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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天色很阴,我的心情也一样。

      站在街边,茫然四顾。车无情地经过,人无情地经过,难道这世上已无一丝值得的流连?

      一个人从街边的店铺里探出个脑袋,仿佛在确定着什么。我不满地瞪了她一眼,这个世界给予我的还不就是那些,你看什么看?

      她忽然笑了,笑得,很灿烂。进来吧,她说。

      我纳闷,我的样子距离乞丐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否则,我根本无暇怨怼为何老天给了我这样的一场灾难。只是昏头昏脑地走啊走。也许在寻找什么,我自嘲地想。

      她敛了笑,高声道,要下雨了。

      我深深地望了她一眼,但根本无法窥见她在想什么。这种本事只有很古老很古老的传说里那个很老很老的巫婆才会。

      突然冒出一个很荒谬的想法,为何不试试雨滴撞击皮肤的感觉呢?一样是疼,一样是湿,我可不想流眼泪。

      我知道就要下雨了,我愣愣地道。

      她居然又笑了。老天真是残酷,这种残酷是丝毫不加伪饰的,笑就是笑,乐就是乐,只是不是我罢了。

      还是进来吧,她说。我瞅了一眼店铺的招牌,可惜我是近视,看不清。至于眼镜,那两片玻璃已被很潇洒地埋在了土里,曾经希望它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长出幼芽,然后,结一整树的眼镜,在风中哗啦啦地乱摆。眼镜真是太贵了,不如自己种。佛都说种下善因得善果,为何这小小的玻璃片就不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阿弥陀佛,我念叨一句,迈进了店铺。她就站在店门旁边,很温和的样子。你怎么这样邋遢,她说。

      按理说这样的话我接受不了,如此讽刺,如此直白。待我眯起眼将目光凝聚在她身上时才发现,她的衣服很漂亮,是那种我从未见过,也无法形容的漂亮。于是,很奇怪,我的一点点怒火全消了。

      她又是一笑,笑容干净、明亮。你还没吃饭吧?

      我一怔,肚子便不争气地响了起来。原来与我作对的不只是命运,还有自己的身体。我不满地拍了拍我的肚子,也不顾这个动作有些失态。

      她将我领到一张桌旁,一眨眼的功夫就端上来一碗面,上面的肉丁,堆得高高。不是我想吃,是那双筷子实在是太诱人了。于是我拿起筷子,于是我让诱人的筷子牵引着,于是我用诱人的筷子挑起那长长的如同发丝的面条。

      原来这是家面馆,我肚里有个声音喃喃地道。可是,看她身上的衣服,却又不像是盛满油盐酱醋的面馆中的服务员所应穿的。猛然发觉我的刨根究底,便将思绪生生扯了回来——

      第一, 有面吃;第二,有屋避雨。你想什么想?

      也许以前就是想太多,才会背上如此多的包袱,我脑子有些累。

      呼噜呼噜,我不作声,她也不作声,只是望着我。本来想说,我像恶狼,狼吞虎咽,那种几百年没吃到新鲜羊羔的恶狼,但一想到新鲜羊羔,离家前那顿丰盛的火锅大餐便在我脑海里打转转,执著地赖在一个角落,久而不散。原来,吃也是一种折磨,何况是想象着吃,它离我其实很远。

      待面条全都进了我的肚子,我才开始吞咽那些肉丁。习惯把面条吃完,再吃肉,再吃菜。分门别类,不慌不乱。味道,进了肚子只有肚子知道。

      她终于说话了,或者说我进店后她终于说话了,很轻的那种。慢点吃,她声音很好听,这句话我的老妈也重复说过许多次,但我却只感到厌烦。感到一丝惊诧,她对我这种比较奇怪的吃法竟没有丝毫的表态,或者说,惊奇的表示。

      吃是一种折磨,但盯着某一点,就不那么折磨了。她的衣服很好看,我再次想到。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宁愿这么想,我吃完了。或者说,经历完这样的折磨。残留的白雾笼着我视线中的一大片光景,看不清,反正本来就看不清。

      你叫什么,她将碗收走后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个。我自诩警惕性一流,便是一只小狗狗跑到脚边我都会下意识地一缩,真的,我并不是怕宠物的人。但一碗面,一碗折磨下肚后,冲淡了我的敌意,抑或是我本来就不带敌意。那些是做给虚伪看的。我又开始怀揣着不安与羡慕的奇特心情盲目地盯着她的衣服看,幸亏我不是男子,否则肯定有被当作色狼的嫌疑。我喃喃地道,萧晓。

      我送你回家好吗?拜托拜托,这里不是收容所,你若愿意把你自己的店铺当成收容所,我倒不愿意奉陪哪。还有,更不是派出所,因为派出所里只有冰冷冷的警察大叔和警察大妈。我不回家。这是恶俗言情剧里最滥的台词,我愤恨了一秒钟。

      你从哪里来?又一次,我盯这那漂亮得快溢出我视线的颜色,心道原来终是派出所的,虽然你穿得很好看,不像那里的大叔大妈。不过为了证明我这个人不是乞丐,我还是招了,不,怎么听着那么像屈打成招的招,唉——远方。

      远方?这个概念很模糊,你该说得清楚一点。她向前探了探身子,微笑道。

      就是远方。我没有撒谎,我很生气,不顾后果的生气。给我吃面的人不相信我,你不是第一个。

      她呵呵一笑,取来张地图,指着一个芝麻大的红点,问我,可是这里?

      我头都未抬,如果是远方镇,那只是我曾经居住的地方。现在,没有,也希望是没有。

      原来你从远方来。她终于说了一句比较有哲理的话,可是那只是因为我曾经的家乡名字就是远方。我曾经属于远方,这个远方。

      你叫什么?

      你去看看店名吧。外面在下雨,不过淋一会子应该没事。

      我义无反顾地推开了门,肚子一饱,好奇心猛长,雄赳赳气昂昂,仿佛要去经历一场战役。使劲踮起脚尖,使劲抻着脖子,才看见招牌上两个异样花哨的——“云锦”。你、叫、云、锦,我异乎寻常地将一句四个字崩开了念,引得路人纷纷诧异不已。我的样子自然奇怪,我都不奇怪——眯着眼睛像一只挣扎的猫,黄豆大的雨点打在脸上却丝毫不顾,于是雨水顺着脖子流啊流,流进了衣领。不过很好,她叫云锦,我知道了。云锦又是什么?那不重要,只是一个称呼,一个很美丽的称呼。

      云小姐,我唤。她笑,一如身上美丽的云彩花纹,灿烂明艳,你这个小不点有多大,叫得这么老气?我哼了一声,既然生活不似生活,那么把生活想象成那些恶俗的肥皂剧好啦,我没有叫你云姑娘云女侠已经很不错了。她的目光上下打量我一圈,好像在看动物园里那些苦苦哀号却又无法逃脱的野兽,你就先在这里住下吧。

      于是我,这个从远方来的流浪者,开始参观这个收容从远方来的客人的地方。

      发现云锦开的云锦店根本不是面馆,也不是小吃店,而是服饰店。我连连哀叹着自己的愚蠢,埋怨上天为何不给我一个发达的大脑,有海豚那样的智商,即可,懂得跳跃与悲伤。

      我管云锦店叫做服饰店,云锦直瞪眼。她说,这不是服饰店,而是……我等待着她的后文,可是从她身边蔓延开来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半晌,她道,是我的拜占庭。

      我选择了一种很令人鄙夷的表达方式:吭吭哧哧地笑了。云锦同志,云锦是什么,你这个姓云名锦的家伙应该知道,但拜占庭嘛,只能请求主宽恕你的无知了。你是个诗人吗?她睁着大眼,身上云里雾里的色彩在我眼里愈发浓艳。我不屑地大笑,诗人?只有无知的人才会去写诗,而我,并不无知,也不愚蠢。

      她摇摇头,又摇摇头,不言,也不语。我扭着脑袋,环顾店堂——黄泥已经有些剥落的墙上悬着十七世纪的油画,上面的半裸女子神情柔和;五颜六色的纸屑和珠丸散落在底是抽象画的瓷盘上,耀眼的光芒狠狠地扎入我的目光;一排排衣架横七竖八,仿佛很久不曾整理过,我还直抱怨路极为难走。嗯,就是这样,云锦的拜占庭。

      我感到好笑,云锦,我就这样直白地称呼她,这样一个地道的中国名字,这样一道别样的姑苏风景,却喜爱那遥不可及的拜占庭,不,不是喜爱,是崇拜。把这方圆不过一百多平米的小小店,当成,当成曾经的神居。我不可一世地笑啊笑,道,云锦,你应该把店名改改,不过,可不是改成“云锦的拜占庭”。她抚摩衣裙,抚摩那些斑驳到乱七八糟的纹路,轻声道,嗯。既未渴求,也未反对。

      应该叫——“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曾如此厌恶这一句话,厌恶它的作者,那个性纳兰的清朝人,软绵绵轻飘飘,没有一点阳气。看对面的云锦微低了头,满怀讥刺的我嘘了一口气,这个绝对正宗的中国名字,就是再娘娘腔,也胜于,胜于,那高邈到可笑的拜占庭。

      没想到云锦嘴角略弯,笑得极美,我都有些痴迷。云锦,我企望我是男子,我很不厚道地在心里说。好名字,只是用于服饰店,不合适,也不恰当。

      我就这样很轻易地让云锦说出了自己店铺的真实用意,心里溜溜地转着我可爱的小算盘,得意啊得意啊。

      云锦生意一般般,平日里来的人不多也不少,一般都是女性。而且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转一圈就走,仿佛是在转一家普通的博物馆,或是艺术馆。我坐在角落,吭哧吭哧地笑,云锦,这果然不是服饰店。

      每当此时,云锦总会静静地看着我,目光飘过柜台,飘过几盆巨大的青葱的发财树,准确清晰地落在我身上,我便突然有不想笑的欲望。云锦,我说,声音里没有了好笑的意味,你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她的简明扼要,让我有些难以适应。唔,故乡在哪里?在遥远的地方。遥远的地方,那是哪里?就是茵尼斯弗利岛。我沉默。

      云锦身上总有一股子与她的名字、性格、店铺极不相称的洋气,我称她为“洋大奇云锦”,我鄙视那样的洋气,罩得人晕晕乎乎不知东南西北,满口是耶稣天主亚当,还有,最重要的,拜占庭。云锦嘛,中国人一般都知道,传统的、百分之百中国制造的布料。而她,除了身上这层层叠叠的布啊麻啊是国货,其余的似乎都是西贝货舶来品。包括,她那恬美安静的笑容。

      按理说我应该感激她,收留了我这个从远方来的流浪者,收留了我一颗漫无边界的心,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嘲讽两句。

      有一天我在角落的书柜里东翻西翻,翻出了一本上面印有一个鼻梁高高外国人的书。书皮陈旧,书却很干净,没有一丝灰尘。我问,云锦同志,这是什么?不要小觑我没有文化,只是确认一下而已。她正一下下地掸去柜台上的灰尘,没有理我。我便又叫了一遍。她垂了眼,安静得似乎入定。云大奇!我大吼一声,她身子一震,小小的鸡毛掸子掉在了地上。苇间风,她回答道。什么?我愣了一下,拜托你说明白点嘛。就是叶芝的诗,诗集子。

      哦,明白了。我戴上眼镜,费力地望去——这眼镜还是数天前云锦同志从旧货里翻出来的,本怕度数不合适,但我装出豁达的样子摆着手道没事,便戴了起来。这样残破的眼镜,腿摇摇晃晃,随时都可能散架,我想我是不会把它埋在土里等候发芽的,再说这个度数,让我看书万分艰难,但还是戴了。感谢她吧,我想。

      对诗不感兴趣,对外国诗更不感兴趣,对不认识的外国诗人更不感兴趣。我百无聊赖,还是翻了翻这个长得很清秀的外国佬的书,没什么意思。不过,我发现了茵尼斯弗利岛,还发现了,拜占庭。

      云大锦同志,你不喜欢纳兰性德柳永,你不喜欢张爱玲琼瑶,你不喜欢林徽因徐志摩,你怎么喜欢这个离咱们千里万里的男的?

      唉。云锦居然叹气了。我常在她面前抱怨天道不公,让我有那么一个老妈,那么一个老爸,可是她很少抱怨什么,即使是客人稀少或是来货不合格,她也从不抱怨,也不难过,永远那么静静的,或是,把第一次见我的那种招牌笑容,挂在脸上。她居然叹气了。

      只是喜欢而已,你别多想。我多想?我心头涌起想冷笑的冲动,谁稀罕多想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男的?我的脾气就是这样,容易冷笑,不容易冷静。需要改喽。

      原来拜占庭和那个什么岛就是从这里来的啊,我嘀咕一句。嗯,她水波不兴。

      于是日子便又开始平缓地过。而我家那两位,似乎也放弃了寻找我的行踪。这样最好。不用上学,不用吵架,更不用,仰天长啸天道不公。

      终于有一天,云锦领我到了屋子的另一个角落,那里我不曾涉足,因为放得都是云锦自己的衣物。她愿意把这些都当成货物摆上来,一件,又一件,当顾客问及时,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这是我的,不卖,抱歉。我都有些烦了。

      她拨开最里面的那层衣物,指给我看灰泥墙上的东西。我只得又一次眯了眼,眼镜确实不好使。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墙上隐约有两行字,不过看不清:我…人…只…双…鸟,我念着我能看清的那几个字。我的爱人啊,只要我们是那双翱翔的白鸟。她补充道。我眯着双眼,盯着近在咫尺的她的脸上那抹微笑,从有到无,从无到有,隐隐约约,我感觉到什么事不对劲。我猛地将头拽出这个让我有些喘不过气的小空间里。

      怎样?这话似乎应该她问我,我却先说了出来。就是这样,她简短地道。之后,便是一阵沉默。一阵让我有些不适应的沉默。空气没有凝固,它在我身周奇特地流动着。

      就是这样,她重复了一遍,你想不想喝杯咖啡?我道,还是茶吧,中国饮料。我爱中国。这句很搞笑的话从我嘴里说出,她却没笑,只是点点头,紧接着,一个优雅的,让我崇敬地叹气的转身。

      她端来两杯茶,里面有一堆我不认识的东西。我问,这是什么?

      中草药,她简单地说。我的眼镜一下子从鼻梁摔下,中草药?能喝么?

      她瞥了眼杯中缓慢沉浮的草药,端起杯子抿了一口,道,能喝,就是,很苦。

      我又吭哧吭哧地笑了,你吓我呢?

      她看也不看我,你自己要喝茶的。

      我脸上努力浮现出胜利者应有的姿态,像所罗门王高傲地面对他的宝藏,然后,大吞一口。烫,我倒是不在乎,就是——异样的味道。不是苦,也不是涩。

      自诩喝过天下所有怪饮料,我都难以接受。这是什么?比北京的豆汁还臭?

      她怡然自得地品着茶,道,你要喝咖啡么?我竟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这药,是什么?我嘴唇一哆嗦。

      当归,远志。她惜语如金。

      哦,我装作很懂的样子。心里琢磨,难道云同志生着慢性病?还是……我不敢想了。

      既然是中药,那么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有股子奇怪的味道。在我印象里,中药永远是散发着初出杵臼时的那种无遮无拦的穿越千年的草香,缥缈却实在。而不是,这样的,怪模怪样。

      你喜欢它吗?我实在不好回答这个问题,道,还可以。

      那首诗呢?还可以。

      我一贯的伶牙俐齿都没了,缕缕白雾蒸腾中我保持一个姿势,不说,也不离开。云锦的茶早已喝完,而我,却磨磨蹭蹭,杯里的那两味中药,飘飘洒洒,已被我的茶匙捣得乱七八糟。

      于是在这样奇怪的中药香里,我开始探究叶芝的诗。也开始询问有关云锦的事情。奇怪的茶喝了一堆,我渐渐适应了这种奇怪的味道。奇怪的问题我也问了一堆,也找到了云锦故事的正北端。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她叫云锦。我煞有介事地叙述道。瞥见一边的云锦微微而笑,我继续。特意加了两个很久,突出这个故事的久远,其实呢,没多远呢。很久很久很久……继续吧,云锦打断了我不断增加的时间状语。不是不愿意继续,是不愿意看到故事的发展,因为,它不是,我喜欢的结局。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终究会白头到老的。这不公平,我想。

      很久以前,一个男的喜欢一个女的,那个女的也喜欢那个男的,他们即使算不上青梅竹马,也算得上两小无猜,但是,那个男的在外地做生意,常年不归,于是——于是……我接不下去了,云锦给我的茶里添了些水,鼓励我,继续吧。声音淡然平和。

      于是出现了“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我不停地摆弄那些幽怨的诗句,不愿往下说。突然发现,我的心其实很软,嘿嘿。说吧,云锦大抿一口茶。

      那个男的,喜欢叶芝,非常喜欢,特别喜欢……阿晓!云锦忍无可忍,你今天怎么这么啰嗦?是的,我啰嗦,我宁愿把这一切絮絮而谈。年少时的多愁善感一时间又回到了我的胸膛,涨得快要破裂。云锦,你可愿意我讲下去?愿意。

      那本《苇间风》,是他送她的,很珍贵很珍贵。他离开的那天,她去送他,很舍不得很舍不得。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事情我没有说,就是云锦。不是这个在我面前脸色平和的女子,而是,这个我曾经当成面馆的店铺。云锦,就是上等的布料,做衣服的。我原来一直这么认为,后来才发现,它远远不止这些。云锦给我看云锦,上等的云锦穿在她身上格外漂亮。我不禁赞叹,云锦,云锦穿在云锦身上美若天仙。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叫云锦。这不是你本来的名字。我没有依据,只是直觉。女孩子共有的直觉。

      云锦上灿若朝霞的花纹,烙印在两人的心口,已成为二人定情的信物,除了《苇间风》,就是它了。云锦说,它们是有共性的。读《苇间风》,感受云霞被夕阳笼罩的庞大美感攻势,叶芝的华美温馨,可以直接渗透到你的骨子里,到骨子里的最里面。病句,但确实是云锦说的。

      于是我俩如旧时上私塾的小学童,一起大声朗诵叶芝的诗句,拼凑起来,拼凑那些不连贯的感情。叶芝是不完整的,云锦也是,我也是。

      把这只心意的气球/这只在风中鼓起而飞升的气球/放回它狭窄的屋棚里

      如长脚虻在河流上飞翔/她的思想在寂静中滑动

      是笑声,而非时光,毁了我的嗓子/在里面掺入沙哑

      我尽情地释放,尽情地歌唱,虽然我的嗓音很难听,但是,我心情舒畅。

      云锦与我一道,搬着两张小凳子,坐在云锦店大门口,面对一本叶芝的诗集,你读一句,我读一句。

      将那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事情/唱给拜占庭的达官与贵妇们听

      云锦的笑容灿烂,华美的衣裳在风里微微摆动,引得路人驻足观看,眼光如看一件珍贵的云锦艺品。

      当我在公路上,或是灰色的人行道间/那声音却拍打在我的心底深处

      她在无形间对路人做出回应,用的,还是《茵尼斯弗利岛》的句子。对了,前面那一句,是《驶向拜占庭》。

      这个“我们”,是可以改变的。我有些无情地想。许多年前,也有一个人,坐在我的位置上,与云锦肩并着肩,捧着《苇间风》,将这略显荒凉的诗歌歌唱。

      云锦的灿烂极限,大抵如此。古代水平最高的丝织物,千百年来技艺几经失传的江南奇葩,就是这个样子吧。我是说,云锦,不是,云锦。

      喜爱云锦,终是喜爱家乡。江南小巷,竹蓑细雨,那段不归的路呵……云锦无声地叹了口气。于是便有了这家店,于是便有了绚烂夺目的织品,泼洒洒,亮丽了他们的青春年华。

      可是,我不是说了吗,很短暂很短暂。离开,终是离开,并且,杳无音讯。云锦不慌,也不忙,叶芝不是告诉她——我们的爱情长成一颗印度的明星/化为一颗燃烧之心的流星/那心里有闪烁的潮汐/有疾驰的翅膀……总之,很坚定很坚定。云锦,这个名字,是一种,爱情。我喃喃自语。在路人诧异的眼神里,我找到了那个有些失落、有些无助的云锦。不过,很坚定很坚定。

      叶芝,没有告诉云锦,时间,究竟有多漫长。还是,这样微笑地等下去。云锦,云锦。你可以告诉我,我也可以想象,那茶,为什么这么苦。像叶芝诗中,泼洒在石块上的牛奶,液体,挽留不住,某些离逝。可是味道,可以在舌根底徘徊不去,就像,思念的味道。我又一次撇撇嘴。

      云锦云锦,我不停地叫,要把这难熬的寂寞吹去。那当归、远志,经未染色的云锦包裹,在这样的包裹里进锅熬煮,又怎能不苦?只是,我的好云锦,在端上桌之前,将云锦包打开,拿走,为这茶,保留了最后的一丝余地。我不知,唯有她知。嗯,也许他知。云锦,为了记忆,这云锦,该有多难喝。她却喝了这么多年。我浑身一颤,莫可名状的孤寂与同情,就这样轻轻地笼上心间。

      云锦,却微笑着,让我把这个故事,娓娓道来。我有些郁闷,第一次遇见讲故事的要听故事的重复故事,还是这样的故事。拜托拜托你,一如我初来时的语气,不必再提。云锦那已经让我有些发怵的微笑仍是淡淡的,氤氲在药茶,不,云锦茶里。云锦茶,多么动听。只是,要你永恒地记起。

      还有一件小事,云锦。那两句诗,难道是你的定情誓言?我企图把这种沉闷的气氛打破。嗯,依旧水波不兴,可以这么认为。翱翔的鸟儿,一只,难道也可以?

      似乎也可以。我天真无邪地想啊想。

      日子又开始迈着老不死的脚步前行,一点不给我们喘息的时间。她只会轻声指点每一个顾客,告诉他们,每一匹云锦布,每一件彩衣,都度过了怎样的华丽光景。此时我遥遥看见,她身上的云锦,一点一点,绽放着柔和的光辉。闲下来,就与我,大声朗诵,叶芝的诗歌,淡淡的回忆。她在读诗时声音很大,可以惊动天上的飞鸟,也许,还包括,曾经许下诺言的那只白鸟。我又天真无邪地想啊想。

      直到有一天,云锦拿出那匹她珍贵的云锦布。绛紫的底,复杂的花纹,梅红的绣迹。她说,我要去,旅行。我望着她纯净的双眼,选择了,吭哧吭哧的笑。她平静地看着我,没有露出,招牌的微笑。云锦,你去,带他回来。我给你看店。我拍着并不厚实的胸膛,很有底气。她嫣然而笑,不必。云锦,终究是云锦。店门关了,它也是云锦。云锦,你怎么这么有深意?我不懂。

      她抚摩我的脑袋,阿晓,我不能带你,真的。抱歉。我粗粗地笑了,别忘了,我从远方来,可以去另一个远方。云锦眼中有赞许,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到今天再寻他去?我摇头。等我走了,你就知道了。她的眼中,滑过一丝狡黠的笑意。我轻轻点头,看见窗外,似乎有一只白鸟,扑棱棱地飞过。

      云锦,大概是在我睡熟时离开的,留下的字条,给我钱与衣物,让我去流浪,数月后回。这样的结局,居然在我意料之中。她会回来么?我双手撕开了字条,站在空无一人的云锦店中,四周,是数不清的,云锦。

      看到桌边的《苇间风》,我才发现,云锦没有将它带走。一瞬间,心头流转过莫名的情感。书中夹着纸条,我将它一把抽出,使劲很大。夹着纸条的那页是一首叶芝很著名的诗,也是唯一一首我先前就知道的他的诗——《当你老了》。熟稔到可以背诵,我却又一次对着书,朗声念了出来。

      ……向山峦之巅峰独行/将他的面容隐没在繁星中间。

      我啪地扔下书,跑到厨房煮了一杯云锦茶。依旧怪味,我却努力分辨着其中的熟悉。是云锦,云锦的味道。我霎那间明白了云锦离开的原因。

      摘掉那副埋都无法埋的眼镜,我换上了云锦的衣服,裙裾飘荡,离开了云锦,离开了拜占庭,离开了茵尼斯弗利岛。云锦,你忘记告诉我,叶芝的爱情。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无比灿烂,就像云锦那招牌的笑容。叶芝,也会失恋呢。不过,他也用,像你这样的微笑,拯救自己,升华自己,同时也,悲伤自己,孤独自己。

      泼泼洒洒的云锦,在夺目的阳光下,影子散落一地。我的眼泪,就这样,不争气地落下。终于,我明白了,这就是云锦,这样的,美丽。

      -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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