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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那就好,那就好。”王思琮轻轻地说,此时她收敛起爪牙,乖巧文气极了。

      “想往哪儿走?”

      “我记得,之前看新闻,这儿是不是,开了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书店呐,叫,叫什么来着?走,我们去那儿,陶冶情操去。”

      他们按并不清晰的记忆漫无目的地并肩向前,偶尔零星几个过路人与他们擦肩,周越心里隐秘地升起一股期望,他暗暗盼望可以让此刻延续地再久一些,再久一些。

      经过一个拐角,却看见眼前真有一家亮着灯的书店,暖黄的光晕溢出安详与静谧的氛围,竟像是智者或是命运在等待着迷途的旅人。

      黑暗里的灯光,寒冷中的温暖,这两样东西就像慈悲的上帝伸出双手,让人甘愿归顺。

      “哇,这儿还有一家这么古老的书店,我怎么从没发现。”

      十七岁的王思琮看什么都大惊小怪,也不知道真是因为见识浅还是因为在邵启平跟前,她总把自己当小孩。

      “因为你是个小呆瓜。”邵启平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

      王思琮规规矩矩地让他点额头,一心只想着,邵启平笑起来怎么那么好看。伦敦的晴天终于不再内敛含蓄,灿烂的阳光从雕花的木窗照进来,正好照在他的手上,金色的尘埃在光束里上下起伏。邵启平今天穿了藏蓝色的羊绒针织衫,在阳光里可以看见茸茸的纤维,针织衫下露出一截白衬衫袖口,袖扣规规矩矩地扣着,袖口下是瘦削的手腕,他的手慢慢地从古老的书架上划过……

      “你又在发呆呀。”

      王思琮猛然回过神来,邵启平捧着两本书忍笑看她。

      她的脸立刻红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在找书。”说罢她立刻转身,装模作样地在书架上找起书来。

      一股温热的气息靠近脖颈,邵启平低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买完书去超市,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蒜香虾仁牛油果吐司。”

      “这么喜欢吃吐司?早餐吃完,中午还吃。”

      “嘻嘻,我很专情的嘛。”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香香的味道,是纸香,木香,还是邵启平身上的香气,王思琮一点儿也不想思考,她只看见空中细小的闪着光的尘埃都变成了一颗颗小星星环绕在她和邵启平身边,她小心翼翼又无法克制地欣喜着。

      凌晨的书店是那么的安静,托着脑袋打瞌睡的店员坐在电脑前,头止不住地从手掌下滑。这个书店设计成两层,结构错落有致,竟有些一步一景的境界。书从二层一路下来铺满书架,满满当当的,王思琮边看边想,书店果然是一种让人看了就幸福的存在呐。

      她仰头问周越,“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我小时候,有个人和我讲过,关于一个陶瓷兔子,一路流浪,破碎,又修复的故事,那个小兔子叫Edward Tulane。”

      《The Miraculous Journey of Edward Tulane》,《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邵启平二楼卧室的书桌上。那时候他们正十二三岁,刚被父母送出国。邵启平的桌子就摆在窗前,玻璃窗外,树叶枯黄,一片一片地落下来。玻璃窗内,炉火正旺,梳着小辫穿粉色毛衣的王思琮捧起中文的那版,“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是什么呀,探险故事吗?”

      “可以这么说。”邵启平的父母与王思琮的父母是旧相识,在国内就互相拜访过,那时他也见过王思琮,倒没什么印象,没想到有一天会和这个小丫头到美国同一所学校念书。

      “你想听吗?我可以给你讲一讲。”只比王思琮大一点儿的邵启平已经很有做哥哥的自觉,决心开始学习如何哄小孩儿。

      “好呀。”王思琮在椅子上坐下,偷偷打量了一下邵启平,眼前这个哥哥眉清目秀的,但说话做事总有一种大人的老成,也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说要和他做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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