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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暗恋:我的兵荒马乱 ...


  •   高中正值想法古怪又叛逆的青春期,人人都想标榜自己的独特,想成为人群中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我当时选择的方式是假模假式地用书籍包装自己。在所有女生都沉迷于青春言情小说并且聚在一起热切讨论剧情的时候,我左手一本《尤利西斯》右手一本《第二性》很装逼地费力读着哪些那个时候难以理解甚至这么多年过去我也没有读完的小说,内心的小九九是“哼,读青春言情一点都不酷!”

      我的独角戏是有效果的。

      在同学之中我成了很“有内涵、有深度”读过“很多书”的小文青,加上我是语文课代表的身份加持,我的形象越发丰满,熠熠生辉。自己表面上自谦着说没有啦没有啦,只是个人兴趣喜欢读而已,心里还是忍不住沾沾自喜,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偷笑着。

      但是,喜欢严肃文学的小文青也有秘密。当时的我暗恋着其他班的一个帅哥,每天故意制造偶遇出现在他经常行动的地方,装作不经意地偷偷看他,目光不小心对上了便仓皇移开,哪怕只有一瞬间脸也红得跟冬天炉火里的煤炭一样,灰头土脸又烫烫的。

      暗恋、自卑是我青春期里最重大的秘密。我一边默默地观察着帅哥的生活,悄悄把他写进日记本里,一边忍不住顾影自怜自我否定:他这么优秀这么好喜欢他的人这么多怎么可能喜欢我呢?

      这种难以对人启齿的复杂情绪在学校、在夜里、在想起他的每一个瞬间都折磨着我打击着我,最后我的心高气傲不允许我为了一个男生这样卑微下去,于是我决定自己给自己挽尊,恶狠狠地在日记本里写“我也是一颗闪烁着微弱光芒的星星啊,我不会再故意躲避你的目光了,我要努力变得耀眼,让你注意到我喜欢上我!”关上日记本的那一刻,我底气十足,仿佛长久以来因为暗恋而被否定掉的自我又全部找了回来,一点点变成我的铠甲,把当时的我重塑成一个斗志昂扬的女战士,话筒、镜头、聚光灯都对准了我,BGM都是we are the champions,等待着我像世界宣布战事告捷。

      只是这场战争没有敌军没有战场,从头到尾只有我自己和我所坚持的最后一点自尊。

      这种好不容易暗自下决心搭建起的信心堡垒,却在现实中遇到帅哥的时候被发现是个功能仅限于自我感动的豆腐渣工程,他路过的风一带就轰然倒塌。

      我是周末遇见他的,真正的偶遇。

      街上人流熙熙攘攘,可他就像个发光体永远能站在我一眼可以看到的地方散发自己的万丈光芒。他太耀眼了,耀眼得四周的一切都显得黯淡无光,以至于我都忽略了他旁边站着一个漂亮的女生在和他谈笑风生。

      那是他女朋友吧?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时下意识地害怕起来,也不知道在怕什么,总之就是害怕,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在说“快躲起来!”我突然转身冲进旁边的书店,动作幅度大得不自然,都吓坏了旁边的路人,但是管他呢,现在我是个伤心得没办法在意这么多的人。

      其实发现他有女友并不是件多么让人难过的事,毕竟,这不耽误我的继续暗恋,本来也没打算能有什么故事和结果,对我来说暗恋一直以来都只是一个人的事。那时候的逃避更多地是为自己的莫名自卑,她一定是一个比我好很多很多的女孩子吧,所以他才会喜欢她。

      可是,我又差在哪儿呢?

      满脑子都是他,是不可能看得进去书的。我在书店漫无目的地闲逛着,随手挑起一本书,只是翻翻封面就放回去,忽然间看到一套摆在货架最显眼位置的畅销书,淡黄色的封皮上简单地写着《暗恋橘生淮南》,背面的建议上架类型是青春文学。

      是讲暗恋的嘛?那还挺想看看别人的暗恋是什么样的。我赶紧拿起书去结账心里居然还担心着可不能让熟人看见我在看青春小言。

      那段时间,我冷落了我“挚爱”的严肃文学,一口气看完了二熊的所有书,他们一边板着脸吸灰,一边也老老实实地在书架上给八月长安女士的著作腾位置,听我说着内心世界的变化,说着小说里人物的故事,说着自己的经历与释然,看我没有每天东想西想了,我觉得他们也是快乐的。

      再后来,我也慢慢地和固执的自己和解,不再坚持树立“文豪”人设,带自己喜欢的书去和朋友分享交流,想着要活得热烈一些,真实一些,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keep real。

      二十岁以后,我时常高喊着少女心已死,自己要脚踏实地过现实的生活。

      但作为一个少女,少女心哪有那么容易死去啊?她只是蛰伏着,像冬眠的动物,在一切可以复苏的春日时机充满活力地散发无限生机。

      最近少女心被唤醒的时刻就是网剧《暗恋橘生淮南》的播出。

      可以对一切青春电影电视剧免疫的我却永远逃不过二熊出品的振华三部曲。昨天《暗恋》大结局了,虽然是早就知道的结局但是满满的感动还是让眼泪汹涌。

      真羡慕洛枳啊,她的暗恋有故事有结果,可大多数人的暗恋往往都是无疾而终的。

      我的故事里,那个帅哥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的名字,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他的生日、血型、最喜欢的球队、每次考试的考场座位号甚至他写书法有三个字写得炉火纯青,那三个字是他练了很多遍的他女朋友的名字这种事。

      我对他来说是某个在学校经常遇到还算脸熟的女同学,他对我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是我青春期里最隐秘的心事。

      在他的故事里,可能我就是郑文瑞,一个我看了书和电视剧都没记住名字的女生,经常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不过是作为背景板的存在,出现得不经意,离开得也悄无声息。

      但在我的故事里,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就是洛枳,有一本写满了只关于他的故事的日记本,一次遇见、一个转身、一片衣角,事无巨细地展示着他的生活日常和我的点点心事。

      可能每个学校都有把优秀作文拿给各班同学传阅的习惯,那时的我拼命地读课外书想要提升我的文学素养,努力想出华丽的词藻,每句话字斟句酌,对我来说最多一个小时就可以搞定的作文,我每次都花两个小时完成,为的只是成为优秀作文,让我的名字出现在他们班的语文课堂上,让他听见。

      我给自己定的底线是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对他的喜欢,做的所有的一切都不能打扰他的生活。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沉不住气了。

      作为语文课代表我每次都要去年级主任哪里大浪淘沙找到本班的答题卡,高考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只是为了让大家放松心态的模拟,以至于很多人都直接弃考选择在家里自主复习,我在翻答题卡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留意他们班的答题卡,想着按他的性格应该也会弃考吧?出乎我所料的是他没有弃考,虽然字迹潦草一看就很敷衍但至少来考试了,态度还是端正的。

      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邪恶的想法,喜欢了他这么多年都是活在自己的想象里,我想要一件关于他的东西。

      我偷走了他的答题卡。

      这一张都没及格的语文答题卡成了那几年里我和他之间唯一的联系。

      他不是一个爱学习的人,这也不是一次重要的考试,答题卡弄丢是常有的事,但是,他会着急吧?不管了,我想自私一次,就一次。

      毕业以后收拾旧书翻到这张我保存得比毕业证还好的答题卡,忍不住笑自己的天真也谢谢自己的天真。

      他不是学书法的吗,硬笔字怎么这么丑啊?他语文素养不行啊,都是病句,平时肯定不爱看书老想着打球了吧。都快高考了《蜀道难》还空着不会写,估计他高考也难了。作文最后一句话标点符号都不打会被扣分扣得很惨的!

      他少写了一个句号,我拿笔给他加上了,这是他的句号,也是我的。

      我几乎对他做过洛枳对盛淮南做过的所有事,不,也许这是暗恋中的女孩都会做的事,不过我们再也不会有后续的故事。在这场独角戏里,唯一的女主角唱罢退场,于是灯光关闭舞台落幕了。

      男主角呢?没有男主角。

      还是很庆幸,在这漫长的时光里他出现了,带给我一切的喜悦、忧愁、难过,现在回忆起来觉得我的高中时代除了考试、学习,还有一些酸酸甜甜的故事。

      喜欢他是我十六七岁时做过最正确的事。

      开了个公主号日常碎碎念

      想让人看见又不想让熟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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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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