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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   故事的开头其实挺简单的,就是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他爱我这个俗套的四角恋关系的一个俗套到不能在俗套的校园故事,最终的结果只不过双双远走高飞罢了——假的,最好别当真。
      我是舒沫妍,一个普通的学生,普通的生活,普通的家境,普通的成绩以及普通的同学关系。出门之后,默默无言的来到了教室,小声说早,没有起一点波动,来到位子上,摊开书提前预习课文内容。早上上完课,吃完饭,睡个午觉,紧接着继续上课,然后自习,最后回家。这样平淡的生活,真是无趣,普通的很,却最适合我了,因为,我就是个这么无趣的女孩(笑)。
      这样平淡普通的生活一直维持到了转学生的来到。实话实说,我真的很好奇,为什么总有人要在临近考试的时候转来。转学生有三个人,两男一女。对于男的我只是眼睛瞟了一下,大致看清样貌如何,就转过头看女孩子。女的挺漂亮,淡棕色的长发扎成单马尾垂落于腰,两耳是长长的发鬓及肩,发尾微卷,是双眼皮呢!眼睛大大的很可爱,鼻子略挺,鼻尖还泛着粉红,嘴巴不算小,中等吧,微微抿着轻笑,感觉真可爱,长得挺高的,感觉比我高有十五厘米左右,对了我一米五谢谢。
      当然,再怎么觉得她可爱,我也不想去认识她,因为很麻烦,感觉她会有很高的人气,可能会被班上的男生奉为女神,会上前搭话,求合照,会有很多人围着,我讨厌吵闹,尤其是人多的地方会更吵,所以就是因为这样才觉得麻烦,烦得很。
      大致知道他们的名字,是在考完试后,尤其是在他们一个是我的同桌,两个坐在我后面,我被一大堆人羡慕嫉妒中,可是我很烦他们,因为一下课就有一大堆的人围着,偶尔只不过是出去上个厕所,一回教室,哦豁,位子被占了,贼烦òó。
      转学生的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林诗雁,出自那首诗我忘了,可能不是诗吧。身高嘛是165还是170来着,算了,总之比我高就对了。坐我后面,每天上课就喜欢笔帽戳我后背,问我问题约我去购物,让我带她去参观学校,其实她同桌就是个学霸脾气也好。我在想她是不是喜欢我,不然为什么总喜欢打扰我学习!
      林诗雁的同桌,是个学霸,名澄辰挺好听的对吧,不过,他姓陈。嗯,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了吧,陈学霸来我们班不久,就多了个外号“三澄”。三澄脾气挺温和的,他虽然带着一副眼镜,但是他只近视一百度,还是因为学习太勤奋了一不小心没注意护眼就近视。我怎么知道,是因为林诗雁和三澄是青梅竹马的关系,而林诗雁是个话痨……
      我的同桌,算是个蛮安静的男生吧,他哪些方面是安静?上课下课都很安静,因为他上课要么睡觉,要么发呆,下课直接就不见踪影。他有个跟我姓名发音很接近的名字书莫言,是不是很巧,老师课堂提问到我们两名字,不管是自己还是对方的,我们都会异口同声的喊:“老师,你叫谁?”这算是我们之间唯一有默契的事。后来,我就多了个“三点水墨同学”这个外号,而同桌多了个“口字言同学”外号。
      话说如此,我跟他们也算不上很熟,大概就是记得名字而已。而跟他们熟悉起来的源头,大概跟大雁,哦就是林诗雁的外号,脱不了关系。因为大雁是个话痨真的非常话多,所以,我们熟悉起来就是大雁拉近关系。
      我记得最深的大概就是每天一大早,还未等我进教室,大雁就挥着手说:“这里这里。”然后拉着我不停的说,说个几个小时都没问题,上课她都在小声的说,从不做笔记,令人意外的是,她成绩还比我好,可怕QAQ。
      在班上,成绩最好的是同桌,对没错就是那个下课就不见人影,上课就发呆睡觉的同桌,同桌大概是那种“99%的天赋和1%的努力”的天赋型吧。非常非常羡慕,尤其是对我这种记忆只有一天的人来说,而且,对于我来说,临时抱佛脚这事最适合我了,再加上我运气蛮不错的。
      其次是三澄和大雁,共派第二。
      至于四人小组的我嘛,比不上他们,最好的成绩是班级前三,年级前五,在他们没来之前,我是稳坐前五,他们来了之后,emmmm不提也罢。最差的成绩,唔……我记得好像是掉到了倒数,年级两百名以外,那时老师还不止一次找我谈谈心。我们班是A班,优秀班级,老师经常警告我们别掉到了C班,C班是关注吃喝玩乐,不关注学习的,据说他们自己都放弃了自己,不上进心。
      其实,我有脸盲症轻微的。好吧~_~是重脸盲症,日常发生的是我经常把三澄和口字言弄混,叫错名字这是必不可少的。我认人,主要是靠听觉,我听力是最好的,因此在英语听力发挥了巨大作用。其次是衣着,然而对于他们两并没卵用,声音,他们的音色很相近,发生的音调也差不多,几乎在同一频率上,我总能怀疑他们是双胞胎,有心灵感应的那种。
      我记忆很差,因此我不得不在学习上花费比常人要多两三倍的时间去记,但是我很懒,我属于懒癌晚期,以至于我每次都坚持不到一个星期就放弃了。所以,考试前那段看书时间就是我临时抱佛脚的时间,我的记忆只有一天,在那一天里,我的记忆会特别特别的清晰,翻过一天,昨日的记忆就像是被笼上了不止一层的浓雾,你努力去回想也没用,只是在别人说起时你大概有这个印象,所以我被迫养成了写日记这个坏习惯,真讨厌(︶︹︺)。
      至于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口字言哦不,是书莫言的,唔……我去翻一下日记,等我一下。
      片刻……
      我喜欢上书莫言是在天台上,当然不是什么俗透了的送饭盒,我不会做饭而且我是厨房杀手,进一次炸一次。况且,那时候我还没有发现我喜欢他。
      天台不算是我的地盘,只是那里格外的安静,有风,上面还有以前学姐们留下来的花盆,现在依旧生长良好,这多亏了大雁的照顾,虽然唠叨了点,我负责抬上抬下,没人愿意做苦力活。因此,天台算是我的秘密基地。这一次与往常一样,我将花盆摆放整齐便走向往日休息的地方。只不过,我休息的地方被占了,被口字言同学占了,虽然有些愤怒,但是当我凑近看他面容时,我才打破男孩都是一个样子的想法,我被他的美颜盛世给击败了,现在说起来想不起来当时的想法。我便摘抄一下日记的文字:“他的皮肤真白,简直比女孩子都要白。他睡觉的样子真好看,墨色的头发凌乱,他的睫毛真长,像蝴蝶的翅膀一般翘翘的,真可爱。他他他!竟然是用嘴巴呼吸,一动一动的,怎么那么可爱,好想捏捏他那鼓起来的脸颊,好可爱好可爱,怎么办怎么办?!心脏不停的跳,这人,这么怎么可爱,可爱到忍不住想把心挖出来,给他。想把他一口吃了,但是不行要忍耐!我要忍耐QAQ。”
      据日记上写的,我在口字言将醒的时候的躲在了一旁的阴暗处,他醒来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喂,别躲了,我看到你了,你好歹看了我这么久,竟然还想躲?”我还以为他是个话废呢!震惊!蛤了一跳。我走出来,还未等他开口就先发制人到:“你占了我位子,我中午没休息。”
      “啊?”他懵了,可爱的歪着头发出了单音节,“啊啊,那抱歉了,占了你的位子。唉,好像不太对,等等,这上面写了你名字吗?”他说到一半,皱了皱眉头,这才反应过来说道。
      “有,边角有刻个沫妍,这是我做的。”我说道,他听闻就去摸了摸,果然摸到两个字,连忙道歉,连自己为什么被看都遗忘在脑后。其实,这个挺可爱的,最主要的是很好忽悠√
      然后好像谈了很多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谈,日记上没记,也没有什么印象。日记上记载着书莫言越来越喜欢上天台了,也有专属自己的躺椅,两个人很喜欢在太阳底下晒着,暖洋洋。然后,日记上书莫言这个名字出现的越来越多。
      直到有一天,大雁对着我说:“泡沫,你是不是喜欢预言?”我愣了,反应过来马上说道:“没呀,我只是可爱症犯了,他其实真的很可爱的!怎么啦问这个问题,你喜欢他?”话音刚落,只见大雁的脸爆红,连忙挥手到:“没有没有,我只是好奇,对,没错,就是这样的,只是好奇而已。”最后还不免强调来否认自己不喜欢他,只是好奇。其实我不知道当时他就在门后,后来我才知道的,真是后悔莫及。
      这时的我还不知道,我在为他们两创造只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我为他们拉线。
      不到一个月,大雁就鼓起勇气去告白了,自然而然的他们在一起了。说真的他们真的很配,哪个方面都很搭。我是第一个知道的,在我们那个时候,谈恋爱什么的是不容许的,我为他们打掩护,天台这个地方就成了他们的专属,我才不想当电灯泡呢!后来,三澄也知道了,三澄很祝福他们,当然我也祝福他们,他们毕竟是我的朋友,况且为他们拉线的还是我呢。三澄和我一起为他们打掩护,说实话那时候我内心酸酸的,不过那时我还以为是我的可爱象征又没了,所以不太高兴。
      可爱只是你想看他的借口,你喜欢他是不可避免—— 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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