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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男主快要不值钱的第六天 ...

  •   林佳佳知道贺锦书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所以他让自己等,她也耐心地等在门口。

      她仰头看着不知不觉愈发西去的落日,若是以前还会有几分诗情画意,她现在就只觉得像一个金黄的鸡蛋。

      和她妈给她做的煎蛋一样,很好吃。

      想着这个,原本肚子就有几分饿意的林佳佳只觉得肚子更饿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小声道:“不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而这会儿知青宿舍内,偷听了所有的方知白下意识的还是想拦着贺锦书,他怎么听怎么都觉得是一个骗局。

      最主要的是,“哥,你帮林佳佳什么忙了?”

      以前,他哥面对她恨不得退避三舍,现在居然还会主动帮忙?

      贺锦书从自己行李箱内拿出一包大白兔软糖,想着外面还在等着自己的人,他速度快了一些,又简洁意骇的和方知白说了山上遇到蛇的事情。

      方知白这才确定这一次林佳佳没有骗人。

      他讪讪地收回手,见他哥又把那包奶糖拿走了,不免惊讶,“这是要送给林佳佳吗?”

      他说罢,又委屈道,“哥,你不喜欢吃可以给我吃,我喜欢,给她做什么?”

      贺锦书这下眉心真是忍不住跳了,他真想堵住方知白的这张嘴,不会说话别乱说,他和林佳佳什么关系,这包糖哪能直接给她?

      可是方知白已经先说了,知青点还有其他人,为了不让别人误解,他又多说了一句,“大队长他家为了感谢我请我吃饭,我这是送给他家的礼物,也不好去白吃人家的粮食。”

      “……哦。”

      方知白还想说什么,收到他哥隐含警告的眼神后,后知后觉头皮发麻不敢多说。

      他闭了嘴,贺锦书又拿出自己的保温碗去厨房装了一些鸡和汤。

      今天这野鸡是他抓的,所以分配权在他,他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拿了出来,别人也不会多说。

      而且为了大家能更好的尝一尝荤腥的滋味,这只野鸡是用来煲汤的,汤放的多,每一块肉也剁得很小,贺锦书舀了一碗,里面还有很多。

      他做好这些后,才用一个军绿色布袋子装着这两样出门。

      他动作很快,林佳佳在门口也才等几分钟。

      她仰头看了他一眼,又扫过他手中的布袋子,布袋子不是透明的,她看不到里面是什么东西,也没多问,人来了后,她就迫不及待地带着人往回走了。

      贺锦书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两人一前一后保持了一段距离。

      知青宿舍到她家有点远,一开始林佳佳还能憋着不说话,但走了一会儿后,又觉得无聊,听着身后不急不慢的脚步声,忍不住好奇地开了口,“对了,你今天山上是又抓到了什么吗?”

      贺锦书还以为她会一直往前走,突然听到她和自己说话,还有些没反应过来,迟钝了几秒,才应了声,“嗯,又抓到了野鸡。”

      林佳佳一听乐了,“不会又是一开始那只逃走的野□□?”

      她话一出口,又连忙捂嘴,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嘴巴,脸上却控制不住一下子热度上升。

      她就不该多说最后一个字的……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懂这话里掺杂的另一层意思,贺锦书自然也不清楚,他只是跟着笑了笑,微垂的眼皮看着前方的路,随着笑意化开驱散了眼底的冰冷,“不是,后面抓得这只比原先的更小一些。”

      “哦,这样啊……”

      林佳佳想到这时候的人比较纯朴,不会浸染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谐音梗,贺锦书也完全没有想歪,心里松了一口气。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手上冰凉的温度也渐渐覆盖在脸颊,总算让脸上的热度散去。

      除去好奇野鸡的这件事后,林佳佳一时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她和贺锦书两人也不算很熟,所以,随着自己最后的话音落下后,两人之间又陷入了沉默,只有彼此的脚步声清晰地响起。

      但过了一会儿,又有人说话了,这一次先开口的是贺锦书,他视线从她的脚上掠过,唇瓣轻启,“你的脚还痛吗?”

      低沉的话语少了往常的淡漠疏离,或许这会儿太阳还有余温洒在身上,林佳佳总觉得他的声音温柔了不少。

      她有些意外他会问这个,又想起之前为了劝他去吃饭找的借口,眼帘轻颤,心里因为心虚白皙精致的脸上再次染上薄红,吐出的话也底气不足多了几分紧张。

      “不,不痛了……”

      她来的时候走得比较慢,所以才会走那么久,除了脚有点酸外,倒没觉得痛。

      “如果痛的话,可以走慢点。”

      贺锦书并没多想她话语的真假,他看不到她的脸,只是瞧着她瘦削的背影,扫过她看起来很玲珑的双脚,总觉得这么一段路走下来她会痛。

      林佳佳现在是真不痛,而且她想早点回家吃晚饭,所以依旧摇了摇头,甚至为了证明自己,脚上的速度还快了一些。

      有道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原本她确实不痛的脚,这一来一回加速后,真的开始痛了。

      好在家快到了,她默默地忍了下来,等回到家后,和她妈说一声把人带到了,就回了房间。

      她脱下自己的鞋袜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大脚趾旁磨出了一个水泡,而现在水泡的周围都是红彤彤的。

      林佳佳咬了咬唇,也不敢用手碰,惊讶这个身体比她自己的还要娇气,如果是她,穿着恨天高逛街两三个小时都没问题,而现在,来回最多一小时,脚就长泡了。

      若是现代自然无所谓,但这里交通不便,道路不平,太娇气了以后也更容易挨痛。

      她耷拉着眉,决心早点把水泡处理,忍着痛,然后小心地踩着鞋去找她妈了。

      这会儿贺锦书已经被林建国带去大堂坐着,两人也有话说,而她妈还在厨房忙,大嫂给她在当下手。

      林佳佳可怜兮兮地对着刘春兰叫了一声“妈”,刘春兰一听她声音就回过了头,也马上发觉了她的不对。

      “哎呦闺女,这脚怎么了?”

      “起水泡了……”

      对着刘春兰,林佳佳立刻将事情说了。

      厨房的菜差不多收尾了,刘春兰让陈爱梅装盘放到大堂餐桌上去,然后擦干净自己的手带林佳佳去戳水泡。

      家里常备的药油都有,戳破后擦点药也好的快一些。

      刘春兰搬了一把凳子给她坐,转身回房拿针去了。

      她也是没想到,这么点路,她女儿都能把脚磨出水泡,而且那鞋子还是去年新做的老布鞋,论舒适度绝对没问题。

      刘春兰心里叹了一口气,找针和药油的时候,难得担心起自己闺女的未来。

      这年头,什么样的男人能容忍她女儿这么娇气呢?

      做不了家务,上不了工,走路也走不了多远……

      她第一次愁得眉头都皱了起来,直到经过大堂瞥见里面端坐着身子,温和斯文,一眼看起来就和他们乡下人不一样的贺锦书,蓦地眼睛亮了亮。

      对啊,大不了找一个城里人,找城里人至少也有自行车,听说大部分城里工人都会食堂有饭菜,这样也不需要自己女儿做,至于家务问题,只要男人勤快点也没关系。

      刘春兰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家女儿这么漂亮又是高中学历嫁个城里人绝对没问题。

      说起来她女儿也18了,也差不多可以相看人家了,这段时间让她家亲戚也多注意注意,自家女儿的婚事绝对不能含糊。

      刘春兰心里一下子多了这些事后,给林佳佳戳水泡顺便用药油帮她揉脚的时候,都忍不住自豪的想:自己怎么生了一个这么好看的女儿呢?

      因为脚痛,林佳佳注意力全在自己的脚上,所以未曾注意到她妈脸上的异样,只是想着快点结束。

      她妈力气大,给她按摩腿脚时,还是有些痛。

      结束后林佳佳脸上都出了一层虚汗,但又不得不说这么按完后,她腿都不酸了,就是水泡的位置还有点痛,药油味道有些呛鼻。

      总体来说,她觉得她妈真是万能的。

      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刘春兰,忍不住夸赞,“妈,你真棒,谢谢妈。”

      家里哪个人没受过伤,没这么被按过?但只有她闺女知道夸奖她,还用这种孺慕的眼神望着她,果然,闺女才是小棉袄。

      刘春兰嘴角带出了笑,又打了水给她洗手,最后叫上老大一起把她抬到了大堂餐桌旁。

      这下什么事都给她安排好了,她只用等吃就行。

      林佳佳心里洋溢着一种很满足的幸福,又是前所未有的体验让她眼角眉梢都泛出甜蜜的笑,和她妈她哥道谢时嗓音都很甜软。

      直到,她察觉到另一股视线,不自觉转过了头,瞥见一旁的贺锦书,蓦地才想起还有一个外人在,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原本踩着鞋的脚也矜持地往里收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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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男主快要不值钱的第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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