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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胡搅蛮缠小可爱 ...

  •   这还了得,接待员眼尖,一下子从赵耀的笑容里摸出点门道,暗道:林首领怎么还没到,现在这可怎么办?

      他心里凉得跟片西湖水,要说乙城其他地方都挺好的,就是这工作效率太低,需要一级一级上传。接待员唯恐怠慢了这位贵客,到时候说不定自己还要受罚,眼珠子咕噜咕噜转悠,想找点话题来聊,联想到刚才的事情,脑子一抽问:“赵先生喜欢女装吗?”

      赵耀大概没想到这位接待员会这么大胆,竟然问这种问题,一时也没有搭上话。

      倒是旁观者余小诺最先反应过来,表现得比赵耀本人还激动,一拍大腿说:“副团长,说不定他以为你就是那个给丧尸扮女装的变态呢!”

      语气里不乏取笑的意味。

      赵耀没和余小诺计较,直接忽视他那双圆眸里的戏谑,将茶杯缓缓放在手边,眼神波澜不惊望向接待员,肃穆地保证:“你放心,这人绝对不是我,虽然我挺欣赏那人的,可我有洁癖,做不出将丧尸衣服扒下来,再给它换上小裙子的事。”

      余小诺心想也是,记得他刚开始和副团长组队的时候,还挺烦副团长的洁癖,后来熟了以后,就觉得跟副团长的心里变态比起来,这小小的洁癖也不算什么事。

      我完了!
      死定了!接待员舌头直打结,恨不得“啪”的一下狠扇自己一巴掌,才得了便宜,连卖乖都不会,竟然问了这么个蠢问题出来。

      他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解释道:“我真没……没有怀疑是您。”这话说得心虚,接待员甚至不敢看赵耀的眼睛,要说刚开始他还真怀疑过。

      不过赵耀相貌堂堂,长得就像个好人,虽说有股说不出来的邪气,但并无恶意,而且还送给他一支营养剂,怎么看也不像个变态。
      就是他说的话挺变态的……给丧尸女装是为了丧尸好?
      难不成真是个隐藏的变态?

      接待员内心颇为纠结,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纠结个什么鬼。

      赵耀还想说些什么,结果这话被剧烈的开门声给碾灭,乙城首领林蓬火急火燎冲进来,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椅子上的少年。

      少年面容清隽,眼眸如琉璃般剔透,肤色白皙细腻,五官精致得跟幅画似的。
      身材瘦削,脊梁却挺得很直,身后背着把巨大的弓,无形中带着股压迫。

      林篷目光一转,看向了赵耀放在膝上的双手,粉红色的指甲脱颖而出,昭示着他的身份,就凭着这双青葱如玉的手和粉指甲,林篷一眼就认出这是赵启的小儿子,差点傻眼。
      万万没想到,甲城侦察团这次,竟会派出赵耀。

      赵耀的手生得好看,又因常年涂着红指甲,被甲城的人戏称为“红酥手。”
      神箭手的名声被崛起的英才淹没,连光明之子的称号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华,倒是这红酥手的外号一传十十传百,生生不息。

      林篷上一次见到这名少年,还是十年前的事情,那时八岁的小娃唇红齿白,配着红指甲到不足为奇,甚至带着丝可爱,如同仙童般粉雕玉琢,透着股灵气憨厚,可现在的少年五官硬朗俊俏,再配上这红指甲,就显得十分的怪异。

      林篷觉得这人有种说不出来的古怪,面上不显,热情地迎了上来:“这不是贤侄吗?”

      赵耀还没开口说话,余小诺就先挤兑他了,“呦,林首领这一声贤侄喊得可真亲热?要真这么亲热,怎么能把我们晾在这里这么久。”余小诺顿了顿,做恍然大悟状,“哦,我明白了,原来你们乙城就是这样招待人的啊!”

      最后一句隐藏的揶揄不言而喻。
      要说余小诺敢在别人地盘上说这些话,那完全是仗着有赵耀撑腰。

      说完他冲着副团长挤眉弄眼,意思是说,看我懂你吧。
      赵耀耸肩,递给了余小诺一个“干得不错”的眼神。
      他倒也不觉得余小诺说的这些话有什么不对,余小诺仗着有他撑腰,他仗着有甲城撑腰,架子平白无故端起来,他将好看的眉头一拧,忧心忡忡地望向林篷,抬起下巴说:“林叔叔啊,你们乙城的效率让我觉得很堪忧啊。”

      说起这件事林篷也是想吐血,他平日里做事风格缓慢,连带着他的下属也是能拖就拖,等到这个消息传上来时,已经晚了。林篷心里也是郁闷,他慌手慌脚赶来,就是为赔罪,没想到还是闹得不愉快。要说这事,也不全怪他,可他身为领导者,下属没有办好事,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能活生生咽下这口气。

      “怪我,怪我,应该早点告诉门卫,让他们接到甲城的人就直接报告给我,没想到耽误了你们这么多时间,贤侄你大人有大量,可别见怪。”林篷赔笑道,脸上的褶子拧成一团,像个大包子,还是那种咬了口泛着油光的。

      赵耀轻咳一声,垂眸,用眼帘遮挡眸中的精光。

      “林叔叔是乙城的首领,忙一点是很正常的,不过……”赵耀拖长语调。

      林篷抑塞,有苦不能说的苦闷,还得着脸问:“看贤侄你这神情,莫非有其他人欺负你了?”

      赵耀并未多言,递给余小诺一个眼神。

      余小诺心领神会:“不是我说,你们基地那个守门的,似乎对我们甲城很不满啊,一见到我们就出言不逊,竟然还敢骂我们副团长是小白脸。”余小诺说着,似乎是感觉语气还不够生动形象,指着赵耀脸不红心不跳地质问,“你看看副团长,他脸白吗?白吗?”

      林蓬飞速地看了眼赵耀。
      白。
      赵耀的肤色,是那种近乎透明、不健康的白。

      不过林蓬没敢直接说出来,在这种局势下打余小诺的脸,不合适。

      赵耀忍住想笑的冲动,身子前倾,目光灼灼,顺势接过余小诺的话,“听我爸说您以前是在他手下做事的,后来您本事大了就出来自立门户,一手创建乙城,成为抵御丧尸的中流砥柱,还真是厉害呢。”

      林蓬哈哈一笑:“这不算什么,要不是有启哥对我的大力支持,乙城也不会有现在的发展。”

      “那林叔叔一定不舍得我受欺负吧,”赵耀刻意地强调道,“毕竟我从小就被我爸妈捧在手心里的宝,就连大哥二哥对我也甚是骄纵,养成了我桀骜乖张的性子,受不得一点气。”

      赵耀这番话说得理直气壮,惹得余小诺都心悦诚服地看了他好几眼,骚,他副团长是真的骚啊,竟然将自己的坏脾气修饰得这般义正言辞、名正言顺。

      一听这话,林篷脸色一白,笑容也逐渐消失,他相信赵耀绝不是平白无故说这番话的,只能沉默着等待下文。

      赵耀做作得浑然天成,脑袋一歪佯装懵懂地说:“不过听说那位门卫有个雷系异能的兄弟,诶也不知道和我大哥比起来怎么样,林叔叔你身为乙城首领,应该不会害怕得罪人吧?不过这个也说不定,要是你怕的话,那就忽略我说的这番话吧,我也就是随便说说,我爸妈他们怎么可能因为我的缘故和林叔叔你生出间隙呢?”

      别以为赵耀这番话是胡搅蛮缠,倒是提点到了点子上。
      也许得罪赵耀不算什么,但得罪赵启和赵启的妻子,是林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他和赵启的关系错综复杂。
      赵启在末世之前,那是握有实权的,枪杆子在手,威风凛凛,意气风发。那时林蓬是赵启身边的副手,算不上什么大人物。林蓬出身低,读过几年书,脑子聪明,勉强混成了赵启的副手,也就再也混不上去了。就像那种修仙者,每个阶段都会有个瓶颈期,林蓬就在这个瓶颈期被卡死,这对于野心勃勃的林蓬来说实在难受,好在……后来迎来了一场末世。对于别人来说,末世无疑是个噩梦。

      可对于林蓬这种不甘人下、虎狼之心的人来说,这场恐怖而可怕的末世更像一场老天送来的造化。

      这场造化给予了他自然系里颇为强悍的火系异能。

      他原本就是一个脑子灵活的人,要不然末世前的他也不会混成赵启的副手。凭着在赵启手下积累的人脉,再加上还不错的异能天赋,他在末世里混得如鱼得水,悠闲自在,并且趁着十年前那个混乱的时段,他向赵启提出自己想要拥有一个独自的基地的请求。
      与其说请求,倒不如隐隐带着威胁的意味,赵启那时既要防范外面的丧尸,又要想办法调动起甲城人民的积极性,也算处于内忧外患的境遇下。林蓬这个“请求”做的不地道,因为他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基地,还有人。他带走了甲地不少对未来怀有憧憬的有志青年。

      就因为林蓬这一走,甲城更岌岌可危,士气萎靡,绝望如同雾霾般笼罩在甲城的上空。

      赵启给了他一块地,林蓬就在这块地上建造了现在的第二大基地,乙城。那时林蓬意气风发,总以为自己很快就会超过赵启,没想到看似垂危的甲城竟然浴火重生,发展得如火如荼。林蓬差点没把肠子悔青,要是能和赵启共患难走一遭,说不定不仅能获得一个基地,还能搞到不少好处,也不会像如今一般,留了道嫌隙卡在两人之间。尽管乙城表面上很有建树,但只有林蓬知道,这主要还是来自于甲城时不时的支持,现在的他根本不敢再得罪赵启。

      所以他是万万不能得罪赵耀。
      毕竟赵耀可是赵启最宠爱的孩子。

  •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论文什么的好难写,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要亲亲要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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