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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第十三章
      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是特别曲折的。

      三年之前,一个叫张国喜的公益人筹建这所学校,然而他手里并没有多少资金,尽力拉到了一些赞助以后,租了一个仓库当做教室,请了几位老师就开学了。

      虽然校舍简陋,可是家长们都很满意。

      无论如何能把孩子带到身边,在这陌生的城市能够感到家的温暖,世上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只是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并不稳定,因为老师都是临时请过来的,工资也不高,遇到有更好的机会,那些老师们就离开了——现实是残酷的,没有正式的工作编制,没有能在大城市生活的本钱,光靠着理想信念是不能坚持下去的。

      师资不稳定这件事,张校长想了很多办法,想到头秃。

      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试着联系X大。

      本来并没有抱很大的希望,只是因为有人给他出了这么一个主意:“X大的学生需要社会实践评分,不如你和X大一起联合办个社会实践项目,让X大的学生过来帮点忙……”

      大学生嘛,一般说来还是思想积极向上,具有同情心的,张校长觉得可以一试。

      没想到X大对于他提出的合作项目很重视,当即便将负责主管的人定了下来,由X大学工处牵头,成立了一个社会实践项目。

      这个项目最开始并没有涉及到大学生给小学生们上课,大学生们办跳蚤市场进行义卖,把筹集来的资金买学习和生活用品送到孩子们手里。张校长看在眼里,急在心中,毕竟最需要解决的是师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送些东西。

      他和X大学工处的领导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学工处处长冲着他笑:“您先别着急,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有些难度,毕竟我们学校不是师范大学,所以没办法当即就给您回复,我们会把这件事情放到校委会讨论,看看是不是有学院愿意承担这个项目,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执行,这都需要讨论以后才能做决定。”

      处长说得合情合理,张校长也知道这是实际情况,只能回去等消息。

      没多久,X大那边来了回信,心理学的的田教授愿意做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派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来协助教学。

      从此,X大学生定期来民工子弟学校授课,一晃已经有两年多光景。

      来上课的以研究生居多,因为研三的学长学姐们忙着写毕业论文和找工作,宋凌云在今年上半年接手了民工子弟学校的工作,已经在这边调研了半年。

      民工子弟学校有自己固定的老师,他们也只是辅助性的来上几节课,宋凌云一周只上三节,然而孩子们都非常喜欢他。

      “因为宋老师很有耐心,我不会做的题目他会反复教我。”

      “因为宋老师会做好多好难的题目!”

      “因为……宋老师特别帅!”

      说话的小女生刚刚换牙,还有两颗门牙没长齐,说话漏风,可是年纪虽小,却已自带迷妹体质。

      帅帅的宋凌云成了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老师。

      在民工子弟学校呆得久了,宋凌云就越发有一种责任重大的感觉,他喜欢那些可爱的孩子,希望他们能有个安定的地方读书,有固定的老师授课,不要隔一段时间就换场地换老师,这些都不利于他们的成长。

      现在听安小雅说她的朋友能来教一个学期,宋凌云特别高兴,然而他有些担心过低的薪水会把别人吓跑。

      “我们这边老师工资不是特别高,才一千五百块一个月,你最好先问问你朋友。”

      “好。”

      安小雅点了点头,拿出了手机。

      她觉得陈朝霞应该不会拒绝,毕竟现在她每个月还领了最基本的工资,一千五是额外收入,当然是可以接受的。

      不出所料,陈朝霞听她这么一说,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

      “小雅,我可以来。”

      在家休养的这一段时间里,陈朝霞每天都在反思,自己之所以落到这种地步,最主要还是考虑问题上出了差错。

      她受了政府优惠办学的好处,毕业以后理应要为中国的基础教育添一份力,而她却因为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嫌弃偏远的小山村,一心想要离开那个破旧的学校。正因为她有这样的想法,才被渣男迷惑,仅仅因为他吹嘘自己有教育局的亲戚,她就相信了他,一味的付出自己的真心,最后却落了个被抛弃额下场。

      如果自己有扎根乡村,为那些留守儿童们尽力,扶贫扶志,还会有今天的结果吗?

      陈朝霞觉得非常羞愧,自己背离了最终的初心,这是对她的惩罚。

      听到安小雅提出到民工子弟学校代课,陈朝霞觉得这是一个救赎的机会。

      现在已经开学了,那个破旧的乡村小学已经安排人去代课,要是自己忽然说要复课,只怕领导这边不好安排人事。这个学期她是一个空置状态,可以过来给农民工子弟上课,多接近孩子们,会让她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意义。

      “她愿意来?”

      宋凌云很惊诧:“一千五的工资她都愿意来?”

      “嗯。”安小雅点了点头:“她答应了,没问题。”

      宋凌云嘴角露出了笑容:“安老师,你和你的朋友都很善良。”

      听到这样的夸赞,安小雅的脸微微发红,淡淡的一点粉色从耳朵根子那里渐渐的蔓延开来——以前也曾有人这么夸赞过她,但是她丝毫没有异样的感觉,可是这句话从宋凌云口里说出来,怎么听上去就如此不同了呢?

      “安老师,你家住在哪里?现在天色有些晚,我送你回去吧。”

      刚刚安小雅教学生们弹琴唱歌,时间过得很快,教室外边已经有了浅浅的暮色,浮光掠影,轻烟似梦,日色在这样的迷离间已经淡到了极点,天边是最浅的一抹红。

      “你送我?”

      安小雅抬头,反问了一句,脑子里浮现出那辆亮黄色的小绵羊。

      “嗯,我送你吧,我有一辆电动车。”

      “我知道。”安小雅脱口而出,见到宋凌云一脸莫名其妙,她赶紧又添上了一句:“我刚刚在外边看到了你的车。”

      宋凌云点点头:“嗯,这辆车我买了四年了。”

      大三的时候开始做各种社会调查,乘出租车太贵,公交车有时候赶不上时间,他索性买了一辆电动车,这小车灵活方便还不用烧油,算是节约能源。

      宋凌云是个细心爱整洁的男生,虽然电动车买了四年,可到现在看上去还不算太旧,亮黄的颜色依旧醒目。

      “这车四年了?保养得不错。”安小雅看着车后座上那个很大的箱子,犹豫着伸手拍了拍:“除了在这里教书,你还兼职送外卖吗?”

      “送外卖?”宋凌云愣了愣,忽然间笑出了声:“对的,这个箱子就是装外卖的。”

      她怎么把自己和外卖小哥联系起来了?宋凌云的手放进口袋拿出了一串钥匙,饶有兴趣的看了安小雅一眼,这位安老师真的是太单纯了,难道她看不出来自己身上穿的是阿迪达斯的品牌运动款吗?

      能花钱买这种衣裳的人,可能不是大款,可绝不会缺钱。

      宋凌云摸了摸下巴,或许自己长了一张外卖小哥的脸吧。

      “安老师,你坐好。”宋凌云跨步坐上电动车,转身把那个箱子朝后边推了推,想尽力让中间的空隙大一些。

      箱子里放着他的一些必需品:心理学方面的书籍,调查问卷和笔记本,小学生的教材和备课,有时候还要把他们的作业本也放进去。

      安小雅看了一眼宋凌云的脸,忽然间有些羞涩。

      这个年轻男老师长得很帅气——女人花痴起来是不分场合不分年龄的,此刻的安小雅,已经迷失在宋凌云那温柔的笑容里。

      他的笑容真的很迷人,好像温暖的泉水流淌,再温柔下去会把人溺死呢。

      她暗自吸了一口气,极力让自己冷静,然后一抬腿,跨过那黑色的坐垫,端端正正的坐到了宋凌云的后边。

      电动车出了校门,一路向西奔跑,虽然马力小,可胜在灵巧,遇到塞车的时候能很好发挥它的长处,左拐右拐的,就从车流里冲了出去,将那一大排汽车抛在了身后。

      坐在前边的男生个子很高,肩膀宽厚,安小雅觉得自己前边似乎有一座山。

      她必须要努力将脖子伸长一点,才能有很好的视野。

      “安老师,你们家住在城西?”

      骑着电动车在街道上穿行,路渐渐的变得熟悉,宋凌云觉得有些奇怪,难道她也是住在月明山的别墅区那边?

      城西是X市新兴的一个城区,大约是五年之前才开始进行建设,以前的小弄堂开始逐渐拆掉,低矮的房屋开始被高楼大厦取代,城西最边缘的地带是一带起伏的山脉,那里是X市著名的风景区,每到春天,山上一片新绿,春花烂漫于翠叶之间,微风轻拂,林海生涛万叶低歌。

      正因为风景好,所以才吸引了前来投资的房地产商。

      月明山比华利别墅区,是X市最高档的住宅区,能在这里购房的,都是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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