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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桌布 ...

  •   蒂莫西·德雷克,简称提姆,是韦恩家收养的第三个男孩儿。

      但是他和前两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有着一个完整的家庭,并且来自与布鲁斯相同的富人阶层,拥有着可观的产业。至于为什么会被韦恩家收养,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这里就不在过多阐述。

      提姆从小就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智商和能力,就比如在他小时候,就抱着摄像机偷偷摸摸去跟踪了那哥谭夜晚的传说,还偷拍了一个房间的照片。

      若是把提姆珍藏起来的这些照片,随便拎出一张拿去比赛,不出意外也能得到不低的名次,并且引起轰动。当然——提姆绝对舍不得这么做就是了。

      他几乎是从小就将那些义警的真实身份隐藏在了心底,如果不是第二代罗宾出事,或许提姆就只会在他们明面上的身份出现在宴会时,才能见到那么几面。

      只是这个世界的意外太多了,当时谁也不会想到,提姆成为了红罗宾。

      成为义警从来不是说说那么简单,身体、精神、智商、判断、经验,红罗宾也是慢慢的成长着,被誉为最像蝙蝠侠的那个,或许未来最有可能接替蝙蝠侠的披风的就是他。

      只是哪怕是雄鹰,它也有幼弱的时候,更何况他现在也仅是十来岁的少年。所以他失手了,出了点小意外,然后被哥谭新出现的不清楚背景的红头罩给救了。

      当然,明面上自然不可能说他是被小丑打伤的,于是可怜的草包韦恩又双叒叕背了这个锅。导致韦恩、以及德雷克家的的企业都忍不住用谴责的目光看向那位韦恩少爷。

      布鲁斯.韦恩自己不去管理自己的企业就算了,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天才的又能管理两个公司的德雷克小先生,却因为被他的监护人——那个愚蠢的韦恩,带去温哥华多雪山滑雪而摔断腿和手,简直让人啼笑皆非,无话可说。

      不过就算如此,公司的那群股东依旧不会放过这个可怜的、还未成年的、需要休养的男孩。毕竟现在是高科技时代,有一台电脑就足够了。

      因为骨头的伤害没有那么容易恢复,最近一个月都被禁止夜间工作的提姆小先生得到了比平时多了一倍的时间,而公司的工作除了繁多外,并不能占据他的多少时间。

      但是作为义警的其中一员,提姆是怎么也闲不住的,尤其是几乎从布鲁斯口中得到了验证——那个红头罩,不出意外就是杰森本人!

      作为曾经的二代罗宾的头号小粉丝,以一己之力查出对方身份,甚至在明面上的宴会中接触过杰森.陶德的提姆,他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只要没有离开哥谭,提姆就不觉得自己抓不到对方的尾巴,于是在今天一大早,查到踪影后提姆就打算出门了——带着他还未恢复完全的断手断脚。

      清早的时间点是义警的安睡时间,提姆轻而易举突破了阿福的障碍,来到了自己的某个还没有被蝙蝠发现的安全屋。

      他很担心杰森会不喜欢他,没有人会喜欢替代品,哪怕提姆从来不觉得自己可以替代杰森。只是那个从小丑手中得到的视频,依旧在提姆的内心留下了深刻的伤痕,他甚至不敢去回忆那可恶的小丑,在虐待杰森时说着的话语。

      小丑在视频里,一次一次提醒着杰森,他的位置被人抢走了,他没有安身之处了。那些话语让提姆的心态无法平静,他甚至不太敢和杰森面对面。

      可是杰森自己主动打破了这层隔阂,哪怕对方并不自知。在小丑手中救下红罗宾——救下了他这个“替代品”,这让提姆鼓起了些许的勇气。

      于是提姆——勇敢的——冷静的——拿起了安全屋中的一套轻便的浅色裙子。

      好吧,他得承认,他还是不敢用真面目出现在杰森面前。

      他拿起的裙子样式稍稍有些特殊,展开看起来就像是一块正方形的桌布,但是穿在身上后系起腰带(一个很方便的暗扣)就变成了一条中袖的淑女裙。腰带勾勒出纤细的身形——感谢他目前的身材并不高大,穿上这种稍显宽松的女装并没有那么违和。

      这条裙子完全是依靠腰带来展现的——它的袖子因为被固定在腰间,所以稍稍整理下,看起来就像是蝙蝠袖一般。

      会准备这种方便的衣服完全就是因为提姆很早就有过类似的计划,蝙蝠家的人人均多个马甲,他担心哪天出事了,被追踪了,需要在极快的时间内换上新马甲来躲避敌人。

      而什么伪装会比直接性别转换更容易混淆视线呢?反正在他长大前,这个办法基本都是可以使用的。

      这种裙子穿起来非常方便,就只有三步,套进去,扣腰带,整理。之后就是化妆戴假发了——提姆的想法很简单,就和当年偷偷跟踪罗宾一样,只要远远地看一眼就够了,套一层女性马甲不过是为了不牵动杰森敏感的神经。

      只是哪怕是红罗宾充满着智慧和咖啡的小脑袋,也绝不会想到他会因此吸引到哥谭特有定点小怪——小混混。

      因为没有完全代入过女性的思维,虽然套了一层女装,但是提姆还是认为自己是男性,并且身为红罗宾的实力足够他自保了——哪怕他现在断手断脚。

      石膏、拐杖、纤细的身形、独自一人、女性、看起来有钱。

      这就仿佛头上顶着“好欺负”这几个大字,让我们可爱的德雷克小先生完美进入了附近小混混的视野里。

      而塔斯卡天生又对这种事情非常敏感——也许是杰森的身体自带的警报,他轻易就注意到了不远处似乎发生了什么,放下手里的粘毛器,直直的走了过去。

      于是理所当然的,就有了我们美丽纤弱的蒂西小姐与英雄救美的塔斯卡的激情(划掉)碰撞。

      塔斯卡不可能放达米安一个人在宠物店,虽说比起人类,达米安更喜爱动物,但是谁知道那个天生就属于聚焦点的小王子身边又会出现什么。

      看着还带着几分幼年时候的影子、却已经完全长大了的偶像就这么准备离去,提姆身体反射性的就喊住了对方,结果等到对方回过头,却又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很明显——杰森完全没有认出我是谁。提姆有些庆幸又有些说不出的失望。他并没有画什么浓重的妆容,仅仅只是柔和了男孩子特有的棱角,面容画的得秀美一些。剩下的五官都是自己本身的,只要熟悉提姆.德雷克的人,哪怕只是远远看上一眼都能认出他来。

      蝙蝠家的红罗宾很擅长抽丝剥茧,对方的表现已经让提姆轻易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塔斯卡对待女性和弱小往往都非常有耐心,看到面前的女孩子还支撑着拐杖,仿佛失血过多略带苍白的脸,又想了想刚才的混混。自以为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嘴角上扬笑了下,“好吧——如果这位小姐愿意的话,可否允许我等下送你回家?”

      提姆猛地抬头,带着点惊讶和意外。他应该拒绝的——作为除蝙蝠外最理智的、聪明的红罗宾。他知道他应该拒绝的。

      他需要掉长线抓大鱼,不应该现在就出现在杰森面前——等杰森什么时候刚巧看到了蒂莫西.德雷克的脸——他就会立刻意识到此刻的骗局,从而对红罗宾,对蝙蝠家产生强烈的警惕。

      想想迪克的下场吧,想想蝙蝠侠被揍的那张脸吧。显然杰森现在一点也不想接触蝙蝠家的任何成员(或许阿福除外)。

      但是一直以来最冷静的红罗宾上钩了,他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杰森的伪装(尽管他知道这个可能性很小),但是他无法拒绝对方。这是他幼年黑夜里的小太阳,燃烧着自己,点亮着哥谭夜晚的二代罗宾。

      他落网了,提姆想,他早在幼年就已经深陷进名为二代罗宾织出的网里。

      拒绝不了——如果拒绝了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哪怕只是一小段路也好,让他感受到那么些许的真实。二代罗宾还活着,杰森还活着,这一切不是迪克话中的幻影。

      提姆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塔斯卡嘴角上扬勾勒出一道非常淑女的笑容,“那么麻烦你了。”

      “对了,我的名字叫蒂西,请问你……怎么称呼?”

      以上——就是达米安沉迷在毛茸茸的天堂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

      “嗯,这一定就是你刚刚口中的普林斯小朋友了吧。”蒂西小姐展露出了一个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可亲的笑容,“真的和你说的一样可爱呢。”

      达米安便秘般的嘴角下撇,目光扫过一眼塔斯卡——普林斯(prince,译:王子),这家伙该不会是个取名废吧。

      当然,现在不是挑剔他名义上的哥哥的时候,达米安转换视线上下扫视了一番蒂西小姐,手中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怀里的猫。哪怕目前他需要抬起头看人,但是气势仿佛他才是最高的那个。

      “蒂西小姐?抱歉——我刚刚眼花将你看成了行走的桌子,毕竟不是谁都可以将桌布穿的那么适合的。”达米安逐渐放缓了语速,带着如同旧贵族一般的华丽悠长,“当然,淑女的身形是无法支撑起那么正正方方的布料,是我误会了,想必你是不会介意的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塔斯卡,一个真正的直男,甚至完全没感受到空气中的硝/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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