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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 ...


  •   林家。

      林成安得到消息后,满脸震惊:“什么?我在曼珠沙华定下的那套小别墅被别人买了?”

      电话那头的男人,声音冷静沉着:“不好意思,林先生,你的尾款没有如期到账,我们公司单方面取消了购房合同,稍后,我会将您的定金退还给您。”

      挂断电话的林成安满脸颓废。
      旁边的林夫人劝道:“不过是个普通的小别墅,咱们公司现在资金短缺,等咱们公司渡过难关后,再买就是了!”

      林成安怒气冲冲道:“你懂什么?那是普通的别墅吗?把林娜给我叫回来,我安排妥当的事,她为什么在关键时刻,偏偏就掉了链子?”

      林夫人无奈地摇了摇头,边往外走边叹气道:“曼珠沙华只是无名城最有名的小区之一,怎么就不一样了?”
      ……

      曼珠沙华的确与众不同。

      有一天,你所看到的世界,并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
      而是另外一种面貌。

      人并非是这世界的主宰,而世上还有另外一种生物,以万物灵气,天之造化修炼化形,名曰为妖。

      无名城最高的商厦,可以俯瞰满城,深夜甚至能触碰到璀璨星光的九十九层办公室。
      这是普通人看不到的楼层。

      而这个楼层的使用者,却是个普通人。

      谢斯挂断电话后,拉开抽屉,掏出最里面的夹层,取出里面的相框。

      笑靥如花的少女,穿着白色的百褶裙,乌黑长发披肩,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他用手抚摸着相框,指尖在相框中少女的脸上点了一下,眼眸里带着思念。

      “你倒是好手段,先给他希望,再将希望抽走,这该是多么绝望痛苦的事!”

      女子娇媚的嗓音带着丝调侃。

      谢斯马上将相框放回原位,哐一声将抽屉关上并上了锁。

      他抬头看向面前突然出现的女子,皱眉道:“你怎么还是老样子,不敲门就进来?”

      穿着红裙的高挑女子,如果稍加观察的话,就是林溪曾经在房地产交易大厅碰到的那位经理。

      此时,她穿了件张扬的红色旗袍,上面是大朵的牡丹图案,旗袍高开叉到腰部,露出性感白皙的大腿。
      将近九厘米的细高跟鞋,被她踩得如履平地。

      女子低笑:“敲门是你们这些热衷繁琐规矩的人类,我们妖族,不受这等束缚。”

      她边说边走,身子被一团红色雾气遮住,再看时,已经化身为一只红色的狐狸。
      皮毛仿佛朝霞般艳丽,琉璃色的眼眸闪过一丝惬意,从那件红色的旗袍里钻了出来。

      “真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变成人,还是化为原形自在些!”

      谢斯看着四处乱走的红狐,眉心跳了跳,暴躁道:“你能不能别乱走,我刚清理了办公室,你这一来,又要打扫!”

      为了保密原则,九十九层只有他一个人类,外人根本看都看不见,又何况就进入?

      谢斯作为唯一被获准进入九十九层的人类,又是这层楼的使用者。
      虽然面子上好听,其实也不过是个光杆司令罢了!

      这些妖们又喜欢化为原形出现,且大多都是毛多的。
      这对有洁癖,凡事必须亲力亲为的谢斯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红狐置若罔闻。

      谢斯却是无奈地叹气。
      也不知道这些妖精们都什么脑回路。

      谢斯不知道他们身份的时候,他们对他藏着掖着,恨不得避而远之。

      待谢斯知道他们身份后,他们三天两头地来找他,每次都化为原形,一副大家很熟的模样。

      鬼知道,他根本不想和他们很熟。

      红狐一副你们人类很狡猾很阴险的模样,然后还坦然自若地跳上了阴险人类的沙发,舒舒服服地躺了上去。

      在阖眼前,红狐还落下了一句:“对了,曼珠沙华来了新人,很危险的女人,我都看不透她的原形,估计是只大妖,你记得替我向族里报告一声。”

      谢斯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想要再询问时,却发现那只狐狸已经双眸紧闭,酣然入睡。

      谢斯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从办公桌左侧的木匣子里,取出一张约摸手机大小的宣纸,写了几个字后。
      宣纸变化为一只小巧的纸鸢,仿佛活了般,流光溢彩,飞了出去。

      ……

      被红狐误会成备受忌惮的大妖,林溪则面临着另外的烦恼。

      去孤儿院前,她两手空空,回来后,她却莫名多了条萨摩耶犬。

      原本这条萨摩耶犬,虽然瘸了腿,又满身都是淤泥,但也难以掩饰它的漂亮。

      孤儿院虽然没有兽医,却是有医务室,里面是一位退休的老医生,脾气温和,又是喜欢宠物的人,只见了这萨摩耶的一面,就喜欢上了它。

      老医生帮着把萨摩耶伤口四周的毛剔光了,又用碘伏点在伤口上,用白色的绷带缠住了伤口。

      最后,老医生没忍住,询问林溪道:“这只狗有主吗?没有的话……”

      她话没说完,一双眼睛却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只漂亮的萨摩耶犬。

      看起来,就是个舍不得狗,想要留下的模样。

      林溪没有任何意见,毕竟她又不是狗的主人。
      但是这么漂亮的狗,她倒是觉得没有主人的可能性很小。
      不过这也说不准,万一没有呢?

      林溪笑了笑:“如果您喜欢这条狗,就先养着呗。”

      老医生笑眯眯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褶子越发密了些,看着林溪的眼眸也越发温柔了。

      本来这事就这么说定了,谁知,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那边却出了问题。

      为首的小胖子,莫名地跌倒摔断了腿,被扶到医务室的时候,仿佛发疯似的,拖着瘸腿追着那只萨摩耶就打,边打边骂骂咧咧道:“叫你摔断我的腿,我打死你!”

      跟在小胖子身后的阿姨忙不迭上前阻拦,虽然勉强拦住那个小胖子。

      可只要看见那只萨摩耶,小胖子就发疯。

      老医生满脸无奈,最后只能请求林溪将狗带走。

      林溪也只好抱着狗离开,院长奶奶送她出去的时候,脸上也是掩饰不住的疲倦,边走边唠叨:“以前那个孩子脾气挺好的,我从来也没见过他欺负过小动物,也不知今天这是怎么了,这几个孩子竟然凑到一起,去欺负一只狗,让你见笑了。”

      林溪抿了抿唇,她对那几个欺负狗的调皮捣蛋的孩子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只是看在院长奶奶的面子上,没有表现出来。

      “院长奶奶,这只狗我先带回去,要是有人找,你就让他联系我。”

      林溪最后走的时候,留下了联系方式,便小心翼翼地抱着那只萨摩耶,将它塞到车里,驱车回了曼珠沙华。

      刚进小区的瞬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莫名有种被很多人窥视的感觉,仿佛置身动物园,被人类观察的动物一般。

      但是,当林溪环视四周的时候,却发现外面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
      就连小区门口的保安室,也空无一人。

      林溪觉得自己被骗了一般,这是无名城最有名的小区,保安却玩忽职守,这也太不安全了吧?

      与此同时,来自小区四个方位的远处,四位大妖同时感觉周身一震,来自于灵魂深处的恐惧让他们附下身子,化为原形。

      而林溪的那辆红色宝马开走后,从保安室的桌子底下,一只翠绿色的鹦鹉晕晕乎乎地睁开泛白的小黑豆眼,吐了一口血出来,叹气道:“差点儿丢了老子的小命,这是哪座山里刚出来的祖宗?”

      林溪回到家里,将萨摩耶放到地毯上。

      这只萨摩耶极为狼狈,浑身的白毛湿/漉/漉地沾在身上,配着腿上缠绕的白色绷带,看起来有种楚楚可怜的味道。

      林溪从浴室取出吹风机,插上电帮它吹被雨水打湿的狗毛。

      这个时候,林溪才意识到,这只狗好像极为羞涩。

      她的一只手抓住狗毛,另外一只手举着吹风机,帮它吹干的时候。

      它却东躲西藏,恨不得躲起来,眼睛更是仿佛人似的,避开不敢与她对视。

      林溪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捉住狗,待将它身上沾湿的狗毛吹干,已经是汗水濡湿了衣服。

      她皱着眉头,推开浴室的门进去。

      哗哗几声水流的声音,地毯子的那只萨摩耶耳朵动了动,眼睛直了一下,忽地露出了个极为似人的羞涩表情,用毛绒绒的爪子挡住了双眼,仿佛想要遮住什么似的。

      过了一会儿,浴室的门被推开,林溪围着浴巾走了出来,她笑着凑过来揉了揉它的脑袋,亲了它一下。

      萨摩耶叛逆般地挣脱开跑远了。

      林溪笑着摇了摇头,进了卧室换了件红色的睡衣,又打开淘宝,挑选了狗窝、狗盆、狗粮……这些养狗必需的物品。

      最后,她想到小区门口的保安玩忽职守,在新加入的业主群里抱怨了一句,便放下了手机,锁门,关灯,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整个别墅陷入一片漆黑之中,突然,那只萨摩耶的地方,出现了一片黑雾,散开后黑发白衣的男子显身而出。

      他步履缓慢地走到卧室门前,视门如无物,穿门而入,走到床前站定。

      一丝月光从厚厚的窗帘一角泄了过来,床边男子眼尾的红痣格外招摇,他眼底的眷恋如水般化开,眼睛灼灼地盯着熟睡的女子。
      他低声道:“我终于找到你了。”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穿书后我想救活一个纸片人》喜欢的可以去作者专栏收藏一下亲亲^3^
    =文案=
    温珊是科学界的天才,名声赫赫,赞誉无数。
    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天才竟然有个让所有人疯狂至极的想法——
    她想复活一个纸片人。
    二十年前,《至强王者》漫画里的终极反派——路行空,随着作者封笔而成为当年的最惨反派。
    那年,温珊悲痛欲绝,没有人知道,路行空对她而言,是她生命中的烟火,是她如深渊般暗淡的人生里唯一的光。
    二十年后,温珊终于研究出了穿书的办法,无奈她被人所伤,身体和记忆全部退化。
    简言之,她失忆了。
    失忆后的温珊以为自己只有十八岁,唯一记得的就是要去救路行空的命。
    只是在遇见路行空的一周后,她就崩溃了
    这个有洁癖,强迫症,偏执狂,小心眼,还爱记仇的男人
    确定就是路行空吗?
    ——
    路行空十八岁那年,遇到了个死皮赖脸的疯女人,嘴里上说着喜欢他,要救他的命,却每每都让他倒霉透顶。
    因为她,他揍人被抓;因为她,他旷课被班主任发现,罚站了一上午;因为她,他无故多了个去养老院打扫的任务。
    确定她是喜欢他,而不是跟他有仇吗?
    可是路行空偏偏动心了。
    而最让他最难以接受的是,这个疯女人竟然有个生命中的白月光,而他只是因为和她那白月光长相相似,被她偏爱了。
    路行空又嫉妒又难受,心底暗想,要是他知道那个狗男人是谁?非要砍了他不可。
    后来……
    路·狗男人·行空:汪汪~
    #我想救我的白月光但是我却失忆了#
    #我只能去救和白月光长相相似的替身#
    #结果我救的却是白月光本人#
    #我喜欢的女人有个白月光,而我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替身#
    #我都准备好了与那个狗男人决一生死#
    #结果却发现我自己就是那个狗男人#
    #我绿了我自己#
    【2020.10.18】
    【排雷】
    1.架空,涉及穿书,平行时空,三次穿越。
    2.狗血淋头[老梗:失忆梗、替身梗……都有,介意慎入]
    3.男女主都不是完美的人,互相救赎成长。
    4.剧荒之作,自割腿肉。
    5.存稿十万后开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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