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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伤 ...

  •   月明山是一座比较大的山脉了,山上豺狼虎豹众多,交通闭塞,山里人靠山吃山,虽说与世无争,却也真是落后。
      桃花村便是月明山山坳里的一个小村子,通向外界的小道旁种下了许多桃树,以此得名。村子里有百来户人家,基本上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
      离崇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马路边的一颗桃花树下,脑袋昏昏沉沉,身上穿着一件褐色布衣,已经洗得有些发白了,在野外躺了一晚上,显得有些皱皱巴巴的。不过,这样的衣服在乡下也算是比较体面的打扮了。脚边放着一个空酒壶,里面的酒已经没有了,脚一踢,酒壶就跟被蹂躏过渡似的,发出沉闷的声响。离崇嫌恶地看了一眼,起身准备离开。
      他一边走,一边在脑袋中梳理这具身体的情况,这人名叫李重,是村里有名的混不吝,从小打架斗殴,欺男霸女,村人不敢明着抱怨,心里却是憋着一肚子气。,李重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好事大概就是当年和一群毛孩子在河边抓鱼的时候,把被水冲到河滩上昏迷不醒的陆云拖回家了,不过,他当时起心将陆云带回家也不是因为突发善心,而是他看陆云长得好看而已,乡下就没有像陆云那么白的小姑娘,原来李重把陆云当成小姑娘了,他将陆云带回去也是打着让他做自己媳妇的算盘。
      那时候,李重年少慕艾,小陆云又格外好看,李重倒是好生照料了一段时日,陆云不知道遭遇了什么,记忆全失,只是模糊地记得自己的名字,对这个将自己救回来细心照料的人十分感激依赖,后来,李重却发现陆云居然是男儿,李重自觉受了欺骗,自己这些天围着一个男娃嘘寒问暖,觉得深受侮辱,自此对陆云态度恶劣起来,动辄打骂,可怜小陆云,从来没有想过隐瞒自己的男儿身份,只是平日里行事不像乡下孩子那般肆无忌惮,不爱坦胸露屁股,倒是被人误会了,到现在也不晓得当初对自己好的人怎么变脸这么快。
      昨儿个晚上,李重和一帮狐朋狗友一起出去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晚间,趁着月色一路踉踉跄跄地往回走,谁知,前天刚刚一场雨,地面湿滑,竟然一头栽下去,脑袋碰在石头上给摔了个半死,挣扎着爬了几步,靠在路边一棵老桃树下,又受了一夜寒,居然就魂归九泉了。
      离崇心里万分厌恶这个家伙,如今借了这个身份,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所幸,这家伙如今和陆云住在一个屋檐下,自己倒是可以好好地陪伴他了,今后,绝不让他再受委屈了。
      想到这里,陆云已经进了村。
      隔壁的乔三见到陆云,笑嘻嘻地凑过来,乔三以前就爱跟着陆云混,两人经常结伴逛妓院,真真儿一对狐朋狗友:“李哥,今儿个咱们去镇上耍吧!听说飘香院又新来一批美女,咱们去瞧瞧热闹呗!估计春红也想您了......”
      离崇黑幽幽的眼睛看了乔三一样,乔三瞬间不吱声了,哼哧着不敢搭话了。
      离崇道:“我这几日有事情,你自己去吧!”说着已经撇开乔三往前走了。
      乔三愣了愣,抓着脑袋有点懵,刚刚自己被离崇那么一看,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不敢说话了。
      离崇推开院门,一个老妇人正在院子里晾晒衣服,见了离崇就亲热道:“你昨儿个晚上又去哪里混耍了,见天儿的不见人,赶紧吃饭,娘都给你热着呢!自己去灶上端。”
      离崇应了声,又闻道:“娘,陆云呢”
      李氏抖了抖衣服:“你昨天早上把人抽了一顿,人搁柴房一直躺着呢!昨天一天也没出来......”
      李氏话还没说完,离崇已经不见影子了。他这才想起来,村里有个胡半仙,据说是有一天睡觉的时候见到了狐仙,受到点化而得道了。村里人有个小痛小病的,就会找胡半仙讨点神仙水,驱驱邪之类,也不知道是什么水,竟然阴差阳错治好了几个人,名声倒是因此而传出去了。现如今,装神弄鬼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信者众多。之前,陆云不知怎么招了胡半仙的眼,胡半仙称陆云被蛇妖附身了,需要用鞭子狠狠抽打才可逼出蛇妖,那李重便下狠手用藤条将陆云抽了一顿。可是任凭他用多大力气抽打,陆云硬是一声不吭,这更叫李重怀疑陆云的确是被蛇妖附体了。
      离崇飞快地踢开柴房的门,就见到一个清瘦的人侧着身子躺在稻草堆上,离崇的心一下子揪紧了,赶紧跑过去,却见陆云身上全是伤痕,已经有些泛黑,这个挨千刀的家伙,离崇简直痛心疾首,伸手一摸,脑门上全是冷汗,脸色烧红,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
      离崇心里跳的厉害,如果自己再晚回来一会儿,陆云还不知道能不能挺过来!离崇简直恨死了,咬着牙冠咔咔作响。伸手将陆云抱起来,差点再摔个好歹,原来这李重平时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就是一个空架子。
      好歹最后还是将陆云抱起来了,一脚踹开柴房门,就往房间里走。李氏晒完衣服,看见儿子急匆匆地抱着陆云往房间里走,就招呼道:“你现在管他干啥?先把饭吃了呀!这都大中午了......”
      李氏还在絮絮叨叨,可是离崇已经听不见了,他心神已经完全被怀里的人攫取了。一千年不见了,没想到再见竟是这样的情景。想着当年那个风姿出众的将军,陪着自己一路降服妖国百部,与魔族大战,从来没有退缩过。仿佛永远不会离开自己似的,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自己往后望一眼,就能看到那个身影。如今,因为自己,落魄至此,竟然连小小村夫也能欺辱,想到此,离崇简直咬碎银牙!
      离崇小心地将陆云放在自己床上,将他身上的衣物脱下来,白皙的身上布满了血痕,背上尤其多,纵横交错,看得离崇眼睛发红,恨不得将李重拖出来抽几百鞭子泄恨。
      离崇翻箱倒柜一通找,倒是找到了一些金疮药,李重这小子隔三差五要打架,所以治疗外伤的药膏倒是常常备着的。虽说一看就知不是什么好货,也是聊胜于无了。
      离崇将药膏轻轻涂抹在陆云身上,刺鼻的味道熏得陆云微微皱了皱眉头。离崇看了一眼,没有说话,只是手下越发轻了一点。离崇涂完药膏,为陆云盖好被子,想着这样不行,得请大夫来瞧瞧,开几幅药喝下去才行。
      可是,还没等他出门,院子外面就吵吵嚷嚷的,一大群人破门而入,为首的赫然就是那胡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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