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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小十三—浓妆解剖 ...

  •   “我在下面看你的表演了。”那个女孩儿在电话里嘻嘻傻笑着。
      “所以呢?”我在变声期,刚才的演出让我的嗓子极度不舒服,声带像两片干涸的玫瑰花叶子,倒刺齿轮一样扣合撕咬,说话的时候感觉是一块浸在血水中的华夫饼干,还有着一点成渣的酥脆,但是大部分是黏腻浓稠的腥。
      “你像是一个小媳妇儿,嘻嘻。”
      那个给我打电话的女孩儿究竟有没有说“嘻嘻”呢?我不记得了,那声傻笑是我替她补充的,因为我没有回答她,我的手机没有一点缓冲地落在地上,钢化膜击碎,像是薄薄的,透明的细沙。
      我没有因为她的一声“小媳妇儿”生气而做出摔手机这种愚蠢的举动,我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肢体。对,因为我死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解释的话,我被人杀掉了,死于“murder”。
      头面很重,步摇的晃动让我恶心,杜丽娘的水袖密不透风——色丁是一种外表冰肌玉骨,内心却□□的很的料子,它喜欢在我的身体上燥热。那时我的视线洁白一片,手帕上的涂料是比色丁贞洁的多的,它凉凉的,在窒息里我感觉到心旷神怡的凉爽。怎么说呢?我知道那是化学药品,味道是所有不可食用的元素拼凑起来的刺激性和反胃,但是它有一点甜味,真的,像是药片外面那一点彩色的劣质糖衣。
      我在被那块和□□完美交融的手帕下失去了我进行了一半的通话,那是我人生的最后一次免提通话。有点遗憾,但是并不浓烈,最后和我通话的是一个完全不懂戏的傻丫头,而且傻到叫我的扮相是小媳妇儿。她会不会听到钢化膜呻吟的爆炸声?她会认为我是那样容易生气的家伙吗?她会不会一直不挂断电话,而只是在对面傻笑,直到警察顺着我的通话记录找过去?
      我还没有卸妆,吊眉很疼,所以我昏过去的样子多半是难看的,我涂着大红胭脂的眼皮因为酒精胶没有办法严丝合缝,露出下面一点翻白的眼珠。幸运的是,那个人没有悄无声息地勒住我裹在义领中的脖子,他只是温柔地划开了我的气管,不然我一定会吐着女鬼一般长长的舌头,甚至会小便失禁,那就更加难看了。
      疼吗?当然不疼,我觉得还不如我被硬生生吊起的眉疼。我也曾经想过我会不会像天鹅湖的主角一样哀婉安静的死去,但我怕是不行了,我心脏跳动的75mmHg舒张压从狭窄的刀口张扬地蜂拥而出。我的身体像是一个被挤压的牛奶盒,血液从开口热情而惊恐地喷涌。
      我的妆容,头面,行头一塌糊涂了,我有一点暗喜。幸亏我死了,否则老师会因为这肮脏腥臭的污染把我骂的狗血淋头,还会有那根磨得油光水滑的檀木打我。后来发生的事使我的这种庆幸达到了极点,我的行头不止脏了,还成了不成样子碎片——我也没有办法,我的肢体被切开了,但是凶手忘了把杜丽娘的水袖罗裙从我的身体上脱下来。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死的彻彻底底,凶手的逻辑不好,就像他忘了保护我的行头一样,四肢又不会呼吸,他把它们拿掉我还是会朦朦胧胧的。我的头是最后一块离开成品的拼图碎块,没有了身体的支撑及腰的黑色假发长得失去比例。这个人的力气很大吧,我的头在行头里,沉得不可思议,但他轻而易举地捧住我。
      说实话,我讨厌扮好的时候有人碰我,我的油彩和定妆粉,我脸颊两侧整整齐齐对应好的大柳片儿多半会乱七八糟。如果不是双手在我的头下方六十三厘米处的话,我会一把推开他,然后用我训练了十三年的眼神追他追到无地自容。
      他亲了亲我还没有长出喉结的脖子,其实只要再一年我就可以拥有那个充满真正雄性的凸起,那时候我也许会发愁,我不能再上台唱莺莺燕燕的李香君和杜丽娘了,但是现在我不用发愁了,我连会呼吸的完整丽娘都扮演不了了。他的嘴唇比我的油彩要舒服多了,干干爽爽的,形状也很好,和我狰狞的刀口很契合,他也许之前喜欢薄荷味道的东西,吻落在伤口上也格外的清凉。
      他该怎么办呢?如果那时候我还活着,我会替他发愁,我从一个人变成了又脏又湿的一片人,他却还要耐着性子摸摸那变得分散的我。凶手哼歌很好听,像一个从厨房里忙碌着的温柔主妇,而我的头是主妇怀里乖顺的孩子,我不哭不闹,只是陪着他忙忙碌碌。说起来我也想吃肉了,我喜欢那种红烧成酱色的肉,酱汁要收成黏如胶水的感觉,但凶手不知道我的口味,他清水煮,高压锅里不加作料的炖,不过,我不想吃,那毕竟是我曾经的一部分。
      凶手也不喜欢,他应该更喜欢薄荷,这样也很顺我的心意,毕竟他吻过我,如果有肉曾经在那里我会恶心。他这时候就聪明了,高温高压消灭了我的DNA,我被哺乳动物除名了。可我还是太臃肿了,还带着缺乏盐和料酒的腥味,他哄哄我,然后让我彻底的轻盈起来。
      那是一把封闭的火,烧的干干净净,灰烬也很乖很乖,和我在手帕下的时候一样安静。那样其实也还好,灰烬软绵绵的,和我幻想中的杜丽娘一样,或许比她还要柔软。但是凶手接下来就让我不那么开心了,我不喜欢白醋,我不喜欢酸酸的东西,它们让我分泌过量的唾液,像一条饥肠辘辘的老狗,却在同时封住了我的胃口。我在白醋里冒着化学反应的泡泡,有一点神奇,九个小时前我活着,八个半小时前我完整无缺,两个小时前我被生物除名,现在我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是个看新闻习惯很不好的人,我永远看着明日黄花。尽管那是一个很老的新闻了,尽管它当时的轰动性已经被更大的案子所覆盖,但我还是要看看,那毕竟是我做主角的故事。
      艾瞳,男,艺名豆蔻,十六岁,死于谋杀。性质恶劣,杀人碎尸,至今尚未破获。
      照片有扮好的,有便装的,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张,我在镜子里看的惯了,对评论区的惊艳嗤之以鼻。不过同情我还是接纳的,因为我实在是受不了泡在白醋里的感觉。有人要把凶手千刀万剐,他们不必这样,我没有那么难受,而且关键是我不认识他,没有什么好怨恨的,我都不知道着怨恨要给了谁去。要说我有什么好遗憾的话,我想给我的最后一次免提来个结尾。
      “你像是一个小媳妇儿,嘻嘻。”
      “胡说八道,下一出我才会‘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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