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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冬日清寒,夕阳余晖冷冷的洒落,墙头染了一片橘色。

      院中的小池子结了一层薄冰,隐约可见底下游弋的锦鲤。

      冯依依倚在窗边,发尾轻落肩头,正看着外头光秃的梨树,枝丫上两只叽喳斗嘴的雀儿跳来跳去,闹得正欢。

      冯宅大多时候都是这么的安静。

      身后传来脚步声,冯依依回头,见着贴身婢子秀竹从外间进来,手里捧着一个锦囊。

      “小姐,你不怕着凉?”秀竹摇头,两步上去就要收了窗扇。

      “别啊,”冯依依一只手伸出去,挡住那即将关闭的窗子,“我不冷。”

      秀竹犹豫一瞬,遂收了手,只留半扇窗户:“知道你不冷,看两只鸟儿都能半天功夫。”

      跟在冯依依身边的日子久了,秀竹也知道这家里平时没什么事情可做。夫人走得早,老爷只有冯依依这一个孩子,因此不比旁人家里热闹,可以姐妹聚在一起拉个话儿、作伴。尤其冬日天冷,老爷更不让人出门一步,护得跟眼珠子一样。

      但一想,冯依依很快就会有人陪了,因为在外求学的姑爷就要回来。这位姑爷可了不得,三年前就中了举子,真真的才貌双全。

      “小姐,紧赶慢赶的,那师傅终于赶在今日给做出来了,你看看成不成?”秀竹将手里锦囊递上。

      冯依依接过来,澄澈双眼弯了弯,盛着几分期待:“拿来给我瞧瞧。”

      红色锦袋拿在手里,两根抽绳松开,冯依依两只手指从里面捏出一面圆形波斯玛瑙腰佩。看得出雕刻师傅技艺精湛,雕了一尾鲤鱼栩栩如生,在波浪中激进。

      “好看。”冯依依举起腰佩,对着窗外的亮光,玛瑙一层层的波纹正像是江河中的水波。

      冯依依准备将腰佩送给娄诏,算算,娄诏正是今日归来。当初托人从京城弄来石料,又托师傅加工,前后用了两三个月,这样看看完全值得。

      鲤鱼,鱼跃龙门之意,娄诏志向金榜题名,一定会喜欢的。若真高中,打马游街是何等的风光?

      一日赏尽长安花,风流倜傥少年郎。

      冯依依仿佛能看见那风光场面,嘴角不觉翘起,对那腰佩怎么看都觉得喜欢。半年前,她和娄诏仓促成亲,因为挂记学业,没几日娄诏便去了书院,期间只是来过两三封书信。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其实很少。

      那书院离着扶安城并不远,只是平时不准外人进去。也就是因为来求学,娄诏一段时间住在了冯家,郎君如玉,临风玉树,谁家女儿见了也会心动,冯依依亦是。当得知娄诏愿意入赘冯家的时候,冯依依吃惊了半晌,后来知道爹爹对娄家有大恩,娄诏对此也无意见。

      那一晚,冯依依高兴得难以入睡,偷偷笑了一夜,藏在心底的梦居然成了真,世上最好的郎君被她得了来。

      说是入赘,但是娄诏的名姓未改,因为他要考试,改换了名姓便会没有资格。

      冯依依把腰佩收好,仔细放进锦袋里,两头抽绳一拉,攥在手心中。

      “姑爷一定喜欢。”秀竹笑道,对冯依依的心思十分明了。

      窗边的姑娘十五六岁,浅浅一身水色袄裙,冬装藏不住那副婀娜,仅仅过了半年,便全部长开了,跟春日盛放的桃花似的。旁人不知道,秀竹做贴身婢女最清楚,那该长的地方可一点都不含糊,就性子还是没变,仍旧一副单纯。被人仔细护着长大的姑娘,总是什么也用不着操心。

      冯依依不知道秀竹心里想了什么,只提到娄诏,脸上稍稍一热。

      这时,院子里进来一个婆子,走在门外:“小姐,姑爷回来了。”

      冯依依应了声,随后将窗户关好,几步跑到了外间。秀竹赶忙叫住,找来斗篷为冯依依披在身上。

      整理好,冯依依带着秀竹出了正房,大紫色的斗篷裹住了身子。经过院中那株梨树时,两只斗嘴的雀儿早已不知飞去了哪儿?

      冯家是商户,外面看着宅子不怎么起眼,只是进到里面才会觉得有多大,修得多精致,却又不显张扬,并不比一些官家的宅院差多少,毕竟这是扶安城的首富之家。

      冬日的庭院同样寂静,怪石嶙峋的假山比往日更加狰狞。

      冯依依刚从石径上绕过来,就见着眼前人影跑过,脚步快得跟兔子一样。还是秀竹眼尖,喊了一声。

      那人停下步子,待看清假山旁的女子,赶紧折步跑回来,弯腰喊了声:“少夫人!”

      冯依依看着眼前的灰衣小厮,腰板清瘦,正是一直跟着娄诏的清顺:“你跑什么?”

      大冷天,清顺额上冒出汗珠:“冯老爷让公子晚上去见什么人,说是谈买卖应酬,这就要出门。”

      “买卖?”冯依依不解,娄诏一心科考,为何会出去应酬?他连房都还未回。

      清顺嗯了声:“少夫人,我先去了。”

      说完,清顺便跑进游廊,往大门处去。

      冷风穿过檐下,摇着竹帘晃悠两下。

      拐角处,郎君颀长身姿立于廊中,天边最后一抹霞光落在他的半边脸颊,似美玉雕琢,清新俊逸。一身简单的圆领青袍,无法掩饰世家子弟本来的矜贵底蕴,目光中天生带着淡淡的疏离冷淡。正是刚从冯宏达书房中出来的娄诏。

      时隔半年回到这儿,他记得清这里的每一条路,大的,小的,暗的,明的……

      娄诏往假山边看了一眼,一角靓丽紫色立在怪石前,天色暗沉,好像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收回视线,也无心看那木梁上的细致雕花,他转身往大门处走,脸色就似现在的天气,冷清淡然。

      身后,清顺追了上来,眼睛盯着自家公子的两条长腿,内心感叹人家走一步他得赶两步:“公子,老夫人派人来问你何时回魏州?”

      娄诏的发带卷了卷,最后落在肩头:“过几日。”

      “成。”清顺搓搓双手,拢进袖中,侧着脑袋瞅了瞅娄诏的脸色。

      “有话就说,还有何交代?”娄诏眼帘一垂,眼尾睨了一眼清顺。

      “哦,”清顺缩缩脖子,清了清嗓子,“老夫人还说,让公子带着少夫人一起回去。”

      后面的话,清顺声音越来越低,不觉就脚步慢下来。

      “带她?”娄诏停下脚步,好看的眉头蹙起,眼底滑走一抹燥意。

      清顺咽了口口水,一张脸开始皱巴:“我去怎么回话?”

      娄诏下颌微扬,目光中是早已凋零的草木:“她身体不好,不回去。”

      清顺应下,心里觉得娄诏对冯依依委实冷淡了些。虽然不太熟,但是清顺觉得冯依依很好相处,尤其爱笑,没有别家小姐身上的矫情气。但转念一想,以娄诏的身份才情,入赘冯家,到底是心里头的一个疙瘩……

      还不能称呼冯老爷为岳丈,要称呼“爹”。

      别说一个世家公子,就是他这个跑腿儿小厮也会觉得心里别扭。

      。

      天黑的快,没一会儿外面便伸手不见五指。

      一直没等到娄诏回来,看来是真的去应酬。那些做好的魏州菜到底是浪费了,凉透了也就没有原来的味道。

      冯依依坐在美人榻上,低头剥着手里的炒栗子,出锅没多久,正是最好吃的时候:“年底都是这么忙吧?爹爹也是,我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他。”

      隔着小几,徐夫人坐在榻的另一侧,身材略显富态,脸上挂着和蔼笑意:“依依这是在挂念姑爷吧?”

      “婶婶不准笑我!”冯依依面颊一热,虽然害羞,但也没过多遮掩,“外面太冷,我听说年底又乱,前几日有人当街强抢民女。”

      闻言,徐夫人也是正经了脸色,把一碟栗子肉推送去冯依依面前:“可不是,世道越来越乱。一会儿,让你徐叔派人去寻寻,不会有事。”

      徐夫人的男人徐魁,是冯宏达的结义兄弟,也是左膀右臂,多少年来一直住在冯宅,冯依依算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心中十分疼爱。

      冯依依点头,冲着徐夫人笑:“谢婶婶。”

      说完,冯依依捏着竹签插上一颗栗肉,放进盛蜂蜜的小碟里蘸了一圈,随后送进嘴里。

      烛光中,蜂蜜沾在红润的樱唇上,女子探出舌尖舔了一下:“真甜,真好吃!”

      徐夫人噗嗤笑了一声:“你这丫头如此贪吃,怕是人家拿一串糖葫芦就能把你骗走,可长点心眼儿吧。”

      冯依依眨眨眼睛,对这句话多少是认同的。她什么都爱吃,甜的、酸的、辣的,唯独不喜欢吃苦的。一开始冯宏达还管着,说女儿家如何如何,后来干脆随她去,他的女儿想吃什么没有?

      “婶婶,人生一世,就该吃自己喜欢的,做自己喜欢的,不要徒留遗憾。”

      徐夫人闻言,又是无奈一笑:“你呀,蜜罐里长大,是不知道愁为何物。”

      后面,下人来说,娄诏是跟着冯宏达在一起,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冯依依也没再等,让秀竹备了水,去了浴间沐浴。

      氤氲水汽,洗浴过后,冯依依披着松散的中衣出来。房中炭火很足,与外面的冰天雪地对比鲜明。

      墙角花架上,一盆娇兰开得正好,淡淡香气萦绕在房内,正如那翩然走过的女子,明媚娇艳。

      偌大的床上,被褥松松软软的,白日里晒过,还带着太阳的味道。

      冯依依在床上翻滚了两圈,已最舒服的姿势伸展着四肢,一头绸缎一样的黑发铺在锦被上,衣襟散开处露出白瓷肌肤。

      她惬意轻闭着眼睛,听见脚步声进了房里,把手伸出床外:“秀竹,给我两块瓜子酥。”

      没人回应,冯依依这才睁开眼睛,支着一条手臂撑起。

      门边站着一男子,身材高挑,臂弯间搭着解下的斗篷。烛火打在他的脸上,冷淡面色染着一层薄绯。

      娄诏只觉头晕,入腹的酒液此刻发挥威力,几欲烧透空荡的肚肠。

      闻听那声清灵唤声,他抬眸看去,见着半垂床幔下,女子懒懒从被子上起来。朦胧烛火中,粉色轻薄丝绸中衣浅浅勾勒出玲珑身姿,一条纤瘦手臂支在床边,脑袋微斜,长发垂落。

      一瞬,两人目光碰在一起。

  • 作者有话要说:  依依现在并不知道男主是被逼入赘的。
    推下烟烟预收文《媚祸》,正乖巧的躺在专栏里,等临幸。
    被傅元承带回去那日,大抵是我这辈子最狼狈的时候。他不在意我是个失忆的半残奴婢,耐心帮我治伤。
    后来知道,他一眼相中我,是因我长得像他心上人。即便这样,我还是做了替身外室留在他身边,他是恩人,而我也实在无处可去。
    傅元承生得极好,一副顶好的相貌。笑时,翩翩之姿,皎如玉树临风前;怒时,同样带笑,抬手捏碎别人脖颈……
    好在他对我很好,有求必应,只是从不让我离开这座宅院,他说世人险恶。可我心里明白,等他的心上人回来,我终是要离去,也算报答他罢。
    我有恶疾,每次是傅元承喂我吃药,直到一次他提前离开,我忍不住将难咽的苦药倒掉。那一日后,我空洞麻木的脑海中泛起星点记忆……

    大雪漫飞的年节夜,傅元承说要带我回他的家。我攥着酒壶,摇摇晃晃的爬上九层临江塔。
    傅元承追到塔下,像以前那样温和笑着,声音却染上颤抖:妤儿听话,别乱动!
    我失手摔碎了酒壶,噗嗤笑了一声:陛下,你对着臣妇演了一年的情深,不累吗?
    风雪中,我没管傅元承如何的惊诧,纵身一跃便投进了滚滚寒江。
    冰水吞噬我之时,听见的是傅元承的怒吼:把她给朕找回来……
    (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承认就是爱这口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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