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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血性男儿小可爱 ...

  •   赵耀想了想,还是别纠结营养剂和蔬菜的优劣,转个话题吧。
      毕竟这个话题对他自己来说,也挺忧伤的。
      “我在甲城还真没见过这个玩意。”赵耀一手支着下巴摇头,另只手把玩着两根细长的筷子,嘴角玩味的笑容怎么看怎么不安分,似乎并不为自己的无知感到羞耻。
      他漫不经心地用筷子头戳了下桌面,“能杀人吗?”
      什么鬼。
      林蓬嘴角抽搐:“贤侄,你、你这也太暴力了吧。这是筷子,用来吃饭的,不能杀人。”
      余小诺:“他不仅暴力,他还血腥。”
      “余小诺,请注意你的用词,”赵耀无缝对接,“是血性,血性男儿的血性。”
      余小诺和林蓬下意识就去看赵耀的指甲。
      赵耀:“……”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啊?涂指甲的小男生就不能是血性男儿了吗?
      “来来来,别光顾着说话了,开动啊,贤侄,你尝尝这蔬菜,味道不错的。”说着,林蓬大显神通抓起筷子,摆好姿势,冲着赵耀比划道,“就是这么握筷子,贤侄你聪明,一定一学就会。”
      他自然不希望这人能学会,这样才能借故奚落一下他。
      当然一定要奚落得神不知鬼不觉,他可不能得罪赵耀。
      赵耀那里不明白这人是抱了看好戏的态度啊。
      他能让林蓬如愿吗?
      呵,他抓起筷子,学着刚才林篷的动作,有模有样,虽说不熟练,但勉强还能夹菜。他向来聪明,连抓筷子这种行为都比别人来得敏锐。
      赵耀夹起一根青菜,眼神里充满着探究:这就是蔬菜吗?
      长得好奇怪哦。
      赵耀这边还算一帆风顺,余小诺可就不行了。
      他就像个小孩般怎么抓筷子都抓不住,不是这根掉,就是另外一根往后缩。他被气到了,“啪”的一声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准备大喊一声“小爷我不吃了”,与此同时又被赵耀狠狠踩了一脚。
      余小诺那只脚痛得在餐桌下跳起了踢踏舞,惹得林篷投来古怪的眼神。
      赵耀冷眼飘来,余小诺一个激灵,只感觉一盆清水迎面泼来,舞姿也戛然而止。
      余小诺语气十分委婉地说,“我就不吃了,不太方便。”他不太懂今天副团长为啥这么反常,不准自己发脾气,是怕得罪林蓬吗?可副团长自己就已经得罪了啊?
      “不会拿筷子?没事没事,我让人去给你拿勺。”林篷语气里带着股淡淡的担忧。
      只是若是他真有心,早就应该在筷子旁边放这个汤勺,而不是等余小诺丢了面以后再来假惺惺。
      在余小诺心里,林篷不知道死了多少次,更不知被鞭尸多少次。
      但副团长在一旁看着,余小诺不敢轻举妄动,毕竟他余小诺……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精神系异能者。勺子是什么这个倒不用解释,就连余小诺都知道这个东西,小时候妈妈会将营养剂倒在勺子上,一小口一小口喂到他嘴边。
      于是赵耀用筷子,余小诺用勺子吃了这顿晚餐。
      其实赵耀不饿,余小诺也不饿,他们还有整整一箱子的水果味营养剂。
      赵耀握筷子的姿势学得有模有样的,湿润的红唇微启,细长的筷子不时触碰到雪白的牙齿,有时候牙齿还会不小心咬到筷子头,不过好在赵耀长得好看,比林篷看起来更有气质,就是粉红色的指甲看起来太骚气,活生生将他典雅的气质减了三分,不过落到林篷眼里,就令后者很郁闷了,这人怎么连握筷子的手势都比他还好看。
      余小诺则是觉得……
      副团长好厉害哦!
      在尝过这些蔬菜的味道后,赵耀心情直线上升并且勇往直前,没想到这品相不咋滴的蔬菜,吃起来还不错,有道菜绿白相间,听林篷介绍叫“白菜”。口感清脆,带着股春天的味道。他想,如果还有机会回甲城,他一定要推荐苏女士研制一款白菜味的营养剂。
      尽管苏女士百分之九十九会忽视他的建议。
      用餐结束,赵耀和林篷道别,不失礼貌。
      赵耀掏出一支苹果味营养剂送给林篷,作为见面礼。
      林篷受宠若惊,连忙起身接了过来,他没想到赵耀会这么大气,自己都这么给他下马威了,这个小子还能给自己送这种好东西。
      林篷甚至感到羞愧,自己这样对小辈是不是不道德?都说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意,自己是不是就是这小人?
      林篷要是知道,就在半个小时之前,赵耀就送了一支营养剂给他的接待员,心态会不会爆炸?
      林蓬接过营养剂说:“贤侄,你实在是太客气了,你能来乙城,就让我觉得蓬荜生辉了,没想到现在还送我一支水果味营养剂作为见面礼。”
      赵耀不是个虚伪的人,装腔作势不是他的本事,他也学不会。
      他不让余小诺发声,也仅仅是不想让余小诺得罪林蓬,但是他自己是不怕的。
      他轻睨了林篷一眼,眼中的不屑混杂着笑意大大方方流露,“林叔叔吃蔬菜是为了活,我喝营养剂也是为了活,大家生活在末世苟延残喘,没有谁比谁高贵,希望林叔叔能明白一点,对我和小诺也温和一点。”他一字一顿,说得那般清晰明了。
      赵耀承认他的确蛮喜欢蔬菜的口感,可他讨厌林篷眼中的轻视。
      谁说吃青菜的人就一定高贵吗?
      谁说靠着营养剂续命的人就低贱吗?
      大家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末世,花了十多年来适应。甲城从不把时间花在种植上,因为甲城的人宁愿将更多时间花在训练上,提高自己的体质比什么都强。然而乙城却热衷于种植粮食。
      如果说乙城还有所收敛的话,那丙城和丁城就更加放肆,因为丙城热衷的是烟酒制造,而丁城沉迷地花卉培养。这也是为什么赵启愿意和林蓬和乙城结盟的一个重要原因,和两座基地比起来,乙城也显得很正经了。
      林篷的脸忽红忽白:“是我唐突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原来的文案不可以用,我就直接删掉了一大半。
    今天更得有点少,耳朵进小虫子了,痒痒的,准备去医院看一看。
    攻应该下下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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