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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遗忘的人 ...

  •   苏沫沫和朗星辰达成了协议,苏沫沫会尽力帮助她完成完成生前的心愿,但违发缺德或是超出能力范围内的事情不行。

      同时苏沫沫见女鬼性情还算温和,也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这件事仅局限于她们两个人,不得去骚扰自己的家人。

      第二,苏沫沫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在苏沫沫找到工作以后(如非非常紧要)完成心愿的事情只能在休息日或下班后进行。

      第三,女鬼不可以窥探自己的隐私即——读心术。

      第四,这个帮助不能是无休止的,最多以三年为期,要是到时候女鬼还没想起自己的心愿,她们也必须分道扬镳,女鬼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留在苏沫沫的身边。如果在三年之内苏沫沫帮助女鬼完成了心愿,女鬼也必须要离开。

      ……

      苏沫沫一口气说完了相关条款,捏着手腕上的佛珠看着女鬼,说:“行不行?”

      朗星辰想了想,答道:“好,我答应你。”

      苏沫沫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还有!我的胆子比较小,在我还没有适应之前你可不可以不要突然出现,最好是能像刚才一样喊我一声,然后再出来。”

      “好。”

      苏沫沫没想到女鬼竟然这么好说话,心里生出了一股内疚,但苏沫沫毕竟是法律系毕业的她知道合同条款描述不清楚会带来什么后果,她并不是针对女鬼而是先把可能发生的事情提出来并加以约束,大家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但苏沫沫还是由衷地说道:“谢谢体谅。”

      “要是没别的事情我先走了,明天再来找你。”

      “你……”没等苏沫沫说完,朗星辰已经消失了。

      苏沫沫本想问问女鬼她住在哪里,而且还想和女鬼聊聊人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反正苏沫沫知道女鬼不会害自己,好奇心又起来了。

      不过很可惜,朗星辰并没有给苏沫沫这个机会。

      ……

      朗星辰走后苏沫沫拿过笔记本写了几封邮件,是给校园招聘会看中她的几家公司发送的,邮件中苏沫沫大致阐述了自己的情况,重新附上简历并询问对方职位是否空缺,末尾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然后,苏沫沫又打开了人才招聘网,把早已准备好的简历电子版略作修改发到了几家心仪的公司。

      下午,苏沫沫就接到了几家公司的来电,职位是实习法务与苏沫沫的专业正好对口,问苏沫沫明天能不能参加面试。

      苏沫沫答应了下来,有了新目标整个人也随之充实了起来。

      虽然苏沫沫大学四年的成绩优异但还是免不了应试前的紧张情绪,她从书架上取出了一本专业书籍躺在沙发上翻看起来。

      书上早已画满了重点还有不少自己曾经在空白处写下的注释,苏沫沫看着这些字仿佛自己回到了大学校园里,老师上课时讲解的难点和易错点以及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些小细节在苏沫沫的脑海中闪过。

      苏沫沫一边在心里预测着明天面试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一边读着自己写下的东西……

      突然,从书中掉落一张纸片,苏沫沫拿起一看上面是一道案例分析题,不过自己的答案旁边被打了一个“×”,题目是这样的:张某十三岁时因无法忍受亲生父母的虐待而离家出走,亲生父母寻找未果。张某在流浪途中被一对善良的夫妇收养,后来张某完成学业创业成功坐拥千万身价,但是在三十岁时不幸意外身亡。

      张某生前无妻无子,财产被养父母继承。两年后,张某的亲生父母得知此事,要求继承张某的遗产。

      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苏沫沫写到:张某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养父母抚养、照顾、爱护张某,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张某的亲生父母长期虐待张某以致于张某离家出走,可以看出亲生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故法院应当驳回张某亲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不过这个答案被打了一个红“×”,在苏沫沫的答案的下面,有人用绿色的笔写了一段话。

      ※虽然张某和“养父母”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是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形式上无法成立收养关系。张某的生父母抚养了张某十三年,并且生父母在张某离家出走后寻找过张某,只是并未找到,表明其生父母并无放弃抚养张某的意图,他们之间的抚养关系被迫中断。张某的生父母应当是张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至于虐待之事应当另行解决。

      张某的“养父母”因无合法继承权,所以无权继承张某的遗产,但可以因为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要求获得补偿。

      在这段话后面,苏沫沫的黑色字体再度出现,写到:张某的养父母好无辜,这么判未免太无情了!后面是一个生气的表情。

      绿色的字体紧接着出现,答道:法律是严谨的,要在法律条款中为养父母争取正当利益,而不是感情用事。

      苏沫沫弹坐起来,盯着手中的纸片双眼一眨不眨。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道题应该是大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题。

      可是……她竟然对上面的绿色字体毫无印象,苏沫沫确定这段话绝对不是自己写的,可到底是谁写的苏沫沫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由于苏沫沫大学期间并未住校,所以在班级里并没有交下知心朋友,几个室友也仅仅是见面打个招呼的关系,而自己的同座……

      苏沫沫皱了皱眉,她居然想不起自己的同座是谁了,或许自己根本没有同座?

      想来也是,大学的课堂又不像高中,位置并不是固定的。

      苏沫沫摸着纸片上的绿色字迹,她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写的了,可偏偏苏沫沫又对这些字莫名的熟悉。

      苏沫沫看着后面自己的回复,还有那个表情……她甚至可以想象到自己写这些时自己的表情。

      苏沫沫起身来到书柜旁,拉开最下面一层抽屉可是里面的东西却不见了,她记得这个抽屉里放着同学录的,怎么不见了呢?

      苏沫沫带着满腹狐疑拨通了苏母的电话,电话接通苏沫沫叫道:“妈妈。”

      “怎么了女儿,是不是想妈妈了?”

      “妈,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有没有看到我的同学录啊,就在书柜最下面的抽屉里。”

      电话那端的苏母沉默片刻,回道:“……同学录你之前不是放在家里了吗?怎么突然要这个?”

      “没事儿,就是想看看。”

      “那……我让你爸爸给你送过去?”

      “不用了,不过是一本同学录而已,别让我爸专门跑一趟了。等周末我回家再看也行。”

      “那好吧,周末你想吃什么啊,妈妈给你做。”

      “妈妈做的我都喜欢吃!”

      “就你嘴甜,回来之前先打电话,我让你爸爸去接你。”

      “知道了,谢谢妈妈。”话筒内突然传来了提示音,苏沫沫看了一眼,说道:“妈,我来电话了,先不和你说了。”

      说完挂断了苏母的电话,接起了新来电,对方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在业内很有名气。

      对方看过苏沫沫的简历,说能提供一个大概率转正的实习律师的职位,问苏沫沫有没有兴趣去面试。

      苏沫沫了解了一下事务所的情况和待遇,与对面的HR约了后天面试。

      被这么一打岔,苏沫沫探寻字迹主人的欲望一下子消减了不少,她又看了看那张纸片把它夹到原来的位置,把书放回到了书架上。

      毕竟大一下学期发生的事情相对也比较久远了,说不定是她的导师或者班长写的吧。

      苏沫沫如是想着。

      第二天苏沫沫早早起床,洗澡吃早饭然后把毕业前就买好的正装找出来,房间外传来了朗星辰的声音。

      “苏沫沫。”

      “……进来吧,我正好准备出去。”

      朗星辰穿墙而过,看到苏沫沫放在床上的正装,说道:“你要出去?”

      “对啊,今天有个面试。你想起什么没有?”

      “没有,你应聘什么职位?”

      “佳佳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法务职位。”

      “哦,那的确是穿正装比较好,不过今天室外三十多度,你把外装提着或者放在包里到进了公司大楼再穿上比较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

      二人一同来到小区门口,苏沫沫见女鬼没有跟上来,问道:“走啊。”

      朗星辰有些意外,问道:“你要我陪你一起去?”

      “哦,你要是不愿意来也行……”

      朗星辰却笑着跟了上去,并非朗星辰故意,而是自从读心术的能力觉醒已经变成一种自主性的能力,需要朗星辰去主动控制才会停止读取旁人内心的想法。刚才朗星辰读到:苏沫沫觉得今天碰面是自己先和对方约好的,虽然不得不去参加面试,但苏沫沫也不想因此冷落了对方,再加上出了自己,别人也看不到女鬼的存在所以苏沫沫决定带上她,等面试完了再说。

      朗星辰知晓了苏沫沫的真实想法,自然开心地跟了上来。

      朗星辰嘱咐道:“你要是想对我说什么,在心里默念我的名字我就能和你沟通了,不用非说出来不可,别人看到会觉得你有病的。”

      “知道了。”

      “你看,都让你别说话了!”

      “哎呀,我还不习惯嘛。”

      “别转过来啊,别人看到了会觉得你这个人有病的!”

      “知道了……”

      苏沫沫暗自翻了个白眼,却突然觉得如此相处还挺有趣的。

      虽然最开始朗星辰的出现给苏沫沫带来了诸多困扰,但是当苏沫沫决定帮助朗星辰完成心愿的那一刻,她就接受了她的存在。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苏沫沫在很小的时候,她父亲教她的道理。

      不轻易答应别人的要求,但只要答应了一定要做好。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儿的更新到了,喜欢的话麻烦点个收藏,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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