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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季天泽看着撑伞跑掉的窈窕身影,薄唇懒懒朝一侧勾起,气笑了。
      自打他以知青身份下放到新民大队,一年半的时间,他一句话都没跟这小寡妇说过,还救了她一回。

      反倒是温九凤软软甜甜地勾搭他好几次,惹他一身骚,她还好意思跑?

      今天杨辉在大路上口无遮拦,当时路上不只有新民大队的人。
      新民公社革委的一把手被他拿捏住了把柄,会给他面子,难保没有坏心思的往县革委报。

      到时候他能脱身,前头正蹦跶的小寡妇可未必。
      他不再是上辈子那个天老大他老二,用智商换牛逼的傻小子了,住在新民大队里就得考虑的周全点,这才来大队长家里给自己正个名。

      等过几日芒种结束开大会的时候,让温老大在会上把事儿说清楚。
      原本季天泽以为自己啥也没干还救了人,温九凤又成了烈士家属,那浑浑噩噩的状态有眼的人就能看得出来,队里人嚼舌根子只为下饭罢了。

      结果几个月下来,再不解释,这‘有一腿’都快变成真的了。
      季天泽心里感叹,他这该死的魅力,两辈子都藏不住。

      不过他心里只惦记着因为早死未能完成的国际事业版图,上辈子那么多往他身上扑的姑娘都让他精准躲过去了,没道理避不开一个小寡妇。
      结果温九凤比他还先跑,让他气出来满肚子的胜负欲,甭管这是个小白眼狼还是欲擒故纵,他就多余往大队长家里来这一趟。

      因为跑动,温九凤衣裳随着风晃动着往身上贴,隐隐约约勾勒出那把子细腰和笔直的腿儿,晃得人心烦。
      他绷住牙痒的腮帮子,长腿随意一跨,骑上自行车直接超了温九凤。

      “哎呀——”温九凤连气恼都是软绵绵的。
      她看了眼湿漉漉的裤腿儿,瞪着往知青点去的嚣张背影,恨不能从空间里拿出斧头劈过去。

      季天泽故意从她身边过,大队里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地方不少,下着雨已经有积水,自行车飞快压过去,正好将泥水溅她裤腿上。
      清甜的懊恼和着细雨浇在没打伞的季天泽身上,浇得他舒坦极了,那张总是不耐烦的俊脸在雨雾中隐现几分得意。

      他才是该跑的那个,谁也不能跑他前头去。

      温九凤到家时,雨已经下大了,不但裤腿儿湿得透透的,布鞋都吱嘎着往外渗水。
      “回来啦?”她婆婆于婉茹听见动静在门口迎着,声音是与温九凤不相上下的温软。

      “赶紧回屋先擦洗擦洗换身衣裳,衣裳和鞋脱下来我给你洗了。”

      “吃了饭再洗吧。”温九凤也不跟婆婆客气。
      于婉茹并没有将杨大志父子的死算在她身上,比起风风火火的杨春花,她和于婉茹更像亲娘俩,都是慢性子,俩人处得很不错。

      “您摘黄瓜了吗?”她将包递给婆婆,圾拉着鞋子慢慢往自己屋里走。
      她小叔子杨小志从里屋探出头,“嫂子我去摘了,娘已经切好黄瓜丝了,还切了咸菜疙瘩,就等你回来下面条了。”

      过去家里都是杨大志他爹做饭,于婉茹打小就跟厨房犯冲,煮面条都煮不好。
      原身做饭挺不错的,而温九凤孤儿院出身,又遭逢末世,手艺没多好,但她能耐得住性子,挺喜欢做饭。

      她空间里收藏了好些厨艺的书,还有原身的记忆,即便家里没了做饭的男人,有温九凤在,于婉茹娘俩也不用吃夹生饭。
      换了衣裳出来,温九凤从包里取出个罐头瓶子,“我去问村头杨大娘要了点大酱,跟鸡蛋炒个卤子,咱们吃拌面。”

      杨小志欢呼,“辛苦嫂子!你受累了嫂子!”
      温九凤:“……”她该回个为人民服务吗?

      杨小志也不知道都看了些啥书,彩虹屁吹得溜,偶尔溜大发了还挺让人想抠脚趾的。

      “那妈你明天记得把瓶子给杨大娘还回去,再送点红糖吧,她儿媳妇快生了。”

      于婉茹柔柔点头,“好,你喜欢吃这个酱,我明天多要点,正好从她们家摘点洋柿子(番茄),我送多点红糖和鸡蛋过去,让她儿媳妇月子里用。”
      于婉茹手里捏着她男人和大儿子那么些年攒下来的工资,还有杨大志的抚恤金,家里又有人在供销社,基本上是啥也不缺的。

      她们家现在两个寡妇一个孩子,也没个顶梁柱,更重要的是跟队里各家都处好关系。
      在农村,人情往来就是今天往你家借点东西,明天还他家点东西处出来的,温九凤并不反对。

      “妈你看着来吧,正好小志快考试了,给他做洋柿子炒鸡蛋补补脑子。”

      杨小志在屋里撅了撅嘴,他长相随于婉茹,秀气脸儿还小,撅起嘴像个小女孩一样可爱。
      “我才不用补脑子,老师都说我像四凤姐,这回肯定还是考第一。”

      温四凤是温家九朵金花里最聪明的,又是温老五的第一个孩子,温老五两口子都挺疼她的。
      新蓝国成立后她就开始读书,一路第一名考上了县里高中,毕业就进了县城妇联当干事。

      现在因为婆家底子硬,等县妇联主任退下来,就可以升主任了,算是高新公社传说中的人物。
      所以谁家说起来,都是让孩子学温四凤,要不也不能给女主那么大压力,实在干不过,咬牙在温四凤升主任后就去随军了。

      温九凤笑了笑,进了厨房,从角落拖了几根柴火塞灶膛里,又从柴火堆一旁拿了些麦秸,熟练地掏出火柴点着了塞柴火底下。
      夏天的衣裳薄,也好洗,于婉茹没等饭后,直接将温九凤换下来的衣裳打了肥皂,紧着搓洗出来,拧干进温九凤屋里晾在桌椅上。

      洗完衣裳后,于婉茹犹豫了下,脸上带着轻愁飘进厨房。
      温九凤正好在热油里放了葱花,‘滋啦啦’的漫出浓浓香气。

      她在鸡蛋液里放了小半勺盐,小半勺白糖,又滴了两滴香油,搅合均匀倒进锅里。
      厨房里的咸香,让于婉茹脸上轻愁都顿了下。

      “九凤啊……”于婉茹深吸了口气,声音轻柔哀婉,“你这卤子比你爸做的还香呢,得亏你嫁进来,我和小志才能吃上这么香的鸡蛋卤子,可惜大志是个没福气的。”

      温九凤一听婆婆又开始每天固定保留曲目,抿唇忍下笑,默默翻炒几下鸡蛋,加入了大酱。

      头回见于婉茹红着眼抽泣诉哀愁时,温九凤还有些手足无措。
      末世里人都被丧尸练糙了,金丝雀放出去都能当半个金刚使,于婉茹这样柔弱的哀伤,真的少见。

      可三个月了,日复一日的,就是见鬼都成熟鬼了。

      她慢吞吞翻炒着卤子,“比爸做的还香,不是得亏我嫁过来,是得亏放了香油呀,这不还是您在集上跟人换回来的嘛?”
      于婉茹:“……”

      她抽了抽鼻子,声音有点虚,“那也是你拿回来的富强粉换回来的,能有你这样的儿媳妇,是咱们家的福气,可我也不忍心让你一辈子在咱家当牛做马,妈越想越煎熬,心里太难受了……”

      “那您还能吃得下饭吗?”温九凤慢悠悠将卤子盛在盆里,端到于婉茹面前的灶台上,刷了锅倒进一暖瓶热水煮面条。

      于婉茹闻着喷香的鸡蛋卤子,哀伤不下去了,她日常难受,咋会吃不下饭呢?
      吃完就不难受了。

      她擦了擦眼角,仔细拿手绢擦干净手,将卤子端屋檐下的饭桌上,又回到厨房。
      可能是惦记着吃饭,于婉茹干脆细着声儿问,“你回娘家,你娘又催你改嫁的事儿了吧?”

      温九凤嗯了声,将早晾好的手擀面撒进滚水锅里,用筷子打散。
      面条是用麦子粉加了点棒子面做的,在水中泛着淡淡的暗黄,看着不太好看,煮出来拿凉水镇一下,吃着很筋道。

      于婉茹心里着急,她没想过不让温九凤嫁人,可又舍不得温九凤改嫁,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她小时候家里条件好,后来新蓝国成立虽然成分不好,可有男人护着也没受啥罪,活到这把年纪也还是比寻常妇女娇气些。

      矛盾又煎熬下,于婉茹眼泪还是掉下来了。

      温九凤将面条盛到凉水里,抓着笊篱一转身,就看到婆婆正用手绢擦眼泪。

      “……”

      她哭笑不得,只能软声哄人,“要不您吃饱了再哭?不然面条该陀了。”
      于婉茹:“……你个小没良心的,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人。”

      “好啦,您帮我拿下笊篱。”温九凤被逗得直笑,冲于婉茹撒娇。
      “我好饿呀,一时半会儿的也不会改嫁,您就别瞎操心了。”

      于婉茹得了温九凤的保证,主要是饿了,擦干净眼泪,将杨小志叫出来,高高兴兴吃晚饭。
      面条温九凤第一回做,照着厨艺书做的,稍微有点软了,好在卤子咸香,黄瓜丝清脆,味道还算不错。

      温九凤故意多下了点面条,娘仨都吃撑了,撑得于婉茹都没力气再难过。

      第二天温九凤五点就起床,简单煮了点棒子面粥,配着昨天晚上没吃的咸菜疙瘩吃了早饭,天才刚透亮。
      杨小志才上三年级,就在大队里,不用太早出门还没起。

      她婆婆也不是个爱早起的,温九凤给她们留好粥,怕溅一身泥点子,她换上前几次下雨时借着供销社的由头,从空间里拿出来的雨衣和雨靴,出了门。
      她八点上班,从新民大队走到供销社要一个半小时,下过雨她提前出门,到了村外头的土石路上,也才刚六点。

      雨半夜就停了,但是夜里雨下得大,土石路上也泥泞着,并不好走。
      温九凤裹得严严实实,刚走十几分钟就捂出了汗,乌黑的碎发贴在白皙额头上,瞧着比平时多了几分秾丽。

      听见自行车叮铃铃的声音,她回过头去看时,让季天泽漫不经心的漆黑双眸都起了波澜。
      温家九朵金花都好看,最艳丽的是温三凤,最大气的是温四凤,温九凤在自家姐妹里最多属于娇俏。

      可这会儿因为小脸汗湿,她圆滚滚的眸子都像是带了水光,因为赶路,那鹅蛋脸儿滴粉,樱唇颜色也比往常深。
      本来雨后的早晨还是挺凉快的,看着这特别像被恩爱润泽过的小寡妇,就跟看那啥片一样,季天泽浑身都有点燥。

      他很怕热,现在又年轻气旺的,即便不钻营女色,也少不了这年纪该有的反应。

      季天泽心里艹了声,这小寡妇真是见缝插针的勾他,他狠蹬了两下脚蹬子,忘了早出来的目的,立刻就想远离这小寡妇。

      可温九凤比他反应还大,在他有动作之前,蹙着秀气的眉头‘唰’地扭过头,啪嗒啪嗒跑到路边。

      这狗男人心理年龄五岁不能更多了,总是故意做一些狗比事儿。
      这样幼稚的男人,别说真和他有一腿,腿毛都不可能有。

      季天泽见她避之不及,比兔子还快的动作,心里一较劲,突然不急着走了。
      “喂!”

      温九凤低着头当什么都没听到,虽然这么早又下过雨路上没人,但说不准季天泽是跟远处的狗子聊天儿呢。
      但季天泽又不是那种你不理我我就不甩你的人,他想干啥就干啥,不会因为别人怎么样改变心意。

      他蹬着自行车赶上温九凤,伸手拽住她的雨衣帽子,“喂,温同志。”
      温九凤吓了一跳,小脑袋使劲儿后仰,“季知青,你干啥呀?”

      季天泽似笑非笑看着她,不肯松手,“怎么,不叫小哥哥了?”
      温九凤脸上一热,梗着细弱的脖颈儿,也不肯示弱,“所以你是承认你小咯?”

      季天泽:“……”

  • 作者有话要说:  毫无求生欲的季狗子:小寡妇天天都在勾我,我必须是先跑的那个!没人可以比我跑得快!
    温兔崽微笑:你请,跑得越远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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