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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新石器时代 ...
天色渐晚,纳轰部落的首领带着外出的族人走在回部落的路上。
一路上,他的心是既失落,又兴奋,失落于今天又没打到猎物,兴奋于今天找到了许多早上就已经被证实能吃且饱腹的芭蕉芯、棕榈芯。
但亮相平衡,最后他心里还是失落居多。
因为他知道,想要族人少被病魔侵扰,族里的孩子长得健壮,还是得多吃肉,只有多吃肉,才能长高长大,有力气,能抓到更多的猎物,干更多的活。
然而,最近几年这些猎物是越来越难抓了,或者说,以前很容易就能找到且围捕到的猎物数量越来越少,难寻踪迹,以至于他们部落现在只能把眼光转到一些难找难抓的猎物身上。
但作为一个首领,他心中的失落没持续多久,一个人的强大,不应只是身体上的,精神上也必须是。
首领很快收拾好内心的负面情绪,做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样子,带领族人继续前进。
越走,他们离部落越近,等所有人带着今天外出采集到的食物进入部落,到达部落中心平时燃起篝火吃饭的地点后,众人目瞪口呆。
反应最快的一人惊叫起来:“首领,他们有好多肉啊!”
首领看着前方挂在火堆上任由火苗炙烤的一块块肉,咽下口水,一巴掌拍到说话那人后脑勺上:“还用你说?我没瞎!”
“巫,这是咋回事?”首领找到巫,好奇地问。
巫笑得见牙不见眼。
嗯,多说一句,巫的牙早在长期吃着或是没洗干净、或是根本没洗而导致带着小沙粒的食物磨损得差不多,早成一副烂牙了,满嘴的牙黑黄黑黄的。
“啊呀呀,就是那两个外来的小娃娃嘛,他们啊,有种很轻松就能抓到猎物的方法,比起我们现在的围猎方法,那叫一个简单,轻松哟!
还说……还说要教我咱们哩,啊呀呀!真是两个好娃娃!”
从今天开始,在乐呵呵的巫看来,王锦安和秦志就是他们部落的娃了,还是两个好娃娃,乖娃娃。
能让他们部落的族人们吃到更多的食物,抓到更多的猎物的娃娃,谁敢说不是他们部落的?谁敢说他们不是好娃娃?
谁敢质疑,就算是眼花牙烂,巫也要蹦过去,给他脑袋上来上几巴掌,再喷他个狗血淋头,看他还敢不敢说!
还敢不敢!
还敢不敢!
(并不存在的人:嘤嘤嘤,不敢惹,不敢惹!)
“什么?”首领眼睛瞪得铜铃大,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巫你刚刚说了啥?”
什么叫轻松简单的狩猎方法?!
首领不敢置信,但看着面前不远处悬在火上炙烤着的那些肉块,一个荒谬的声音却在心头响起:这就是真的!
他捧着心口,呼吸急促,拉着巫的手迫不及待地问:“是什么样的方法?”
我要学!
族人们也要学!
要是真的,那他们以后岂不是再也不愁没肉吃了?
岂不是不用每次带领族人们外出围猎时,死的人就不会那么多了?
岂不是……
一连串的岂不是在首领脑海中闪过。
“哎哟,你这憨娃子,放开我!”被首领拽得手生疼的巫呲牙咧嘴,甚是不雅,“你这是要疼死我啊?放手!”
一巴掌过后,首领终于回神放手了。
“嘿嘿嘿,巫,对不起啊,太激动了,没事吧?……这这这,你就跟我说说呗,到底是咋回事啊?”
“你啊你啊,这么急可不行,好了!阿金,阿金!”看到首领那猴急的死样,巫也不多说,干脆喊了阿金过来,让他给首领说说。
阿金和阿常是跟着王锦安和秦志时间最长的人,也是最先学会陷阱捕猎的人,虽然他们今天刚学会的陷阱还没能捕到猎物,可经过王姓和秦姓专家看过后,还是认为他们俩已经学会,达到可以毕业的程度。
不过现场没有实物,光是说,并不能让首领明白,到底这种“陷阱”是怎么做到只要放在那,等过了段时间就能抓到猎物的。
首领越听越糊涂,干脆抓着阿金:“你带我去你们下陷阱的地方,做给我看!”
他不是不想直接去问带来这个方法的王锦安和秦志,而是他决定比起王锦安和秦志,阿金和自己交流更方便。
想到这个问题,首领就佩服巫,早早地就让阿金阿常天天带着那两个外来的小子在一起,这不,今天早上才得到芭蕉芯、棕榈芯那事,现在又来了个狩猎方法。
哎呀呀,巫果然智慧无边,以后我得多听巫的话,准没错!
一边走,首领从阿金嘴里又得知,除了这种捕猎陷阱,那两个外来的小子还有一种抓鱼虾的法子,而且他们部落今天留守的族人也全学会了。
首领喜不自禁,喜气洋洋,欢天喜地,喜得眼泪都流下来,在黝黑的脸庞上留下两条沟渠般的痕迹。
另一边,王锦安和秦志已经开始享用他们今天的劳动成果了。
小虾被烤的红彤彤,那色泽看得人流口水,咬下去外酥内软,肉汁清甜,口感饱满,吃的他们俩是心满意足。
小虾吃完就是小鱼,这两种个头最小的最先被烤熟。
小鱼放在火上炙烤,烤的骨酥肉嫩,虽然没有撒盐,但包上几片嫩嫩的野菜叶子放进嘴里,截然不同的两种味道在嘴中爆发,咬一咬,嗯……
“好吃!”
“我也觉得!”
不过因为人多,王锦安和秦志能分到的小鱼小虾并不多,即便他们是大功臣,也不过是比别人能拿到的量多了一丢丢,比如,别人只能分到一条小鱼或者一只小虾,可他们却能每人分到两条小鱼外带两只小虾!
幸福都是比出来的,王锦安和秦志十分满足。
因为他们知道想要得到庇佑,不进行付出,是不能长久的。
接下来被烤熟的是田鼠。
王锦安和秦志一共下了八九个陷阱,其中一个抓住一只原鸡,一个抓到一只赤腹松鼠,还有两个陷阱被触动,都是田鼠。
这两个一大一小被砸扁脑袋的田鼠被纳轰部落的人整只连皮带毛放在火上烧,烧得整只鼠漆黑如墨后才放下,用棍子挫去外面那层已经被烧成碳的皮毛,露出里面粉红的肉质,最后拿出小石刀对准田鼠腹部一划,把里面内脏掏出来,整个处理这种小猎物的程序就算是走完啦。
剩下的只需放到火上烤,烤到肉熟,烤到肉里的油滋滋作响,便能分食给众人啦。
“这,这真是之前那只田鼠的肉?”秦志看着眼前经过去皮去内脏,熟了后又被头尾分离,分成若干份后,和其他肉也没多大差别的肉,只觉得神乎其神。
真的是完全看不出来啊!
“还吃吗?”王锦安笑嘻嘻地看着秦志。
“吃!”秦志才不给他笑话自己的机会,“反正看着不恶心就行。”
“颜狗,以貌取肉!”王锦安眉梢一挑,“也不知道是之前是哪个说自己打死也不吃的。”
“哪个?”秦志装傻。
“你说哪个就是哪个咯,不承认我也没办法。”王锦安笑吟吟地看着秦志,咬了一口肉,“嗯,韧韧的,肉味十足!好吃!”
“真的?给我尝尝。”秦志作势俯身前去,要咬王锦安手中的肉。
王锦安能让他咬到?一个侧身躲过。
“滚蛋,你自己没有,吃你自己的去!”
“可我觉得……好像你手里的更香。”秦志嘴里好像说的是肉,眼睛看的却是王锦安的脸。
鼻尖似乎闻到对方身上淡淡的烟火味,明明是最平常普通不过的味道,秦志却蓦然觉得此味引人上头,闻得人晕晕乎乎。
侧过头的王锦安一无所觉,警觉地一把把剩下的肉全塞进嘴里,生怕被抢。
“嗯嗯,没了!都吃完了!要吃就吃你的去。”
等他把自己那份肉吃完后,得意洋洋地转回身去,却被对方倏忽放大的脸吓了一跳。
秦志的鼻息浓重地喷吐在王锦安的脸上,王锦安忽然脸上一热,慌张地一个抬手把那张大脸推出去。
“神经病啊!”
后又似欲盖弥彰又似抱怨地加了一句:“靠那么近干嘛?热死了。”
秦志被推开后一点也不恼,反而看着王锦安,眼里满是笑意,返身说了一句:“我不热。”
王锦安被他看得浑身不舒服,咽咽口水,扔下一句:“懒得理你,我去看看鸡好了没。”
一般给鸡去毛都是烧锅热水,把死鸡用热水淋上几遍,如此再上手,鸡毛一扯就能扯掉,然而在纳轰部落里给鸡脱毛可不是这般。
当然,纳轰部落的人先往原鸡脖子上砍一刀,把脖子砍掉,然后用器皿盛出半碗鸡血。
部落里有生喝猎物鲜血的习俗,并且认为,喝的越多,就越勇武强壮!
按照他们的习俗,如果抓捕猎物是多人作战,那么抓到猎物后获得的猎物体内的鲜血,其中一半属于抓捕中出力最多的勇士,剩下一半则会分给其余出力的人。
假如是单人作战,那么从这头猎物体内获得的鲜血则全属于抓捕人。
如此,这半碗生鸡血第一时间被端到了王锦安和秦志面前。
看着怼到自己面前的生鸡血,闻着那不断传来的血腥臭味,王锦安和秦志都木了。
终于快到618了,最近几天老是刷淘宝京东,我快抑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啦!
嘤嘤嘤,看到哪个都想买,就是钱包里莫得小钱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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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新石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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