样束手束脚,我一听,大大地在理儿啊!这过年总得有点福利嘛,当下乐得在苓儿身上为非啊那个作歹,一回啊那个又一回,啊哈哈。

      三十晚上先塞了一肚子饺子小菜,而后老弟也饱餐两顿,由此可以想见初一早上一起来,我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舒爽快活了。

      不过,苓儿大约真是神功盖世,神勇无敌,他永远比我起得早,精神也永远比我好。等我练完功,苓儿早饭也做好了,笑吟吟地端进屋来,样子比我还容光焕发。

      在心里抓头,我对自己说:年轻人,你还有很大、很大、很大的进步空间啊。

      吃过早饭,我打开院门,想扫扫门前的鞭炮屑,冷不防见着一个大活人抱膝蜷缩在门口,身上落了一层霜气,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除了寿终正寝的亲戚长辈,我还没见过死人呢,这一下可给吓了一跳。我试探地拍拍那人的肩膀,手下一片冰冷,要不是有内力护体,准得冻得我一哆嗦。扔下扫帚,我把那人肩膀往上一拉,呃,倒是很轻易就拉起来了。

      万幸,那人只是模样看着可怕,似乎没什么大碍,头发乱糟糟地,遮了大半脸面,头发上也都是白霜,虽说眼睛半睁着,迷迷糊糊的样子,却没有我想象中冻得脸色发青发白的惨状。

      这么一看,我又不禁心生疑惑了。

      寻常人,身上那么冰冷,脸色怎能还丝毫不变呢?这人恐怕也是个身负武功的。

      在这个金老书中的武侠世界生活了近七年了,我所遇到的会武的人却屈指可数,且全是与苓儿有关的。我知道,这世界还是普通人居多,总体上还是个太平普通的明朝时代,武林人士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这么一想,我立刻起了防心,暗暗运起内力,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那人被我唤醒,迷糊了一会儿,渐渐清醒过来。他掩在乱发后面的眼睛,黑沉沉的,似乎压抑了太多东西,竟似一丝波光也无,让我突然想起那日在酒楼里见到的少年,与眼前这人的眼神颇为相似,只是不及这人的沉郁黯淡。

      他站起来,身量比我还高些,怎么也有一米八几,穿着略旧的锦缎长袍,浑身有一股不可忽略的英武之气。他身材偏瘦,肤色苍白,却丝毫不显虚弱,背脊笔直,身姿甚是挺拔有气势。

      “天亮了啊……又一年过去了。”低沉浑厚却有些嘶哑的声音,似清醒又似迷茫地喃喃着:“二十年了,第二十年的春天,就要到了啊。”

      我正瞪着这个旁若无人的怪人摸不着头脑,苓儿不知不觉地来到我身边,使劲拧了一下我的耳朵。

      “哎哟!”我措不及防,当然了,就是知道了还不是任老婆大人随便拧?只是颇觉无辜:“苓儿,干嘛拧我呀?”

      “是哪个说来扫院子,结果看着人家回不过神来的?还敢问我!”苓儿佯作凶恶状。

      我知道苓儿不是认真的,只是醋劲儿稍微大点,扫射范围稍微广点,但凡我看一个人超过10秒,就让他不爽。没关系没关系,这代表苓儿很在乎我,只是可怜我的耳朵经常要玩玩变形记,咳咳。

      我们这边说着话,门口那人终于回过神来,正身对着我俩,抱拳拱了拱,语含歉意道:“在贵院门前叨扰,扰了二位清净,明善这厢赔罪了。”

      言辞有礼,语调温文,感觉很有礼貌教养。

      难道这人是间歇性抽风患者?

      我看了看苓儿,根本没有把此人放在眼里的无所谓神色,便回了一礼,温声道:“明公子,不必客气,你并无叨扰到什么……明善?!”

      慢了半拍,我脑中突然闪过什么,不由得瞪大眼睛,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要是这人叫王明,李善,之类的,我肯定不会如此大惊小怪。实在“明善”这个姓氏和名字都不多见,让我不由自主地惊了一下。

      虽然移民大明朝六年多快七年了,过去的一些人、一些事我已记得不太清楚了,保存完好详细的记忆,全是这六七年里的。可是,那个和我交好了四五年,和我一起去滑雪,一起遭遇雪崩的人,却是根本不可能忘记的!

      不过一时恍惚之后,我很快反应过来,眼前这人和我的好友除了名字无一处相似,何况连名字也可能只是读音相同而已,这都一个明朝一个二十一世纪了,重名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迅速反应过来,正想为自己的惊呼道歉,却见那男子扒拉了一下眼前的乱发,眼睛也瞪得大大地看着我,把我由上往下、由下往上地看了好几遍,直到我感受到苓儿散发的腾腾杀气,正想出声警告时,就听男子用变了调的声音不可思议地喊道:“小白!!!是小白吗?萧一白!阿白!大白!小白!白白???”

      “白你个头啦还白!天啊!真的是你!明善!”我目瞪口呆,张口结舌,惊诧得不能自已,激动得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身体发抖。

      “萧一白!”明善的症状和我如出一辙,毫无二致,深吸一口气,他大踏一步上前一把将我抱住,身体犹自微微颤抖,我匝紧好友的肩背,哐哐在他背后狠锤了几下。

      一时间,跨越了四百多年,两个好友异地相逢,且都变化巨大,变化之处还颇为相似,让我俩激动得失去了表达能力,只能狠狠相拥,拍击彼此背脊,想哭又想笑,状若癫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第三十四章 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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