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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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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下午徐一祈独自一人去了镇上的供销社,花光了所有的工业券买了一口铁锅,两个圆桶形的铝锅。
一口铁锅两口铝锅是徐一祈打算在房间的一角弄个农村的土灶,之前那个小房间就算了,现在换了个大房间,刚好可以砌一个灶出来,想想用老柴火烧的菜会有多好吃啊。
除了这个,徐一祈还买了个用废旧铁桶做煤炉灶,这个可以用来熬个粥烧个开水什么的,特别是冬天的时候,放两个没进去一整天都不用担心没有热水。
还无师自通的打通了供销社一个大姐的关系,花大价钱买了一把烧开水用的铝壶,一个暖水瓶,一对搪瓷杯子,一个这年代特有的长方形的铝制饭盒,这些东西都是有一点小瑕疵但不妨碍使用的瑕疵品。
不要以为这些东西带着瑕疵两个字就能很便宜买到,事实上谁都不是傻子,这种瑕疵品因为不用票有时候卖的比好的没有瑕疵的还贵,根本就不是小说里写的那样被供销社的销售员便宜买回家。
徐一祈出门一趟把他原本带来的钱花去一大半,要不是之前林业民把知青安家费发给他们了,徐一祈是不敢这么花钱的,只能说,花钱不用看价钱花起来太爽了。
第二天天刚亮,许一齐就听见外面吵吵嚷嚷的,全都是大家伙的抱怨声,倒不是因为起的太早了大家都不太习惯。
大家都在抱怨一下昨天晚上蚊子太多了,烦人的很,特别是两位女同志皮肤娇嫩,今天起床后两人脸上都顶着一脸的包。
徐一祈还好,他昨天晚上睡的特别好,一觉到天亮,今天早上起床之后他甚至还有心情看着太阳慢慢升起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觉得有蚊子咬他,徐一祈猜想可能是因为玉葫芦的关系吧,还是说可能这个身体就是不招蚊子的体质?反正不管是因为哪个,对他来说都是好事一件。
洗漱完毕,大家一块儿下地干活,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五个人决定一起吃饭,所以他们五人中要轮流一个人提前回知青点做早饭。
而徐一祈一个人,他昨天去镇上的时候买了一此骨头回头,他去的太晚肉都卖完了,只剩下一些剔的干干净净的骨头。
骨头徐一祈也不嫌弃,没有肉买点骨头也好啊,骨头汤多好喝多有营养啊。
像今天早上起床之后,徐一祈就把找隔壁的老知青借了几个煤球,把骨头汤给炖上了。
铝锅里面配了蒸层,骨头汤在下面和白萝卜一起炖,上头是徐一祈用盆子蒸的饭,等早上下工之后回来就可以直接开饭了,只可惜他现在刚来,好多东西都没买齐。
徐一祈几位新来的知青跟在老知青后头去大队上集合,然后由大队长林业民分配劳动,他们新来的知青都被分去锄草了,分配了活之后再一起去仓库领工具。
所有人领工具都是要签名的,领了工具的人要先和管仓库的社民确认,签了名之后才能领走,晚上下工还回来之后还要再签一个名,麻烦的很。
仓库保管员是一个长的黑亮黑亮的女孩子,很爱笑,笑起来一口大白牙,特别的耀眼。
徐一祈听见有人叫她笑笑,看来这应该就是原主的未来的妻子林笑笑了。
不只是徐一祈关注到了林笑笑,许一齐也看到林笑笑了,他看到林笑笑后就暗中盯着徐一祈看,看徐一祈对林笑笑会不会有所不同,这样他就能从中确认一些情况。
看徐一祈对林笑笑是不是像前世那样一开始就对林笑笑有好感,如果徐一祈对林笑笑反应很大,或者是没有一点反应,那徐一祈就绝对有问题,要不就是和他一样有奇遇,要不就是借尸还魂什么的。
许一齐走在徐一祈前面,所以徐一祈很明显就知道许一齐在暗中观察他,徐一祈的理智告诉他,最好像原主一样,从第一眼看到林笑笑,就对他的印象很好。
徐一祈原本觉得还需要演一下,结果发现最自然的反应就刚刚好,因为他发现林笑笑就是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人,除了黑了一点。
徐一祈心跳有一瞬间乱了节拍,但他很快就强行镇定起来,这种情况他以前也不是没有过,碰上一个对自己胃口的人而已,这很正常,林笑笑本来就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
而且这样也好,完美的打消了许一齐对他的怀疑,大概以后许一齐都不会再怀疑他了,应该是!
轮到徐一祈的时候,徐一祈发现当他在本子上写下工整的名字之后,发现林笑笑眼睛亮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他字写的好的原因。
徐一祈与林笑笑并没有交流,只是林笑笑把本来递过来他写下他的名字而已,连话都没有说上一句。
出了仓库的时候许一齐走到他身边撞了一下他的肩,挤眉弄眼地说道:“徐同志我发现你刚才一直盯着广昌湖的林笑笑,你是不是喜欢她呀?”
“没有的事你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徐一祈想也不想的说道。
“哎呀,别害羞嘛,喜欢就去追呀,我听说那林笑笑可是二队长的孙女儿,我看他对你印象可好了,你也不是没有机会的。”许一齐一副八卦的模样。
“真的没有,这种事情不能瞎说的,咱们男人还无所谓,民声对于女人女孩子而言太重要了。”徐一祈严肃的反驳道。
“就是呀,我怎么没看到徐同志盯着她看呀。”刘建伟比较欣赏徐一祈的态度也站在他这一边说话。
不管徐一祈有没有盯着人家女孩子看,这种事情他们私底下说说也就罢了,结果许一齐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完全就没考虑过女孩子很名声,这就让刘建伟再一次决定不要和许一齐走太近,他们的道德观完全没办法合到一块儿去。
为了避免与他的单独相处,刘建伟开始和徐一祈聊起了别的事情,徐一祈慢慢的和刘建伟越走越近,留下许一齐一个在后头气的直咬牙。
然后徐一祈就发现,原来这刘建伟原是高中篮球队的,怪不得身体看起来那么壮士,想来这农活也是难不倒他的,真让人羡慕。
想到农活徐一祈又犯起愁来,估计最后自己会比那些城里来的知青还惨,21世纪的他哪里下过田啊,他唯一能称得上技能的就是做饭了。
想着想着,就走到了他们要锄草的地方,位于半山腰的山地,这里的土地比较沙留不住水分,只能用来种红薯,今天他们就是给红薯地里除草。
这时候计分员,早就给他们分配好了任务,他们新来的知青也给了他们适应的时间,一天只要除完半亩地的草就可以休息了。
只不过呢,就算这半亩地的草出完了,也就只有五个工分而已,这工分还是队长抗在他们新来的份上给的。
因为真要算起来的话,一个10来岁的小孩子,一天也能锄半亩地的草了,而他们却只有三个工分。
这点事情徐一祈知道,许一齐也知道,其他四个却是不知道的,大家都觉得头疼。
只不过李爱红杜月莲都是生在重男轻女家庭的女孩子还好,从小干惯了家务活,看着眼前这三百但多个平方的草地要锄,头疼完了之后就开始慢慢学着锄草了。
这地都是分好了的,一人一块,李爱红杜月莲两个选了块连在一起的,徐一祈赶紧把刘建伟拉上跟她们一起。
徐一祈是生怕呆会儿许一齐会选在他身边这一块地,虽然每块地隔得都挺远的,估计两个人要说话还得靠喊的,但他就是不想跟许一齐挨在一起。
徐一祈笨手笨脚的开始锄手,只是他也没有用过锄头,一把锄头扬的高高的锄下来,差点戳到自己的脚。
为了避免成为伤残人士,徐一祈觉得他还是靠手拔草比较靠谱,最起码不用担心流血事件,也幸好他们锄草的地方是红薯地,因为这个时节给红薯追过肥之后,土壤现在很疏松,所以拔草还算轻松。
就是把这个味道相当惊人,这时候虽然有化肥,但是每个公社都是定量的,化肥拿来种水稻都不够,所以红薯地里施的其实是农家肥,也就是粪肥。
第1次干这种活的徐一祈觉得,今天的早饭他估计很难吃得下去了,因为他现在就被熏得很难受了。
只是用手拔草的速度太慢了,自己这边第1次干活的知青就别说了,但看到老知青那边虽然比不上其他社民,但是他们的速度对徐一祈来说已经是相当快了,自己跟他们相比就是牙牙学走路的孩子,跟已经会跑会跳的小孩子相比,10分的惨烈了。
只见老知青们挥舞着锄头很快就走远了,而徐一祈蹲在地上拔草拔了一会儿,腿麻了再站起来的时候,感觉头昏眼花,眼前发黑。
这个该不会是有低血糖或低血压吧?徐一祈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为了避免再次眼前发黑,徐一祈决定他还是学会用锄头锄草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