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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结界外 ...

  •   吃饱喝足的狸花猫,匆匆沿着溪岸往上游的方向跑去,嘴里还叼着一尾鱼,很快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越过辽阔的荒野,可以看见部落聚居地的上空,已升起了袅袅炊烟,飘向天边渐渐有橙色的晚霞。部落里的女人巳先采集完野菜野果回来,开始准备食物了。

      老人擦了擦嘴,将火堆熄灭后,走到溪边蹲下身,双手捧水洗了一把脸。

      他已辟谷很久了,前两天刚从外面游歴归来,一转眼他都离开近百年了。遥想年少时,常在这溪边抓鱼烤来吃,就想回味一下。结果,刚烤没多久,就跑来一只猫。

      这应该是从森林里跑出来的小山猫吧?他曾经也在沙漠里,见过这种小野兽。这只猫颇具灵性,一点都不怕生,就是看起来有些娇气,自己不去抓鱼,竟在旁边等。不过,看牠皮毛油光水滑,和一身肥膘,应该还是蛮会捕猎的吧!

      他烤了三尾鱼,思量自己太久没进食,脾胃恐承受不了一下子塞太多的食物,就好心给了这只猫两尾鱼。尝了一口,就勾起了他的食欲,没想到这鲟龙鱼的味道如此鲜甜香美。

      他只在表面洒了点薄薄的海盐,让篝火慢慢烤出油质,油滴落火堆中,还发出劈哩啪啦的声音。鱼皮被烤得金黄酥香,鱼肉吃起来却细腻滑嫩又多汁,让他意犹未尽,就又再去抓了三尾鱼来烤。

      他有说要再给牠两尾吗?给了牠一尾了,还一直喵喵叫,吵得他头痛不已,没办法忍痛又丢给牠一尾。而牠竟然吃了一尾,叼了一尾走——你吃不下就不要一直叫啊!还连吃带拿的?!

      算了,不跟牠计较。刚才观察牠一直在吸收空气中的灵气,竟已进入聚灵期,就是人类修者的炼气期。搞不好,这只猫将来有一天能修成大妖,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他一向谨小慎微,即使在他们生存的这块大陆上游历多年,也还没有亲眼见过进入出窍期,修成大妖的妖兽。

      在这块大陆上,有些人能吸收空气中的灵气,进入炼气期,成为修者。而同样,有些野兽能吸收空气中的灵气,进入聚灵期,成为妖兽。只是野兽要进入聚灵期成为妖兽,并不容易,往往要经过漫长的歳月。

      传说,修者有炼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出窍期、化神期、合体期、洞虚期、大乘期、渡劫期这十个境界。据他所知,他们这块大陆,目前最强的是元婴期的修者。

      修者进入金丹期就能辞谷,可以不用再吃东西,只喝水就行,而寿元增加到两百岁。他年少时,也算是部落里的天才,不到三十岁就筑基了,而在七十六岁的时候进入金丹期,虽不是最厉害的,但也算是部落里的佼佼者。

      然而,这近百年来他四处游历,期望有所感悟,有助于他进阶元婴期。唉!再二十余载,他的寿元将尽,至今丝毫没有半点破丹成婴的感悟。当年比不上他的现任族长,和他同龄,十二年前就进入元婴期了,寿元能够增加到五百岁。

      他不清楚在这块大陆上,目前最强的妖兽是什么境界?然而,有人信誓旦旦地说,曾见过出窍期的大妖。传说,妖兽有聚灵期、通智期、妖丹期、凝魄期、出窍期、神游期、淬体期、炼虚期、大乘期、渡劫期这十个境界。

      虽然,每一个境界都对应修者一个境界,但同一境界的修者和妖兽比拼,修者是打不嬴妖兽的。甚至,不一定打的过那些不会吸收空气中灵气的凶猛野兽,和称覇这块大陆的可怕恐龙。

      这时候,太阳已缓缓落入地平线下,橙黄的暖色像在开始变暗的天际镶上一丝金边。那些去狩猎的族人,欢天喜地的扛着忙碌一天捕获到的猎物回来。按部落惯例,族长会依狩猎队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力分肉,拿到肉后,他们会马上烤一些来吃,留一些换其他食物。

      那些同样在地里辛勤耕作一天的族人,也巳收拾起他们的农具返家。他们所使用的农具,是从采集队挖掘植物的尖木棍改良而来,他们在尖木棍的下端安一根横木,便于脚踏,使之容易入土。

      他们部落的人,吃的东西不光靠打猎捕鱼、采集野菜野果,还会开垦荒地,将谷物的种子种在土里,让它长出果实成为他们的粮食。

      狩猎队和耕作的族人经过他面前时,他们纷纷热情的和他打招呼,他捋了捋胸前飘动的白胡须,矜持的和他们一一点了一下头。他是他们部落里最有见识的人,他们部落里没有其他人像他这般,去过那么多地方。

      他们这辈子除了每年被选派出的人,可以跟着族长去参加所有部落一年一度聚在一起,由每个部落轮流举办的众神祭,感谢众神赐给人类强大的能力,让一部分人能够吸收空气中的灵气修炼,变得强大外,就都不怎么敢离开他们的部落了。因为外面有那么多凶猛的野兽,还到处都是可怕的恐龙。

      他们只能凭听说,知道在他们生存的这块大陆的另一头,有一种兽人,他们的成年兽人,比所有部落里最高大的男人还要高大,最强壮的男人还要强壮,肌肉也更为发达。他们一点也不畏惧凶猛的野兽,和可怕的恐龙。

      还听说兽人里,有些男人一出生就是野兽的形态,兽人里的女人是不会出现野兽形态的。虽然,也听说过妖兽会化形为人,不过,妖兽要修炼到凝魄期,才能够化形为人,不像他们,是从小就能在人形和兽形之间,变换来变换去。

      而这些一出生,就是野兽形态的兽人,也不同于修者,要引气入体后,根据所属灵根,修习相应的法诀,才能够施展法术。他们天生就会施展自己所属灵根的法术,他们不讲法术,称异能,亦将灵根称异能属性。还有,他们不是吸收空气中的灵气修炼,据说是吸收石头里的灵气修炼。

      部落里的那些人不像他,曾经长途跋涉到大陆的另一头,亲眼见过兽人长什么模样,甚至在兽人的聚居地,生活过一段时间。他不会让部落里的人知道,他之所以能够安稳地待在兽人的聚居地,是因为他自愿做一位兽人的奴仆,不然,他那敢在兽人的聚居地走动。兽人的领地意识非常强烈,每个兽人都有自己的栖息地,而且,相互距离的很远。无故擅闯,绝对是非死即伤。

      与兽人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发现兽人不仅身体强悍,还相当聪明,会利用许多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材料,制作出不少好用的工具、器具,还有武器。即使,能变换成兽形的兽人,无须使用武器,因为他们的兽形和异能,就是最强大的武器。

      只是,跟兽人相处,有件让他苦恼又尴尬的事,就是他们从不围兽皮裙,不论男人女人。想起他曾做过的一件蠢事,就是奉上一件比兽皮裙还要精致好看的衣服,给他的兽人主人。他的兽人主人穿上他奉上的衣服后,似笑非笑的瞅他一眼,然后,变换为兽形。

      可想而知,衣服被撑破了,他的兽人主人又变回人形,身上依旧光溜溜地站在他面前,丢给他一句:“多此一举。”看也不看地上破损的衣服一眼就走了。他好心疼,那是他以前用了不少好东西换来,自己一直舍不得穿的宝贝衣服啊!

      因而,在兽人聚居地的那些年头,他不仅要忍受兽人主人的赤身祼体,还要忍受其他兽人的。每当他脸抬的高高,不敢稍为低下,就怕不小心瞄到不该瞄到的地方。他面前的女人,总会嗤一声,笑他不行。

      他曾问一位同他一起服侍兽人主人的女仆:“妳们又不能变换兽形,不用担心撑破衣服,为什么不在身上围件兽皮裙?”

      她的回答:“我又不怕冷,为什么要围?若围了,我想吸引的人,就看不到我好看的身体,去找别人了,怎么办?”她还不忘搔首弄姿一下,他忙不迭地遮住眼睛。

      至于那些不能变换兽形的男人,为什么也不围兽皮裙?那就更好理解了。能变换兽形的兽人,地位比他们高,尤其,能变换出强大兽形的人,是他们崇拜的对象。他们当然要效仿他们,不然,不是让人一眼就看出他们之间有所不同?

      就如同他是在兽人聚居地,仅仅一个在身上围兽皮裙的人,总是被投以同情的目光。

      还有件从他在兽人聚居地,无意间听闻,至今仍让他想不透的事,回来后也不敢冒然告知他人。就是为什么每个兽人都说,他们是从天上下来的,有一天他们会回去。从天上下来,那不是神仙吗?难道是他们祭拜的众神?他们又说他们不是神仙,也不相信有什么神仙,更不是他们所谓的神。只是,某些原因,才从天上来到这里。

      咖啡叼着鱼,飞快跑回那块牠从里面钻出来的大岩石那儿。四周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几声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叫声传来。

      刚出现在这里的时候,牠都懵了。不过,等牠转身钻回那个岩石间裂里,就回到今天主人带牠和拿铁去的那个奇怪的地方了。

      牠一走入围绕着那个奇怪地方的雾气里,就又会从这个牠刚好可以钻过的岩石间裂出来,牠巳经进去出来,再进去出来,重复试过好多次了。确认回去真的没问题,牠才安心的跑去玩。

      在这里,牠一跳,就可以跳得很高,随便一跑,就能够跑得很远。这里的空气闻起来也好舒服哦!牠闻了以后,觉得身体变得更轻盈了,似乎能跳得更高、跑得更快。不知道能不能把拿铁也带来?

      牠的鼻子好像也变得更灵了,牠闻到鱼的味道,在很远的地方。找到有人烤鱼的地方后,牠很有耐心的在旁边等。果然,那个老人分了鱼给牠吃。

      好好吃哦!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不知道为什么,这鱼这么大,牠都吃的下,好像再多些,也没问题。牠觉得仿佛有一股气流流过牠全身,让牠的身体好舒服,只是,怎么感觉比之前又更轻盈了?还有,牠的食量,真的变大了,吃了这么多,竟还没饱?以后主人会不会养不起他了?

      覆盖着满满碧绿青苔的岩石出现眼前,和周围树丛草地一样的绿,而溪水从旁边潺潺流过。

      此时,天空突然飞过一只好大好大的鸟,惊吓到很多野兽,让牠们不是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就是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咖啡迅速钻进岩石间裂里。

      嘴里叼着一尾鱼的咖啡回来时,拿铁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咖啡依然钻到拿铁下巴底下磨蹭,拿铁又开始很认真地帮牠舔毛,舔了一阵后,满足的吃起咖啡送牠的礼物。

      何湘兰看着那尾鱼,她没看错的话,那是距今有两亿多年历史,被称为「水中活化石」的鲟龙鱼,只是比较小只。听说牠浑身是宝,被一些中高端餐厅拿来做「鲟龙鱼宴」。

      她还注意到咖啡身上有吸收不了溢散出来的灵气,她抱起牠,探了一下牠的经络,竟然巳引气入体,进入炼气期?牠不过跑去结界外大半天,这是什么神速修炼?难道结界外的时间流速,也比空间里的快很多?就像空间里的时间流速,比外面的快十二倍一样?

      她在脑海中和咖啡沟通了一下,从牠磕磕绊绊的描述中,她无法判断牠去了什么地方。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时间流速和空间里的差不多。牠表示吃完烤鱼就回来了,牠在天空变漂亮的时候,就赶快离开了。天空变漂亮应该是黄昏,而空间里现在也是傍晚了。

      出去后,霍廷奕从网路上找了好多图片,点出给咖啡指认:“咖啡,有没有什么是你在空间里看过,认得的?”

      还真的找到了,当咖啡对着翼龙的图片叫了一声,霍廷奕:“……”

      莫非结界的外面是侏罗纪?可是,那不是史前吗?史前还没有文字,茅草屋里面是有书籍的。所以说,不是他原本以为的,结界的外面,就是茅草屋所处时空的外面?看来,竟然是和茅草屋所处的时空完全不一样。

      清晨,霍廷奕打开窗子,没想到映入眼帘的是满眼的白色。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放眼望去,遍地的雪白,雪,它竟悄悄地在午夜时分来临,一夜间就给大地换了一层颜色。

      “下雪了。”霍廷奕看到雪是相当雀跃的,按照他家这里所处的纬度,除非在高山上,否则,正常是不会下雪的。没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很不应该,天气这么冷,一定很多人受不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们,有天蚕丝做的法衣可以穿不怕冷。

      今天他们要去参加吴琼文的婚礼,虽然,只是简单的在法院公证一下。霍俊杰开着刚买不久的二手汽车,载着何湘兰和霍廷奕前往。他们不考虑搭火车了,现在的大众交通工具,只剩上下班时段有班次而巳。而且,冷清的街道,也不用再担心塞车。

      很简单的仪式,没花多少时间就完成了。

      接着他们分三辆车,开车去一家吴琼文事先预订好的餐厅午餐,是家已经营几十年,口碑一直不错的老餐厅。霍廷奕他们家自己开一辆,吴琼文新上任的老公潘建良开一辆,载吴琼文母女,和他自己九岁的儿子潘思博。还有一辆,是潘建良的两个朋友李祐睿和欧德祥,他们开的车,他们是一对同性伴侣。

      刚听到吴琼文这么介绍他们的时候,霍廷奕好奇的忍不住多看他们几眼,从他们脸上,他看不出有半点和其他人不同的地方。他不敢一直盯着人看,怕被人认为他很没礼貌。他们一起走的时候,他终于从他们身上看出了他们是一对的迹象,就是他们会牵着手。

      他们坐下后,潘建良就帮霍俊杰、李祐睿、欧德祥,和他自己倒了一杯绍兴酒,吴琼文则帮霍廷奕、潘思博、何湘兰、杨以萱,和她自己倒了一杯蔓越莓汁。

      偌大的餐厅只有他们一桌,霍廷奕拿起桌上的菜单看,有虾卷、蚵仔酥、水晶鱼、白鲳鱼米粉、炒鳝鱼、海参蹄筋、醉虾、宫保干贝、红烧鲫鱼,和餐后水果十道菜,都是海鲜的,霍廷奕觉得不错,蛮期待的。

      没多久就上菜了,而且还一次上好几道,同时还给每个人送来一碗白饭。第一道是虾卷,是炸的,他喜欢。

      “虾卷是店内招牌中的一项,听说这虾卷是餐厅他们自己做的。”吴琼文介绍道。霍廷奕咬了一口,发现里头除了虾浆外,还有大块的虾肉,蛮好吃的。

      他又夹了第二道的蚵仔酥,也是炸的。何湘兰也夹了蚵仔酥,道:“这蚵仔酥是采薄浆的炸法,外酥内嫩的,没有放过多的调呋,我觉得蛮好吃的。”

      第三道是水晶鱼,原来就是炸银鱼,潘思博巳夹了好几尾在吃,霍廷奕也夹起一尾吃,太好吃了。他看潘思博一直夹炸银鱼吃,他也跟着夹,太慢就要被这个小胖墩吃完了。杨以萱眼看他们两个,只拼命夹这道吃,她也加入了。

      李祐睿和欧德祥一尾都还没夹,炸银鱼就被三个小孩一扫而光了。吴琼文和何湘兰都有些尴尬,虽然他们几个也是一尾都还没夹,但是,他们是家长。吴琼文讪讪地说:“听说炸银鱼是小朋友的最爱,说的一点都没错。”

      欧德祥和潘建良是哥们,两个人都是看起来有些粗犷,个性爽朗的人,没吃什么菜,已喝了好几杯酒,觉得小孩能吃,很好啊!没觉得什么。而李祐睿儒雅的笑了一下,虽然没说什么,也可以看出来,他是个个性温和的人,不会太在意这些有的没的。

      李祐睿是个挺内歛的人,他虽然常陪欧德祥和朋友聚餐,但是,他不是一个会主动找话题和人聊天的人。何况,欧德祥的朋友,都是属于个性比较大而化之,和他频率不同的人。所以,他和欧德祥的朋友,基本上都聊不太起来。

      今天他旁边坐着的霍俊杰,沉静的气质让他挺有好感的,难得主动的和霍俊杰聊了几句,没想到竟然发现两人蛮谈得来的。

      再次上了好几道菜,吴琼文又介绍第四道的白鲳鱼米粉:“听说来这里吃的人,都一定会点这道菜,白鲳鱼米粉据称是每桌必点的店内招牌。”

      霍廷奕喝起来觉得有胡椒的辛辣味,喝完感觉很舒服。汤头里好像加了大量的胡椒、香菜、香菇和油葱酥。

      第五道的炒鳝鱼,味道酸酸甜甜,第六道的海参蹄筋,像糖醋的味道,但不会很甜,搭配三种颜色的甜椒,配色蛮好看,也蛮美味的。第七道的醉虾,吃起来除了有虾子的甜味外,还有淡淡的酒香。霍廷奕已吃完一碗白饭,听到欧德祥还要加一碗饭,他也跟着追加一碗。

      李祐睿是学基础医学的,他不是医生,学医学的难道不都是医生?霍廷奕有些疑惑。

      原来李祐睿是在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研发部门工作,霍廷奕看爸爸和他聊的起劲,也忍不住好奇的听他们聊些什么,虽然他们的声音不大,不过,他坐在爸爸旁边,还是听的很清楚。

      “我们公司主要研发,传染病分子医学检验技术的有关产品。”李祐睿对爸爸说,霍廷奕听不懂他说什么?

      还好,李祐睿自己解释道:“就是研发出,能检验各种传染病的各项检验试剂。”霍廷奕稍为听懂了。

      “我之前在网路上看过一项研究,气候巨变可能在人类祖先,加速向现代人类的转变过程中,起了巨大作用。”爸爸说。

      “我也有看过这种假说,就是快速变化的环境,会产生选择性压力,迫使物种适应快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的大脑会进化到让我们的祖先,迅速适应一个越来越难以预测的世界水平,就像红皇后假说。”李祐睿说。

      接着李祐睿有些含蓄的向爸爸透露出,已有人进化为异能者。他不确定他有没有听错?回去再问爸爸,还有红皇后假说是什么?

      最后的三道菜也上了,第八道宫保干贝,是整颗的干贝,吃起来很过瘾,宫保吃起来不会辣,闻起来却很香。第九道红烧鲫鱼,是整只可吃的小鲫鱼,带点甜味。最后一道就是餐后水果,看起来很丰富。

      霍廷奕吃得蛮饱的,然后,听到吴琼文对妈妈说:“这家店以前就是走平价,物超所值路缐的,手艺是不错。不过,她觉得还是在大饭店办婚宴,感觉比较气派,而且菜单里一定要有龙虾。”霍廷奕却觉得管它气不气派,好吃比较重要,不过龙虾哟!他也好想吃。

      下午,杨以萱还要顺便去考「英检初级」,所以,吃完他们就不多聊了。不过,李祐睿和爸爸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你们班的林鸿宇听说也有报名,你为什么不报呢?”和杨以萱站着一起等爸爸和她继父先去停车场开车过来时,杨以萱问他。

      他笑了笑,他不好意思说自己懒,他真的很佩服杨以萱,总是这么积极向上。他稍微转移话题带过:“听说以前去考的人很多,这次应该很少人会去考吧?”

      “是啊!很多报了名的,都没打算去。之前很多人猜测,这次可能不会举办了,就都没准备。”她还说着,她继父已将车开到面前。

      和杨以萱他们道别后,难得出来,霍廷奕不想马上回去。霍俊杰就开车载他们去一处有名的古迹,不过,大门关着。霍廷奕正觉失望,没想到售票亭探出一个中年人,知道他们想进去参观,问他们是不是市民?是的话就不用付门票的钱,霍俊杰和何湘兰拿出身份证让他看一下后,他就去打开大门让他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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