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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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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衣着并不光鲜,只是很干净罢了,戴眼镜的人不少,可常先生就是有种本事,令人一瞧就知道这人有学问,是个读书人。
偏偏张二少最烦读书人。
他跟着斜眼看了半天,直到一个顶漂亮的小歌女给常先生敬酒时,才把杯子放在桌上,冷哼道:“沛文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先生不愿喝酒,是不把我们当朋友吗?”
常先生摆手:“对不住,我不会喝。”
张二少把酒满上,俯下身子放常先生面前:“不会就学。”
常先生方知来者不善。
他终于抬起眼看我,似在求救。
我抱着肩在一旁看戏。
“我只是教点英文罢了,”常先生收回眼,“称不上是老师,也不敢妄称一声朋友。”
哦?我挑起眉,没来由有些不爽。
张二少把酒递给旁边的小白莲,示意她去敬酒。
张二少有的是办法让人喝。
小白莲扭着腰坐在常先生身边,一双眼睛柔情似水,声音能叫人骨头酥软。
“先生,”她娇娇怯怯,“请您赏脸。”
常先生没抬头,手放在膝上攥得很紧。
小白莲离他更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扬起粉颈要喂给他,结果常先生似乎触电,整个身子都往旁边躲,避之不及。
张二少看了我一眼。
我只喝酒,看台上唱飞花歌的美人。
他便会意,冲身后的人抬起下巴,就好整以暇地往后一靠,似要看场好戏。
两个人走上前按住了常先生,掰肩膀,捏嘴巴,常先生挣扎得像被逆着刮鳞的活鱼——周围人声鼎沸,人们见怪不怪,有谁会救他?把他陷入这场难堪的人正听曲呢。
小白莲凑过去,嘴对嘴把酒喂给他。
常先生咳得厉害。
他今日穿了衬衫,也是半旧的颜色,胸口被红酒湿了一大片,眼睛也湿了,又湿又红。
他不再看我。
张二少笑,扭头问我:“不会玩!这人是雏吗?”
不知怎么,我有些不开心。
“谁知道,听说老家有未婚妻,”我把小绿葱推开,飞花歌唱完了,换了首哦,苏珊,我没来由想起常先生讲英文的样子,声线清冷平稳,来自遥远的北方。
“没劲,我想回家。”
张二少瞪着眼睛:“说好了今夜不醉不归,兄弟好久没聚了!”
“知道了哥哥,”我看了一眼常先生,他被人按住站不起来,“我,我只是觉得没劲。”
罢了,我九月就得去欧洲,过不了几天太平日子,马上就要到鬼佬的地盘,我还是得再欣赏欣赏中国美人。
我不去管常先生,张二少也不搭理他,他就那样静静坐着,面团似的垂着头攥着手,像随时要走。
一个红头发洋人过来了,居然是冲着常先生来的,国文说得很好,人也绅士极了。
“这位先生,我能请您喝一杯吗?”
我没有反应过来,张二少却拍桌大笑。
洋人高鼻深目,目光深邃得像海,薄嘴唇一张一合。
“或许,我能同您跳一支舞?”
台子上在吹萨克斯,我不由自主看向常先生,他正微微发愣,眼镜刚刚摘了,一些碎发略微挡住眉眼,大概是刚被逼迫喝酒的缘故,脸颊不是平日的苍白,而是红。
他看了我一眼。
我居然觉得那眼睛如同三月春水,波光潋滟。
洋人见他不应,居然直接伸出手臂,想要拉他起身。
这个时候,再迟钝的人也能反应过来,常先生飞快地用英文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而那洋人愣了一下,就耸耸肩离开了,很惋惜的样子。
我恨自己英文不好。
“少爷,”常先生站起来,“对不住,先走一步。”
没有给我拒绝的时间,他转身就走,穿过花团锦簇,像晚霞中飞过一只白鸟。
“你这老师,”张二少凑过来,笑得下流,“招男人喜欢。”
我瞪了他一眼。
我酩酊大醉,从小绿葱的床上醒来,天已大亮。
司机居然没叫我。
我心知坏事,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没有同家里交代就彻夜不归,姆妈怕是要登报寻人,一脚踢开隔壁的房间,把司机从女人床上拎起来,我抽他耳光。
“少爷——”他终于睁开眼睛,吓坏了,“我以为晚上十二点能赶回去,我我我喝酒睡熟了。”
我们在中午十二点赶回家。
桌上没有饭菜,姆妈不在,爸爸在看报纸,瞧见我做贼一般进门,便放下报纸,冲我抬手。
我乖乖走过去。
“啪!”
我的头被打得偏到一边,又被他反向抽了回来。
“我养的好儿子!”他冷笑道,“抽烟玩女人,不学无术,昨夜李家打上门来,说你搞大了人家的肚子。”
我傻眼,我没有——
我向来有分寸,我只同李小姐约会,我何时碰过她!
可爸爸不听我解释。
劳力士早从他腕上取下,做老子的等了一宿,就等着给儿子一顿教训。
我不认,我怎么可能认,这样大一顶帽子扣下来,让我做不了人。
我挡住爸爸的手,还未等我反驳,他就朝我当胸踹了一脚。
阿武上来扭住我的胳膊,我疯狂地大叫,可他不听我讲话。
“把这小瘪三关起来,”爸爸往旁边啐了一口,“混账东西。”
他不许我见姆妈。
我被关在二楼卧室,英文课也停了,每天送上来的只有报纸和三餐,他有心在我出国前磨我的锐气,用这等下作的手法,可我不是鹰,我熬不得,我娇贵惯了,一天不在外面散步就会头痛,吃点冷食便会呕吐,我恹恹地伏在厚地毯上叫姆妈,说我快要死了。
姆妈在外面哭。
可爸爸不肯开门。
我不知道自己被关了几天,我砸餐具,把床褥铰烂,如若不是窗户被上了锁,我一定要从这里跳下去,让他瞧瞧自己的好儿子是怎么把自己摔个半死。
我每晚不睡觉。
却很神奇地想念起了常先生,想念那下午平静的三个小时。
不知他是否知晓我的处境,离了我每月的五十元,他是否还有钱?
我想起他那日被羞辱的难堪。
大抵是报应,我此时糟透了,比他更加难堪。
爸爸打开房门时,我正坐在窗台上看夕阳,听到动静也没回头。
“沛文,”他低声唤我,“李家的事弄清楚了……”
许久他才接上下一句:“是爸爸误会你。”
我回头看他,我爸爸年过五十,头发梳得很干净,皮鞋蹭亮,在上游社会和政界的人握手,在商场和三教九流较量,他一生都站在金字塔的最顶尖,唯一的不幸是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爸爸,”我叫他,说的却是别的话,“我不喜欢英文。”
他点头,表示自己知道,却没问我喜欢什么。
晚饭时姆妈几乎都要亲自喂我了,她给我夹胭脂鹅脯,抹着眼泪咒骂那狠心的老子,从迎翠楼买回的松瓤卷还热乎呢,在我的骨碟里堆成了小山。
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的愧疚,终于把自己养得油水光滑。
然后策划了一场逃亡。
说不上是策划还是一时起意,我在钱包里塞满了现金,心里想着去——他——妈——的——老——子——要——走,就堂而皇之地离开了家,走上林荫小道。
已是秋天,风吹微凉。
我却突然不知自己往哪儿去。
黄包车拉我去听曲,我磕完整包的瓜子,又在露天地摊吃了两客灌汤包,终于发觉自己无处可去。
狐朋狗友不少,可他们会把我打包送回家。
我知道自己走不远走不久,可就是赌气般不想回去。
喝完鸡汤小馄饨,我掏出钱包准备离开。
坏了。
那鼓囊囊的牛皮夹已经消失不见。
这小偷今天赚大发了,大概早已盯上了我。
我何时为阿堵物发过愁?面对老板审视的目光,心里万分尴尬,朝上伸出两只手:“我有钱,等我回去叫人送来。”
老板不信我,眼看就要讲难听话,我眼睛却看到一个瘦削的身影经过。
“常先生!”我如同见着恩人。
他很讶异地看我,眉宇是展开的,冲我点头微笑:“少爷怎么在这里?”
我舒了一口气,太好了,看来他没跟我生气。
听我讲完后,常先生爽快地为我结账,陪我一同向前走去,没有劝我回家。
看,我就爱他安静。
我突发奇思,冲他笑得谄媚:“常先生,不知能否收留我几日?”
我看起来有些落魄,衬衫皱了,背带裤松松垮垮地垂着,鞋子上沾了灰,小心翼翼地看对方的眼色。
常先生在犹豫。
“我会帮你写字,”我很快地说,“我英文不好,但我喜欢英文,字写又得好,我可以——”
“算了,”他突然笑了,“你喜欢的是地理吧。”
我好吃惊。
“讲课时,你总拿地图册子看着玩,”他漫不经心地走着,胳膊下夹着书,“怎么不学地理?地理好,这样大的祖国,大好河山,是需要人去丈量的。”
“我家住在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他居然开始唱歌,声音很轻,“我的地理就不好,很多知识还是从歌里学的,少爷既然喜欢,可以走这条路的。”
常先生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我跟着进了他家。
是郊区的小楼房,在顶层,红砖上爬了葡萄藤,蛮漂亮。
打开门发觉,里面东西很多,到处都是书,被整整齐齐地码放着,架子上有,桌子上有,地上也有,我随手拿一本看,却分不出是哪个国家的语言。
长宽不超过二十吋的方正房间,书桌和床铺摆在一起,客厅就是卧室,厨房和厕所都是公用的,他似乎好笑地观察我的神情,居然有些恶作剧的气息。
“少爷没见过这样小的屋子吧?”
我诚实地点头:“唔,的确没见过,你为何不住宿舍?”
“我晚上要翻译,得开灯工作,”他把书放在桌上,把唯一的凳子让给我坐,自己坐在床上,“同学要睡觉,总不好打搅人家。”
我大窘,自己这样冒失前来,不也是打搅了他?
“没关系,”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我家里的弟弟同你一般年纪,也是这样倔的性子,动不动离家出走,你若愿意的话,在这里住上几日,就明白了。”
他意思很明显,住上几日我就受不了,便知道家里的好了。
我梗着脖子点头。
他许我随意看他的书,我躺在他干净整洁的床上,拿起《资本论》翻着看,而常先生已经拧开了灯,钢笔灌满了水,开始了他的工作。
灯泡好小,只能照亮这间小屋子,没多久我就眼睛酸痛,怪不得他会近视!
我索性把书盖在脸上,准备睡觉。
横竖睡不着。
“晚上怎么睡?”我闷声问他。
他没看我:“只有一张床,你说怎么睡?”
过了片刻,他才讶异地抬起头来,大眼睛柔和极了:“你没和别人睡过?”
我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但想歪也不能怪我,斟酌了好一会我才点点头,嗫嚅道:“是没跟人在一张床上挤过。”
“那对不住,”他收回目光,“我这里仅有一张床铺。”
我哼哼了几声,干脆托着脸看他写字。
常先生是好看的。
灯下看人,更添几分颜色。
我心头一动,莫名想起那个邀他起舞的洋人,却又说不出自己别扭个什么劲,难不成是害臊?裤子一脱,他有的我也有,有什么好别扭的!
常先生写字的时候很认真,被灯光一照,苍白的脸色晕上淡黄的柔,眉眼清晰,长眼睫投下一小片阴影,高挺的鼻梁下是紧抿的唇。
很好看。
我看了很久,他不曾回头一眼。
不知不觉间,我沉沉睡去。
我醒来时,是凌晨四点钟。
腕上的手表没摘,德国来的钢针在月光下静静地走着,我在床的最里侧躺着,能听到身边常先生均匀的呼吸声。
我扭头看他,初秋时节夜里有些冷,我俩各自盖了条薄被,在这小床上有点伸展不开,他面朝我蜷缩着身子,睡得很沉,面容平静。
我心里咚咚乱跳。
他又不是女人!我心想,两个男人睡一张床也没什么,我和张二少勾肩搭背兴致来了在脸上亲一口都行,但为什么我这会会心如擂鼓?这定不是因为常先生长得漂亮,比他美的男人我不是没见过,上海滩又不是没人养兔儿爷,可我这会就脸红耳热,盯着那双没什么血色的嘴唇,鬼使神差地想亲一口。
要命了。
我背过身去,大气也不敢喘。
等我再次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我迷迷糊糊地坐起来,常先生已经走了,桌子上给我留了张纸条,和一元钱。
“楼下右拐有早点铺,记得吃——心铮。”
这人真是学究,屋里就两人,写字也定要落款。
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常心铮。
这样温和平静的人,居然有这么个铿然的名字。
我把字条和钱都揣进兜里,半晌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