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其实最开始只有3000字,发出来有4000多字是因为我加了一千多字。这文章是我几年前写的,当时关于佘品的怀才不遇我觉得就是单纯的怀才不遇,但是现在我可能长大了一点,看法有些不一样了。
几年前我就写到佘品发表了作品关注听众的反馈,评价,不停的刷新,期待,然后扑街。今天修文的时候才发现这形容不仅适合佘品,也极其适合如今的网文作者。
有太多的网文作者,‘还才不遇’,每一个作者都觉得自己的故事最棒的,只是没有读者看而已,如果给我一个强推,给我一个大封,一定会火。看着金榜的一本本书觉得都不如自己写的,文笔小白,修辞粗糙,哪里比得上自己的。然后发了几章文无人问津就失望的离开这个圈子。这样的作者很多很多。
之前我觉得我或许也会是其中一员,觉得就是你们不懂得欣赏我的作品而已。但是现在我觉得不是这样的,哪个出头的作者没有无人问津的阶段呢?那个作者又不是坚持又坚持才熬出头呢?一本成名的作者太少太少,你又凭什么能做到那万分之一呢?更没有必要鄙视跟风,蹭热元素。
如果是之前的我,确实不稀罕写热题材,自傲的觉得那就是对市场的妥协。但是时间总会教你做人。我认真的想过,那些热门题材你又真的写的来吗?那些脑洞,你真的有啊?
我没有,真的没有。反思过后,我觉得我能做到的就是写我能驾驭的相对热门的题材,套上你们喜欢的设定和外衣,继续表达我想传达的观点。
我相信,失恋就是失恋,不论是富二代,是娱乐圈影后,还是一个不吸引人的办公室小白领,失恋都是大差不差的感情。所以其实人物的地位其实没有特别重要,除非你要写的一定是一个穷苦的故事,那其实也能让总裁破产不是吗?
我不知道我这样的想法对不对,但是这是我现在很真实的想法,我有我想说的故事,很想表达的情感和心里。但是我会让他们披上你们喜欢的外衣,再来展示我想说的。
或许过于现实,但是如果都对你写的东西没兴趣,又何谈故事核心人物情感呢?
所以我愿意迎合你们的口味,并不是说我这是妥协还是什么,这只是一种成长罢了。因为我想我的文章被人看到,表达我想表达的东西,所以我必然要讨你们的欢心。也会听取你们的意见,做有原则有底线的妥协。所有目的,都是为了你们看的开心,我写的开心。
爱你们!有想说的,可以留言哦?
我会一直坚持写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