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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酷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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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凌。
全球福贝尔斯财富榜上名列前十。
有钱到啥地步呢,牙刷都得是镶钻的,马桶得是镀金的,窗帘上得是挂翡翠的,出门不坐车,直升飞机一条龙,回家不入门,入的是升降梯。
长相俊美,俊到啥地步呢,号称四千年难一遇的美男子,惊天美貌,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描述。
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绝代人物,是个渣男,还是个绝世大渣男。
送到床上的人络绎不绝。
睡完就扔。
日的时候,连眼睛都懒得睁。
他冷漠无情,残忍冷酷。像天边皎皎明月,无法触摸。
他的心不会为任何人所驻足,即使万千少年少女趋之若鹜,但他们,在他眼里不过是只是一群蝼蚁,连看一眼都嫌费事。
但偏偏。
这样一个站在世界顶端的男人,竟然爱上了一个普通的,单纯的,善良的,可爱的,贫穷的,清秀女孩儿。
仅仅因为那一次邂逅。
那个与众不同极为特别的女孩儿在他心底里留下了深深的,不可磨灭的痕迹。
她,白皎月。
是个不惧强权清冷高傲,如同山崖上的白梅花一样与众不同极为特殊的女孩儿,她在他名下几万家酒店其中一家做服务生,极其有缘的是,他们就在这几万分之一中的几率里偶遇了。
她跑的太快。
撞到了他。
这一撞,不是普通的一撞,而是充满了火花的碰撞!
眼神相触的那一瞬间,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好似一切都静止了。
他终于回过了神。
看着女孩儿被撞倒在地,发出疼痛的呻|吟,他忍住内心一股浓郁的心疼,霸道的洒下了一堆钱,洋洋洒洒,足足十亿,落了一地。
女孩儿一眼都没看,她挺起胸膛,眼里的怒火显得她是那么濯清涟而不妖。
“我才不稀罕你的破钱!”
男人惊呆了,睁大了那双绝色的眼睛。
他大步跨上前,狠狠的捏住女孩儿的下巴。
“忤逆我?呵呵,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
“啪”的一声。
凌迟合上了书,扔在地上,拿起果盘放在了上面。
压住了那刺眼的书名,《总裁大人迷上我》。
他淡淡的开口,“这桥段太俗了,多少年前的梗了,有没有雷的更新颖一点的?”
坐在一堆书里的小表妹皱着眉,在书里扒拉着,嘴里不停的抱怨,“现在雷文好少了,都没人写了,大家年纪大了,都喜欢看些甜文,那些虐来虐去伤身伤心的都没作者敢写了。”
凌迟一口咬在苹果上,他脸色苍白,黑眼圈里写满了疲惫,“那为什么现在电视剧就不能往甜美向走呢?那是什么破剧本?我真演不了。”
小表妹幸灾乐祸的呵呵笑,“你那编剧也是有毛病,写的那个剧本儿还没《总裁大人迷上我》好看呢。”
凌迟看了看左边放着的剧本,又看了看果盘儿下面压着的粉皮狗血小说,衡量了一番,下了定义。
“我觉得半斤八两,男主角和女主角都像是脑子里长了个大水泡,人设有病,进展似屁,剧情如屎,看一眼我都觉得自己好像瞎了。”
小表妹:“......哥,你嘴上积点儿德吧。”
凌迟:“积不了,别为难我。”
这可由不得你。
一句像是钻入了大脑的声音猛的响起。
凌迟懒懒抬眼,茫然四顾,发现没什么奇怪的,觉得自己可能幻听了。
他跟小表妹道了个别,叼着苹果就走了出去。
身为影帝,他没有演不了的戏,各种类型的都尝试过,但是就只有一种戏,从未接触。
就是玛丽苏狗血。
经纪人说,接一个这种的挑战一下自己,不然演戏的动力都没了。
于是,他脑子好似抽了,还真同意接了一个。
傻逼的等级已经封了顶,不能再高,琢磨好几天,无从下手,无法代入。
只好来找小表妹,借她的玛丽苏小说一观,瞻仰一下传说中的王霸男主。
看了个开头,实在进行不了。
这太难了。
这一点儿都不简单。
凌迟迈着大长腿,一身休闲衣,脸上架了个大墨镜,顶着个棒球帽。
相当低调的出街,准备去买个冰淇淋吃。
阳光很好,万里无云,天空都是蓝蓝的。
突然,天上好像出现了个小黑点。
凌迟啃着苹果,不慌不忙的抬着头端详。
只见黑点儿越来越大,啊,看清了。
是个盆儿。
“咣叽”。
贴脸砸了下来。
黑不拉叽的,一股子血腥味儿。
那个诡异的声音再次响起。
“鉴于你连躲避都懒得躲,是个对生命都毫无追求的人,现在你已被狗血之神看中,即将进入玛丽苏世界,开启总裁男主高光时刻,恭喜恭喜。”
凌迟抹了把脸,眼神冷冷的,重度洁癖患者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喜你妈,谁干的,给我滚出来。”
声音一本正经的淡定,“以后,你就是迟凌了,积点儿德吧,渣男。”
刺眼的白光猛的包围住了他。
昏昏沉沉后,迟凌睁开了眼睛。
一片要刺瞎眼的金闪闪下,齐刷刷跪了几十个人,她们全部穿着性感又可爱的女仆装,美的各具特色。
整齐的声音好似山间黄鹂,清澈悦耳。
“总裁大人,早上好!看您这俊美又伟岸的晨起身姿!真是令我们望而生畏心驰神往!”
迟凌:......
“总裁,您看,这是最新的LV地毯,这上面的每一根毛都是濒临灭绝排行榜前五的动物毛,非常珍贵,堪堪能配上您尊贵的脚底,请您踩。”
其中一个美艳的极品女仆跪在旁边满怀敬意和憧憬的说道。
迟凌:“......把濒临灭绝的动物杀了做毯子,警察不管吗?”
女仆愣了愣,似乎有点儿懵逼。
但是她的心理素质极好,临场反应强的狠,立刻回道:“这些毛皮正是局长送给您的,他追求您已久,这些对他来说,都是天边的云,不足挂心。”
迟凌眉头抽搐,“这是什么地方?”
女仆继续沉稳淡定的回复:“这里是您在天空之城里的第三百八十七号房产,松山别墅。”
迟凌无语的沉默。
穿上镶着钻石的拖鞋就起了身,大步走向卧室大门,他一掌就推开了白玉门,看到了眼前的这条一眼望不到头的长廊。
迟凌转身,礼貌的问,“有自行车吗?”
女仆顿了顿,差点儿没接上话,她迅速调整转身吩咐,“快点去取。”
真的很快。
眨眼间,就出现一个自动行驶的带着闪光的像飞碟一样的牛逼自行车出现了。
迟凌骑上去被驮着去了餐厅。
飞一般的速度。
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一堆山珍海味,丰富的很,他向来不会亏待自己的胃,果断开始进食。
吃饭时候的样子倒是没有崩,一如既往的优雅高贵。
但是速度,却比以前明显快了好几倍。
完美诠释了快而不猛。
吃饱后,迟凌才开始后知后觉的琢磨出,自己怕是真的穿到小说里了。
这么傻逼的桥段竟然能落在自己身上,难道,是上天让自己亲身经历磨练演技吗?
一点儿恐慌感都没有的迟凌淡定的接受了这个天降大任,准备出门体验这个沙雕世界。
他又骑着自行车去了更衣室,仅衣柜就有几百个,这穿得过来么,也忒夸张了些。他看着满柜子玲琅满目金光闪闪的高级定制服装,无力的垂下了胳膊。
看着就费劲,小说写成这样,都不考虑男主会不会累吗。
迟凌探头看了看,女仆已经全被他挡在了门外,初衷的确是不想让她们给自己穿衣服,显得他好像个四肢不健全的大龄婴儿。
但是这些衣服真的是复杂到了顶点,层层工序,跟他妈盔甲似的。
迟凌耸肩,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丝绸般顺滑的黑色睡衣,觉得还挺合适。
就这样吧。
他就这么懒了吧唧的出了门,本来想自己走,却发现房子建在一个高度堪比喜马拉雅山的山腰上,想到山下还得坐直升机。
不缺氧吗?
懒到极致又惧怕麻烦的迟凌只是出了个门,就累的困成了傻逼。
他大剌剌的躺在直升机专座上睡着了。
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达市中心。
阳光明媚,灿烂辉煌,是一座高耸入云的金色大楼。
啊,大概就是自己名下的酒店了。模糊印象里,好像就是在这儿碰见女主角的。
迟凌慢吞吞的往酒店里走,顺便耳听八方,防备着被人体碰撞。
他很讨厌跟人有过分肢体接触,所以对于女主会投怀送抱这一项。
持相当强烈的抵触情绪。
但这,可由不得他。
女主万众期待的出现了,确实美的独特,还自带清新脱俗的BGM特效,她小碎步跑着直冲迟凌而来。
猛的像个火箭。
迟凌被这架势惊的赶紧往旁边挪了一步。
掐在紧要关头,撇的一干二净,丝毫不怜香惜玉。
他冷漠的看了看明明是平地也没撞上但就是能自己拌自己一脚,愣是强行趴到地上的好牛逼一女主角。
半晌,抬了抬下巴,“您这是碰瓷儿呢?”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冷酷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