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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孩子没娘,说来话长 ...

  •   其实,白叶写的故事内容,就是用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作为蓝本,然后除了保留故事情节的走向、发展和结局,几乎所有的人物、环境、名字、地方,全都本土化了,这样人们看完才有代入感。

      提起白叶开始写话本儿的初衷,怎么说呢?那就是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了……

      能写出《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的人,自然不可能是白叶现在处的这个时代了。白叶是个新世纪的年轻人,不但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还是富二代中的佼佼者。如果说富二代是坑爹的代名词的话,他就是属于给他爹挣脸的那一拨儿富二代。

      白叶十五岁就出国留学,二十四岁就拿下了金融领域的双硕士学位,会五种语言、六种乐器,还会打一点儿跆拳道……至于滑雪、滑冰、登山、潜水、蹦极、跳伞之类的,那只能算□□好,算不了特长。总之一句话,他如果不来到这里,肯定是一个优秀的人。

      可惜……他还是来到了这里,在他二十五岁第一次去独自登山的时候。

      那是他刚刚毕业回国,已经受聘于一家大的金融公司,他也准备在国内的金融领域大展拳脚。然后他决定在他上班之前的空隙,再独自登一次山,因为一旦上班,就没有这样自由自在的时候了。

      他是上午快要十点钟开始登山的,那个山不高,中午的时候就到了山顶。站在那里喝了一点儿水,然后开始欣赏风景,体会诗中“一览众山小”的感觉。而且,还看到罕见的日月同时凌空的现象。

      可是,下山的途中却觉得不太对劲儿了,来的时候两个多小时的山路,下山的时候他一直走了快要四个小时还没走出去。他心里有些慌了,生怕自己走错了路然后被困在山上,他这次可没有队友跟自己在一起。

      一直走到天黑,白叶也没有走出去,附近也没有山洞,找了个稍微平坦的地方,打开自己的登山包,生了火,吃了压缩饼干,喝了点儿矿泉水,就躺在睡袋里睡觉了。

      他不敢睡得太沉,一直醒着一根神经,虽然这山经过了开发,但谁知道会不会有野兽出没?

      提心吊胆的睡了一个不太安稳的觉,天刚蒙蒙亮,白叶就开始继续下山。

      终于下得山来,白叶却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山脚下明明有一个登山的大本营和游乐场所,现在那些都没了,全都变成了田地,阡陌纵横,远处有一个村子,土墙蓝瓦、炊烟袅袅。

      这是什么地方?白叶心里很震惊,是不是自己走错了下山的路,走到了农村了?可是……可是看到有一个迎面走来人的打扮,他这个想法也推翻了。

      “大叔,这是哪里啊?”

      来人像是一个猎户,四十来岁的年纪,长着络腮胡子,一身蓝色的粗布衣服,袖口裤腿都束着,后背上背着弓。他看向白叶,眼里有震惊、有不信,还吓得后退了几步,估计是把白叶当做山里的野人了。

      “你是谁?”那人弓搭上箭,对着白叶。

      白叶急忙摇摇手:“大叔,别误会,我是人,不是野兽,我是问路的……”

      “哦!”那人迟疑了一下,把弓箭收了起来,“公子……你来自哪里?要去什么地方?”

      “我……大叔,我先问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这里是北阳山村,公子,你要去哪里?”

      “我……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刚才从山上下来,估计是迷路了。”白叶其实特想哭,他的朋友和父母,现在不知道怎么着急呢!

      那猎户叹口气,看来是很同情他的,但看白叶的打扮,又怕是敌国的奸细。可再一想,又觉得奸细也没有这样的光明正大来的,至少他们要装作本地人的样子啊!再说,他们这一个山沟里的小村子,哪里有军情政务让他们刺探?

      想到这里,又看着快要哭出来的白叶,说道:“公子,如果迷路了,就先到我家歇歇吧!我家就在山脚,山里人迷路的我见的多了。

      白叶感激的向他鞠躬:“谢谢大叔。”

      就这样白叶跟着这个猎户大叔回了家。猎户名叫杨山,一家三口人,他有个婆娘,还有个已经定亲月底就要成家的儿子。

      白叶在杨大哥家住了快要十天,刚开始他们家里人对白叶都有些恭敬的害怕,没见过头发这样短、衣服这样穿的人。不过相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白叶还帮他们做饭。白叶的厨艺都是在国外被逼出来的,每道菜都是跟着菜谱或者跟着国内家里的保姆录的视频一步步学的。

      杨山的儿子叫杨平,马上就要娶亲,家里两口子忙的不行。白叶看了,去县城里找到当铺,把自己背包里的一个登山镐当了。这里人没见过这样的稀罕物,看着像锤子又不像。白叶给他演示了如何使用以后,他们请示了他们掌柜的,他们掌柜是个年轻人,很喜欢这个稀罕物,当时同意白叶当三百两银子。

      留给杨山大哥家一百两,以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然后白叶就去了县城。

      进了县城以后,白叶又花了八十两买了一个小院儿,就是现在和小一住的地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之路。

      为什么写作?还不是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又不想进入公门中和别人店铺里当只管饭的伙计……于是便开始写话本儿。

      他也去看了书店的那些所谓的“闲书”,无非就是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他向老板打听了如何盈利以后,就开始动笔。

      他第一个故事写的是《白蛇传》,因为他要跟别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区别开来,而且这个故事的结局也不是很完美,这样的故事可以让人印象深刻。

      第二个故事仍然写的是以悲剧结尾的《梁祝》,果然是更加的受欢迎。朱老板当时对白叶说,看到这话本儿的那些人差点儿没把自己打死,都嚷嚷着要改结局。当时朱老板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两本书挣了钱以后,白叶去把登山镐又赎了回来。那是他以前花大价钱买的,是心爱之物,更不用说现在自己只剩下那些登山工具了,这些东西是他对那个世界最后的关联和纪念。

      写话本儿对白叶来说没什么难的,就是下笔比较困难。因为他十几岁就去了国外,毛笔字也就是十五岁之前有些童子功。

      白叶写的很辛苦,基本一年多才能写完一个故事,拖拖拉拉的。笔用不习惯是其一,其二是因为白叶不想活的太累了。钱够花就行,享受生活才是第一位的。

      他在房前屋后开了菜地、花圃,不想写了就在那里整日的忙碌着……

      后来他又开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写了一大半儿的时候,小一来了。为了照顾他,白夜两个月没有写一个字。后来他能下床了,就给白叶帮忙,白叶口述,小一写,这样的速度快了很多,一个月就能更新一次,直到这次给朱老板故事的大结局。

      白叶在这里生活了几年,也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节奏,果然人都是有惰性的。如果现在让他重新回到金融公司上班,恨不得把一天过成四十八小时那样的忙碌,白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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