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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0章 野种庄园 ...

  •   【第一节】

      “他们有多少人?”我耳语道,声音异常地轻,我的身边是趴伏在地的汉子们,每一个都寂静无声,他们非常老练。

      “18个,4个野人,1个黑衣逃兵,其他的都是本地人,土匪、偷马贼、偷猎者和游荡者。”洛克说道,我听到他话语中的喘息,看到他已然披坚执锐,准备妥当。

      我们在长湖附近的林地里,在恐怖堡的西北方向,这里其实是安柏家的地盘,离恐怖堡并不近。

      空气有些干,我觉得我皮肤有些紧绷绷的,也许是战斗前的错觉?寒风呼啸,虽然链甲杉下穿着棉袍和羊毛衫,我也早已习惯了把头发束进头盔,但是依然觉得有些凉。这就是北境的夏天,我的夏天,杀机四伏。

      “土匪?那是钢刃的闪光,钢铁可不该是土匪手里的家伙,”我低沉地说道,同时给我的弩机上油脂,“他们肯定袭击过士兵,让达蒙上树,数数他们的弓和剑。”达蒙眼神不赖,可以信任。

      夜在长湖畔,如此轻悄,只有微不可闻的喘息相伴,我盯着远处的火光,等候消息。

      不一会儿,消息将至,我看了眼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的洛克,“女士,4张弓,粗糙极了,3把剑,其他都是斧头或者棒子,4面盾牌。”

      而我们有10面盾牌,4把剑,6张弓,其中有3张是长弓,剩下的多是用的长矛或者斧头锤子,一共20号人。夜晚突袭,流寇那儿被火光照亮,没有穿甲胄的,全是活靶子,这一次战斗不会很难。

      “斧刃和7个人,北边,分4面盾牌给他们,带上2个弓手。达蒙带领其他的射手去西边,让他先动,他一射箭,我们就冲锋,现在上弦。”

      我这里在敌人营地的东边。

      “好,女士。”洛克肃容颔首,猫腰而走,摇晃的佩剑碰擦锁甲发出轻响,我听到弓箭手拉弦的声音,如同北方稀疏的细雨,微弱而冰冷。

      我能感觉到这些北境汉子的急切和渴望。旧神瞩目,生命如花,花开花落,人死人生,在这片荒原当中是如此脆弱,旦夕之间就会阴阳相隔,战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比起其他的逝去之法要痛快得多。因此,我们拥抱死亡,北境的战士,有死无生。

      我望着远处的火光,趴在地上,把盾牌和长剑拿在手里,借助黑夜和树石的阴影匍匐前进,我已经很熟悉泥土的味道了,青草不安地拂动,任我压过,我们无声向前。

      “嘿,女士,为什么你总是戴着面具?”

      因为卢斯·波顿告诉我,如果我敢破相,那就剥了我的皮,我知道对他来说我的脸是最值钱的东西。

      “因为这样可以让我视野窄一些,不用看到你的脸,酸埃林,那实在太不中看。”我悄然回复道。

      “但是他们说,你是个女巫,有魔法,你面具上带着魔法。”酸埃林悄悄地道。

      “我确实是女巫,会把烦我的人变成癞蛤蟆,然后喂给狼吃。”我继续前进,倒握长剑,嗅着泥土的味道。

      空气一片静谧,只有鸟鸣虫飞,夜深了,更冷了,让我有些哆嗦。

      距离已够,我听到身边传来声响,我手下的汉子一个个趴在我的附近,大家静静等待。

      地面很平坦,那个营地的北边有一道土坡,估计这群人是躲在土坡下避风,篝火在燃烧,火星四散,他们大多都睡了,鼾声隐约。共有两个哨,一个在打盹,另外一个在走动。

      我取下我的弩,放在面前,慢慢地摇动弩机上的握把,这把弩还很年轻,加上我上了油,所以我的动作没引起什么声响,最后,我把弩矢放上去,卡好。

      旧神在风中低语,默默注视着即将到来的厮杀,我手下的冤魂早已不少,所以在当下我已经足够冷漠。在维斯特洛,手有人命不是一件遗憾的事。

      咻!

      我看到在走动的哨兵胸膛中箭,我知道,我在西边的弓手汉子们已经开始袭击,我可以再等一等。

      “是箭!”我听到了一个嘶喊,这是古语,是野人,这群匪类瞬间握住了武器爬起,他们抄起盾牌。

      “没几个人,冲上去!”这是通用语,北境口音。

      “守在这!他们没多少箭。”

      “包抄,包抄,走!”

      这群乌合之众。我用长剑轻轻拍拍地,一个接一个,我的人用佩兵拍了拍地面,我们即将加入战斗。

      受袭者有的趴在地上,有的试图往达蒙所在位置过去,盾牌都朝向西边。他们在分散,最好再分散一些,我看着敌人在分成几个小团体,他们互不信任,各有主张,这就对了嘛。
      上!

      我静静起身扣动弩机,最壮的那个敌手发出了惨叫,后坐力让我偏了一些,没有射中胸膛而是中了眼窝,我紧接着弃弩执剑当先向前。

      “后面!“敌人中有人大喊。

      “刀剑在手,旧神在看,冲锋!”

      “万岁!”我的人发出呼喊从地上而起。

      “背后!”我听到敌人尖叫,我们的飞斧凿入他们的胸膛,我喜欢铁民的投掷把戏,北境也有不少山民会使,棒极了!

      砰!我的盾借着我狂奔的力道狠狠砸在一张脸上,紧接着长剑刺入,大多数土匪都是野路子,不难对付。

      盾牌的作用不是防御,而是攻击!

      在我的手中,这个熨斗盾就是铁锤,不断地拍上敌人脆弱的头和胸腹,长剑削砍劈刺,不一会儿就血迹斑斑。血腥与皮革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几乎掩盖了面具的清香,。

      “橡木脸!”我闻到怒吼,我戴着橡木面具,上画人面一如心树雕饰,因此有人这样称呼我,他们给的诨号永远简单粗暴。

      我的长剑拍了拍盾牌,迎接他的挑战,他是我射中的那个,我看到他的一只眼睛没了,双手持握一根长柄的砍刀,刀刃上锈迹不少,更叠血渍。

      【第二节】

      他比我高多了,皮毛层层叠叠盖在身上,压根没有半点衣服的形状,这是一个野人大汉。两边都不再理会我们俩,我们将一对一,实际上,经过这一次的夹击,他们没几个人还能站着。

      “吼!”他的胡子颤动,我蓄力以待,他跑了起来,正在横引手中的刀,他手有动作的那一刻我已蹬足而上。

      很快,不过一瞬间的功夫。

      刀来冷光一现,我矮下身子,利刃裹起的呼啸响在耳畔,烈比寒风,我足步停止,长剑已经砍向他的双腿,利刃的寒光柔抚他的肌肤,切入他的关节,劈开他的膝盖,血花四溅,他仰面而倒。

      残废在夏天也是活不下去的,尤其是对这种底层人而言,这里可是北境。我没废话好说,踩住他的手和刀柄,一剑扎穿他的心脏,看着他双眼无神不再呼吸。

      “收拾,老规矩。”我引剑还鞘。

      我们死了两个人,伤了八个,没有重伤和残废,不过最好处理一下。

      我看到斧刃手脚各有一处伤口,“我以前穿铠甲,非常硬,非常重。”他用浓重的口音说道,我在跟他学瓦雷利亚语,他在跟我学通用语,现在的斧刃把头发扎了起来,胡子倒是依然没剃,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他除了简单的几个单词外,什么都不会。

      “所以你不习惯这样战斗?”我问道,倾身一扎,结果了一个在痛吟的倒地者,这倒霉蛋早就被人给剖了腹。

      “对,砍不穿。”他说,我猜大概是说按他以前的铠甲来讲,这种武器根本砍不到他皮肉。
      “适应,我们穷得很,你知道。”我向他点了点头,斧刃想法简单,信仰虔诚,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去找姑娘,他就足够忠实。我转身去看俘虏,扫了一眼,我们捉到7个人。

      “跑了2个,宰了9个,女士。”

      “统计战利品。”我坐在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上,用毛巾简单地擦去身上的血渍与泥土,却小心地没有摘下头盔,“俘虏,一个一个来。”

      被制服的人被摁在我面前,他看起来像是个北境人,“犁、剑,还是绞索?”

      “我是个猎人!我会射箭,别杀我!”他尖声喊道。

      “哪里人?”

      “我小时候在狼林,橡木脸头儿,我可以射中远处的兔子。”

      “那么就是剑,下一个。”

      “下跪之人,自由人不屈服!”这是个咆哮的野人,活计挺差,嗓门挺高。

      “确定?”

      “橡木脸,狼吻巴洛索已经盯上你了,他能通过狼和鸟找到你,你死定了!你会被他掠走妻女,你会向他跪地求饶,就像你给王冠下跪一样!”他连我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呢。

      狼吻巴洛索是一个野人掠夺者,据说他还是小孩儿时差点被狼叼走。他自己吹嘘说狼没有吃掉他,奇迹般地放过了他,用狼乳将他养大。而实际上,所有人都说,他的脸上被留下了野狼的吻,缺了半个脸颊,哪怕他不开口,也可以看到他的牙齿,狰狞丑陋。

      “绞索,”我一剑削开这名叫嚣者的喉咙,“下一个。”

      “我可以为你而战,但是我不下跪。”这是个女野人,矛妇。

      “可以,我手下一群汉子,你可以挑你喜欢的,你要犁还是剑?”

      “我会牧羊,也会种地,其实,其实我不怎么能打。”

      “你要先帮助俘虏你的人干活,五年后你会有自己的地,另外,恐怕你要重新学,长城外的耕作之道已经落伍了,下一个。”

      “我是君临人,我——”

      “你是守夜人。”

      “对,不!我不是,我已经服役了好几年,我要——”

      我割了这个逃兵的喉咙。

      守夜人就该镇守边关,屹立于绝境长城之上,否则北境会处处遭灾,兵祸连连,那可了不得。何况这些黑衣军人中,很多是靠披黑衣发誓才活下来的罪犯,所以,逃兵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处决。

      处理完俘虏之后我分配战利品,谁杀的人归谁,帮忙的人酌情分一些,我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我的战士们会吵架,会各执一词,会争夺一个小小的水囊或者鼠皮,这是战斗之后最麻烦的环节。

      但是,我是领袖,我是仲裁者,我分配战利品,这一点再累也不能改。

      【第三节】

      如今已是伊耿历296年,我15岁。

      这一个夏天非常非常长,快有八年了,从我穿越开始,我就一直在维斯特洛的夏天中成长。
      有时候我会梦到一双蓝色的眸子,我知道那属于我的母亲,撒拉。

      我把自己记得的原著和电视剧情节默写了下来,用汉字。我尝试配置火药,我知道火药是硫磺、硝石、木炭,比例是1:2:3,结果失败了,单独的材料易燃的依然易燃,但是合在一起就是怠惰得要死,炸不起来。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料想一下,如果火药真能配出来,那也不用等我现在来研究了,他们连野火都能制造。

      我和多米利克相互通信,了解他的情况。多米利克·波顿依然在谷地红垒的雷德佛家族担任侍从,他现在越来越像个骑士,比武和骑枪竞技都非常拿手,打遍谷地,与雷德佛家的儿子米歇尔·雷德佛齐名。

      我经常和薇尔菲德见面,我们合作弄的贸易行会生意不错,每年给波顿家族和曼德勒家族各带来上千金龙的收益,也让我开垦自己的土地时,有了充分的保障。

      泪江到白刃河之间是北境重要的平原,北境关键的粮食产地,在这里,南方由曼德勒家族所据,北方和东边属于波顿,两家之间是贫弱的霍伍德家,如今曼德勒家族和霍伍德家族已经通过联姻勾结,与波顿的力量勉强相当。我觉得这种对抗的态度不适合我,对恐怖堡的波顿也没好处,应该将对立的情绪尽量压制,把纠纷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

      联合,永远胜过争夺,所谓战争就是让所有能交流合作的人凑到一起,干掉没法交流合作的那些。如果能联合好三个家族,将会是北境难以忽视的力量,就连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也必须谨慎对待。

      所以,与其和他们斗法,不如和他们协调一致,反正他们的军队没恐怖堡的多。

      所以,薇尔菲德和我,我们俩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无话不谈,她抱怨说她爸爸总想把她嫁给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儿子罗柏·史塔克,可是罗柏不爱搭理她。

      其实她真的挺好的,身材诱人,面貌温柔,我不清楚那位罗柏·史塔克大人是做何想法,或者说他父母在想什么,政治?好吧,老实说,史塔克家族的影响力广及河间地、谷地、王领和风暴地,那位罗柏大人可以慢慢挑。我敢说是因为薇尔菲德没见过我家多米利克,多米利克可受欢迎了,拿下这妮子绝对不费力!

      不过我还是支持薇尔菲德·曼德勒的,她是我姐妹,虽然她没说她喜欢罗柏,但是既然有这方面的因缘,罗柏好歹得给她一个说法。

      至于我的河间地朋友,我和“大马”亨得利·布雷肯通信过两次,如今,他已为骑士,该叫亨得利爵士了。他作为布雷肯家族的继承人有了婚约。这就是贵族政治,贵族生活,不管亨得利喜欢与否,也不顾我的意愿。

      其实他人挺好的,我不能否认我幻想过和他在一起,不过,童男童女的模糊感情比起现实来说什么都不是。何况,年轻时的情感到老以后还会剩下什么,谁说得准。

      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卧床不起,他儿子艾德慕·徒利开始承担更多的职责。

      至于海疆城,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老当益壮,并未再娶,他的继承人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一直无子,梅利斯特家族有绝嗣之危。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错怪了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宁愿绝嗣也不再娶?大概他对亡妻确有感情,毕竟夫妻之谊,谁说得清,他们当年是因爱嫁娶的。

      波顿比起梅利斯特来好不了多少,我没听说卢斯·波顿大人还有其他孩子,恐怖堡姓雪诺的只有我,他没别的种了,或者说,这里已经快没有雪诺这姓氏了,拉姆斯做事真干净。

      凯瑞琳·斯莫伍德尚未结婚,瓦妲·佛雷据说和黑瓦德搞在了一起,瓦妲·佛雷很开放,但是,我很怀疑她是不是心甘情愿,毕竟黑瓦德这个人很难讨人喜欢,而瓦妲是个爱美少年的姑娘。
      霍斯特·布莱伍德翘家,被自己爹抓了回来一顿打,他想去旧镇的学城,成为学士,他父亲泰陀斯·布莱伍德不允许。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大家都接近成年,开始承担义务了。

      我拥有了一座庄园,那是我存了两年的钱,然后带着流浪汉和卢斯·波顿施舍给我的五个卫兵开垦的,北境每寸土地都有主人,不代表每寸土地都有人烟。

      卢斯·波顿不肯给我多的人,我也没要,我自己到处找,到处讨,从战斗之中,从山地氏族里,从白港,从养不起领民的领主那。我找没有继承家产的男人,找流民,找土匪,找野人。
      我慢慢让庄子有了活力。现在我有了三百号人,因为是我收集的工具,我带人开垦的,卢斯·波顿倒是大方地承认这地暂时归我管。

      “你出嫁以后,那里属于波顿。”人渣。

      我承诺庄子里的居民,只要工作五年,之后他们可以获得自己的一份,至少七成的收成,而且多劳多得,目前来看,这样简单的分配方式还行。

      我经常带人出去狩猎野人掠夺队或者流寇,收获马马虎虎,不过我主要是靠这个磨炼自己和手下,并不指望靠抢这帮穷酸发家致富。我的人当中虽然有不少壮年的汉子,但是能上战场,见过血的就40号人,而且这40号人还需要劳动种地,得轮着来。

      在北境这片艰苦的土地上,要让我手下心思安定,少有后顾之忧,拥戴我本人,一心作战,难被收买,我就需要保持他们的斗志和忠心,用充足的酒水粮食和安定的住所来确保其生活,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所以别看庄园里有百号多人,一次出20个去作战已经是极限。

      波顿家族里的其他民众称这里为“野种庄园”,或者“闺女村”,如果被卢斯·波顿知道,喊出“闺女村”这个名词的可怜虫会被割舌。

      庄园之外的民众对野种庄园顾虑重重,我是个野种不值得他们尊敬,而我的人当中有流浪汉、逃民、野人和强盗,他们不敢信任我的人,我知道这种怀疑有其道理,是我我也得离得远远的,庄园里的人成分复杂。

      不过这里也体现出北境人的一个小缺点,遇到单个的外地人,他们会很好客,但是遇到野种庄园这样外来的定居社区,他们会严加防范。我能理解,北方粮食少,冬天太恶劣,多一个人就是多一张嘴,多一个村子,指不定意味着群殴甚至厮杀。

      万幸的是,卢斯·波顿不会拒绝开垦和迁来的子民,所以我举着波顿家族的大旗,在波顿的土地上开拓,一般的农夫不会招惹我们,如果有人想要动粗?那正好。

      日子还算不错,我已经适应了卢斯·波顿。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我的初潮迟迟未至,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告诉我,我一旦从女孩变成少女,她将为我安排婚事,这让我非常矛盾。

      初潮没来吧,感觉自己是不是哪里有问题,我的胸前有隆起,身高已经五英尺半(1米67)了,而且其他的地方也已经长开,腿长腰细,让我很满意。唯独初次的月事迟迟未至…

      要是初潮来了吧,鬼知道那位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会安排些什么婚姻,所以虽然奇怪,但是我没有太过关注,也不着急。

      【第四节】

      一半人押送俘虏回庄园,其他人跟着我骑马沿着泪江向东南而行。

      除了我没几个人会骑马战斗,所以这批人只能当骑马的步兵,到地方得把马集中起来管好,因为这件事,外出狩猎盗匪时我不止遭遇过一次的偷马贼,也算是一种娱乐吧,反正马匹上都有纹章呢,跑不掉。处置偷马贼让我认识了不少北境的贵人,曼德勒就不说了,黎德家我也见过。那帮傻子,过不了颈泽,去不了白港,偷马卖给谁?

      我本来该回庄园,但是我想到一件之前没敢做的事,我吩咐我的人帮我探寻,外界的冷眼和偏见让我的人困难重重,不过几个月后到底是有了消息,所以我来了,庄园如今稳定发展,我能抽出这点时间。

      哪怕是在早上,这里也有些湿冷,阳光透过薄雾洒在河岸之滨,让泪江之水波光粼粼,就像是少女脸上晶莹的泪花,我还记得泪江的故事呢。

      先民之王菲林特遭遇惨败,被史塔克和波顿围追堵截,在这江岸,菲林特的公主投水自尽,留下江水泛滥的诅咒。在冬去春来之时,浑厚的积雪融化汇入江流,加之有时会有磅礴春雨,大水便会席卷而来。大部分时候春汛灌溉农田,让恐怖堡的土地肥沃,但是偶尔会变得非常恐怖。

      “就是这里,大人。”路顿朝远处依稀可见的磨坊颔首,磨坊石屋子前头有一棵老槐树,一条小溪经过磨坊进入泪江,不过从声音上听,拉磨的骡子力气可真是小。

      我们接近了磨坊,我翻身下马,我们靠近磨坊,一个高个女人出现了,她非常瘦,颇有姿色,以平民不大健康的饮食和保养来说这很难得。

      “我听说你这有个女人,没眼睛,没舌头?”她不敢说话,吓坏了。我认真地打量了她的眉眼,感觉有些熟悉,然后我走进了她的屋子,“安心,女人,我是来找个人,不找麻烦。”

      不过我见到眼前的景象之后有些想找麻烦了,我要找的凯拉修女在拉磨,她穿着褴褛的裤子,只有裤子,肩膀上是血痂,有些陈年,有些新鲜,还有水泡呢。

      这个女人把凯拉当牛马使唤!

      我转头盯着她,“你拿人来磨麦子?!洛克,去解开,照顾好!”

      女人嘴唇蠕动着,可怜地开口乞求,她跪下了,匍匐在地上,“求求您不要,女士,我的骡子死了,牛被偷走了,我只有靠这个,我儿子死了,我丈夫死了,我小叔子也死了,求求您,求求您发发慈悲。”

      “异鬼的慈悲,那你为什么不给她一点慈悲?”我有些恻隐,但是依然尖锐地说道,“你可以租,可以借,你没必要用一个人来干活!”

      “求求您,没人愿意借给我,他们厌恶我。我是卢斯·波顿大人的女人,我是他的表子,求求您,求求您,看在恐怖堡的份上?”

      “是吗?”我声音平静了下来,像是被人推进了泪江里头,浑身冰凉,又是卢斯·波顿造的孽?

      “详细讲给我听。”我命令道,然后照着屋里的镜子摆弄我的头发,我的头盔和链甲帽早卸下来了,乌黑秀发扑面,在斑驳破旧的镜子里,我看到一个灰扑扑的少女,皮肤还挺细致的,说明我每天鼓捣的花瓣和牛奶面膜还算有点用,就是外出时没法带很多。

      “倒一点水来,我洗个头,回头帮你借牲畜,你接水完了就开始讲你的事。”

      我听到她去溪边接水的声音,瞧着镜中自己浅灰色的瞳眨了眨眼,我这该下七层地狱的血脉一点撒拉的印迹都没有,全是那个人的影子。

      她提着水桶回来了,我看了看她有些枯槁的头发,懒得要洗头的东西,很明显是不会有的,“帮我倒下水。”

      我蹲下,身上的链甲发出轻哼,我伸着脖子,冰凉的溪水浇在我头上,我指挥着她,一阵一阵的来。

      “我那天在洗衣服,就在小溪那儿,那位大人出现了,和他的侍从,就和您一样,他带着弓箭和长剑,看着我,停下了马,然后就让人上来按住我,我夫君想要阻止他,他哀求了好一阵子,波顿大人就把他脖子栓上,挂那棵槐树上头了。”

      我透过自己的青丝,按摩着自己的头皮,理顺长发,不言不语,我想我知道她是谁了。

      “然后,他晃晃悠悠地看着我,我就被,被那个了,在我丈夫身子下头,就是树下头。后面我有了,生了下来,是波顿大人的,我小叔子狠狠打了我,把我扔出来。我就去恐怖堡找那孩子的爹,他回头就割掉了我小叔子的舌头,结果我丈夫的那个弟弟没过多久发了热病,头跟七层地狱一样烫,也就跟着没了。波顿大人也把磨坊给了我,每年给一些吃的,还有钱,他给那孩子取了个名字,叫拉姆斯,拉姆斯·雪诺。”

      我手颤抖了一下,停下来了。

      “你们全都出去,把凯拉带上,在外头等我。”我说道,我手下的汉子们听令而行,“继续,我还没听完呢。”我深吸一口气,拿了她一块干净的亚麻布条擦头发,“生个火,我这头发长,不容易干。”

      她照办,然后我继续听她说,“后面,我把孩子养大,他越来越不是个东西,我实在照顾不了,就又去了恐怖堡,结果大人给了我臭佬,他这么做让我觉得有戏,或许我儿子可以成一个地主什么的,我就跟他说了,他是卢斯·波顿的儿子,恐怖堡有他的一份,儿子该有一份老子的东西。臭佬也知道了我儿子是个什么身份,两个人就嘀嘀咕咕,商量事情,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身上还有血,我劝他们,可是他们打我,我就不吭声了。”

      我没有插话,静静聆听,双眼闭上了,我感觉自己的泪腺有动静,用亚麻布抹了抹脸,“结果有一天,他们没回来,我去找。到了镇子那,有人告诉我看到他们跟着一个小丫头进了林子里,我一直找。我看到一个女人,是个没鼻子的婆娘,在酒馆里的裱子,谁都可以摸的那个,在晚上进了林子,我跟着去了,她有火把,我没有,所以我跌了跤,然后我看到我儿子的衣服套在尸体上,我一眼就认出——”

      “够了!”我吼道,手指不断抖动。

      “女——女士。”她又趴在了地上。

      我胸脯不断起伏,我喘着气,我在擦止不住的眼泪,“不准抬头,给我趴好!”我尽力不让自己的话音里出现颤抖。

      我缓了好半天,我思考着该如何处理,我稳住自己的心绪,“继续说,趴着说,”我低沉地念道,“不准把头抬起来。”

      “我认出来了,那是我儿子,我看到那个女——她,她,她埋了我儿子,”她的声音也在颤动,我看到有滴落在地的泪珠,“我吓坏了,我去恐怖堡,我告诉他们,波顿大人的私生子没了,是那个没鼻子的干的。”

      我的头发湿漉漉的,披散着,遮住了我的脸,我将之理好,靠近篝火,拨弄着柴炭,“你知道是谁干的吗?”我低沉地问。

      “是那个没鼻子的女人,她和她的崽子进了恐怖堡,我知道她们不会出来了,她——”

      “我听够了。”撒拉替我背负了卢斯·波顿的怒火。

      “但是女士,她的女儿还活着,我知道,那个小裱子肯定继承了自己母亲的脏血,我听说她也是波顿大人的种,那个没鼻子的没本事,没法生男的,就把我儿子给了结了。我听说北边有个野种庄园,就是那个野种的,她在里面和一群野人、强盗还有偷猎者乱来,人们说那些是裱子的汉子,这世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正经的女人会遇到这样的不幸?而那些水性杨花的裱子,罪犯的种,会有庄园,会有——”

      “那是人家自己赚来的,用剑,用脑子,用话语,用忍耐,你给我闭嘴!”我喝道。

      我觉得她很可怜,和我妈妈一样可怜,和我一样可怜,所以我不想对她动手。

      一切都是卢斯·波顿的错。

      我没再继续待下去,我们带着凯拉直接离开了,借牲畜?拉倒吧,我都没宰了她。

      【第五节】

      到了我的庄园时,已经过了好几天,我很快就走出了当时的沮丧,没这点对情绪的调整能力我早就疯了。

      我们用泥巴和木头筑成了围墙,足有两个人那么高,只有我有一栋两层楼的屋子,其他人多是木顶的平房,好些还是茅草屋,还好这里的雨水不会特别暴虐。

      我这几年断断续续找出了四条矿脉,但是没有一条是完全的宝石矿,多是难以冶炼的铁,我倒是找到了一些石榴石,但是大部分品质不太行,而且恐怖堡算是原料供应者,不是加工和售卖者。

      我缺乏工匠,最后利润就不怎么样。说的也是,谁愿意来恐怖堡呢?气氛阴森,冬日苦寒,我们仅有的一些匠人也都在白港。当然,就庄园这一层次来说,北境没几个地方比我的野种庄园更来钱了。但是实话实说,北境贫瘠,如果放到全维斯特洛去比,与其说我是个庄园主,不如说是个村长。

      看我这矛盾的。

      主要是我的现状和日益增长的渴望相悖,我去过南方,我经常呆在白港,我知道这年代的姑娘可以打扮得多好看。

      我想要繁多的香水、衣服和首饰,我想擦红我的双唇,想修饰我的双眸和睫毛,我想戴华丽的头冠,我想要好多。

      如果必须穿铠甲的话,我想要上面的花纹很美观,我想要我的盔甲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可以穿着参加典礼。

      我想要搭配上材料不错的罩袍和武装衣,染色以后别给我掉色,我想要花园,我想要宠物。

      我也想听吟游诗人赞美我的容貌和衣裙,想有一群骑士和帅小伙追求,想要其他少女羡慕的眼光。

      然而这些要么需要地位要么需要钱,我什么都没有!我很虚荣的,更别说我还要向卢斯·波顿复仇了。

      努力!

      我回到我的宅子里,脱下链甲帽杉还有羊毛衣,至于那个丑陋的面具?早摘下来了,我把头盔丢到红简妮手上,径直去了浴室。外面凉得要死,我才不在山里洗冷水澡呢,顶多擦一擦,这一趟回来,我觉得我自己都受不了我的味道。

      红简妮已经备好了热水,我脱了个干净,坐进了水里,舒心地长叹一口气。

      “需要吗,女士?”

      “来吧。”我趴在桶边,闭上双眼歇息,任由红简妮按摩我的肩膀和背,然后用树枝轻轻拍打。

      北境人觉得这样可以按摩身体,恢复精力,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随他去吧。

      “拿点麦酒来,”我吩咐道,热乎乎的,我感觉我脸上一定红了,“啊,这才是日子——”

      红简妮回来时不止带了酒,还有羊肉饼和菜籽糊糊。

      “弄点大麦饼,我感觉最近肠胃不舒服,还有我的牙刷。”饭后刷牙漱口是每一个正常人的正常需求。

      “牙刷,您用来擦牙齿的那个?”

      “对。”

      红简妮以前对我可坏了,喜欢把我抱在怀里揉虐,生怕我不哭,但是现在好多了,她看起来小心得很,就是依然缺乏尊敬,看来下一次我吓唬她的时候,可以直接用敌人的脑袋,就挂上她房间的窗台。

      我想着这些,靠在另一边桶沿上。

      【第六节】

      “最近有女人说,在外头被擦擦碰碰。”

      “哦?”

      “我们有一半人都是单身汉,恐怕会有些不稳当。”

      “没办法,还听了什么事儿?”

      “有人说黄迪克在镇子里把一个女人睡了,有人晚上听到挣扎和哭声,还有打人的声音,他威胁说不准说出去,我看到约娜,眼睛肿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好像手也不好使了。”

      黄迪克是卢斯·波顿分给我的一个卫兵,非常猥琐。

      “查一下,这个村子以后要你来管的,多担待一点。”

      “好,女士,不过您确定大人不会收回来吗?”

      “我尽量,帮我理一下我的书桌,多认字,多学数,简妮,不会吃亏的。”

      我看着红简妮出了浴室,我的长腿伸高,小腿靠在浴桶壁上。

      “谁!”

      我听到外头有人叫喊,是洛克,还有拔剑的声音。

      我立刻收回腿,猫腰靠上大木桶的桶壁,将桶撞得重心不稳,倾斜倒下。

      热水纷纷流出,我顾不上遮掩就抽出了浴室石盆下暗藏的长剑,我听到外头一阵鸡飞狗跳,呼喝声响起。

      “女士!”

      “发生什么事儿了?”我喊着问道。

      “他偷看您,我抓到了!”干得好。

      “是谁?!”

      “黄迪克。”

      “去厅里等着,我马上过来!”

      我穿戴整齐,来到我的木厅,坐在主座上,看着下面脑袋被踩住的黄迪克。

      “怎么发现他的?”

      “卢斯·波顿大人召唤您,女士。我就来找您,我牵马去屋后的棚子,看到了他在偷看,偷看浴室的小窗子,我以为是杀手,你知道,那个狼吻——”

      嚯,这可是老娘的庄园,找死吗?!

      “好我知道了,黄迪克,你有没有胁迫庄子里的妇女陪你睡觉?”我擦着湿润的长发,打量这个人。

      地上的这滩烂泥身材矮胖,脸很丑,其实我一般不会觉得谁丑,毕竟天气那么冷,谁管别人长成啥样,所以这个主要是根据品行来定的,我听见他努力在皮靴下动嘴巴,“我们都这么做!女士,每个卫兵都这么做。”

      那就是你认了。

      其实这年代没什么顾忌,在这个地方的平民女性也没那么看重这些,但是有没有贞洁观我不关心,姑娘家高不高兴可是另外一回事。我尊重人的想法,自个乐意的,做生意的,随你去,但是施暴是万万不行的。

      “在我这里不行,你碰了约娜,打了她,你打得她路都走不了,是吗?”

      “她是个裱子,她和达蒙睡过,她骂我是鼠辈!”

      “你还偷看我。”

      “我以为是红简妮,我以为——”

      “红简妮就能看了?”

      他竭力挣扎,试图脱困,他大喊大叫,“大人们和女人睡觉,士兵和女人睡觉,男人都和女人睡觉!男人都爱看洗澡,南方那个女泉镇不是——”

      “闭嘴,”是一回事吗?“我不乐意,红简妮,你愿意他看吗?”

      “不,他恶心极了,女士。”

      “傻子佛罗里安窥琼琪那会儿,人家琼琪洗澡之后可高兴了,那是她的事,她乐意,到我这我不高兴,红简妮也不高兴,所以你会有个后果。”

      巧了,卢斯·波顿大人召我回去,而且我才见过那个磨坊主的婆娘,烦着呢。确实,我胆子小,不敢动那个恐怖堡伯爵,但是一个黄迪克?呵,男人。

      我总结道,“傻瓜佛罗里安对琼琪说:‘面对女人,每一个男人都是骑士,每一个男人都是傻瓜‘,你说的出这种话吗?不,听人言说,你讲得最多的是下流话儿,让人恶心,绑上,我们去恐怖堡。”

      黄迪克脸色非常糟糕,他不想这样回恐怖堡,我理解,这里每个人都知道恐怖堡的传说。
      我知道,传说是真的。

      【第七节】

      “女士,其实我咳!我也有错,我不该和约娜——”

      “这不关我的事,只要你和她愿意,我不关心,玩,结婚,生子,我不在乎。”我回复达蒙,“反正和你无关,去吧。”

      我换了一身衣裳,斗篷下头是马甲和马裤,头发披着。我昂首驭马徐徐而行,从我的庄园到恐怖堡不远不近,大概在夕阳西下时,我们抵达了那座城堡,和几年前没什么区别,甚至人还更多了一些。

      我自己招募的人不被允许靠近恐怖堡,所以我只带了卢斯·波顿大人分给我的那五个卫兵,在进堡之前我得除去所有的武器,卢斯·波顿提防我。

      当我面觐卢斯·波顿时,他正在放血,他的侍从换了一个,不过依旧笨拙,看到我来了立马躬身离开。我娴静地坐下,灵巧地为卢斯·波顿大人放水蛭,我很喜欢干这件事,我希望他身体越来越虚弱,最终死掉。

      “有个女人来告状,说你拉走了她拉磨的马。”卢斯·波顿平静地说道。

      “她用的是个人,是个修女,如果传出去会给恐怖堡带来麻烦,所以我处理了。” 我现在面对卢斯·波顿时很平静,我是个野种,在能够复仇之前,我是个野种。

      “那就麻利一点,她会出去说闲话,记好,让子民安静顺从,野种,等下叫沃顿进来。”

      “好的,大人。”我低眉顺眼道。

      “我儿子多米利克·波顿要回来了,”他依然是轻轻淡淡的声音。

      “他会和青铜约恩,就是约恩·罗伊斯伯爵,还有约恩的小儿子,威玛·罗伊斯,一起到恐怖堡。我邀请了梅姬·莫尔蒙夫人,她有几个女儿,会一起过来。你要哄好莫尔蒙那几位,自从乔拉·莫尔蒙跑了以后,她们脾气都很差,你要负责让她们别给我找麻烦,我不会把时间花在熊岛上,记住。”

      “是,大人。”其实卢斯·波顿不喜欢接触外人,也不喜欢出门,因为一出门就是史塔克的江山,眼不见心不烦。他肯定不会喜欢熊岛的莫尔蒙家族,那里又苦又穷,没有军队也没有粮食,更不要提金银了,几乎可以算是毫无价值。

      “别出差错,约恩·罗伊斯大人希望有人劝劝他的儿子,别去绝境长城发誓,成了黑衣人一辈子都得呆在那,所以他想约见梅姬·莫尔蒙夫人,他可能以为找上守夜人总司令的妹妹,会管个什么用,总之,我没拒绝他的请求。”

      “莫尔蒙一家觉得加入守夜人是一种荣耀。”我低声应道。

      “而威玛·罗伊斯也是个满脑子荣耀的傻子,凑一块了,波顿不能劝人别加入守夜人,这会让我们在北境的名声变得糟糕,”哈?波顿的名声还不够糟糕?

      “所以,让罗伊斯家族觉得你已尽力,就足够,他生的崽还能让我来管教么,另外,多米利克可能会撮合你和威玛·罗伊斯,威玛·罗伊斯没有继承权,你不准对他张开双腿。”

      “是,大人。”卢斯·波顿依然是个混蛋,对吧?

      “你初潮来了吗?”他的眼神冰凉,看了眼我腿间,我不由得侧腿而坐。

      “没有,大人。”

      “去找米娅修女和乌瑟学士,开药。”

      “是,大人。”

      “黄迪克被绑了,怎么回事?”

      “他偷看我洗澡,他们抓到他的时候,他的腰带是松垮的。”我没提黄迪克糟蹋妇女的事儿,在卢斯·波顿这,蹂躏平民姑娘属于卫兵的正常释放,但是他绝对不会喜欢有人觊觎他贵重的货物。

      “你要怎么做?”他轻轻地说。

      “去其根,褪其皮,大人。”

      “在把他处理干净这段时间,你去找蓓珊妮,像个女人的样子。” 在剥皮之前还有很多事要做,人一恐惧就会失禁,那实在太糟糕了,而且这年代不讲卫生的人太多,需要先行清洗,这会花好些时间。

      “是,大人。” 到现在这会儿,对剥皮我已经很有经验了,我依然厌恶那里,但是时间和习惯可以让人麻木,我在外时会努力不去想那里的阴森血腥。

      “没在外面剥皮吧?”

      “没有,大人,无人知晓我遵循古道。”他在开玩笑,我会喜欢剥皮?永远不会,我不是他的女儿,我不是波顿!

      “血放够了,野种。”他说。

  •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人物:
    黄迪克,在原著中是拉姆斯·波顿的亲信,丑陋且堕落,虐待成性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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