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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帐篷外风声大作的时候,刘莹莹正蹲在地上看着面前的一锅骨头汤,风把门帘掀开了一个角,漏了风进来。

      刘莹莹感觉到吹拂过颈右侧的凉风,打了个激灵,身体警惕得紧绷起来,迅速回头看了眼被风撩动的门帘一角,略显不安地舔了舔皲裂的嘴唇。

      丝丝缕缕的凉风争先恐后地贴上来,刘莹莹挺直了背,脚擦着地往右挪,觉得过了又往左挪,直到颈两侧再感觉不到有风拂过,全招呼在她的背上。

      而在她视线的焦点处,那锅正煮出肉香味的汤其实没受到任何影响,就算之前有风避过她这个屏障吹到了它,它也还是不紧不慢地咕噜冒泡,甚至它还得感谢那缕侥幸地赶上好时候的风,给锅底安静燃烧的木炭带来了第二次生命,它听着木炭焕发新生时奏响的噼里啪啦的美妙交响乐,在激烈火热,密实包围过来的拥抱里,幸福地沸腾了。

      但这一切在刘莹莹眼中却是变了副模样:阵阵冷风吹过,原本便被铁锅兜头压住,要弯下身子把脸贴近地面才能看见的几簇小火苗变得更细小孱弱了,被看不见的风吹得时而向东西时而又向南北,每一次细微的晃动都揪着她的心。

      她提心吊胆的:总觉得这帐篷四处漏风,哪哪都是风口,就连靠帐篷一侧的那张简易的木板床下都会钻出风来,贴着地面吹起尘土。每当这时候,她都会迅速前倾身子牢牢护住那锅骨头汤,唯恐落了丁点灰进去。

      可是她人只有一个,顾了上面的汤锅就顾不了下面的火,余光瞥见火苗被风吹得低下去又赶忙拾柴往里添。

      柴也不敢添得紧了,既怕添多了把火苗压成小火星,不提防就叫它灭了,又怕小火星苟延残喘着猛得窜高,烧得太旺煮糊了汤。

      这锅正咕嘟嘟沸腾着的骨头汤就是绷在刘莹莹脑子里的一根弦,恐惧在她心里生根发芽,风声水声都是催命的号角,催促着让这根弦绷得更紧。

      耳边的风声大了些,刘莹莹脑子里“嗡”的一声,整个人都僵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脑子里那根弦绷得越来越紧。

      她的身后,一只带着皮手套的手掀开了门帘,穿着黑色装甲服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一进来就脱了手套,双手拢在嘴边哈气,不住地跺着脚:“这鬼天气,真是冷死了!”

      因为是土地,军靴磕在地上的声音并不是很明显,不像在水泥地上会发出那种清脆的啪啪声,反而有种钝钝的沉重感觉。

      他每跺一下脚,刘莹莹的心就跟着颤一下,一下又一下的,无异于一场精神折磨。

      男人身后,紧跟着进来的是一个内穿黑色装甲服、外套白大褂的女人,她的装甲服与男人的制式相同,军衔更高。

      她一进来就走到刘莹莹身边,看到那锅汤时皱了眉头:“爱玛,是埃里克让你做的吗?”

      刘莹莹听到约翰妮医生的声音,几乎是出于本能地靠近她:在这个军队中,约翰妮是少数几个军装外套白大褂的人,还是女人,这让她感到心安。

      “我只是请求爱玛小姐帮个小忙。”埃里克尴尬地摸头发,试图解释。

      约翰妮没理会埃里克,只是对着刘莹莹说:“来,爱玛,先站起来吧。”

      “蹲久了腿会麻,不要急,手先给我。”

      约翰妮的声音很轻很温柔,莫名的就让刘莹莹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她看了一眼约翰妮伸出的手,喉间无意识地吞咽,慢慢把手放了上去。

      埃里克见约翰妮不理他,急了,一个跨步绕到她二人面前:“你如果不信,可以问爱玛!”

      眼前忽然出现一双黑色军靴,刘莹莹心颤了一下,触电般缩回了手,头深深地埋下去。

      “爱玛小姐?”埃里克两手撑在膝盖上,弯腰问她:“你告诉我姐姐,你是愿意帮我煮汤的对吗?”

      男人的声音就在她的头顶,甚至能感觉到他呼吸时的热气,刘莹莹的呼吸急促起来,无法控制地想往后退。

      这时,一只独属女人的、温热柔软的手扶上了她的肩膀,轻轻拍了拍。

      不安的情绪被安抚。

      “埃里克!”约翰妮喝道。

      “天啊!你吓到我了!”埃里克捂着胸口站直身体,一脸惊吓过度的夸张表情。

      刘莹莹的身体下意识绷直,约翰妮感觉到女孩的紧张,安抚性地拍了拍她的肩背。

      约翰妮皱着眉头:“埃里克,你已经十九岁了,是一名帝国的军人,我不认为挑剔部队伙食,借着姐姐的便利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是一个帝国军人该有的行为。”

      埃里克恢复正常:“可姐姐你之前并不这么认为。”

      “是因为爱玛小姐吗?”他问,“你生气我因为这件事麻烦她?”

      刘莹莹的身体微微战栗,她转过头去看着约翰妮,摇了摇头。

      埃里克看到刘莹莹摇头:“看吧姐姐,爱玛小姐并不觉得是麻烦。”

      “难道你会在强权威慑下摇头吗?”约翰妮反问。

      埃里克一脸莫名:“我又怎么会是强权?”

      “算了,你先回去吧。”约翰妮觉得有些累,她懒得去向这个一派天真的弟弟解释,当然他也不会理解。

      “端走你的汤,记住这是最后一次。”

      想了想觉得话说得太狠,于是补充道:“至少在我们的军队占领苏台德地区之前。”

      埃里克还想说什么,感觉到姐姐强硬不容反驳的态度后,放弃了。

      在最后离开前,埃里克回头看了一眼刘莹莹,她紧紧挨着约翰妮蹲在地上,头深深地埋下去。

      埃里克觉得奇怪:他很可怕吗?长得很凶神恶煞吗?为什么爱玛每次见到他,都眼神躲闪、怕得发抖?

      他请求她帮忙煮汤时也是,她全程目光躲闪,一句话说了三四遍她才反应过来,很小幅度地点了点头,始终都没有抬起头。

      难道真是他长得太凶?

      不对啊!

      卡尔长得白白净净,还有点小帅,笑起来也好看,可爱玛在见到他时,不是怕得大叫吗?

      况且他自认为,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但也算是相貌端正、身材板正,怎么就可怕了?

      真是奇怪!

      埃里克嘟囔了句,掀开门帘走了。

      埃里克一走,约翰妮明显感觉到女孩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了下来,她叹了口气,扶着刘莹莹的胳膊把她拉了起来。

      一站起来,才发现两条腿自膝盖以下全麻了,阵阵痉挛自脚心传递开,刘莹莹痛得“嘶”一声,差点跌倒在地,多亏约翰妮及时拉住了她,扶着她的腰坐到了床上。

      约翰妮在刘莹莹面前蹲下来,手扶上她的腿轻轻揉着,刘莹莹当下就慌了,冲着约翰妮拼命摇头,急切地张嘴“啊啊啊”地叫着。

      “别害怕爱玛。”约翰妮嗓音轻柔,伸手替她把弄乱的头发拨开:“你看我和你一样,是个女孩子,不会伤害你的。”

      刘莹莹呆愣愣的,看着看着,眼睛就红了。

      约翰妮鼻头一酸眼泪就要下来,忙低头去揉刘莹莹的腿,手一用力眼睛就又酸了:原本腿麻只会是轻微的肌肉僵结,可刘莹莹腿上的肌肉却硬得像石块一样,青筋根根暴起,她摸着都觉得害怕。

      如果不是遇到战争,她不会这样的。

      “我知道你害怕,埃里克他们不能理解的,我全都明白。你放心,在离开这里之前,我不会再让埃里克来这个帐篷,也不会让其他人来。”约翰妮说。

      “还有啊——”她的语调欢快起来。“元首刚刚从慕尼黑会议上带回了好消息,捷克斯洛伐克同意了德国合并苏台德地区的要求,不久后我们的军队就会进驻布拉格。你的哥哥不是布拉格的留学生吗?到时候你跟着我们一起走,去布拉格找你哥哥。”

      “离开了这里,你可以和哥哥一起去一个和平的国家,上学、交朋友、结婚,和爱的男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穿好看的裙子,像我第一次见你那样,漂漂亮亮的。”

      听到约翰妮说穿好看的裙子,刘莹莹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明显不合身的深色衬衫长裤,穿在身上松垮垮的,外面套了一件肥大的男人夹克,灰蒙蒙的,显得整个人都灰扑扑的。

      可她记得,就算是第一次见面,自己看起来也好不到哪去。

      约翰妮被她呆呆的样子逗笑了:“别看了,现在也很漂亮。”

      感觉到手下的肌肉软了些,约翰妮起来坐到了刘莹莹身边,想了想还是问她:“爱玛,你原本是会说话的对吗?”

      刘莹莹点点头。

      约翰妮又是一阵心疼,安慰她:“没事的别怕,见到了哥哥,让他带你去医院找医生看看,多想想高兴的事,慢慢就好了。”

      刘莹莹又点点头。

      约翰妮扑哧一声:“爱玛,除了点头摇头,不能给我多点回应吗?拍个手也好啊!”

      刘莹莹瞪大眼睛,像是没听懂,忽又低头在地上找些什么,找了半天,在床边捡了根细木棍。

      她在地上写字,用中文。

      “谢谢你,约翰妮。”

      写完了中文,又在底下写了一串德文。

      “这是我们国家的语言:约翰妮,我想谢谢你,用我的母语。”

      临睡前,约翰妮照旧问刘莹莹:“爱玛,今晚关灯吗?”

      刘莹莹摇头。

  • 作者有话要说:  一件很羞愧的事,在发了两章后,我又鸽了,只不过这一次与之前不同的是,不再是我一个人的自嗨,我把它发到了晋江上。
    鸽的原因很简单,我写了两章之后再回去看,觉得自己写得是个什么垃圾啊,完全没有情节文笔而言,于是心情低落,就此搁置。
    再把它拾起来是最近,舍友问我有没有完本的小说,我说有,十二三岁时写的,基本纯对话,看哭了我好几个同学。我就想,当时根本没有文笔可言,一章对话不过三五百字的小说何德何能能感动读者,也就是我的同学呢?然后我想通了,是因为当时的我写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有开始有过程有结尾,管它多狗血,它终究是个完整的故事。像我看过的一篇文章说的,写作像个打败恶龙拯救公主的过程,途中有很多凶残的怪兽,很多人把怪兽打伤后依然跟它们死耗,却发现它们根本打不死,我就是这样,这几年一直跟文笔死死消磨,却忘了一个故事最重要的还是故事,而作者应该做的,就是完结它。
    再次拾起这个故事,我是想存稿写完了再发的,这样就不用担心断更了,因为个人安排原因,每天能挤出来用来写作的时间并不多。所以当我今天重写完第一章后,点了保存就准备关电脑了,我舍友突然说了一句:“你忘了那个除了我们之外的评论了吗?”
    我天人交战一番,发了。
    最后,谢谢收藏评论的小可爱,尽管可能只有几个,鸽了这么长时间,对不住了。
    有感而发说了这么多,以后没有意外情况,应该不会说这么多了。
    这一次,让我安安静静地讲个故事吧,哪怕文笔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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