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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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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音乐、流行、他人的内心都有很敏锐的洞察能力。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很奇特的嗓子,我的声音能让所有人消除心理戒备。也就是说,我知道很多人的秘密。同时,我还是一个很好的秘密保守者。
我十九岁那年,参加了C城电台的面试。我不明白狐狸为什么会相中我,使我在初试的时候就被选中。狐狸姓胡,当面我会叫她胡姐。她在很多时候是个善良的姐姐,除了发薪日。因为我不是电台的主播,所以我的酬劳不是很多,可就是这一点点的钱也要被狐狸以各种理由扣去许多。
狐狸是我那档节目的责编。其实做我的责编很累,因为我很容易就在节目里抓狂,不是胡言乱语,就是和听众聊到没时间。她必须瞧准时间进音乐插广告。我很喜欢看狐狸手忙脚乱的样子。
因为天赋,我对文字还有色彩有很好的驾驭能力。我能够准确地形容我所看到的一切;我能准确地在画板上调出我所看到的一切颜色。
我给杂志写稿件,我给一些有个性的小店画海报。无所事事的晚上,我会打的穿越大半个城市出现在Orchid酒吧。要一杯Whisky,安静地听Jazz或Blues.Orchid酒吧在这个城市有着很暧昧的名声。这里只有男人,永远不招待女宾。
Orchid酒吧里也有不少年轻漂亮的男孩子,他们被叫做“货”。他们把自己打扮得很妖娆仿佛一朵朵只能在黑暗里盛开的花朵。他们与不同的人搭讪、喝酒,然后结伴离开。酒吧里的人不像外面传说中那么堕落。他们甚至可以说是一群彬彬有礼的绅士。我有时也会陪他们聊天,但他们只允许Waiter给我冰水,并总是劝我在十点前离开。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孩子,一个寂寞的孩子。
我们可以在昏暗的灯光下保持最好的聊天状态,用阴郁的声调,无谓的热情,在深夜彼此靠近灵魂。在我累的时候微笑着说再见。
我在Orchid的门口喊一辆车,然后回到我原来的生活中。
我在大学里很骄傲,事实上我每时每刻都骄傲着。因为我的独立、因为我的特别、也因为我的成长经历,一切都成了我的资本,所以我无法在那里谈恋爱。我接受不了动不动就哭泣的小女生,更接受不了全身打满了孔并且涂着紫色眼影抹着银色唇彩的时尚辣妹。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孤独的,并且在一些人看来,就是因为孤独才会变得孤僻,变得让人生畏。
我骄傲,却在一个人面前自卑。那便是我的风。当我们的关系到达一种暧昧的亲密时,我从其他人眼中看到的是羡慕或者更贴切的是嫉妒。我知道他很优秀,不然,淇是不会在我吻她的时候告诉我她爱的是他。
她推开我的身体,摇着头,痛苦地说,俊,我爱的是风,所以你不应该这样。
深夜的时候,我在电话里痛骂风。他击碎了我的世界,摧毁了我的幸福,埋葬了我的快乐。我的声音变得哽咽,眼泪不住地往下坠落。
淇、风和我,我们从幼儿园起便是好朋友,手牵手一起长大。
淇的家庭很特殊。淇的爷爷在□□时偷渡去了香港,然后又辗转去了美国。在那里白手起家,奋斗了二十几年,也积攒了一笔产业。但他缺少一个儿子,于是他又回中国寻找他的独生子,也就是淇的父亲。
淇不喜欢她的爷爷,我也是。她爷爷是一个自大而固执的老头,他以他的美国国籍为荣,在话语中插入一两单词,裹着一身的名牌,仿佛一夜暴富的农民。他对中国的印象似乎还停留在七、八十年代。淇告诉我,她爷爷从美国带的最多的行李是饮用水。
这个古怪的老头只待了两周,便带着淇的父亲去了美国。淇则选择留下来陪伴她的奶奶,一个慈祥却很可怜的老太太,她被她的丈夫抛弃了这么久,苦苦等来的却是一纸离婚协议。
至于淇的母亲,我没有见过。或许见过但已记不得了。
风是那种帅得让人爱,瘦得让人疼的男孩。他中意白色,白色的衣服,白色的裤子,白色的袜子和白色的鞋子。他的肤色很白,牙齿也白得可以去拍牙膏广告。目光清澈,眼神纯粹,仿佛一个堕落凡间的天使。
风出生在单亲家庭,他的母亲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右手戴一支古旧的玉镯,沉重却舍不得摘下。她曾经从事过很暧昧的职业,这让风受了不少嘲笑。
我经常去风的家,并偶尔留宿。我父母很不高兴我这样,但我一直不算太听话,他们也没办法。他家在一幢旧式楼房里,木制的楼梯,踏上去会发出很响的声音,扶手上的漆早已经剥落,显露出大片木的原色。
风的房间是由一个小阁楼改成的,很矮,坐在地板上,头便可以触碰到房顶。他会弹他的歌给我听,那些阴郁忧伤的旋律令我感动莫名。他会一直弹一直弹,知道我沉沉睡去。在漫长的冬季,我已习惯了他的拥抱,那里是春天。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快乐的,除了偶尔的自以为是的忧伤。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成长着,一年又一年,一直到我十五岁。
那一年,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自己的生活也有了很多改变,自愿的,或者被迫的。
淇和风相恋了,我早已猜到的情节。我尽量避免三个人同时在场,我不想陷入尴尬的境界。我希望他们幸福,虽然我概念模糊。正如兰波在《噢,季节噢,城楼》中的叙述:我研究着幸福的神奇形状,至今没有人能将它猜透。
我的孤独状态是那时开始的,放学的时候我走在最后,看其他人高兴地在马路上打打闹闹。十几岁的孩子应有的天真他们都有。
高兴的时候,我唱歌;伤心的时候,我也唱歌。我所有的快乐与不快乐,都只与自己有关。
我开始在房间里写东西、看书,我没有什么朋友。和其他人交往会让我觉得很累,所以我选择游离于人群——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那段时间我读的最多的书是圣修伯里的《小王子》,很多章节我甚至都可以背诵了。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段话: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来。
我从来没想过我和风的感情早已超过了某个限度,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彼此之间有了一种联系。如果不是风在我耳边说,すきだよ。或许我会懵懵懂懂把这份感情继续下去。我恐惧他的眼神……最后,来不及说爱你,来不及说再见,甚至连怀恋都来不及。
我不知道淇和风分开是不是以为我的缘故。那些伤疤惨烈地烙在我们身上,我们都不愿意触碰,祈祷着时间快点扶平一切。
Je sors du tiroir les photos d‘autrefois,et j’ai l‘impression alors de voir un film d’amour.
照片上有我们的过往,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无拘无束,快乐是唯一的真理。可我们还没有准备好,便已长成了少年,淡淡的忧伤浸染了我们自认为敏感的心。我努力地学习成长,但成人的痛苦还是让我措手不及。我为我的任性付出了代价,我的单纯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