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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 ...

  •   其实那天叶殊不该去R大的。

      那天是个大晴天,天空很蓝,那种蓝是水彩里一款叫做玛雅蓝的颜色,然而叶殊从来不画水彩,他只画国画,他是国画世家。很少人知道,他其实是个囤积狂,尤其对于画纸屯得尤其多,生宣熟宣,连贵得惊人的画绢也屯了不少,那天是一个认识的朋友打电话给他,说进了一批宝石颜料,让叶殊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叶殊那天醒得很早,他这人属猫,怕冷也怕热,冬夏两季画得都少,再加上年少成名,没有什么经济压力,所以极少勉强自己,三月一过,基本很少进画室,只偶尔看见漂亮的花果,就画个尺幅小品。

      早餐是在茶餐厅吃的,叶殊楼下有家很好的港式茶楼,早点很出名,老板认识叶殊,知道他是个画家,常年给他留了位置,一上楼服务员就带笑叫“叶先生”。

      天气是好天气,初夏,不算太热,叶殊开车出门时早上高峰已经过去了,自由职业就是这样,常常有种抽离感,尤其是经过市中心高楼林立,一栋栋都是繁忙写字楼,行人车辆来去匆匆,总让他觉得自己仿佛世外之人一般。

      世外之人不用背负沉重责任,自然也不会拥有寻常人那样热烈的人生体验,叶殊很喜欢开车,整个城市沿着马路慢慢展开来,有明亮的橱窗,有站在路口吵架的情侣,热热闹闹过人行道的一大群女孩子,推着板车卖水果的干瘦老头……这让他想起小时候跟着父亲去做客,有个主人家里摆了一副二十四扇合锦屏,分开摆是屏风,合起来是一副清明上河图一样的画,画里有许多小人,挑担子的,牵牛的,撑船的,卖藕的……他父亲跟主人聊天的时候,他就站在屏风前一路看过去,一看就是一下午,真有趣,每次都有不同的发现。

      长大后他也画了许多画,也渐渐知道合锦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画作,但是每次想起这个场景时心中却总是涌起一股暖意。大概因为这缘故,他很喜欢开车,仿佛开车时他又变回了那个站在屏风前的小客人,与这个有趣的世界保持一个安全又可以看得清楚的距离。

      而陈少白,则属于一天到晚想要跨越这段距离的人。

      陈少白的名字是他三十岁后自己改的,其实他不光想改名字,还想连姓都改了,差点没被他爹揍死,于是退而求其次,光改了个名字,也“风雅”了不少。

      陈少白这人一辈子都在削尖脑袋往“风雅”这两个字里钻,三十多岁的人了,留着小胡子,头发扎个小揪儿,穿着宽松的对襟衣服,大黑裤子,趿着布鞋,随时紧跟文艺界的潮流。今年流行扇子,那他手上一定是一把金钱竹骨的扇子。明年核桃热起来,他手上就多出一对盘个不停的核桃。到手串热回来了,那他一定是玛瑙菩提子各一串戴在手腕上,怎么看,他这个开店卖纸的都比叶殊要更像一个画家。

      陈少白的店开在S大旁边,有两个原因,一是离市中心远——他爸的连锁店开得到处都是,他只能躲远点,因为他老爸说要“眼不见为净”,二是学校周围的气氛好,年轻女孩子很容易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他除了卖纸笔颜料,还帮忙卖画,这是他遗传自他老爸的商人基因唯一发挥作用的时候。他这人虽然装,做事却爽快,叶殊的画一出来,他报个价,直接拿走,这个价卖得掉自然好,卖不掉,他自己掏腰包往里垫。

      除了这个,他还会倒腾一点颜料之类,因为常年满世界跑,见过的好东西不少。这次叶殊来这为的是一款矿物颜料,里面还有几种贵重宝石,叶殊就喜欢这个。

      到学校刚好是半上午,天色晴朗得有点过了,像水彩洇过了头,极漂亮的蓝色也泛起白来。这样的天气,这么好的季节,叶殊开着车一路过去,路过的全是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像沾着露水的野芹,几乎可以听见折断时的清脆声音,阳光洒在他们面孔上,灰色车窗隔开两个世界,连叶殊这种向来冷漠的人也觉得心里有莫名情绪涌起来。

      大概是因为这缘故,他离开时迷了路。

      也是S大最近大搞建设的错,叶殊以前都是从陈少白的店门口右转,绕过图书馆就从南门出去了。但是今天他一路开下去,发现原来的路被围了起来,大概是在修路,于是第一次往S大里面开,满以为方向对了就没事,谁知道越开路越窄了。

      眼看着前面已经到了篮球场附近,再开下去路都没了,叶殊只能放弃抵抗,准备在路边找个学生问下路。

      不知道是不是画画的人都有这样坏习惯,或者只是叶殊一个人比较特殊,他这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外貌协会,连买笔也买最好看的。这几乎成为根植在他骨子里的习惯,往往随手一指,就选中最好看的那一个。

      这次也不例外。

      车窗落下来,叶殊叫了声:“同学”,那人回过头来。

      世界都仿佛亮了起来。

      路灯昏黄,这少年穿的白衬衫领口有一条蓝色的线,像是校服,这配色十分干净。他的轮廓很好看,整个人都像笼罩在冷色的光里,非常年轻,不超过十七岁,肤色冷白,眉眼线条无比清楚。他有漂亮的眼睛,眼神是长得太好看的人特有的疏离。

      光影在他身上达到微妙的平衡,他鼻梁上有路灯的光,嘴唇是带着干净光泽的淡红,这都是无论如何都调不出来的颜色。

      饶是叶殊,也不由得怔了一下。

      “你好,我在你们学校迷路了,请问怎么出去?”

      少年有点迟疑,还是给叶殊指了路。

      “往前走,然后右转,应该就能看见校门了。”

      他的声音非常年轻,叶殊猜他应该是大一的学生,背上背的吉他,琴盒上的红色烤漆像钢琴一样光滑,上面用黑色马克笔潦草地签了一个英文,Arthur还是Arvin,他的英文名?

      叶殊道声谢,继续往前开。

      他按少年指的路往前开,又路过许多年轻人,但正如从光线太亮的地方走出来会觉得眼前一下子昏暗下来一样,学校还是这个学校,但是仿佛人都失了色。

      他往前开了一阵,天都黑起来,还没开出去,而且眼前的路还莫名地熟悉。

      他竟然又开回了原来的地方。

      他彻底放弃,把车靠边,拿出手机,打给陈少白。

      虽然没抽烟,他仍然习惯性地把手搭在车窗上,被雨滴打了一下,转脸看向窗外。

      他和那个少年面面相觑。

      不怪叶殊尴尬,这场面实在太像他别有用心。

      少年仍然背着他的琴盒,他的肩膀已经打湿了,树荫的覆盖面积不大,他看起来颇为狼狈。

      “你要出去吗?”叶殊问他。

      少年点头。

      “上来吧。”叶殊对他发出邀请:“我到校门口把你放下。”

      少年的眼神总让叶殊想起国外纪录片里那种刚刚成年被逐出狼群的小狼,在年轻人特有的探索之外,还多了一份戒备。

      但他判断危险的直觉还不错。

      因为叶殊还没来得及问第二次,他就拉开叶殊的车门,坐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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