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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有人说,看一座住所,就能看出住所主人的风格。
      就像梅丹佐的豪宅,整个就是跟它主人一样有着奇特的情趣,哪怕站在几公里外都能闻到那股浓浓的铜臭味;就像加百列的家,大门外飘的是鲜花百合,进门的地毯用的却是狮鹫兽皮;其实很多时候,一个人为他的家做的装点,都能够很好流露出他的偏好和性格。
      当我走进华美的住宅,踩着一地琉璃砖进来的时候,灰色冷硬的墙壁就像在宣告他的主人有多么简洁凌厉。一尊乳白色的天使塑像矗立在大厅中央,一圈小小的花盆围在周围。
      推开低调却不失华贵的木质大门,斯凯吉尔束着头发埋头工作的样子就展现在我眼前。
      “怎么不敲门?”他没有抬头,仍快速地在批阅公文。
      “斯凯吉尔殿下。”
      他忽然抬头:“米迦勒殿下来了。”我看看他:“我可以坐坐吗?”
      他笑,对着大桌对面的椅子伸手:“请坐。”
      我坐下,抬头对上他的眼。
      “米迦勒殿下,最近第四重天有魔族常常进行走私交易,具体是一些魔界才产的珠宝和特产。而且我们有严禁类似于魔界的书籍的等知识产品的流通,但是近来有些反叛的天使偷偷的通过走私来获取这类产品。”
      我说:“走私......天界本土的许多珍贵的资源例如伊斯凯泥及诺贝金砂,还有紫晶花之类的珍稀植物,都通过这种方式大量流失了。”
      他点点头:“嗯。而且近日来这类人愈加猖獗,可能和魔界的混乱有联系。”
      我看一眼窗外,落地窗明净如新,昼白的天空泛着金光:“玛门现在也是刚刚上任不久。等他以后成长起来,魔界的情况也会慢慢变好。”
      他的眼中冰凉,嘴角却挑起一抹笑:“如果他无法胜任这个位置,魔族也会弹劾他。”
      这话听得让人不怎么舒服。
      有侍女端来两杯茶,我接过,茶的清香与温暖充溢着鼻腔。他握着杯柄,抿了一口,脸沉在白雾中看不清神情。
      喝了些茶,心情也放松许多。再聊了些公事,我便走了。
      斯凯吉尔家的花园里种了许多小小的茶金菊。
      出来的时候,我走过了大门前这个花园,却在宅子的转角处,花园的那一端看见坐在阶梯上的少年。虽然知道他是斯凯吉尔的部下,可是他出现在这里,却让我难免有些惊讶。
      我知道他看到我了,但是他只是浅浅一瞥,就收回了目光。
      那一斜眼,衬着他高挺秀气的鼻梁,在澄澈亮眼的阳光之下,侧脸分外美好。熟悉的圣浮里亚,熟悉的一张脸......又恍然让我想起许多年前的路西法。
      我过去,他低着头。
      哎,又是这个样子。
      我看了一眼旁边盛放的一朵可爱娇艳的小金菊,心下一动,俯下身摘了下来。然后使了魔法,将它燃烧。
      金菊带着火焰,美丽热烈,奔放地展现自己的妖娆。
      我唇角嗜着微笑将它放在他面前。
      他看到它的时候眼神一亮,轻轻伸手从我手中接过它。
      在他满是梦幻与憧憬惊喜交错的目光下,金菊在火焰中缓缓飘起来,脱离了他的手,在半空中蓦然散开。
      花瓣纷纷飘零。

      有一只雪白圆润的小肥虫,因为长相白嫩可爱,总被主人放在手心中把玩。

      但是,小虫厌恶这种宠爱,因为别人掌心的温度会灼伤它的身体,蒸发它的水分,而且,稍一用力,便会被人捏死,化作一滩肉泥。

      小虫对周围的世界很失望,因为鸟类会吃掉它,小猫会用锋利的爪子抓死它,其它的动物们也会在不经意间把它踩在脚下。那些时候,小虫只会觉得好疼好疼。

      人的世界却更加危险。他们把它当成宠物一般玩弄,在将它折磨的时候,他们听不见小虫微弱的哀鸣。
      虫的语言有谁会懂呢。

      但有一天,小虫遇见了一只火烈鸟。

      火烈鸟巨大美丽的身体出现在它身前时,小虫感到再一次的恐惧。
      啊,面前的庞然大物会不会把它吃掉呢?

      但是,火烈鸟却没有。只是弯下它高贵优雅的颈项,折下一枝娇嫩的玫瑰,用玫瑰的花瓣为小虫做了最芳美的小床。

      之后很久很久,火烈鸟每天都会来到同一个地方,找这只小虫玩。

      小虫为这种恩赐般的快乐想唱支歌,可是它做不到——因为它是发不出声音的。
      想为火烈鸟跳支舞,可是它做不到——因为它只有一枚娇小笨拙的身体,只能迟钝的翻滚,匍匐。

      小虫恨不得对火烈鸟吐诉这份爱意,火热甜蜜,几乎焚烧了自己。

      但有一天,它见到了一只翩然的蝴蝶,它飞得如此优美,蝶翼一扇一合之间缓慢却若精灵的翩舞。
      无数次,它也曾做过这样的梦,梦见自己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飞得又高又远,别人再也抓不到它。它能够悠然地生活着,获得遥不可及的自由。

      但是它知道自己只是一只小白虫而已。

      蝴蝶飞在火烈鸟身边,火烈鸟痴迷地啄下自己身上最好看的一片羽毛,送给蝴蝶。
      它们本就是一对最完美的爱人。

      小虫只有偷偷地将自己藏起来。

      因为它知道,火烈鸟是忠贞的鸟儿,对自己的爱人不离不弃,追逐到死。
      火烈鸟的爱情故事,就像吟游诗人口中最浪漫的诗篇,令整个世界都能较之失色。

      所以它偷偷地藏进了火烈鸟的晚餐里,用身体为这场没有结局的爱恋做一场最凄美的祭礼。

      卡冷镇镇外有着遍及整个山野的蒲公英。
      当风刮过山丘时,蒲公英灰白的种子就会撑起小伞,飘遍天空,飘遍田野。

      我合上故事书,看着对面的哈尼雅舞动着刀叉分着面前的小蛋糕。

      他边吃边说:“最喜欢吃父亲做的东西了!”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哈尼雅,你好像……长胖了?”
      哈尼雅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停下来看着我。
      他的嘴角都还留着一抹奶油。我微笑着伸手去擦,十分欣慰:“不过没事,能把儿子喂成小猪,是父亲的骄傲。”

      他皱着眉头,捏捏手臂上嫩白的肉,轻轻叹一口气:“父亲,我要减肥!”

      于是他只有眼巴巴的看着斯洛克一口一口地,把本属于他的甜点,吃掉。
      “斯洛克……你也会吃胖的。”斯洛克无比从容地咽下去,拍拍哈尼雅的小肩膀:“没有关系,我吃不肥。”

      没有和他们接话茬,我看着门外姹紫嫣红的花圃,轻声说:“春天到了。”

      我也常去耶路撒冷,偶尔会去伊甸园。自从第一次和麦森在那里相遇,我也有意无意地途径上次的地方,果然经常看到他。

      他告诉我他的工作在伊甸园,是为了守护伊甸园的河流而存在的。他的父母也曾是分别守护基训河和比逊河的天使,但是因为犯了罪,而受刑。
      如今他受斯凯吉尔的管辖,守卫伊甸园所有的河流。

      从那天之后,麦森对我也稍微缓和了些,也会偶尔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聊天。我第一次发现他喜欢竖笛,是在一次去伊甸园时,看见他在坐在树上吹奏着笛子,声音宛若天籁。

      河水就在附近,涓涓的水流声细细敲击着耳鼓膜,让人不由得屏息。
      当时我就在树下,他背对着我,但我从他的侧面可以看见,他的嘴角是勾着的。暖暖的笑容,却未曾留给人前。

      后来我还发现他不仅仅是喜欢吹竖笛,还喜欢收集竖笛。他曾给我看过他所拥有的各种各样的笛子,木做的,玉做的,玻璃做的,乳石做的……有长的有短的。有一天,我送给他一根用格尼白榕木做的竖笛,点缀着羽翼的花纹,笛口边攀附着蔷薇花枝条状的金丝,其实真的很普通。但是我知道他很开心。

      我想给他多一点关心…….这个孩子,总是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可是他冷漠单薄的身影,也总显得非常羸弱。

      隔天,哈尼雅又出去玩。纳亚尔笑他小胖子。于是他不顾正在长身体的自己,决定限食。其态度之严肃坚决,较之前呈指数增长。在我劝解数次无用之后,我郁闷地出去散心。

      我去找了麦森,让他跟我一起去耶路撒冷城心逛逛。

      “米迦勒殿下。”一名女天使娇俏地笑着,雪白的衣裙也掩不住玲珑曼妙的身躯。她走过来抱住我的胳膊,紫色的眼影与富有光泽的嘴唇散发着芬芳的气息。微风吹过,她身上的浅浅清香迎面扑来。我快被这种温柔包围。

      哎,美人乡英雄冢,这句话说错没?
      只是我真的,不认识她。

      我非常绅士地笑:“小姐,有什么事么。”
      她笑得很甜:“没什么,我只是想,我们可以一起逛一逛?”
      和美女逛逛,当然可以。如果我没猜错,今晚又是一夜露水姻缘。

      “那,我先回去了。”麦森面无表情地说。女天使依旧抱着我胳膊,微带好奇地看着他。
      我想想,还是点了头。这个时候还是让他回去比较好。他还是个孩子。

      天色渐黑。我抱着女人在耶路撒冷的巷口,与她缠绵相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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