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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年底的时候我和几个业余摄影爱好者一起搞了个小组,其实就是一群菜鸟,没事脖子上挂着个相机跑出去东逛一下西拍一张,我妈也没管我,大概是想着我出去晃荡一会儿也好过在家里憋着长霉,或者又给她憋出些别的幺蛾子,反正自从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折腾累了之后也就不再管我了,由着我自生自灭去。
      小组组起来一个多星期了,只有我的相机里就几张没主题没意义没内容的烂照片,其他几只菜鸟倒是收获不少。
      小组里的头号摄影菜鸟大张以前是个律师,特中二那种正义的伙伴,后来据说是办个案子触了哪个大人物的霉头,被人整得还挺惨,具体细节他也不多说,有人问他现在辞了职以后有什么打算,他就鼓捣摄像机,说是想换换心情,别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大张自己有个微博专贴他拍到的社会现象,虽说技术实在菜,拍几十张找得出几张对准了焦的,但镜头底下常含热血,还挺动人。
      技术最好的应该是叫阿细的小姑娘,还是个学文学的大学生,平时腼腆害羞,喜欢穿印着小碎花的长裙子,满身都是读书人的气质,就喜欢拍些自然风物花花草草,倍儿有情调,还说以后打算出一本花草的摄影集,里面一个字也不要有,干干脆脆的全是生命哲学。
      我这个人没什么远大的抱负,也不懂得浪漫的情调、生活的哲学,实话讲,我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也不知道,大概我这一滩烂泥是怎么也糊不上墙,自己都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意义。之前网上流行一个测试,说谁谁谁是由哪些东西组成的,我就瞄了一眼,没测,反正都是随机的,也没什么意思,如果真要测的话,大概我就是一堆破烂组成的吧。
      快过年的时候我们还在到处晃荡,因为他们都大概知道自己想拍啥,各有各的路,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一起出门拍点什么了,我们每周都会分享照片,风景的轨迹越来越不一样,只有我还站在分叉口畏手畏脚,徘徊不前。北风干冷,我在公路修到头的江边上站了很久,发了很久的呆,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盯着灰绿的水看了一会儿,想跳下去又怕江水冷,腥臭。
      沥青路面断在这里,往前还有一段土路,不知道多久没人走了,乱七八糟地长了不少杂草,举起相机拍了几张,看不出任何美感或者意义——非要说有什么意义还是能编出来的,就是挺作。路再往前有一栋很旧的居民楼,方方正正破破烂烂,鲜红的颜料在楼侧面焦黄的墙上写成一个挺大的“拆”字,还画个大圆把它圈了起来。
      我就着拍了两张,想着破烂拍破烂,还挺合适。
      我们家以前也住这种楼,过道很窄,不讲究的人家还往过道里堆垃圾,两个人并排着走都嫌挤,真想不通以前怎么能刘韵和那家伙在过道里踢球玩,活该他被球砸到鼻血长流。
      哦,刘韵,我前男友,每天总要有那么些闲得脑子空的时间会想起他。
      拆迁楼里满地都是垃圾,陈年的旧报纸、不知道谁家小孩儿的塑料小板凳、掉色掉得妈都不认识的绢花、还有长了毛的泡面桶、绿得发黑的几个橘子皮、小半袋儿米洒在过道一户的门口……不过还真有些东西有点意思,我晃悠进一家,大门不知道被什么人给撬开了,防盗锁特别凄惨地支棱在木头门框上,屋里仅剩的一点旧东西给人翻得乱七八糟,小偷大概不惜得光顾这种地方吧,我猜罪魁祸首应该是哪儿的流浪汉。
      饭厅一整面墙上整整齐齐地贴满了剪成花的小纸片,颜色能看出来一点红,最上面是几张奖状,应该是家里小孩的战绩墙,年龄不大,贴的全是幼儿园奖励的小红花,奖状上的名头都是什么“乖宝宝”“好孩子”之类的,颁给一个叫做“杜莎莎”的小女孩。没记错的话以前刘韵他弟也贴来着,就是没有这个小妹妹多,可能男孩子就是要皮一些,没有女孩子能拿奖。我以前也拿过不少小红花,转手就给扔了,鬼知道去哪了。
      主卧的大衣柜掉了不少红色的漆皮,柜门大敞开,里面零星几件衣裳,都挺旧了,有件蓝花的连衣裙还被拖出来耷拉着,柜门后面的穿衣镜还是完好的,左下角画着牡丹花。我从那面扑灰的旧镜子里看见自己一脸肾虚样,下巴颏还泛着青,明明身体还算健康,却因为混沌的心理状况而看起来像个痨鬼。
      举起相机,我对着这面镜子拍了一张自己。
      我搞不清楚这有什么好触动的,之后在见到的每一面镜子跟前我都停下来拍一张自己的的镜像,带着梦游一样表情的脸被刘韵黑色的旧单反挡住,画面里最扎眼的就是为了迎接本命年我妈给我买的大红色羽绒服。
      我确实像在梦游,在被洗劫过的三层楼里晃来晃去,拍一堆破烂又捡一堆破烂,我在集邮册里翻出梅兰竹菊的四张盖了遥远省份邮戳的邮票,再翻两页后面夹了四封深情款款的情书,丈夫说他的革命还没有结束,但心中永远怀恋妻子乌黑的发辫,却没有闲心去猜测为什么这些都被遗弃在了一堆破烂里。有个男孩的房间抽屉里堆了半抽屉的试卷,语文数学生物全都不及格,化学还能将就七十左右,书桌下面的竹筐子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个不同模样的足球。我甚至在一个破彩电顶上发现一本存折被压在台历底下,存款数目是零。
      如果阿细那姑娘在这里说不定会感叹人生,或许曾经的我也会,在我还是个动不动就觉得生命是诗人生是无限的歌颂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是顾城。
      在我歌颂一切的时候自然也歌颂爱情与自由,寄托爱情与自由的对象是我从小到大的好哥们儿刘韵,同性,结果我的歌颂理所应当地被扔了臭鸡蛋和烂菜帮子,最终的归宿不是泔水桶就是臭水沟,还挺戏剧。
      我拐进三楼的一家,房子里东西相比起来算是最齐全的那种了,要不是被翻得乱七八糟,其实应该还挺有生活气的。这家人贴了很多照片在墙上,父母基因都挺好,有两个漂亮儿子,大点的那个眉清目秀的,一眼就看得出来是那种温和懂事的大哥,小点那个帅帅的活泼不少,能看出来是长在亲人的宠爱当中,这在中国家庭里很常见,刘韵他们家也是这样,全家四口,三个人合起伙来把最小的那个宠上天。照片里的弟弟一会儿爬石头刻的龙头,一会儿在瀑布底下笑嘻嘻比个剪刀手,脸上嘻嘻哈哈的还带点小坏,再大一点和哥哥的合照更多了,动作都很亲密,哥哥脸上的表情温柔又无奈,看得出来兄弟俩感情很好,比刘韵和他弟还要好的样子。不过如果是在我们俩这事儿之前,刘聪和他哥应该也是一条裤衩子穿到大好得不能再好吧?就是现在不大好了。
      两兄弟住的是一间卧室,并排摆了两张窄窄的单人床,卧室里和外面客厅差不多,乱得惨不忍睹,显然是被人翻了个底朝天,衣服和书堆在地上和床上,台灯摔坏了,灯泡的碎片被我不注意一脚踩上去,格拉格拉响了一通,还好天冷鞋底厚。这场面其实不多见,楼里原来的住户们至少都会带走大部分的生活用品,衣服和被子留下的最少,然后是书、照片之类的,这家却几乎什么都留下了,书柜上还整齐的列着半柜子几十本课外读物,流浪汉们应该是没在意这些不能吃又不能穿的“没用”的东西,翻都懒得多翻几下。
      我猜书柜里的书大多是哥哥的,以文学书和小说居多,涉猎还挺广,有一本被蓝色格子的包装纸包得好好的,我抽出来翻开看,却是一本日记,字写得很飘逸,扉页写了“成希”,也不知道是谁的,我又给塞了回去,转身就踩到地上的一本潘军实验小说,是现在不多见的版本,捡起来拍拍灰还能拿回去放着。
      然后我就撞破了这对兄弟比书的版本更加不多见的故事。
      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写的是“大哥生日快乐”,题头是“给成煜”,还在后面画了两颗五角星,就是没署名。我又随手翻到后面,就看见最后一页排着和日记本上同样的字迹,把余光中《绝色》里最后一小节抄了上去,署上了弟弟的名字。这样的组合混乱又欲盖弥彰,让人搞不清楚弟弟的意思,但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猜测,再次把那本日记从书柜上抽了出来。
      这位名叫成希的弟弟并不是一个对日记认真坦诚的人,写什么都是自己开心,有时候多写几句今天做了什么很开心或者不高兴,有时候就写个天气,动不动就遮遮掩掩打哈哈,直到某一天开始,每一天的内容都是变着花样的告白,其中内容有的诗意飘逸,有得又很大胆露骨,但告白对象无一例外全是他的哥哥,那个照片上笑得温文又有些韧劲的男孩子。这本属于弟弟的日记这么大剌剌放在兄弟俩共同的书柜里似乎也有着属于它的某种意义或使命,只是不知道这种意义是不是也像这些日记和书一样堆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吃灰,就算得见了光明,达成好的结局的可能性也实在太小太小。如我和刘韵这般,尚且落得这样的结局,又何况他们血脉相亲,还不知道这位哥哥是怎样的想法呢?
      书桌上倒扣着一面镜子,我把小说集和日记一起放回书柜上,立起镜子又拍了一张自己。

      就算是在南方,深冬里能拍的花草也就那几种,还全都一身灰,阿细的照片产出一周比一周少,也很难再有特别惊艳的了。大张终于掌握了对焦这门高深的技术,一天天拍路上春运的大队,逐渐有模有样起来,先前时常在拍车的陈儿也加入了他。
      我就继续拍我的破烂。
      以前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挂着台破单反到处去找拆迁房拍照片,我才在基层岗位上坐了半年,每天的生活除了给人盖章就是刘韵。我们在一起一年多,还没敢跟家里开口,两边家长都以为我们只是好哥们,毕竟从小到大都是邻居,知根知底的,刘韵他们家又搬家在外地,跟我合租也有个照应,两家谁也没怀疑过我们俩的关系。刘韵一直希望我们能尽早向家里出柜,他这人明明弯得跟盘蚊香没什么区别,夏天点着了就能驱蚊,性子却耿直得很,永远顶天立地的,也不知道当初这家伙身上到底有什么魔力,大概念一句“巴啦啦能量——!”我就自甘沦陷了。
      我们都那么平凡,生活也那么平凡,平凡地就这么延续一辈子也不觉得厌烦,现在这条延续的轨迹断了,可是我的生命早就和他搅在一起,我该用什么来填补这个豁口才好。
      头一天出来拍照的时候我妈问我这有什么意义,我也问自己这有什么意义,却被问住了,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和自己,就没好语气地敷衍她一句:“那就这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她就停下手里的家务活看着我,表情从讶异变得愤怒,又开始拧着眉毛说我是神经病,说我没出息随了我爸,连讨生活都不会。我在门口穿好了鞋站起来踩两下,反正说什么都没有意义,关上门走了。
      我去了更多更远的拆迁楼,有些楼外面还有人守着,见了我过去就赶我走,有时候赶我走的是楼里面的流浪汉,神志还算清醒的一般不会怎么样,只要不妨碍他们就行,遇到神志不清或者有暴力倾向的,能把我追出去好几百米,嘴里大声嚷嚷着听不懂的疯话。
      有一次我刚逛完一家出来,这家小孩以前大概喜欢收集小玩意儿,在一个铁饼干盒子里堆满了亮闪闪的水果硬糖糖纸、汽水玻璃珠、颜色和形状都很独特的几块鹅卵石、彩色的碎玻璃片、几串廉价的假水晶手链……盒子底下还有好多吸管叠的五角星,我摸了几颗来揣在兜里,又把这个宝贝盒子放了回去——至少它曾经是个宝贝盒子,就着旧穿衣镜又拍了一张,相机前一天晚上忘记了充电,我还想再拍一张书架上垂下来的好几串千纸鹤,还没按下快门就自动关机了。从这家转出来刚进了走廊,我一抬头就和走廊尽头站着的一个流浪汉对上了眼神。那个人简直比一米八二的刘韵还高半个头,一身油黑油黑的破烂衣裳,长长的头发板成好几块,一双黑白尤其分明的眼睛从乱发的缝隙间漏出来,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被他吓出浑身的鸡皮疙瘩和一声惊叫,他也不知道想干什么,还是那样盯着我,然后开始目不斜视地朝我走过来,吓得我一个转身拔腿就跑,跑得肺里像火在烧,跑得腿软得快要站不稳,停在路边撑着膝盖,却还是不敢回头。
      那双眼睛是一个如影随形的梦魇,独处的时候总会出现在我的身边,带着该死的让人怎么也想不透用意的窥探,我像个神经衰弱的病人夜夜不眠,把前些日子浑浑噩噩睡的那些超标的觉全都给消耗掉了。
      我对着镜子照见自己浓重的黑眼圈,这才惊觉,我已经太久没有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此刻就在我的眼前,以一种该死的让人怎么也想不透用意的窥探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又去了一次第一次去的那栋拆迁楼,在那对不知去向的两兄弟房间里坐了很久。原来他们姓史,哥哥史成煜成绩一直很好,热爱小说,也有一些自己的创作,我翻到几篇旧稿,写在附近高中自办印刷厂贩的笔记本上,工工整整的小楷,几个短小的故事,却是从开头到结尾,哪儿哪儿都透着一股子灵性。弟弟史成希则似乎更喜欢诗歌,地上被扔得到处都是的诗集大多写了他的名字,从余光中到张枣,从叶芝到博尔赫斯,不知道他当初把《绝色》写在送给哥哥的书上告白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
      床铺上全是灰尘,我铺了带来的报纸坐上去慢慢地翻旁边落的书,又看看书桌上摆着的几张照片,照片上两个少年笑得那么美好,不知道现在是各成了家庭,是得到了幸福,还是与我一样成为破烂与破烂为伍,或是更糟。
      离开时我在楼道里碰到了史成煜,还好当时我不是从他们家走出来。他与我打了个照面,对我礼貌地笑了一下,身后又走出来一个史成希,笑嘻嘻的模样倒是和老照片里很像,已经长得比他哥哥还要高些了。
      我像做贼一样在他们进屋之后悄悄走进隔壁的屋子,想要在隔音效果极差的老房子里偷听他们的秘密,我实在高估了这堵墙壁,它让这对兄弟的秘密清晰得简直不像个秘密。史家兄弟年岁明显比我大出一些,史成煜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一样温润,史成希顾着插科打诨,却另有一份霸道的意味。他们在混乱的房间里说起往事,感慨当初家中的变故,与他们所经历的一些艰难困苦,并没有把话说得很开,却很顺畅,带着令人羡慕的心照不宣与水到渠成,我在他们的声音中,恍惚听到了当初那间小出租屋中的我和刘韵,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成了,而我们被一条难以跨越的堤拦住,隔开,连话也再说不上一句。
      楼外又有人过来,举着喇叭大声说清楼了,推土机发出震天的响声,我在史家兄弟离开之后又去了他们的房间,他们并没有整理混乱的屋子,把小说和日记本留在了过去的时光里。
      我旁观了一场声势不小的拆迁,房屋倒塌的声音震得我耳朵发麻,干燥的空气中到处是飞扬的尘土,我被这场毁灭激起的烟尘迷了眼睛又呛了喉咙,最后坐在沥青公路的尽头像个疯子一样又哭又咳,眼睛发疼,喉咙也在疼,怎么揉眼睛也睁不开,怎么咳喉咙也不舒服。
      我想起刘韵曾经帮我吹眼睛的那个瞬间,想起他明明是弯的却简直顶天立地的笑容;他拍照的技术一向很好,拿到我送他的二手单反的时候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他做饭总是掌握不好火候,搞得整个出租屋里乌烟瘴气,换气扇根本赶不上他捣乱的速度;他说他喜欢上我是在高二那年暑假,我们两个第一次离开家长独自去旅行,我以前喜欢周梦蝶,在日出时为他念了一首《第一班车》;我想起我们第一次上床时我也像现在这样哭得稀里哗啦还带打嗝,他抱着我一个劲地安慰,又有些慌乱,拿不定主意地小声问我,说芸生啊,你这到底是不高兴还是……高兴啊?
      这样就够了,我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了脸,慢慢从地上站起来,看着那栋带着无数旧梦的楼被夷为平地,突然觉得这样也不是不能活,明天该放下单反,继续上班了。

      我妈在电话里跟我说:“生啊,回来吃饭了。”
      我在以前高中旁边的一家兰州拉面店里刚坐定,告诉她我在外面吃了,她好像还想再说点什么,只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我挂断了。说来奇怪,自从出了事,她很少管我什么时候吃饭,回去得早就和她一起吃,回去得晚也有饭菜可以热热。
      服务员端上来羊肉米线和饼子,我就背对着马路坐在店门口的露天摊位上吃羊肉泡馍,以前我们还在上高中时特别喜欢来这家店吃饭,老板是个地道的西北大叔,做的食物好吃,分量也足,很多学生都愿意来。刘韵就爱吃这里的拉面,每次都要吃上一大碗,我常点羊肉泡馍,坐在他对面悠闲地把饼子一点一点泡软,一口羊肉汤下肚,在冷的露天摊也暖和了。
      背后车来车往,学生们还没放假,三三两两的来了又去,车来车往混着人说话的声音吵吵嚷嚷的,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就坐着慢腾腾地泡、慢腾腾地吃,身后有辆自行车停了下来,一个劲地按铃,离我实在太近,吵得我越来越心烦,却懒得去管。
      半晌铃声停了,我对面却坐下来一个人,裹着深灰色的羽绒服,还带着黑色的鸭舌帽,头发剃得很短,胡子拉碴,看起来邋里邋遢。
      是刘韵。
      他实在变得太多了,脸瘦了不少,精神头也差了,和我一样挂着两个黑眼圈,却看着比我还要憔悴,微微扛着背,他才二十五岁,却完全没有半年前的阳光刚健,反而像个被生活熬干的男人,我看着他心里抽着疼,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刘韵本来笑着,看我不说话,脸上渐渐带上了害怕的神色,右手伸过桌来握我的手:“芸生,芸生?你不认识我了吗?你眼睛怎么这么红?……你哭了?”
      我哽着嗓子说话,因为之前的咳嗽嗓子磨得钻心的疼,说出的话也沙哑难听:“你这半年怎么了?”
      他又朝我笑笑,揉了揉我的手,他的手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暖了,有些干枯,还裂着血口子。“没事,进了趟医院。”他又问我:“你才是,怎么瘦了这么多?也不注意多休息,黑眼圈这么重,你从小就睡眠不好,又头疼了吧?……阿姨她是不是为难你了?”
      我想起当初我妈把家里砍骨头的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告诉我要是再跟刘韵有联系,再跟任何男人有心思,就要死在我面前。我妈喜欢炖排骨,那把刀她经常磨,刀口锋利,她威胁的话才说了一半,脖子上已经被菜刀划出了血口子,不停地往外冒着血,鲜艳的颜色就像她给我买的新羽绒服。她还在继续说话,就像疼的不是她,我妈发了狠,死死地瞪着我:“陆芸生,你是不是要我死了才快活?”
      “没有,她怎么会为难我。”
      刘韵很是松了口气,像是之前一直在担心着十分可怕的事情,现在终于放松了,声音也开始轻快起来,渐渐才有了惜时的样子:“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我之前忙着进医院……不是什么大病!你别担心,这不,马上过年了,我一回家就来看你,芸生,这半年你过得好不好?我真的很想你,怕你被家里人为难,怕你想不开。”
      我听了他的话心里更难过了,这才过了半年,他比我还要憔悴得多,现在竟然比我还瘦,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刘韵那么好的人,他家里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见我不说话,刘韵又开始小心翼翼起来,捏紧了我的手:“芸生?你怎么都不说话,不舒服吗?还是病了?你看起来很不好。”
      我想起刚才我妈的那通电话,他是不是瞒着家里跑出来找我,所以我妈才急着叫我回去?
      “肯定比你好。”
      刘韵听了我没什么好口气的话突然严肃了起来,认真地看着我,我低下头不想与他对视,他却蛮横得捧着我的脸把我的脑袋扳起来:“芸生,你跟我说,你别怕。”
      我怎么能不怕?他说他去了医院,我简直不敢想象他说的“医院”到底是什么地方,那些流传在网络上的传言,偶尔出现的“病人”的采访和自述,以及他满身的疲惫和备受煎熬的模样,哪一样都让我怕得想要发抖,哪一样都告诉我是我害了他。
      “芸生,你还喜欢我吗?”他的声音变轻了,就像是回到了我们共同的从前,他还是那个顶天立地的刘韵,从小的习惯改不了,我总是叫他韵哥、韵哥哥,他答应得干脆又得意,说他一定会站得笔直,天塌下来也不用怕。
      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太脆弱了,或许他的心还是以前那样,身体却经不起折腾,我想要告诉自己不要怕,眼睛却还是包不住眼泪。这世上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史家兄弟那样勇敢,能够坚持到底,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他们那样幸运,坚持下去就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回答他说:“不喜欢。你也别再喜欢我了。”
      他却不管我的谎言,捧着我的脸像是要把他用不完的勇气借给我,眼神一如既往的坚定,一个字一个字钉在我心上:“你可以骗我。我不骗你,我喜欢你。”

      FIN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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