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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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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正是好眠的季节,加上外面冷,每天早上林长生都爱在被窝里多待一会儿,直到快吃饭了才肯出来。
这日,林春花和往常一样,借着帮家里做早饭的机会给林长生煮了一点热水,方便怕冷的林长生起来之后用。
林春花才出去没多久,林长生就因想着咸蛋的事情,自己爬起来了。等林春花把粥煮上,端着热水再进屋子的时候,林长生已经自己穿好了衣服,哆哆嗦嗦地坐在床上。
这年代,别说是空调、地暖了,就是火炕都还没被人给造出来。到了冬天,条件好的人家会在屋里放一个火盆,而条件差一些的,如林家这样的,就只能靠衣物和棉被取暖了。
“今天咋怎么早就起了?”林春花也是奇怪。放下面盆,她给林长生搅了块沾了热水的巾子,亲自给他擦了脸。
“娘!我做梦梦到种下的鸡蛋开花了!”
孩子的语气中充满了兴奋。
作为一个成年人,林长生觉得,凡事总要有个理由。既然埋鸡蛋的时候想的是希望鸡蛋能够开花结果,那挖出来的理由必然也要和之前的想法有所关联才对。想来想去,林长生只能想到用梦来做开坛的由头。
其实,小孩子做事,通常都是想一出,做一出的,不是事事都有前因和后果。林长生这番举动反而有些画蛇添足了。好在,这次,林长生是真的很期待看到实验的结果,言行上也就没有露出什么破绽。红红的脸,亮晶晶的眼睛,看上去,林长生倒真像是做了那么一个神奇的梦。
林春花闻言露出宠爱的笑。她没有直接告诉林长生鸡蛋是不会开花的这件事,只是顺着林长生的话头说到:“真的吗?那我们等会把去看看吧。“
这几日,林长生天天都有蛋吃,对坛子也没再关注,林春花还以为林长生早就忘了这事。现在见他主动提起,便和林长生一起去墙角,打开用水密封起来的坛口,将里面裹了泥的鸡蛋一一取了出来。
这咸蛋有没有做成功,从外表是看不出来的。林长生心里激动,面上却是露出失望的表情,被林春花安慰了几句之后,才说要煮两个“泥蛋”来吃。
林春花想着这蛋闻上去没有臭味,应该是没坏,就依了林长生的话,把鸡蛋洗干净之后,拿到厨房去煮了。此时,恰好到了林家吃早饭的时间。
咸蛋本来最好的就是搭配着粥一起吃。黄澄澄的蛋黄配上温热的白粥,那滋味,光是想想,就让前世吃遍了山珍海味的林长生忍不住流口水。林家吃不起白米粥,糙米加上玉米的粥也是极好的。然而,林长生已经把这咸蛋当成了搬出去的第一块基石,便忍住,没有在吃饭的时候把咸蛋拿出来和众人分享。
跟着大家一起吃完早饭,林长生才带着煮好的两个鸡蛋回了屋。
最直接验证咸蛋有没有成功的法子就是吃了。林长生迫不及待地给鸡蛋去了壳,咬了一口。
“呸!”
林家的伙食一直是少盐少油的,林长生被养得吃口都淡了不少。猛地一口咸蛋白入口,一下子竟是忍不住给吐了出来,吓得林春花已经他吃了坏蛋,立即凑上前,要把他嘴里还剩下的残渣给抠出来。
“呜呜,没事!娘,我没事。这蛋没坏!”
林长生忙躲了林春花的手,举着蛋,想让她也尝一口。
“娘亲,你吃,这蛋怎么是咸的?“
林春花就着林长生的手,低头咬了一口。果然,本来无味的鸡蛋吃上去就和撒了盐似的,吃多了还觉得有些齁。由此,林春花立马就想到了之前林长生搅拌在土里的盐。不过她并没有起疑心,只是觉得好玩——没想到这盐味居然能从土传到鸡蛋里面去。
没吃到蛋黄,林春花便不觉得这咸蛋有什么特别的。
和吃白煮蛋沾盐差不多吧。林春花想。
见林春花并没有露出什么欢喜的表情,林长生就知道咸蛋白并不足以吸引人去购买。这东西新是新的,但是不好吃的话就没什么意义了。
如此,林长生只好偷偷地挖掉一点蛋白,想让蛋黄提前露出来。然而,蛋黄还未露出来,暗黄色的油倒是先流了林长生一手。
“娘,你看,鸡蛋流油啦!“
林春花这下总算是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在林春花的认知里,只有肉才会流油。鸡蛋也不算是肉啊,这拿来的油呢?
好奇之下,她拿过林长生手里的鸡蛋,顺着油流出来的地方,林春花看到了隐藏着的蛋黄。比起和普通煮鸡蛋一样的蛋白,咸蛋的蛋黄颜色明显要深一些。这引起了林春花再次品尝的兴趣。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林春花这次只小小地咬了一口蛋黄。
香!
只那么一口,林春花就爱上了咸蛋黄的味道。比起蛋白来,它的味道不重,但是极其鲜美,香香的,又沙又糯的口感,简直比肥肉还要好吃。
林春花难得贪吃,忍不住又咬了一口蛋黄,心里也对这新鲜吃食更加欢喜了。
是真的挺好吃的!回想到刚才吃完的粥,林春花不免遗憾地想,要是能一起吃就好了。这咸咸的蛋白就适合佐无味的粥,蛋黄则是空吃佐粥都可以。
想到这,林春花眼睛一亮。
这是一个买卖!
不用林长生或是其他人提醒,林春花就看出了这小小的咸蛋里蕴含的商业价值。
这咸蛋味道重,切开了,早上人人只得一小瓣就可以喝下一碗粥。普通人家早上通常没有太多功夫去准备小菜,喝粥要么就是勺一勺子酱,要么就是吃自家的咸菜。吃久了,自然是会觉得有些腻味。这咸蛋正好给这些人家换换口味。除此之外,比起其他的,鸡蛋可是有油啊,尤其是这蛋黄,那么鲜,那么香,和肉似的油滋味,谁会不爱啊!
林春花越想越兴奋。人都爱新鲜的事务,看久了、吃多了同样的东西,再喜欢也会有厌烦的情绪在。此时,要是有了一个新的选择,只要是手头上稍微有点钱的,都会乐意换一样新的尝尝。
糖葫芦就是这样。
这镇子上难道就没有比他更好吃的东西吗?
那当然不是了。比起那些精致的点心,糖葫芦还是要差一些的。只是镇子到底不是府城,商铺不够多导致商品的种类也少。一样东西,每次逢年过节,红包喜事都是吃它,亲戚送礼使它,家里祭祀还是它。这种情况,一年还行,二年、三年,甚至是十年下来,任谁都会有点吃不消。可偏偏又别无选择。
糖葫芦的热销就是占了这样一个天时地利人和。
现在,轮到咸蛋闪亮登场了。都不用给别人试吃,林春花就又把握,这次一定能挣到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