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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一节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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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我猜柏瀛又喝得醉醺醺地回了那个家,姚青清想必还是在沙发上等着,时刻准备好在他开门的时候把手边最近的任何东西当作武器扔出去,然后不管东西最后落在哪里,下一刻他俩一定会吵起来。
他们是真的差劲,每天这么不知疲惫地争吵着却谁也不提离婚。
天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暗下去的,我也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跑出来的,姚青清更不可能知道,因为我走的时候她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看变态杀人电影。
有时候我也会和柏瀛一样,觉得姚青清就是不正常,因为她对一切变态东西的喜爱简直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
“去死吧!”
我终于把那个长着两张脸的变态玩偶狠狠地砸到了垃圾桶边上,一瞬间我竟觉得那就是姚青清,于是我又踢了两脚泄气。
这当然不够,我慢慢蹲下去,把那个恶心至极的玩偶拖到脚边,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一起带出来的指甲刀,然后用它一点点地开始剪。
我很赞同姚青清的一句话,柏瀛的女儿就是个神经病。
柏瀛在我把变态玩偶的两张脸都剪烂的时候出现在了我的身后。他不作声我也知道是他,因为他的身上永远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酒气和烟臭味。
我变得更加烦躁,猛然站起来说了句“臭死了”,我希望他不要觉得我是在说这垃圾桶。
“暮连,你妈妈让你早点儿回家。”
他的声音尽显油腻,我立即厌恶地翻了个白眼,随后大步往前走去。
不是那个家的方向,他不也没拦着我吗?
我跟自己约定,要一直往前走,绝对不要转弯和回头,不到走断腿的那一刻就绝对不停下脚步。
我始终不知道那天自己究竟走了多久。我从繁华的商业城走进偏僻的小巷,在天空开始泛白的时候遇到了一群骑着摩托车的小混混儿,为首的带头冲我吹口哨,我就把我还没喝的矿泉水瓶对着他的脑袋砸了去。
我最后和他们住进了同一家酒店,因为那个混混儿说他头晕想吐,其他人就立马夸张地大喊大叫起来。他们非说会留下后遗症,我懒得理会,也由着他们一路跟着我住进了这家酒店。
我从那个家里带走了姚青清的卡,我知道柏瀛每个月都会往里面打一大笔钱,而姚青清根本就当它不存在。
临近傍晚时我从浴缸里醒来,往窗外望去,只能看见稀稀疏疏的可怜路灯光和从别家窗户透出来的灯光。我在我匮乏的记忆里努力搜索,这里应该是一个小城镇。
而想到这里我也没有精力再想其它,因为太饿了,我是被饿醒的。
我必须得先去吃饭,然后去给自己买换洗的衣服,至于这之后的生活我还不想去思考。
我是在酒店出门往左大约走两百米的拉面馆里见到边伯贤的。他那天穿着黑色T恤,胸前印着一颗巴掌大的骷颅头,可即便如此,我也觉得那时的他看上去真是清爽极了。
他不吃香菜,面一上来就把香菜全部夹了出去。我在他右后方站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立刻过来问我吃什么,我指了指他的碗说一样的。话说完也不知是什么心理在作祟,我大声强调着要多放点香菜。
其实我极度讨厌香菜的味道。
我在他对面坐下,他才终于舍得抬头看了我一眼,匆匆一眼,我连他的面容都没瞧清。
那天他穿着人字拖,这样显得他很随便。他走路的时候双手总是插在裤兜里,有故意耍帅的嫌疑。
他是我来到这个陌生小镇认识的第二个人,就在第二天晚上,还是这个面馆,我从他嘴里听到了他的名字。
而被我拿矿泉水瓶砸了脑袋的人自称叫金钟大,他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再一次见到他是在认识边伯贤的一个小时前,他往脑袋上围了厚厚的绷带,一路哭哭嚷嚷跟着我到了拉面馆。
边伯贤还穿着昨天那件黑色T恤,只是裤子从破洞牛仔换成了黑色及膝短裤,那双拖鞋都被他踩在脚下。他似乎刚来,正坐在昨晚相同的位置上玩着手机游戏。
他似乎天生就对我有种强吸引力,在我看见他的那一刻,我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其它。所以,我快步坐到了他对面。
金钟大也很快坐了下来,但他一坐下来就想伸手抓我,被我用狠厉的眼神瞪回去了。
他悻悻地把手收回到胸前做小狗状,颇为委屈地问我:“你不负责的吗?都这样了你不负责的吗?”
边伯贤戴着游戏耳机,他的手指动得飞快,十分投入的样子,恐怕根本不知道这桌新来了两个人。
没能让对面的人有所察觉,这一点令我更加烦躁。这次过来服务的是个中年女人,她的身材略显臃肿,面无表情地站在旁边。
“牛肉拉面。”
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边伯贤的发旋儿,金钟大的注意力因为那个女人的出现而稍微分散,他摆摆手像是随意地说道:“跟她一样。”
随后我感受到他的目光开始在我和边伯贤之间来回游荡,这期间他好几次想戳我的手臂但都放弃了。
“认识?”
我伸手从边伯贤手边抽出两张纸擦桌子。其实我并不打算理会金钟大的无聊问话,他就像一只苍蝇惹人讨厌。
但我却几乎在他音落之际就给了回答,大概因这话题跟边伯贤有关。
“不认识。”
接下来让我没想到的是边伯贤居然突然抬头笑了。虽然我知道用“干净”来形容一个人很是荒唐,但当我看清他模样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只剩下这个词了。
较之他好看的脸蛋,他的声音更具诱惑性。是那种像泉水一样的,裹着清甜和温柔的声音。
“我叫边伯贤。”
这突然的自我介绍让我有些意外,我甚至感到自己擦桌子的动作都顿了小刻,还是金钟大的“哈哈”声扰回我出走的心思。
“我叫金钟大!金银财宝的金,钟灵毓秀的钟,大智若愚的大!”
他们立刻相识恨晚般地聊起来,我僵硬地擦完桌子,然后把纸丢进垃圾桶里。
“那你叫什么名字?”
手还维持着刚刚扔纸的动作,我听见金钟大陡然凑近的声音:“对啊,你叫什么名字?”
我觉得我打心底还是很想告诉边伯贤我的名字的,但我却把自己的手抱在胸前,发呆一样地盯着桌子一角。
我没有说话,我余光瞥见边伯贤的笑容一点点淡去。我想,如果没有那个聒噪的金钟大在,我一定会告诉边伯贤我叫什么,而那个金钟大一直在我耳边发出噪音,这让我很讨厌他。
而他们俩聊得过分投机,我像一个窃听者,偷听着边伯贤跟金钟大的对话。
边伯贤是单亲家庭,他九岁之后就跟他妈妈来到这里生活,现下已经过去快十年。他喜欢唱歌,是他们学校合唱团的领唱。
我想如果不是后来突然跑来一个人把金钟大叫走,他们俩一定会当场捧着面碗,让我做见证人,然后结为异性兄弟。
金钟大走后,边伯贤就安静下来了。
我埋头大力吸了两口面,想在他之前离开。
天有斜阳,酒店在背对夕阳的方向。眼下春秋之际的风夹带着些凉意,我习惯性抱紧双手,慢悠悠地走着。
边伯贤的滑板玩得很好,他在我面前完成旋转的时候我被吓到差点儿叫出声来。
他跳下滑板,笑着看我。那笑里分明没有半分嘲笑戏弄的成分,而我却觉得很生气。
我不看他,直接忽视他继续往前走。
他很快就追上来,故意跑到我右手边,撞了下我的胳膊。
“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他笑起来的样子好看极了,他的眉眼生得好,明明是一双小狗眼,却总让我觉得很多情。
我想若是他没有跟上来,那我对他印象还是极好的,下一次遇见他不用他问我就会主动叫住他然后告诉他我的名字。可是他偏偏表现出对我很好奇的模样,这让我失望。
“不许跟着我。”
我露出厌恶的表情,还生怕自己的反感情绪表现得不明显似的往旁边跨了一大步。
他就真的没有再跟上来。走过十字口的时候我故意装作迷失方向的样子在原地转了个圈,完全没有看见他的影子。
我又想起姚青清的话,她说柏瀛的女儿是个神经病。
第二天我不去那家拉面馆了,意外的是边伯贤似乎是专门来找我了。
出门的时候看见他正跨坐在单车上,嘴里叼着不知从哪儿采来的狗尾巴花,转过头来的时候狗尾巴花也跟着在嘴里打了个转。
他是怎么做到的?我是真有点儿好奇。
“又见面了?这次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
我曾经觉得有些女孩子形容心爱的男生站在阳光下的样子都过分虚假,只在此刻我觉得如果对象是边伯贤的话,那那些词藻远远不够。
“你是不是喜欢我?”
其实我想直接告诉他我的名字,可在走过去的时候满脑子都想着他为什么对我的名字如此执着呢?但既然都问了,我也只能等着他答复。
“嗯,喜欢。”
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真幸运。
我从他身前走过,然后抓着他的腰坐上了后座。
他侧过头来,笑得很是醉人。
“我究竟该怎么称呼你呢?心爱的女孩儿?”
“你给我起个名字吧。”
我讨厌我的名字,讨厌到极致的名字,更不能从他嘴里被念出来。
于是我终于有了新的名字,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