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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5章 海疆城(上) ...

  •   【第一节】

      在河间地,银鹰之垒海疆城的勇武闻名遐迩,可是和北境相比,这里依然显得温煦柔和。过去的枝叶封存在褐色的石头里,绽放的新枝陪伴着它们,低声絮语。我每天走在攀着青藤的褐色走廊上,丝纱长裙因微风而荡,细腻脚踝上套着凉鞋,轻巧地踩出清脆鸣响,我光洁的手臂袒露大方,这里有真正的繁夏,让人尽享暖阳之光。

      卢斯·波顿大人的教育策略很有效,我彬彬有礼,甜美乖巧,很快就被埃菲娅·凡斯夫人接纳,这是位体弱多病的中年女子,头发干枯发灰,面上病容尽显,她总是呆在卧室里,一步不出,所以,海疆城的达蒙学士在每日的早晚都有药给埃菲娅夫人饮用。

      “我听说,她自打生下了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之后,就是这模样了,”另外一位贵族侍女凯瑞琳·斯莫伍德悄悄告诉我,“当时为了生下爵爷,夫人难产,差点丧命,所以呀,后面也没法再生。”

      不同于恐怖堡,人情冷淡,极度安静,随时在卢斯·波顿大人的注视之下。海疆城让我发现,城堡可以如此的热闹,同龄人是如此之多,舒心和安逸才是生活的主调,这大概才是正常贵族人家该有的模样。

      在路上派崔克·梅利斯特提到过的瓦妲·佛雷,是沃顿·佛雷的女儿,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侯爵正是她的曾祖父,“她是个浪荡的姑娘,”凯瑞琳·斯莫伍德悄悄告诉我,“我猜嫁人之前,她至少会喝六次月茶。”

      月茶是维斯特洛女性用来打胎的药物,凯瑞琳·斯莫伍德喜欢嘀嘀咕咕,我敢说她也在背后和瓦妲·佛雷说我的不是。

      老实说,我觉得瓦妲·佛雷是个不错的女孩。出来的匆忙,我没带衣服和行李,所以抵达海疆城时,我穿得跟个乞丐一样,脏兮兮,破破烂烂。你不能指望一群大老爷们儿对吧,他们不会照顾我这样的8岁小孩。所以,是瓦妲爽快的把自己的衣裙借给我,让我第一次穿上了丝绸长裙,对,就是我身上这件,轻飘飘的,我特别喜欢。

      总之,我认识的瓦妲·佛雷是个小美人胚子,她拥有我们当中最多的首饰和衣服。年纪不大,喜欢和年轻帅气的男孩约会,时不时在晚间偷偷溜出去。不过,她确实是个不错的姑娘,我不喜欢指摘别人的贞洁观念,大家各有自己的原则。

      “她没有婚约,需要找个如意郎君,凯瑞琳,”我这么回复这个嘴碎的丫头,同时麻利地整理着埃菲娅夫人的梳妆台,“和你不一样,佛雷家姑娘太多,要是一一安排的话夫婿就不会太理想,如果她自己不想办法,说不定会被嫁给糟老头子。”

      凯瑞琳·斯莫伍德比我大三岁,却和我差不多一样瘦小,她来自河间地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家族,是托马·斯莫伍德大人和拉文娜·史文夫人的闺女,她和威廉·慕顿伯爵的儿子有婚约。
      这丫头唠唠叨叨,心地其实还好,不过咒人打六次胎确实过分了。

      而且呀,她还炫耀自己的未婚夫呢,明明只是两个小毛孩,她却一脸对自己未来的婚姻憧憬不已的模样。她给我说她未婚夫家族的故事,说慕顿家的女泉镇,在那里,傻瓜佛罗理安第一次见到少女琼琪,那个呆子偷窥小姑娘和其姐妹沐浴,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我猜我们结婚那天夜晚会是在女泉镇,我会在琼琪的浴池里洗沐,然后和他抱在一起,”凯瑞琳·斯莫伍德傻笑着说,“他的头发好柔软,笑起来像是伊耿王子。”

      前王室坦格利安有好几个叫伊耿的王子,那个家族统统是银发紫眸,全都长得好看得不要命,对凯瑞琳的幻想我表示质疑。

      我是这么答复凯瑞琳口中的女泉镇之恋的,“我兄弟弹得一手好竖琴,他给我唱过这个故事,你确定要和琼琪一样嫁给一个呆瓜骑士吗?”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莱雅!”

      “也是个最伟大的傻瓜,达蒙学士会同意我的观点。”会怀疑巨龙和自己抢女人的骑士,怎么听脑子都不太正常,呆瓜佛罗里安自己可是承认了的,他说自己是个傻瓜。

      在夜晚的榻上,我听着隔铺的凯瑞琳·斯莫伍德说梦话儿,我依然想念撒拉的漂亮眼睛,而现在又多了一双热忱的淡灰双眸,我的兄长多米利克·波顿,我的哥哥。

      那个不管不顾的笨蛋,居然直接把不姓波顿的我抱进他家的餐堂。我以为卢斯·波顿的婚生子会更聪明点儿的,不知道他发现我被送走以后会是什么感受?

      除了这两位贵族侍女,我还认识了其他的孩子,他们都叫我莱雅。例如在这里担当侍童的霍斯特·布莱伍德,他是个木呆呆的小子,喜爱读书,卷发很乱,高高瘦瘦,我们叫他“霍斯”。还有侍从亨得利·布雷肯,强壮敏捷,十分厚实,我见过他用剑,水平不错。

      【第二节】

      除了这些贵族的儿女之外,我也认识了简妮·海德,一个平民侍女,机灵的姑娘,她的父亲在海疆城当卫兵,她啰嗦的性子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有的一比。

      我发现平民中有好些叫简妮的,我之前的贴身侍女红简妮也是这个名字,或许在维斯特洛的父母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时,就会用简妮这个词儿打发自己的女儿?

      简妮·海德和我说梅盖忒修女和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有私情,而我觉得其实是因为他们都来自更南方的河湾地,所以关系更好而已。

      佛花是河湾地人给私生子取的姓氏,赫尔·佛花是位头发已灰的私生子爵士,打斗水平很棒,我觉得他比恐怖堡教头罗加·马尔锡爵士厉害多了。

      “和修女偷情?那就偷呗,这没啥大不了的,赫尔·佛花爵士久经战火考验,”某天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这样告诉我,把我的悄悄话歪到七层地狱去了。

      “他过去是个自由骑手,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获封骑士,随后他为‘疯王’伊里斯效忠。他见证过暮谷城之乱,直面过御林兄弟会的‘微笑骑士’,虽然当时身受重伤,不过幸存了下来。到后面他差点为‘疯王’伊里斯尽忠,在君临里,当时他们面对兰尼斯特的大军,不过他还是活下来了。总之,现在海疆城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格外欣赏他。”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正是埃菲娅·凡斯夫人的夫君,海疆城的主人,至于‘微笑骑士’?据说有御林铁卫的水准,在我印象中,御林铁卫是国王最信任的骑士,在坦格利安王朝的时代,他们身着白袍,所向无敌。

      我见过杰森·梅利斯特大人,他是一位中年的领主,棕发旺盛,脸庞棱角分明,双眸神采奕奕,大家都说他是个英勇的好汉,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和我说起过卢斯·波顿大人,“那位‘水蛭大人’?对,我认识他,我们当时和北境的军队汇合,向三叉戟河开拔。”

      他回忆着“簒夺者战争”,“然后我们遇到了河湾的军队和雷加·坦格利安王子,我杀了三个雷加的骑士,非常干脆,我那会儿年轻着呢。而雷加王子本人死在了劳勃·拜拉席恩的战锤之下,啊,现在得叫劳勃国王了。

      我记得我还是侍从的时候,最尊敬的骑士就是雷加,我在比武大会上见过他,他和史塔克关系还挺好的。反正,在那天之前,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位好国王。嘿哟我们在聊卢斯·波顿大人,我们在聊这个,我记得在战场上,恐怖堡的旗帜永远稳稳当当,他的人无情地向前推进,非常很谨慎,极重纪律,或许毫无勇气,但是足够强大,他是你父亲?”

      “不,不是,大人。”我否认道,卢斯·波顿大人是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封臣,当然会响应北境封君的征召,参加那年推翻坦格利安王室的战争。

      不过他可不是我的父亲。

      “可惜。”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言简意赅,啜饮麦酒。

      在这个安定的海疆城里,我每天都听人讲故事,银鹰家族尚武,这里也多有吹嘘过去的老兵和骑士的战争传奇。贵族小姐们在说,平民丫头们在说,还有男孩和汉子们也在讲,那些过去和现在的一个个豪杰,以及剑与剑的对决。他们唱的歌谣中呀,总有骑士英雄和伟大的史诗。

      微笑骑士,“镜盾”萨文,莱安·雷德温,“龙骑士”伊蒙·坦格利安王子,高个邓肯,“白牛”杰洛·海塔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

      作为一个小娃娃,我也陷入到这种氛围当中,幻想年轻英俊的骑士,白衣白马,长发飘飘,有着帅气英俊的脸蛋和所向无敌的剑术。

      他可以是坦格利安家的银发紫眸,也可以是兰尼斯特家的金发蓝眼,或持瓦雷利亚钢锻成的利剑,或用星陨之铁铸就的长刃,他将高举鱼梁木做的白色盾牌,为我遮风挡雨。

      我依偎在其怀抱,感受坚实的钢铁与壮硕的臂膀,他不会和亨得利一样臭烘烘的,他身上有风信子花的味道,笑起来就像是破晓的阳光,像是春季的微风细润,让我甜丝丝的,真是害臊死了。

      如果撒拉当初和这样的侠义之士遇到就好了,他会带着她闯出一片天地,将少女救出恐怖堡这个阴森的地狱,他们会生活在一起,生儿育女,相伴终老。

      如果我未来拥有这样的夫婿,我就可以坦然面对恐怖堡的恐怖,傲然与卢斯·波顿大人对视。

      我在想什么?清醒一点,莱雅拉·雪诺。北境崇信旧神,北境没有骑士,那是温暖南方的一个梦。

      我这一世是个北境的孩子,恐怖堡的女儿,流着剥皮人的血,出生于错误的春天,在冬日里晓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杀死了意图施暴的蛆。

      我在想什么,渴望一个能打的小帅哥来救我?渴望能目睹母亲被剥皮时,有白衣的御林铁卫为我们杀出一条血路,然后逃出生天?

      我拍自己的脸蛋,打得如此之响,让隔铺的凯瑞琳·斯莫伍德嘟囔着翻了个身,我试图让自己变得清醒。

      别犯傻了。

      就算北方有骑士,也会是恐怖堡教头罗加·马尔锡那样冷酷傲慢的刽子手和帮凶。我望着天花板,周围一片安静,堡外的波涛声传进房间,我睁大眼睛。

      我前世有经验,我要学用剑,我要学战斗。别人靠不住,男性靠不住,只有我自己才靠得住!

      【第三节】

      第二天,我找到了亨得利·布雷肯,表达了我的意愿。

      “一个女儿家要学习战斗?”亨得利有些惊讶,他的钝剑在他手里晃悠。

      我坦然地看着他,“你不懂,小鬼,在北方,女人和男人一样有力,听说过野人吗?”

      “你是说绝境长城北方的野人?”

      “没错,他们之中有比男性更强悍的战士,野人称之为‘矛妇’。听说过莫尔蒙家族吗?”

      “我想想,封地是熊岛,封君是艾德·史塔克公爵,北境的贵族?”亨得利·布雷肯的贵族家系和纹章肯定没我学得好,莫尔蒙家族族语昂首屹立,纹章是绿林黑熊。

      “对,”我答道,“熊岛的女性居民和莫尔蒙家族的女人很能打,梅姬·莫尔蒙夫人和她的女儿都是骁勇的战士(除了似乎还没出生的莱安娜·莫尔蒙之外)。其他的还需要我说嘛?征服者伊耿可打不过他的姐姐维桑尼亚·坦格利安。”

      维桑尼亚·坦格利安是一位强悍的女士,在坦格利安家族征服维斯特洛时,她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暗黑姐妹”,骑乘着巨龙瓦格哈尔摧毁了谷地的海军和联军骑士,更逼迫当年的艾林家族屈膝投降,后来在伊耿·坦格利安遇刺时救了这个征服者弟弟,她甚至一手创建了御林铁卫。

      “你想当维桑尼亚?”亨得利·布雷肯扬眉惊叹,“你别说你还想做娜梅莉亚。”

      娜梅莉亚女王是洛伊拿人的领袖,曾经带领子民万船西渡到维斯特洛南方的多恩,当年她可不是去多恩郊游的。

      “不,”我抿唇,笑得婉约,“亨得利哥们儿,我就想学一下打架。”

      从这天开始亨得利·布雷肯在晚间和我偷偷在庭院里对练,瓦妲·佛雷告诉我说,凯瑞琳·斯莫伍德跟她讲,我在跟那个一身汗臭不爱洗澡的亨得利·布雷肯约会。

      “不,我在练习武艺。”我直接坦白。

      这让我在姑娘们眼中变得奇怪了,这些南方丫头一心要嫁给英勇之人,偏偏自己却不愿意做这样的女人,我甚至听到了“北方蛮子”、“私生小XX”的说法,由他去,反正我身份摆在这,无论如何都会有人骂我,我神经早就锻炼得很坚韧了。

      我尝试向亨得利学习怎么招架和攻击,我练习劈砍与刺击,结果,可能是被人看到,杰森·梅利斯特大人知道了这件事。

      【第四节】

      “那挺不错,我该说很棒,莱雅拉·雪诺,我听说史塔克家的女人都有‘奔狼之血’,或许你们北方丫头都这样,嗯?不过瞎比划可不行,你明天开始与侍从一起由赫尔·佛花爵士训练,不准误了侍女的活计,听到了吗?”

      我笑的肯定很灿烂,这位梅利斯特大人揉了我的脑袋,我是个坏孩子。

      坦率地说,贵族侍女要做的事并不多,苦活累活都是平民侍女在干,被卫兵和粗鲁汉子骚扰的也是她们。

      或许,我其实也是有些闲腻味了,端茶送水,整理床铺,陪着埃菲娅·凡斯夫人出门或是迎客,偏偏这位埃菲娅夫人足不出户,交游极少,也就陪着说说话儿了。

      除此之外还有梅盖忒修女的教育,与在恐怖堡时相比,海疆城的梅盖忒修女温和宽松,所以我每天花的时间并不多。

      好说歹说,软磨硬泡,滚地撒娇,我花了一番心思,然后与瓦妲·佛雷小姐及凯瑞琳·斯莫伍德小姐调配好时间。我从此能在每天的清晨、午后和晚饭之后,和其他侍从一起接受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的训导。

      “你想学男人的花活儿,小不点?”赫尔·佛花爵士的头发和络腮胡已经全灰,他身上套着一件板甲衣,陈旧但是干净,“我警告你,这不是玩耍,我不管你听到了什么,这是杀人的活计。”

      我固执地昂首,“我是北境人,我们天生能打,我到您这个年纪您就打不过我了!我想学!”

      “好,我不会优待你的,你这身不合适,去领衣服拿家伙,我只等你一小会儿。”

      爵士首先教的是步法,丁字步、交替步,放稳重心,躲避攻击,或者找准时机进攻。

      “你的双足比你的手更重要,正确的挪移能救你一命,尤其是在战场上,只要你会走动,就算少一只手也能打。”

      我学习调动身体的力量,学习武器的起手势,学习赫尔·佛花爵士走南闯北历经生死所得到的经验和技巧。

      我学过剑术、弓箭、长矛和盾牌,我确信我在长弓和一干长柄武器上没什么天赋,长剑我用的还算可以,锤与斧头完全不懂。

      我学弓箭,仅仅算是能把箭射出去的水准,射箭会让我的手臂变形,肩膀变宽,不学也罢。

      用剑时,我劈砍刺击的力道总是不够,爆发力还成,和亨得利·布雷肯这个壮小子没得比。不过河湾地引以为豪的寓攻于守之技我学的不错,每一种技巧我掌握得都比亨得利快,比剑时一旦我们俩黏剑缠绕,最后被钝刃冷光击中的总是他,对此我还有点小得意,我比他灵活,比他脑子好用。可是一旦距离过近开始摔拌,我就会被摔到地上,这只蛮牛。

      弩我射得准极了,赫尔·佛花爵士因此教了我如何保养和维修弩机,毕竟不是哪里都会有工匠的。

      我很会用盾牌,我猜这是因为我胆子小怕受伤的原因。每一次对练时,格挡和偏移打击的角度我都掌握得很好,所以在我手里盾牌很耐用,不像是亨得利·布雷肯那样,过一阵就得换一面盾牌。

      我轮番尝试了拴在手臂上的盾和仅用手掌持握的盾,从小大圆盾、骑士盾、熨斗盾和鸢形盾,到只能挡箭根本防不住劈砍,比我个头高多了的薄木超级大盾,还有那些我根本用不上的竞技盾以及我根本拿不动的塔盾。

      当然啦,这些都是小号的盾牌,给我这样的小孩练习用的,材质也是轻软的木料,正常大小的盾牌里,除了只护住手腕,用来格挡的小盾之外,其他的我通通拿不起来。

      “用好你的盾,用来进攻,压制!而不是猫着,起来!冲上去!”

      我听着赫尔的叫喊,我尝试用盾将比我高两个头的亨得利·布雷肯拍到角落里,拍他脑瓜,拍他胸膛!

      “亨得利,这只小剥皮才一点点大,站起来!你该是战马,别蠢得像是一只山羊!”

      我拍击了好几下,可是亨得利一点事儿没有,我根本够不到他脑袋,他越长越高了!他还傻兮兮地笑,手臂轻轻就拨开了我的拍击。我力气还是小,我要多吃肉了。

      就我不擅长的那些东西,赫尔·佛花爵士要求我明了这些武器的用法,以在战斗中摸清敌人的套路,方便应对,我只好悉听遵命。

      累死我了,我觉得我宁愿去跟梅盖忒修女绣花。

      【第五节】

      我又多了一些伤疤,这是学习的代价,还好男孩们不打我的脸,也没有伤筋断骨行动不便,我确实学得很快,身子也越来越敏捷矫健。

      这段日子里,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过得有些悲惨,比试时,他不敢对我动太大劲儿,免得被人说是欺负淑女,吃饭时我又会蹭他的肉食,害他得向厨房多要半份。

      不过这一年来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知道了我的侍从朋友亨得利·布雷肯的家族,也就是布雷肯家和侍童霍斯特·布莱伍德的家族是世代血仇,怪不得两人碰面都不说话,他原本就比我大,已经开始变声,快成一个帅小伙了,我能感觉到一些姑娘吃醋的目光。

      拜托,我才八岁。

      慢慢地,我逐渐打不过亨得利了,只好欺负霍斯特·布莱伍德,傻高个儿,挺可爱的。其实他们俩人都不错,但是生在有仇的两个家族,没法成为朋友。

      不过呀,别看我一心学习武器技艺,和短袍衬衫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花样繁多的裙子与首饰,我喜欢项链,喜欢镯子,喜欢用花瓣染红我的双唇,也爱和小闺蜜探讨如何让自己打扮得更漂亮迷人。

      虽然对于我的好动,瓦妲·佛雷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总会觉得古怪,但是我不会在该服侍埃菲娅·凡斯夫人时偷懒,也会和她们聊天分享小秘密,所以我们关系更加亲热了。

      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看海疆城的任何人都是好人?感谢卢斯·波顿、蓓珊妮·莱斯威尔还有那一对垃圾主仆,拉姆斯和臭佬。我心境变得宽和而乐观,这块大陆上还有比那几位更糟糕的吗?有,不过那是后面的事儿了。

      更何况,海疆城风光辽阔,物产丰饶,有美味的水产和面包,我依然记得梦中的蓝眸和灰眸,我的妈妈和我的哥哥,但是,我的性格逐渐重新开朗,逃离了北境阴沉的天空,还有比阴天更让人抑郁的恐怖堡伯爵,我的笑容变得真挚起来。

      转眼就到了年底,我的伊耿历289年有半年是在海疆城度过的,这一年我精心学习使用武器,我要在维斯特洛保护自己,我得努力学习这些关键时能救命的知识技巧,所以我一向积极。

      这天我起床洗漱完毕,去了夫人的卧房,埃菲娅·凡斯夫人在熟睡,她的夫君已经早早起身,一如既往,我没有打扰夫人的酣睡,悄悄离开,开始我如往的活动。

      我换好利于行动的马裤和衬衫,来到楼下,打算去军械库拿好家伙,然后到赫尔爵士那报到,却正巧撞见亨得利·布雷肯。我发现他面色不对,他激动而紧张,把我拉到了一边。

      “怎么了,大马,”我摆脱开他的手,“让我猜猜看,有人偷吃了你的肉汁洋葱?”

      亨得利比我高,比我壮得多,他现在一手就能把我扛在肩上,而我则会揪他的头发,老实说坐在他肩膀上的视线不错。加上布雷肯家族的纹章是红色战马,所以我就管他叫大马了。

      “野丫头,”他又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捏我脸,我踹了他一脚,“哎哟,别闹,”是谁闹?“昨天信鸦送了封信到海疆城,要打仗啦。”

      打仗?我心中一凉,害怕地看着这个没心没肺一脸兴奋的傻男孩。

      我想到了北境的恐怖堡,想到了极北方的绝境长城,七大王国如今太平,如此突兀的战事,该不会是长城外的野人入侵?我讨厌恐怖堡,但是我生于斯长于斯,要是那里真的遭殃了,我会很难过。

      别的不说,多米利克·波顿,我的哥哥还在那,唠唠叨叨的年轻卫兵嘟哝也在那,还有动作迟缓的乌瑟学士,米娅修女,以及红简妮,那个被我害惨了的凯拉修女,我回去以后一定要帮她,和——

      和妈妈,撒拉也在那里,我尚未找到她的尸骨。

      我攥紧了小拳头。

      “对,野丫头,”亨得利·布雷肯的眼睛如此精神,“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你知道吗?就是铁民的领袖,他戴上了浮木王冠,你知道铁群岛的铁民信的是淹神对吧?哈,给他加冕的就是个淹神牧师。“

      巴隆·葛雷乔伊自号海风之子,被称为掠夺者之首,不用猜我也知道他一定恢复了传统的称号,“铁国王,铁群岛之王,海盐王与磐岩之王”,这名字真是长。

      亨得利凑我耳边嘀咕,就好像他发现了铁王座是巧克力做的似得,“然后,那个刚登基的铁群岛之王,就宣称铁群岛脱离七大王国了,他说,铁群岛将恢复铁民的古道,也就是从海上劫掠各地,这还是逃回来的人说的。他们该早就开始动手了。”

      等等,他说铁民,是铁民!亨得利知道这意味这什么吗?我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神经粗大的傻大个,他难道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所以呢,继续?”我表面平静地盯着这匹大马,心里已经慌了起来,而此刻他的脸兴奋得发红。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已经向领地全境发了征召令,赫尔·佛花爵士很忙,我们的课取消了,我想去报名,我是侍从。”他舔了舔嘴唇。

      “大马,亨得利·布雷肯,有件事你知道吧?”

      “什么事,野丫头?”

      “海疆城是河间地抵御铁群岛的前线,我指给你看,”我拉着他走出主堡,爬上城墙,我看到男人们正在聚集,几个卫兵赶着马车停下,他们走向军械库,“看到那边了吗?那里就是铁群岛。”

      我指着远方,除了大海之外,海疆城和铁群岛之间没有任何阻拦,至于大海,一群海盗会没有船吗?

      “那么我得参战了,我们会被袭击对吗?”

      我认真地审视了这个小子,确定他是愣头青而非单纯的只是个笨蛋。

      “别担心,海岸线上有舰队呢,”亨得利·布雷肯似乎看出我脸色很糟糕,他大力地拍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道,“好了,我要去拿真家伙了,我会保护你的。放宽心,野丫头,别想着出去,打起仗来的时候没地方比城堡更安全。”

      我看着他走下城墙,然后我也被卫兵赶了下去。

      之后,海疆城里的士兵一天比一天多。我看到人们用起了许久未动的木头吊索,把木制的和金属的零件运到城墙和塔楼上,组装起狰狞的机器;庭院里架起了锅,堆着无数的柴火和石块,我被浓郁的臭味熏到,我感觉他们把厕所搬到外面来了;还有好些陶罐,有刺鼻的味道,我不想再去庭院里了,那里的鲜卉绿叶曾经是我的最爱,但是现在一切都乱糟糟的;紧接着加入臭味大军的是泥土,我能听到城外的吆喝声,他们在挖掘地面;我看到城堡里多了好些狗狗,在热天的午后懒洋洋地吐舌头。我意识到,海疆城正在变成战争中的模样,城堡要吃人了。

      事实证明亨得利·布雷肯的嘴巴比布雷肯仇家的纹章还好使。布雷肯的仇家布莱伍德,纹章上包含了一堆黑乌鸦,亨得利·布雷肯真是匹长着黑翅膀的马,叫起来是不吉利的呱呱,我觉得我可以叫他“鸦驹”,但是这个绰号好像很像正式的称号,不好不好,太好听了。

      黑色的翅膀,带来了黑色的消息,几天后信鸦传来了西境的噩耗,兰尼斯港遭到铁民舰队突袭,西海岸的兰尼斯特家战船被一把火烧为灰烬,两军酣战,名城兰尼斯港满目疮痍。

      其他家族的小舰队不足以依靠,而南方河湾地雷德温家族的舰队根本来不及北上。另外一支力量是王家舰队,他们拱卫在首都君临外的龙石岛,要先向南再向北,绕过整个大陆才能赶来,大海中再无任何能抵挡铁群岛舰队的坚盾,海疆城将直接面对铁民的长剑铁斧。

      啷咚————啷咚————啷咚————

      一周后,我被一阵轰鸣唤醒,我快速地出门,看到上上下下慌乱的人群,女人们还穿着睡衣,男人们,不管是老头还是少年,都在穿戴凌乱的甲胄和根本不合脑袋的头盔。

      啷咚————啷咚————啷咚————

      金属的长鸣依然不断回荡,我知道那阵声音,我听说过海疆城外镇子里的洪钟塔,上面的青铜大钟已有三百年未曾响起,当它被敲响时,只会意味着一件事,刀剑将鸣响,生灵将涂炭,铁舰队已然遥遥在望。

  •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人物:
    凯瑞琳·斯莫伍德,在《冰雨的风暴》艾莉娅POV中提到,五王之战期间被送到旧镇去了。
    托马·斯莫伍德,在《冰雨的风暴》艾莉娅POV中提到,凯瑞琳·斯莫伍德之父,五王之战期间随封君凡斯伯爵打仗去了,应该是加入了河间的军队。
    拉文娜·史文夫人,出场人物,收留了路过的可怜人,是无旗兄弟会的支持者。
    傻瓜佛罗里安和少女琼琪,歌谣中的人物,原著中唐托斯爵士曾自比傻瓜佛罗里安,要帮他的“琼琪”珊莎·史塔克逃离君临。
    霍斯特·布莱伍德,在五王之战后被送给詹姆·兰尼斯特做人质,以保证不服佛雷家的布莱伍德家族不会叛变。
    亨得利·布雷肯,在五王之战期间,布雷肯家族在北境和河间地的军队帮助下尝试收复石篱城,亨得利战死(原著《列王的纷争》)。
    简妮·海德,十字路口客栈的老板,曾经帮助过寻找艾莉娅的女骑士,塔斯的布蕾妮(原著《群鸦的盛宴》)。
    微笑骑士,“镜盾”萨文,莱安·雷德温,“龙骑士”伊蒙·坦格利安王子,高个邓肯,“白牛”杰洛·海塔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一群传奇骑士,“真正的骑士”。其中高个邓肯是马丁原著《雇佣骑士》系列的主角;白牛和拂晓神剑被雷加命令保护莱安娜,死在了艾德·史塔克及其同伴的剑下;“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在原著中先为劳勃服务,后被赶出君临,效忠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梅姬·莫尔蒙,守夜人“熊佬”杰奥·莫尔蒙的妹妹,莱安娜·莫尔蒙之母,原著中失踪在颈泽附近,电视剧里死于血色婚礼。
    维桑尼亚·坦格利安,“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的姐姐及妻子。
    娜梅莉亚女王,洛伊拿人的女王,带领子民万船西渡。
    巴隆·葛雷乔伊,铁群岛的统治者,席恩·葛雷乔伊和阿莎·葛雷乔伊(电视剧为雅拉)之父,原著和电视剧中最终均被自己弟弟杀害。
    自拟人物:
    赫尔·佛花爵士,来自河湾地的骑士,私生子,海疆城教头。
    梅盖忒修女,一个修女,海疆城家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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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啊啊要写战争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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