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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黄金蛋炒饭 ...

  •   已经有些晚了,城市中渐渐笼上暮色,夜灯一盏盏亮起,汇成光河,人流与车辆在其中穿梭,仿佛宣告着这座城市有多么的繁华。在这座古老的城市里,位于内城区的美食街寸土寸金,是这个城市最核心的地方,老饕和食客在夜晚时分最爱在这里寻觅吃食。

      随着夜晚的降临,火热的大排档搭起来了,孜然与腌制透了的肉类被火焰熏烤的味道香飘四溢;不知哪家火锅店在炒料,麻辣鲜香,过路的人谁不吸一口口水;家常菜店也不甘寂寞,热油干煸的爽辣,老鸭汤汤味醇厚,再配上锅碗瓢盆的响声,让老饕们闻风而动,早早的排起长队。

      在这出热闹繁忙的街道里,位置最好的那处门面,灯光暗淡。杂食居的牌匾歪歪斜斜地挂在上面,看上去随时就要掉下来,萧条的堂口里只坐了两个人。

      “啊……好香……好饿……”其中一人趴在装修得古色古香的桌面,头重重的砸落在桌面上,发出碰的一声响。

      “丁姐,你没事吧?”坐在一旁的小男生被这一声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地问。

      “没事没事。”丁无忧摇了摇手,她转转脑袋,看着外面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又颓唐地叹了口气。

      一旁的小男生看着丁无忧的样子,犹豫了一会儿,说:“要不……我们还是把这店卖了吧?”

      丁无忧一下子跳起来,她年纪不大,也就二十五六的样子。她此刻咬牙切齿,一手叉腰,一手抵着小男生的额头,说道:“不卖!这店是我爸的心血!好你个周小舟,是哪个家伙叫你来当说客的!当初我爸对你掏心掏肺,把你当亲儿子一样,你倒好,我爸才死了多久……”

      “师父已经死了一年了……”周小舟低着脑袋说,他年纪轻,个头不小,看着敦厚扎实。当初丁兆军是打算把这孩子当自己徒弟养的,学徒三年,跑堂、打杂、磨剪刀、烧饭、颠勺练手劲,把周小舟磨出一身肌肉。眼见着基本功差不多了,只是还没有来得及正儿八经的教,丁兆军就这么死了。

      丁无忧的嘴唇一抖,看着周小舟委委屈屈地缩成一大团,张了张口,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最后一拍桌面,发出碰的一声响。这响声似乎成了压垮外面招牌的最后一根稻草,只听啪的一声,牌匾落地,在门口砸出了半人高的灰。

      “我的招牌!!!”丁无忧发出一声惨叫,她飞快地跑到杂食居的招牌面前,也顾不得干净不干净,先仔仔细细地沿着边缝摸了一遍。幸好这招牌是丁兆军特意选的好木头做的,漆黑的牌匾上面除了掉了点儿漆,别的一点事也没。

      丁无忧松了口气,手指抚摸过招牌下方父亲的名字,一年多来的不被理解的委屈,人走茶凉的痛苦,都从心底泛上来。

      已经坚持了一年,杂食居再没有以往的辉煌,二厨跟着白眼狼的亲戚跑了,带走了父亲调教合用的整个团队。只有周小舟这个学徒和丁无忧这个只会吃不会做的两个人撑着。丁无忧不是没有想过要请别的厨子,可她不想砸了自家的招牌!

      丁无忧祖上三代起就当厨师,祖上的厨艺在当时的上海滩也是数得出名号的,旁人请都请不来。后来随着国军南逃,沿路开店,接受了不少各地的美食文化的熏陶。到了80年代,丁无忧的父亲一个人在外闯荡,终于闯下了杂食居这块牌子。

      丁兆军觉得厨师这行累,可不累吗?大夏天外面40度,厨房里就得往50以上走,厨子们在这样的环境里,靠着火炉颠勺。丁兆军不愿意让女儿受这苦,只投喂,不教做,丁无忧就这么被喂着吃着,从小就吃叼了一张嘴。

      高汤加盐,不喝,坏了鲜味。

      鱼没过活水养够三天,不吃,一股土腥味儿。

      加了味精?呸呸呸,舌头都要坏了。

      过夜菜?那是什么?那是垃圾!!拿走拿走。

      除了味道,还有拼盘摆盘雕工刀功,丁无忧重金之下,不是没有厨师来应聘。但丁无忧看人切个肉丝,当下脸色就沉了下来,说:“你切的这是什么?牛肉丝是这样切的吗?知不知道横切牛羊竖切猪。连基本刀工都不会,好意思吗?”

      人不乐意了,将刀往砧板上一扔,说:“您行您上。”

      丁无忧不行,但丁无忧可以让人滚。

      就这样,丁无忧和周小舟守着一个没有厨师的店过了一年。丁无忧蹲在牌匾旁,抱着膝盖,也有些灰心丧气。父亲留下的钱财不少也不多,这店面是丁兆军买的没错,但是商业用地,物业费和水电费都不便宜,更何况丁无忧和周小舟还要吃饭日用。就算是金山银山也止不住这样的花销啊。

      这样下去……丁无忧忍了一年的眼泪花儿终于冒了个尖尖,这样下去,自己也只能卖店一条路了。

      就在丁无忧感慨的时候,一双运动鞋走到了丁无忧的面前,没有一点要离开的样子。丁无忧定睛一看,花花绿绿的鞋面上印着“NB”,丁无忧撇撇嘴,这个质量一看就是小摊上不到五十元的货。

      “杂食居?”

      丁无忧听见了声音,她抬起头,运动鞋的主人身体纤长,牛仔裤配着白……灰T恤,手里提着一个旅行包,低着头看着她。

      “你是小丁?”女人蹲下身,看看杂食居的招牌,再看看丁无忧,歪着头,露出了一个好看还带点纯的笑容。

      丁无忧眨眨眼,问:“你是谁?我们店没有厨师,不卖饭。”她说这话说得有点麻木。这一年里,她这么婉拒了很多个老食客,看着他们从期望到失望,然后摇头离去。丁无忧看着面前这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小姑娘,忍不住怀疑,她是专门过来吃的。

      “我不吃,我是来应聘的。”女人继续笑,裂开嘴,露出一口白牙,虎牙锋利,贝齿紧密雪白,一看就是个牙口好的。

      “应聘??”丁无忧忍不住朝旁边望,她挂着的应聘广告好久没有动,早就千疮百孔,初初一看,上面写着“诚招……工资从优……包吃住,工作努力……能夜晚加班,不设工资上限……”

      看上去仿佛某种特殊行业。丁无忧扭头看向女人的脸色就变了。她犹犹豫豫地回绝:“我们是正经店面,而且你现在来,我们都打算关店了……”

      “来晚了吗?”女人露出了一脸失望,“前年丁小师兄就让我来,但师父说我功夫不到家,所以要我多练一年……”

      这一行竟然还有师徒传承的吗??丁无忧顿时觉得眼前的女人深不可测起来,她结结巴巴的问:“丁小师兄是……?”

      “就是丁兆军小师兄啊。”女人笑眯眯地回答她。

      丁无忧张大嘴,然后腾地一声站起来,说道:“我爸!你小师兄??那我爷……”

      “是我师父。”女人点点头,又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信,说:“这是小师兄,就是你爸寄给我的信,你应该认识他的字迹吧……”

      丁无忧一把抢过信,她当然认识她爸那狗爬一样的字,丑的别出心栽,绝无再造的可能。而且,她们家都这样了,谁还来当厨子潜伏,只要再等三个月,丁无忧就得乖乖卖店。

      丁无忧捏着信纸百感交集,张口下意识的就说:“我要先试菜。”

      女人点点头,把背包往背上一甩,往杂食居里走,摸出一根头绳,利落地扎了个马尾。她一边走一边打量着杂食居的环境,问:“厨房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做的?”

      丁无忧看向周小舟,周小舟顿了顿,说:“就……就几个鸡蛋还有点儿米……”

      丁无忧想到自己还大言不惭的说要试菜,结果什么也没有,脸臊得通红。女人也似乎有点儿不满,说了声:“行吧。”

      行吧,听听,这就是不满极了。丁无忧跟在后面默默揣测,女人回过头问:“你们吃了没?”

      丁无忧和周小舟齐齐摇头,女人又是一笑,丁无忧发现女人笑起来格外有感染力,嘴唇向上一勾,那双笑眼就跟着一弯,让人也忍不住跟着笑。她怎么知道?看周小舟那傻样就知道了。

      “那就蛋炒饭吧。”女人定好菜,然后问丁无忧,“可以吗?”

      丁无忧一愣,立刻点点头:“可以可以。”

      蛋炒饭是个人就会做,但越是平淡无奇的菜才越考人技术,这个难度可以说是很高了。周小舟看看丁无忧又看看女人,然后说:“我们没有蒸米饭。”众所周知,蛋炒饭取隔夜饭最好,这是因为现代基本都用电饭煲蒸饭,蒸出的米饭通常都绵软粘牙,做炒饭口感不好。如果用当日米饭,也最好放到冷藏室冻一会儿才会有比较好的口感。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得什么时候才能吃上?

      女人不以为意,她到厨房里走了一圈,然后说:“油呢,米呢,葱呢,盐呢,蛋呢?”周小舟急忙都给女人取了出来。

      丁无忧站在一边不动,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她向来不懂厨房的事,只看只吃,其他事一问三不知。女人先试了试火,厨房里的火和自家火是不一样的,火要大很多,她看看火色,心里有了底,这就起了一锅水,再利落地打米淘米,将洗净的米倒入锅中。

      “有木桶吗?”女人往周围看了看,问。然后她回头就看到两人齐齐摇头。女人于是叹了口气,说:“行吧,给我一个竹簸箕,沥水用。”

      “这个有这个有。”周小舟被这几句行吧吓得胆战心惊,总有种拖累了人家技术的感觉,他急忙从一边拿出一个竹簸箕。

      “洗干净了,然后上面铺一层纱布,再把葱洗了。”女人头也不抬的吩咐,她撇去锅里的浮沫,又搅动着锅里的米。

      周小舟打下手习惯,有人吩咐,他心里反而安定,立刻就照做了。女人看了一眼,笑了起来,夸奖了一句:“做得不错。”

      周小舟嘿嘿一笑,摸着自己的头。丁无忧见状直想一巴掌拍在这小子头上,让他知道谁才是店里的老板娘。

      女人见米变得半透,里面的白色硬点已经消失,这便将米都倒在竹簸箕上沥水,她先唰唰唰洗了锅,再加上水,取了一个蒸笼,把沥干水的米放入蒸笼里起蒸,自己则在一旁忙开了。

      她打了两个蛋,加入细盐,竹筷混出噼啪的声响,蛋液在碗里扇出漂亮的弧形,几近凌空。蛋液打好后,她又取来菜刀,只听得咄咄咄几声响过,再将菜刀一划一拉,切得整整齐齐的葱花码进小碗里,空气中顿时就充满了小葱的清香。

      女人再取了一个碗,把此前沥干的米汤倒了些许进去,撒了点糖,送到丁无忧手中,笑着说:“先喝点,垫垫肚子。”

      丁无忧看着碗里纯白浓稠的米汤,鼻尖是米粒的芬芳。她低头喝了一口,简简单单的,米的浓稠味道,糖加的少,却恰到好处的勾出了淀粉特有的细微甜味,在味蕾上放大。

      丁无忧弯了弯眼睛,说:“好喝。”

      女人看着丁无忧的样子,也是笑笑。她算着时间,15分钟后,米饭好了,出锅时,米粒干净,不同于电饭煲蒸出的米饭,而是粒粒晶莹,层层叠叠的堆在一起。女人把蒸好的米饭放到水里冰镇了会儿,待到热气散了,这才将蛋液倒入米饭里,慢慢搅拌,一直到搅拌均匀,她把碗放在一旁,开始热锅。

      此后的速度就快了许多,大火热锅,配以重油,待到油热后,再将搅拌均匀的米饭往锅里一倒,只听刺啦一声响,空气里立刻就爆出了蛋香味。女人开始颠勺翻炒,一开始合在一起的米饭必须趁着油温高的时候尽量炒散。

      丁无忧抱着双臂在一旁看。因为用力的关系,女人的手臂上浮现出了并不清晰,却又干练的肌肉线条,她的目光专注,盯着锅里。丁无忧看着米粒渐渐清晰起来,在一个漂亮的颠勺后,甩上半空的米粒们如细沙那样落下,粒粒分明。

      女人见炒得差不多了,再加了一把小葱,葱香和油一混,立刻喷香扑鼻。女人随意地用大勺甩动几下,这就起锅。三个人三个盘,正正好,再配上一旁爽口干净的米汤,解油解腻。

      丁无忧挑起一筷子蛋炒饭,感觉自己像是从金沙堆里挑金子。蛋粘着饭,饭又粒粒分开,金黄之中点缀着绿色的葱花,从外象看无可挑剔。再放入口中,没有普通米饭的粘度,也没有隔夜饭的生硬,软硬适中,香味从咀嚼之中从舌尖一直顶到鼻子尖。再喝上一口米汤,简直就是……

      “完美!”

      丁无忧睁大了眼睛,看着女人,说:“你从今天开始就是杂食居的主厨了。我叫丁无忧。”

      “我叫沈一刀。”女人微微一笑,“老板好,从今以后,请多指教。”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啦!!!!哈哈哈哈,严肃脸,这是一个有灵魂大纲的新文,我很喜欢!
    老规矩,每天晚上8点更新
    ========================
    沈一刀日常:
    今天见到小无忧了吗?
    沈一刀:见到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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