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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想继续活着得一百一十八章 ...

  •   常有财持木仓打在了素月的两个肩胛骨,而后上前一步,‘呼’地将盖在她身上的被子掀开。果不其然,这人在被窝里藏了一把刀子。

      常有财不管那躺在床上出气多进气少的女人,上前两步,用手指捏住刀柄,小心地将它提了起来。“你们家里头倒是富庶,这短刀存了不少,也还锋利。只是不知道,割在肉上是什么感觉。”

      那素月勉强提起精神,有气无力的说道:“对一个女人动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常有财仔细看向床上那张丑陋的脸,笑了笑。“当初你对我那身怀六甲马上就快要临盆的妻子动手时,可曾想过你也有今天?哦,对了,你没想过。甚至对我们一家子毫无顾忌,毕竟你还有一双能挥刀进攻的好女儿。如今跟我讨论是不是英雄好汉了,有什么用呢?你还能回你郡王身边告我一状不成?瞧瞧我,我差点忘了,你充其量就是郡王身边的一条狗,还是一条曾经咬了主人的狗,哪有什么脸面呢?”

      将门后头的椅子拎过来,常有财坐到床边,继续说道:“我猜,你们一家子也不是在外头过不下去了才回来,更不是听说灵溪村被人屠了才回来,大概,是听说了你那旧主子过得不错才赶回来吧?怎么,想拿我的孩子去你主子面前邀功?可惜了,到最后也改不了奴颜婢膝的狗模样。”

      常有财突然想起当初跟保住几个人说村里找来这么一家子时候空青脸上复杂的模样;又想起第一次领三个孩子下山认亲时,回家路上保住怨念的小模样,心下只觉得如今躺在床上苟延残喘的女人十分可笑。

      素月嘴巴动了动,常有财微微往前凑了凑,才听清楚她说了什么。她说:尊夫人和公子吉人天相,还请饶了我。

      饶了你?怎么饶呢?如果他没有一番奇遇呢?如果他不曾来到这里呢?是不是如今的他,就要生生受着离别之苦,熬过丧子之痛呢?

      他原先只是个奉公守法但随心所欲的小女孩儿,后来到了这里,在一家人的陪伴下慢慢摸索成了一个勉强合格的小丈夫,这一路上经历的辛苦,只有他和兰花两个人知道。那凭什么,他凭本事救回来的人,只因为没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就要当作它从不存在,而对罪魁祸首网开一面呢?

      我饶过你,谁饶过我呢?

      常有财拿过那柄短刀,在素月的颈侧轻轻划了一下,见那殷红瞬间染湿了她身下的枕头,这才在‘嗬-嗬-’声中,转身出了屋子。

      也许,今天就能睡个好觉了吧?再也不用半夜惊醒睡不着,坐在床边守到半夜了吧?

      掏出火折子,将院子里堆着的柴火堆引燃,见那火苗渐渐造出燎原之势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灵溪村。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今天东南风,从不须在乎火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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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去春来,寒暑交替,草木枯荣。

      时间永远是最神奇的化妆师,不经意间就改变了少女的容貌,拉长了少年的身高。

      “茂茂,你快回来,不准和泥巴玩,不然弄脏了衣服你爹爹又要揍你了。”身着绯色襦裙的少女拎着锅铲站在门边,冲不远处蹲在菜园子里和泥巴的小男孩喊道。

      “小姑姑,我的书都背下来了,就玩一会儿,不弄脏衣服好不好?”那小子眼珠儿又黑又亮,滴溜溜地一转就是一个心眼儿,一看便是个机灵的。“小姑姑,等下我爹娘回来了,你就说是你想要泥巴,我帮你和的好不好?”

      门里面拿着锅铲的小姑娘皱了皱鼻子,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明天她可死活都要跟着下地干活去,总比在家里被这混小子气死来得好。她都是十多岁的大姑娘了,哪个还愿意和泥巴玩。

      “我可不管你,你要是弄脏了衣服,我可不给你洗。”

      “才不用你洗,小叔给我洗呢。”不情愿地嘟囔两句,小家伙继续低头忙活自己的大事业去了。他今天一定要建个两层的房子,有好多好多窗,比现在家里面住的这个还要好。

      正坐在地上忙活得热火朝天的小男孩,却未发现,头顶的日头已经被遮了严实,地上渐渐露出一个人形的影子来。专心致志的小男孩,一个不察,就被人插着胳膊举了起来。

      显然小男孩是经常玩这种出其不意的游戏,被举高后并不慌乱,而是笑得跟家里养着的鸭子似的,‘嘎嘎’作响。一边笑还一边埋怨着:“爹爹快放我下来,爹爹快放我下来,我那烟囱还未插好,烟囱还未插好呢。”

      刚从井边洗了脸和脖子的年轻妇人听见孩子的声音都变了,急忙说道:“夫君快别逗他了,上地里忙了一上午,还不累吗?早些洗干净休息了才是正经。那个小脏孩儿,就让他自己玩吧。”

      被放到地上的小男孩不依,快步朝年轻夫人跑过去,临到跟前,准确地停下了脚步,见那妇人身上的衣服也沾有泥土后,这才抱了上去,“娘亲胡说,我才不脏,我只是晒得有些黑,是不是小叔?”

      正拿着颗西红柿吃的香甜的半大小子,突然被cue,来不及咽下嘴里的东西便急忙点头,谁知道却险些噎到了自己。院子里又是一番手忙脚乱。

      下午将地里最后一点工作收尾,忙活了七八天的一家人,这才能好好地歇一歇。

      晚上那年轻的汉子不顾炎热将自家媳妇搂进怀里,大咧咧的问道:“兰花,你说咱们这都好几天没那个了,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好不好啊?”

      被叫做兰花的女人也不恼,伸手在那汉子的腰腹间掐了一把,“这么大的人了,怎地也不知害臊?如今天气热,窗户都开着,说不准保住他们还都醒着呢。你不要脸,可给我留两分脸面吧。”

      那汉子却满不在乎,死皮赖脸地将女人抱在怀里,跳下床趿着鞋子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趴在女人耳边说:“你先给我摸摸,摸摸,等一会儿到地方了正好进入主题。”

      这边闹腾得正欢的二人却不知道,对面屋子里因为高温还未睡下的两个人却将这场对话听了个全场。小一些的那个装模做样的叹了口气:“唉,我爹娘都这么大的人了,怎地就不知注意影响。晚上偷偷去玩还要弄得这么大的动静。小叔,明天咱们俩也去玩吧?我也想洗个海澡。”

      “洗海澡容易晒黑呢。”大一些的少年伸手轻轻在小孩身上拍着,“小猫乖,闭上眼睛睡觉了,睡着了就不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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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去春来,寒暑交替,草木枯荣。

      时间永远是最高明的老师傅,饶常有财在种地这方面是个棒槌,如今也被磨得开了窍了。

      大到春日里翻地播种冬日里的贮藏留种,小到间苗除草,灌浆丰收,如今他样样都做的都得心应手。种出来的粮食,供一家人每年的嚼用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何况家里头养着的鸡鸭兔子,完全能坐到自给自足。

      可生活是过得去了,家里面的大孩子小孩子就却都不安生了起来。

      先是已经长成小姑娘的常家宝,极其不满于每日里都留在家里做饭,非要嚷嚷着要跟着去地里;后头又有经常帮倒忙的常容安小朋友,非嚷嚷着地里的活计太辛苦,要求和小叔去海边拣鱼去。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位已经将乳名从小猫改成茂茂的小朋友,不愿意读书了。

      常有财真的不知道,如今一家子在山里,除了读书,还有什么消遣的东西?殊不知他这个曾经不学无术的,如今都能随口念两句诗词了有没有。

      “你说,不念书了你能干嘛?”刘兰花深知自家夫君就是个纸老虎,是则也不用他去劝,直接将儿子拎进了屋子里,关上门问道。

      “我能干的可多了,比如去放鸭子啊,领着咱家的咩咩出去吃草啊。”常茂茂同学伸出自己胖胖的手指,一件一件地给自家娘亲摆出来。

      “行,咱家一共十七只鸭子,你每天将它们赶出去放好,天黑了再将它们完好无损的带回来。按一只鸭子三百文来算,你一顿饭吃两个馍馍,一个馍馍是一文钱,我菜和汤都是免费的,一天就算你六文钱,你丢一只鸭子,两个月就没饭吃了,你能坐到吗?”

      “我能!”常茂茂出生牛犊不怕虎,满不在乎的答应了。

      刘兰花将手里的花绷子放下,赞许地看了眼自信满满的儿子。“但咱们得说好了,你若是做不成,不光不能吃饭,书还得照念。可听清楚了?”

      见自家那傻儿子忙不迭的点着头,刘兰花笑得更慈祥了,“那就从今天开始,往日里跟你爹爹一起去过那边的塘子吧?能做好吗?”

      见那臭小子连跑带颠儿地拉开鸭笼子,将里头嘎嘎叫着的鸭子赶出去,刘兰花笑得开怀。臭小子,不收拾得你哭爹喊娘,我都枉为人母。

      ......

      “媳妇,咱别这么干了呗。”

      “怎么,鸭肉不好吃?”

      “好吃是挺好吃的,可我怕再吃两次,咱家这小子连土都吃不起了。再说了,一天天在他屁股后面跟着,还不如上地呢。”

      ......

      “不想放鸭子了?也行,那不如改成放羊吧?正好咩咩生了小羊,一只也是赶,两只也是放。大的一只6000文钱,小羊便宜点,算你4000文,你每天....”

      “娘!我也不放羊了,我读书,我以后好好念书。”

      “呦,那可不巧,我已经决定换你爹爹读书了。”

      “不要啊!娘亲!你把我换回来吧,我以后肯定好好读书,我要是不好好读,你让我爹爹打我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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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去春来,寒暑交替,草木枯荣。

      常有财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座山头里呆了多少年了,只是一转眼,自家傻儿子也成了一个穿着长衫的少年。

      最开始他还隔三岔五地出去打探消息,后来这外头越来越乱,索性就此安心住下了。

      前些日子保住出门转了转,回来说外面世道好了些,虽不如许多年前,到底街上又重新有人走动了起来。一家人商量好,再藏两个月看看,若是真的好了起来,先去弄个户籍再说。

      这些年,张三李四都冒了出来,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将天下搅得越来越乱。好在家里头地处偏僻,并未受什么影响。

      一早上常有财蹑手蹑脚的起来,生怕惊醒睡得正香的枕边人。今年玉米产量不太好,但耐不住他家种得多,也着实忙上了三五天。如今刚闲下来,家里头人累得狠了,多睡会也是应当。

      如往日一般,拉开门闩后,抻着拦腰往外走,可刚打开门,却被门口跪着的几个人吓了一大跳。

      为首的一个,从左边眉毛到右边嘴角,深深的一道疤破坏了整体的面相,可那人却还不自知自己如今模样有多骇人,正笑得露出一口白牙;跪在那人左边的,是个清瘦的年轻人,面上无多少风霜,看上去要年轻些,只是那人眼睛里含着热泪,如今再也忍不住直接滑落到下巴;跪在右边的是一对夫妻,那丈夫缺了一臂,仅剩的右手牢牢地护住自己的妻儿,那女人怀里,正抱着个小孩儿,穿得倒是厚实,如今睡得脸颊红扑扑的。

      常有财楞了一下,高声的喊道:“媳妇,媳妇?茂茂他娘,你快别睡了,我好像看到空青和一顺了!你出来瞧瞧,是不是我眼花了!”

      屋里头刘兰花还在穿衣,却见旁边冒出来了个光脚的小姑娘,毫不犹豫的扑到为首的青年的怀里,哭着喊道:“二哥,三哥,你们怎么才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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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最后。

      没错,这就是凑字数的。

      我从写这篇文开始,就没有大纲,勤快时候多写点,懒惰的时候几天不动笔也是有的。好在最后总算将自己想写的这篇故事圆了回来。把自己要写的都写了。

      感谢从一开始陪着我的朋友,拂晓,路人,还有一直活跃的嘎嘎,还有很多没写出来的名字的朋友。或许你们一直在,或许你们半路离开,但我仍旧感激你们,是你们,让我坚持把这篇文写下来的。爱你们~

      我第一次尝试写小说,还写了三十多万字,简直要骄傲死了。

      容许我自己高兴两天吧。

      下本见。

      噢,对了,那本书,我要改个更贴切的名字-----------《二流子》!

      就这样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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