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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江遇风的命不大好,出生时仗还没打完,家里那点家业,却已耗得差不多。

      他三岁没了妈,四岁跟着爹偷渡到港城,流落九龙城寨。

      隔年他爹给他找了个后妈,又生了个妹妹,两口之家变成一家四口。后妈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妹妹也是个可爱的丫头,离了战乱饥荒,到了繁华都市,有爹有妈有妹妹,原本该过上平凡安稳的生活。

      然而港岛的灯红酒绿,与暗无天日的城寨唐楼没什么关系。他爹靠卖力气养活一家三口,实在不是件易事。

      那时刚刚战后,大批戏班子南下入港,一度在这块弹丸之地掀起短暂的戏剧繁荣。在他七岁那年,他爹将他送去了戏班子,一是学艺,二是为了讨口饭吃。

      江遇风学的是武生。

      夏练三伏,冬练——港城虽然没有三九,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不能落下。

      戏班子日子苦,虽然能吃饱饭,但都是缺油少荤的大锅菜。挨揍更是家常便饭,师父揍完师兄揍,三天两头屁股开花脑门长包。

      几年下来,江遇风不仅学会了唱作念打,还掌握了一身挨打的本事,为以后混社团打下了坚实基础。

      然而戏班子生活再难熬,回头看过去,也依然是江遇风少年时期最美好的几年。

      他学了本事,登了台,生角对长相有要求,江遇风是个很标志的靓仔,连师父都说他有前途,日后定能成角儿。

      可惜好景不长,在戏班子大锅饭的滋养下,他嗓子还没倒仓,个子却开始飞窜,十三岁已经长到六尺(大概182多点)。

      哪怕是做武生,这身高也过了。

      江遇风的武生之路,终止在十四岁。

      六尺高的小少年离开了戏班。

      偏偏屋漏又遇连夜雨,父亲在这时过世,柔弱的后妈为了养活女儿,离开城寨改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小老板。

      江遇风祖上是客家人,流浪者的基因,注定了他这辈子的漂泊无依。

      为了讨生活,只能先去当苦力给人扛货。他个子高力气大,跟大人干一样的活,但又因为年纪小,拿的钱总少别人一半。

      那时的江大佬只是个性格温厚的孩子,只是被欺负多了,难免有爆发的时候。

      在他十四岁结束前一个月,他将欺压人的工头打成重伤,逃回了城寨。

      走投无路之下,为了吃上饭,他加入了城寨里最大的社团和兴社,成了个社团小马仔。

      六十年代的港城,繁华背后,是殖民之下的社会腐败。帮会林立,治安混乱,还有个九龙城寨这个三不管地带。

      江遇风的高大体格和好身手好力气,在混帮会这件事上派上了大用场。他每天不是去砍人,就是被人砍。

      砍来砍去,就在刀光血影中转眼度过了四年。

      江遇风从小马仔阿风变成了社团骨干风哥。

      *
      “大佬,人不见了!”

      “都搜过了?”

      “搜过了。”

      “走,去那边看看。”

      几个拿着马刀和棍棒的烂仔,挤在一条肮脏老旧的巷子里,将垃圾桶踹得东倒西歪,小小的巷子被祸害得一片狼藉。

      因为没寻到人,又气急败坏扬长而去。

      片刻后,一道藏在巷子上方窗台的年轻身影,敏捷落地。

      江遇风看了眼肩膀上的刀伤,虽然没伤到骨头,但也被划开一道颇深的口子。此刻血已干涸,从肩头一直染红到衣襟。

      他今天出门忘了看黄历,原本是要去看妹妹,哪知半路遇到仇家。六七个烂仔,个个拿着刀,他双手难敌四拳,见势不妙,便飞速逃窜,但几个扑街跟杀红了眼似的,一路追了他几条街,撵狗都没这么拼的。

      他不以为意地擦了把脖颈处的血迹,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点上,站在脏臭的巷子里抽掉半根,估摸那伙扑街已经离开,才慢悠悠朝巷子外走去。

      走到巷子口,一根烟也抽完,他将烟蒂丢在地上踩灭,抬头看向川流不息的街道,匆忙行走的路人。每个人都好像在奔赴光明的未来。

      而自己,却在一条黑路越走越远。

      江遇风第一次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这一辈子或许就要烂在城寨里。

      这个认知让他觉得很不好受,以至于六尺多高的十九岁少年,难得生出了一点忧伤。

      他带着这点忧伤,漫无目的地走过了一条街,又穿过了一道巷。

      最后还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吵闹声,将他唤回神。

      定睛一看,原来是前方几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在打架——确切地说,是三个少年欺负一个。这几个少年穿着白色练功短褂,应该是附近戏班的孩子。

      这让江遇风想起当年在戏班的日子,那一段痛苦难熬的经历,如今已经被时间美化成最珍贵的记忆,所有师兄弟在记忆都变得面目可亲。

      他原本没想多管闲事,但觉得这几个欺负人的小孩子,破坏了他美好的记忆,于是大步上前,一声冷喝:“干什么呢?”

      这几年他在和兴社混得风生水起,除了好身手,也多亏他天生凶相的一张脸,遇上寻常小烂仔,只要横眉冷竖地吓一吓,刀都不用亮出来,就能将人吓得当场变成鳖孙。

      这几个戏班子的孩子,显然也是被凶神恶煞的他立马震慑住,暂时停了手。

      其中一个孩子见他独自一人,便装着胆子问:“你……你是谁啊?”

      江遇风朝那所在墙角被打得涕泪横流的小白菜伸手一指:“我是他大佬,要欺负他,先问过我。”

      那小孩继续道:“我怎么不知道辰仔还有个大佬?”

      江遇风冷笑一声:“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吧。赶紧给我滚蛋,以后你们几个细佬仔,要再欺负我阿弟,我和兴社江遇风,第一个把你们几个丢去海里喂鱼。”

      市井小孩多迷恋各路江湖传说,对港城帮会更是如数家珍,江遇风的名号,他们自然有所耳闻,当即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

      只有那被欺负的小白菜,还贴在墙角,睁大一双眼睛呆呆地望着救下自己的这位大英雄。

      因为脸上都是污渍,他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长相,只得看得出那狭长的凤眸生得很漂亮。

      江遇风轻笑了笑,走过去想安抚一下这小可怜,但他没什么安慰人的经验,一副江湖做派地抽出一根烟递给他:“抽吗?”

      男孩惊慌失措地摇头。

      江遇风这才意识到对方不过十三四岁,抽什么烟?

      于是随手将烟挂在耳朵上,又抬头问:“你们是戏班子的?”

      男孩点头。

      “你学的什么?青衣?花旦?”

      男孩道:“我学武生。”

      江遇风一听是前同行,忍不住挑挑眉,将人上下打量一番,发觉孩子看着瘦,身形倒是不错,是个武生的料。

      他饶有兴致地往墙上一靠,将烟从耳朵上拿下,含在唇上,笑说:“你会什么?给我演一段。”

      小孩倒是没拒绝,只问:“大佬,你想看什么?”

      江遇风想了想:“要不然就演武松打虎。”这也是江遇风当年最擅长的一段戏。

      小孩点点头,站直身子,一改刚刚的瑟缩,手上姿势一起,用嘴巴配锣鼓。

      哐哐——哐哐——

      江遇风和着他的调子,起身跟上他的动作。

      男孩来了劲儿,朝他弯唇一笑。

      两人将一截小陋巷,当做大戏台,出拳扫腿翻筋斗,把个大小武松演得活灵活现。

      那是一九六六年的夏天,有人出生,有人去世,也有各种大事件正在世界各个角落发生。

      但对于港城大部分普通百姓来说,这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傍晚。

      就如此刻这巷子里,普普通通的两个少年。

      没有人知道,这个刚刚被人像狗一样撵了几条街的烂仔,以后会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佬;而被他救下的这颗戏班子小白菜,将来会成为名满香江的巨星。

      命运让两个少年偶然相逢在夕阳下的这条陋巷,默契合演了一段名家看了也得击节赞叹的武松打虎。

      然后又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挥手道别,各自离开,连彼此的名字都未曾留下。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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