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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第二百八十章 意外意内(二) ...


  •   自打从北疆返回,沈越便忙得跟陀螺似的,整日价不是与这个那个密谈,便是往这里那里写密信。

      不说旁的,单就日日磨墨,小陈哥便叫苦不迭。

      他揉着酸痛的手背,苦唧唧道:“亏得公子爷不考状元,不然我这条膀子还能活么?”

      廿三小口啜着清凉沁人的绿豆汤,笑道:“皮伯告诉你说状元要写很多文章?”

      “正是!”小陈哥眼馋地盯着绿豆汤,却不敢喝——昨儿嘴馋,吃了半只在井水里湃得冰冰凉的凉瓜,结果,夜里起了三四趟,脚都软了。他强忍着口水扭过头,不去看那绿莹莹的汤水,叹气道:“皮伯还说,那些个状元,打小从识字起,便是五更起三更睡,一天要做八篇文章,单就洗砚台的水,便能将养鱼池都给染黑了。”

      他啧啧道:“我想,状元定是不只有一个书童,不然,八只手都不够用的。”

      廿三笑笑不语,心道:若是将来公子爷如愿以偿登上宝座,小陈哥会不会去做侍笔太监?那时候,他可会记得今日的抱怨?

      突然,他脑中出现了一副画面——

      身着明黄龙袍的沈越一脸苦大仇深的褶子,紧皱双眉,冷冰冰地盯着御案上高高一叠奏折。而一旁已然是白团子一般面孔的小陈哥,弯着腰,双手毕恭毕敬地捧着蘸饱了墨汁的御笔,一脸的谄媚。

      哎呦喂——他忍不住捂上了眼——想想就辣眼!

      白石庄的夏天是格外惬意的。

      因着临近山脚,四周绿荫葱葱,暑气并不盛。附近又有小河,春来涨水后,河里的鱼虾便一日日地见肥,单候着有人把它们捞起来烹制美食。

      到了晚间,新月初上。

      忙活了一整日后,大家伙儿便将饭桌搬到院子里,摆上五六样小菜,小酒斟满,然后一边拍着蚊子一边吃吃喝喝。只是声音得压低些,免得传到隔院的公子爷的书房,打扰到公子爷就是罪过了。

      廿三口味重,总觉得河鱼清蒸了有股土腥气,便换着法儿地做糖醋鱼、酸辣鱼、干炸鱼。
      除了鱼,他烹虾的手段也很不差。只不过他觉着做烤虾太麻烦,便偷了皮伯珍藏的好酒做醉虾。

      醉虾一上桌,一桌子的人泰半都被这浓郁的酒香熏晕了头,不过半刻钟,一大盆醉虾就见了盆底。

      众人吃得熏熏然,各个脸上都泛起了嫣红。皮伯觉得这醉虾的酒香熟悉得很,可一时间,被熏糊涂了的脑子哪里想得起来。

      直至睡到半夜,众人迷迷糊糊地听到他一声怒吼。小陈哥吓得“哧溜”缩进被子里,而廿三抿嘴一乐,翻个身继续打自己的小呼噜。

      吃腻了鱼虾,廿三就会搅一大盆凉粉,放在井水里湃凉了,切成方正如大骰子般,晶莹剔透,浇上酱红色的酸辣卤子,再抓一大把碧绿的芫荽,馋得小陈哥能一口气吞了一大碗,皮伯附送他药丸子三枚。

      白石庄里,似乎除了沈越,其它人的这个夏天,过得都很快活!

      当然,快活,且忙碌。

      飞鸽日日飞进飞出,养鸽子的阿括忙得从早到晚难吃一顿安生饭,只得在怀里揣两只饭团,腰间再挂只水囊,偷空啃两口抿一嘴。

      张厨娘守在厨灶间,热水就不曾停过。而费厨娘则将菜刀剁得咚咚响,灶上的笼屉里就没空过。

      滕伯一大早就将草料备好,将马槽里填得满满的,晚上,还要加一顿黑豆好料给马儿做宵夜——如此,才能确保这来来往往的人骑着快马日行千里。

      彭大雄已经好久没用露面了,不知如今奔走在何方。而薄庙苗却是去了青衣谷,一来是替公子爷给师门送信,二来么——假公济私,顺道看望幼弟。

      来来往往的人,泰半是生面孔,可他们的名字,或者他们身后的人,却不容小觑。

      这其中,有退隐多年的老儒,有解甲归田的老将,有名噪一时的红伶,有走南闯北的镖师。

      老的,已经白雪盖顶;少的,眉眼一笑尽显稚气。

      可他们,望向沈越时,眼中皆是满满的信任,还有按捺不住的激动。

      这激动,廿三曾在吴朔眼中看到过,仿佛苦旱多年的农人看到了期盼已久的云彩。

      廿三想,这老的,等了十年,终于眼看能等到了。少的呢?是了——想必是当年宫变后被皇甫晟处死的忠臣遗孤,如薄庙苗同他的幼弟。

      这十年间,他们如同一粒灰尘,隐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如果,没有沈越,他们这辈子就只能含恨忍辱地继续隐藏下去,或许就此默默无闻地消亡。而沈越,给了他们希望——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胸中那口咽不下的气么?

      老儒虽不再写出煌煌华章,可他的弟子遍布大江南北。老将虽不再提枪跨马,可胸中的丘壑却不曾消磨。红伶周旋于高门权贵,镖师奔走于大江南北,各种消息借由他们的手,无声无息地送了出去。

      所谓时也,运也。

      若非北疆之行的意外收获,只怕这些人与沈越一样,都要继续再蛰伏下去。五年,十年,甚至更久。

      然而,上天终是帮了沈越一把,也给了这些人在有生之年能够报仇能够堂堂正正地顶着真实姓名活在人前的机会。

      在这些陌生的面孔当中,廿三终于见到了一张认得的面孔——鬼市的夜叉。

      如今,夜叉也不叫夜叉了——人家升职了,改名儿唤作“城隍”,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主事官儿了。

      魏大老爷身份特殊,不好露面,便让亲儿子替自己跑这一趟。

      夜叉,啊不,城隍,头一回来白石庄,紧张得跟啥似的,仿佛即将侍寝的丫头,临来前泡了两个时辰的香水澡,换了五六样发式,走路都是垫着脚跟的,生怕鞋底沾灰失了体面,遭惹公子爷嫌弃。

      当然,公子爷必然是嫌弃他的——也不知那香水澡里倒了几瓶香露,城隍所到之处,香风四溢,熏得人人都打喷嚏,便是众人心目中清雅高洁如皑皑白雪凯凯青松的公子爷,都当众打了三个大喷嚏——若非小陈哥见机快,赶紧递了帕子过去,只怕众人还能见着公子爷流鼻涕——

      哎呦喂!千古奇观呐!

      城隍是来报账的——如今,鬼市就是沈越的钱袋子,源源不断的银钱被送往各处。

      当然,他还挺会做人,除了报账,还给廿三和小陈哥稍带了好些京城里的新奇玩意儿。

      小陈哥笑眯眯地收下了,转手就丢到一边,气哼哼道:“当我是小孩子呢!就这玩意儿,还想哄了我?指望我在公子爷跟前替他说好话?怎么拿得出手哟!”

      廿三背过他面无表情地在沈越面前告了一状:这就是妥妥的受贿!公子爷,可上点儿心罢——再这样下去,将来必是一大奸臣!

  •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轻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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