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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荒野求生 打闹 ...

  •   在农村,常常有小孩拿一个塑料瓶来捕鱼。

      只要把一个去掉塑料盖的塑料瓶沿瓶口朝下约三分之一处剪开,将其一分为二,再把带有瓶口那端倒过来插入另外带瓶身那端,最后在瓶底扎几个小孔,一个十分简陋的塑料瓶自动捕鱼器就做好了。

      把这个塑料瓶捕鱼器放进有小鱼出现的水里,里面撒点饭粒,半天后来看,就能惊喜地看到,里面已有几条小鱼被困瓶内。

      原理与地笼有点类似。

      小鱼会顺着倒扣的塑料瓶口进到瓶身,但因为鱼在水中碰到东西是只会掉头,然后再寻找出口,所以等进入陷阱的小鱼享受完鱼饵美食想要出去时,就会发现处处碰壁,不断改变方向,然而出口只有那么一小个,还是喇叭状的倒须口,大多数小鱼进了陷阱后,都出不来。

      王锦安想要做的捕鱼陷阱,就和这种塑料瓶捕鱼陷阱及其类似。

      先用藤蔓编一个长长的封底圆柱状的“瓶身”,像一个字母U,然后再编一个圆锥状底端开口(也就是喇叭状的倒须口)的“瓶口”,像这样\\ /,把“瓶口”像是套娃一样倒套进“瓶身”内,也就是把\\ /套进U里面。

      小鱼从\\ /上面那个大口进到U里面后,就很难从\\ /的下面那个小口再出去,只能困在其中,如此一来,就能捕到鱼啦。

      王锦安一边编鱼篓陷阱,一边给秦志讲解。

      秦志大惑:“既然进得来,怎么就出不去呢,那些鱼是傻子吗?”

      王锦安编得头也不抬:“大概吧,我也是听人说的,那些鱼在水里游动的时候,头碰到东西就会甩甩尾巴,返转游回去。

      不过小时候倒是真玩过塑料瓶抓鱼,剪开一个塑料瓶,把瓶口倒套进瓶身,然后放水里,一夜过后去看,还真有小鱼困在里面,水里小鱼越多,抓到的几率越大。

      好像地笼也是一样的原理,我记得地笼的口子也是种喇叭状的倒须口,鱼虾进去后出不来。

      以前我也看过其他人用这种方法抓到鱼。

      抓到鱼的大小取决于你捕鱼器的开口大小,种类则取决于你陷阱里撒的鱼饵。”

      “真抓到过啊,”秦志看看自己仍无动静的俩鱼竿,纠结了几秒:“要不,我来帮你一起编?”

      反正钓了那么久也没钓到一条,还不如帮王锦安多编几个这样的捕鱼陷阱。

      王锦安能反对嘛?必须不能啊!

      他拍拍自己旁边的空地:“欢迎欢迎啊,我们争取多编几个,说不定明天起来就有鱼作早餐了。”

      秦志被他说的喜笑颜开:“那咱俩明天岂不是就成吃上肉了?”

      鱼肉也是肉!

      王锦安大言不惭地说:“那肯定。”

      小时候用塑料瓶都能抓到几天,没理由现在就抓不到。

      秦志欢喜地搓手:“等着,我上手很快的,今天非编出个四五个鱼篓来。”

      王锦安给他打气:“加油!”

      ……

      四周黑漆漆的,天一黑,没了那些鸟叫,四周静悄悄,反而显得那些虫鸣蛙叫声更响亮了。

      王锦安他们的晚餐也正是这个时候吃的,就是白天找的一些芭蕉芯、棕榈芯,外加两包从朽木里找到的虫子。

      用火烤熟那些虫子,掐头去尾后放进嘴里的瞬间,口中的唾液就开始疯狂分泌。

      显然,这是身体在无言地发出对蛋白质与能量摄入的渴望。

      虫子一入口,秦志的嘴巴就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咀嚼的动作。

      烤过的肥硕虫子外表焦焦脆脆,内里却酥软柔嫩,口感超赞!感觉像是在吃烤过的棉花糖。

      嘤,好吃!

      吃完一只虫子,秦志眼睛都眯了起来,还兴奋地冲王锦安喊:“我居然吃出了甜味!甜的!”

      要问什么味道最能给人幸福感,甜味,毋庸置疑坐在头一把交椅。

      光是有甜味这一特点,这虫子的味道就能让人称赞了。

      王锦安瞪大眼,也跟着仔细回味了下:“好像……真有点甜味?好像又不是,这样,我再吃一个尝尝。”

      秦志眼睁睁地看着王锦安伸手拿了第二个虫子放嘴里。

      秦志焦急:“是不是甜的?”他急切寻找认同。

      真说起来,只是有点微微的甜意,跟吃蚂蚁蛋的时候尝到的甜有点像,似有如无的。

      不过再似有如无,它也比啥味道都没有要强一万倍啊!

      “仔细品品,是有点甜甜的,不过还是不怎么确定……我再尝尝。”王锦安砸吧着嘴,再次伸手。

      原来秦志还以为王锦安是真没尝出来,但当他看清对方表情后,立即“啪!”的一声,把王锦安伸出的手打掉。

      “好了,不用再尝了。”看你那副样,我就知道肯定是甜的,不甜你能那么急迫地拿第二个?嘁,小混蛋又骗鬼呢!

      “要尝也是我尝,你都吃两个了,我才吃一个。”秦志也没打算把对方的小九九说出来。

      王锦安嬉笑:“不久多吃多了一个而已嘛,别小气啦。”

      秦志挑眉:“那待会儿把你吃的那个让给我,让我比你多一个咋样?”

      王锦安大义凌然道:“都是兄弟,让你一个又何妨,吃,我王锦安还差一个虫子?”

      “真的?”秦志当然不信。

      “珍珠都没那么珍!”王锦安努力让对方看到他真诚的双眼。

      “那我吃了?”

      “嘻嘻,就是,今天我让你条虫子,明天要是抓到的鱼多,你也让我一条呗。”

      “嗯……可算露出你丑陋的嘴脸了……”

      “什么话,什么叫做丑陋的嘴脸,真是!你说换不换吧?……”

      “换你个大头鬼换!说好一人一半,你就别想多吃一条……”

      “小气……”

      不过短短四天,无论是王锦安啊还是秦志都有种进餐的时候就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了,肚子里有货的感觉真是美妙。

      食物进入他们的嘴巴,进过咀嚼,让食物的味道充分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然后顺着食管,到达肠胃,然后经过消化吸收,转化成能量,为他们明天的身体活动提供一切能量。

      对于现在的王锦安和秦志而言,即使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进食,也是一种享受。

      豆豆现在也不能吃狗粮了,跟着他们一起吃,他们吃啥,豆豆跟着吃啥,好在豆豆不挑食。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狗粮的保质期比他们在林子里找到的任何食物都要长,于是之前剩下的那点子狗粮王锦安和秦志干脆腆着脸霸占了,作为他们的储备粮保存起来,要是再遇到昨天那样的下雨天,有口吃的,起码不会饿死。

      不仅如此,今天他们找到的食物也要留点出来,以作明天的早餐,哪怕是真的只有一点点。

      毕竟一日之计在于晨,要是饿着肚子开始一天的工作,得多折磨人啊。

      到了睡觉的时候,王锦安像患了多动症的小孩,动来动去,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惹得秦志问话:“怎么了,睡不着?”

      王锦安干脆爬了起来:“嗯,对,睡不着……喂,秦志!”

      秦志:“嗯?咋了?”

      “你说要是咱们回不去了怎么办?”

      “没想过。”

      “怎么会没想过呢?……你可以现在想。”

      “想那么多干嘛?放心吧,咱俩肯定能回去的。别想了,我看你就是平时想的太多!难怪个子长的那么矮,肯定是能量全供到长脑子那了。”

      “你说什么?说谁矮呢?”王锦安在某些特定词前耳力特别敏锐,关注的重点也转移了。

      “没啊,我说晚了,快睡觉,等明天起床就有鱼吃了,快快快,快睡。”秦志翻了个身,缩了回去。

      “别装死,起来,解释清楚谁矮!”王锦安推了他一把。

      然而十分可恶的是,秦志瞬间打起了呼噜,愣是装睡死了,不起来。

      王锦安忽然恶向胆边生,不起来是吧?

      他悄悄地把脚伸过来,移到秦志的鼻端,然后脚趾头一翘一翘。

      秦志紧闭的眼皮下眼珠乱转,恶,什么味道?像是在断了电的冰箱里放了三天的鱼,臭死了。

      不过两三秒,秦志就遭不住睁开了眼,一只漆黑的脚丫子出现在他眼底。

      “草,王锦安你死定了!”

      卧槽,居然把脚伸到我脸来,难怪那么臭。

      王锦安一看秦志睁眼,起身就想跑,刚才做的时候就只想着出口恶气,现在被发现,立即慌到不行。

      哇塞,秦志好生气的样子,溜了,溜了。

      然而,秦志根本不给他逃跑的机会,几乎是一瞬间,刚起身的王锦安就被扑倒。

      不久之后,一声凄厉的“我再也不敢啦”在漆黑的夜里响起。

      清晨,一只五彩斑斓的毛毛虫在一片树叶上蠕动着,随着那张小小的口器一张一合,咔嚓咔嚓,叶子边缘处就被咬出了个小半圆。

      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时,一只羽毛黑中带点蓝色的鸟停在了那条树枝上,蹦了两下,歪歪头,嘴一伸,把这条还在进食的虫子给叼了。

      享受完美食,这只小鸟才拍拍翅膀,消失在丛林中。

      而一片树叶被飞走的鸟儿碰掉,打着转儿缓缓向下飘落。

      下面,已经起床的王锦安和秦志正结伴走过。

      王锦安摸摸屁股:“都一晚上了,还疼,你要不要打得那么用力啊!还打在这种地方,变态!”

      昨晚他被秦志狠狠收拾了一顿,不知道被摁着打了几下,特别是在屁股这种肉厚的地方,反正一晚上过去了,王锦安还觉得屁股摸起来疼疼的。

      秦志头一歪,露出脖子:“那你还挠了我这么长一血楞子呢,还有,是谁先把臭脚丫子伸我鼻子底的?呕,想想我就恶心,只打你屁股,都算便宜你了。亏你还好意思还手!”

      王锦安眼睛直直看着前方,梗着脖子:“被打不还手,那不是傻子?”

      秦志站定:“你说啥?”这小混蛋,是又欠抽了?

      王锦安仿佛感受到了对方的怒火,缩了缩脖子:“那什么,昨晚不是说好都休战了吗?你不是还想打吧?我屁股还疼呢!”

      昨晚他可算是感受到了何为体力压制,使出了洪荒之力也无法从对方身下挣脱开,愣是只能扑楞着给对方留下道血棱子,就这,还是因为几天没剪指甲,指甲长了才抓出来的。

      用指甲抓到人脖子上起血棱子,感觉怎么那么像女人呢。

      王锦安忽然想到这个后,浑身打了个哆嗦。

      秦志也不是很气,但还是顶了一句:“那也得某人记得才好,也不知道刚才是谁先提起这个话题的,哦?”

      此刻,王锦安堪称十分的能伸能曲,伸长脖子四周围地望:“某人在哪呢?我怎么找不到?算了,不找了这个某人了,昨晚下的那些鱼篓陷阱里的鱼还等着我们呢,走喽,抓鱼去喽!”

      说完就跑了。

      秦志摸了摸脖子的那道血棱,嘀咕了一下:“指甲还挺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荒野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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