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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

  •   梅林的胡子!

      阿不思差点破口而出,他脸上逐渐显露出的笑容让他的喜悦变得显而易见,除了这位混血王子,这个世界上怕是没有人能够胜任这项艰巨的任务!

      “你看上去很高兴。”奥利姆戳破,“你认识混血王子?”

      “并不。”

      奥利姆狐疑地打量着阿不思,只听阿不思又道:“我们必须找到混血王子,只有他能制作出马钱子的解药,相信我,他是唯一一位。”

      寻找混血王子的任务落到了阿不思的头上,格林德沃本想跟着一起去,但身为一国之主的他实在不好离开这座城堡。他思忖着还是有些担心,于是命人给阿不思准备了一袋子马克,已备不时之需。而阿不思身上没钱,这袋子马克便变成了他最大的助力。

      在霍格沃茨城堡的城门口,格林德沃为阿不思牵着他那匹白马,在阿不思上马之前,他趁对方不注意,忽然托起了阿不思的手背,轻轻落在一吻。

      阿不思将手抽回,他一个翻身跃坐上马。他的身上还披着格林德沃刚刚脱下的外衣,这让他在月光下看上去更像是一匹圣洁的独角兽。

      格林德沃说道:“我等你回来。”

      阿不思没有回答,只是说道:“你的衣服我先借走几天。”

      他骑着马消失在夜色之中,这时,文达从城堡中走出,手中提着另一件外套想要递给格林德沃。

      “需要我找人一起帮忙找吗?”文达问。

      格林德沃点头:“你派人去查一个叫西弗勒斯·斯内普的人就行,任何情报不用向我汇报,告诉阿不思就行。”

      混血王子......格林德沃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虽然没有见过真人,但他对西弗勒斯的事迹还是有所耳闻。

      此刻的阿不思虽然知道斯内普就在霍格沃茨境内,但这片国土这么大,人这么多,他究竟要去到哪个地方才能找到这么一个看上去十分阴沉的鹰钩鼻男人?

      夜深人静的时候无人走动,更何况他所在的位置没有酒馆或者农庄可以投宿。阿不思将马拴在一棵树干上,那块泥土地上有足够的鲜草可以供这匹白马食用。

      阿不思在一处空旷地坐下,他在面前生了火,火光打亮了他的面孔,也照亮了这开始转凉的秋季的夜。格林德沃的大衣保暖性很好,阿不思用它牢牢裹住自己,伸出双手在火的上方烤了一会,才觉得不那么冷。

      他撇头看着不远处的白马,它似乎有些劳累,正趴在草地上休息。阿不思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福克斯,他有些想念他的老朋友,也希望这匹马能过像福克斯一样一直陪伴着自己。

      趁着马小憩的时候,阿不思仔细思考了一下之后的计划,对于怎么寻找斯内普,说实话他有些一筹莫展。

      阿不思决定先去十里外的小镇上瞧瞧,奥利姆在来霍格沃茨的路上就曾经路过那里。这是奥利姆唯一路过的一座小镇,既然对方听到了混血王子的消息,斯内普就必然在那片土地上留下过足迹。

      偶有火星溅出来,阿不思虽然不怕火,但他不能让格林德沃的衣服被烧着。阿不思退开了好几尺,他笑了笑,他可没钱赔这件衣服。

      柴火在两个小时后燃尽,此时的天空开始逐渐呈亮,直到朝阳染红了阿不思的头顶,他起身拍了拍那匹白马,重新踏上了旅程。

      小镇的入口处是一家农庄,那的牧场里圈养了好几头牛,不远处还有好些只山羊被散养。阿不思牵着马靠近,他看见农庄的女主人向他投来了目光。这的人大多都是些平民,能穿像阿不思身上衣服一样布料的人可不多见。

      “您好。”阿不思驻足在庄园外,他朝着女主人打了声招呼,他指着门口问道,“请问这些面包干买吗?”

      “不好意思,我们不买。”女主人笑着朝阿不思走来,她故意顿了顿,说,“但若是你实在饿了,我可以免费送给你,你是要葡萄干的还是全麦的?进来喝杯新鲜的牛奶再走吧。”

      阿不思欣然接受,他的确感到了饥饿与口喝。女主人用纸袋子帮他装下了好些面包,葡萄干和全麦的各拿了两根,当她把热乎的牛奶递到阿不思手中的时候 她忽然问道:“您是要去布斯巴顿吗?”

      阿不思一愣,女主人又补充道:“这是去布斯巴顿的唯一一条道路,但是镇外的那一处洼地可不好走。”

      思忖了好一会,阿不思打探道:“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男的,个子很高,鹰钩鼻,整个人看上去阴沉沉的?”

      女主人好像在思考,但还是摇了摇头,犹豫了半晌,她给阿不思指路道:“或许您可以去镇里问问,第三条街口的詹姆斯先生在这生活得最久,他十分博学。”

      阿不思道了谢,在离开之前还夸赞了鲜牛乳的美味。那位女主人似乎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站在镇口的阿不思望见那不远处升起的炊烟,他闻到手中的面包传来了阵阵奶香味。

      这座小镇在霍格沃茨境内算是比较偏远,人不算多,到处弥漫着一股宁静祥和的气氛。街上零零星星走着几个人,他们或多或少都会向阿不思投来异样的目光。按着女主人所说的,阿不思向人打听到了詹姆斯先生的住址,叩门之前,他站在门前踌躇了许久。

      还没敲门,门口就被人从里面打开。

      “不进来吗?”阿不思循着这个苍老的声音,向屋子里面望去,一眼就发现詹姆斯先生顶着的那头白发。

      阿不思拍了拍福克斯的背,它是匹聪明的白马,竟真的跺了跺马蹄,高昂一声后停在原地,似乎准备等阿不思出来。

      走进那栋小屋子,屋里的摆设都看上去有些年代。詹姆斯给阿不思到了一杯水,他在阿不思的对面坐下,说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我就看见你了,你不像是我们这的人,我猜你多数是来找我打听事情的,来我们这的外人经常这样。”

      说完,詹姆斯把视线落在阿不思腰间的佩剑上,他凝视了好一会,问道:“你是德姆斯特朗的人?德姆斯特朗离我们这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是来找人的。”阿不思开门见山道,“混血王子,请问您见过他吗?”

      詹姆斯一愣,随即摇了摇头。他再次看向阿不思的杯子,起身后用手颤颤巍巍地把它拿过来,用着厌恶的口气说道:“噢,这些该死的虫子,请不要介意,我这条件是简陋了一些。”

      阿不思目睹着詹姆斯拿起杯子的全过程,他想他是找对人了。一直到詹姆斯拿着一杯全新的水,再一次坐到阿不思的对面,阿不思才继续问道:“那您有听说过混血王子吗?我听说只要给钱他什么药都肯做。”

      “很遗憾,我没听说过......”詹姆斯顿了顿,“你想让他做什么药?我是说......如果你能找到他。”

      “毒药、迷情药......”阿不思说,“我想各种药都来一点,其实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大问题。”

      说着,阿不思把腰间装有马克的钱袋往桌上一放,他双目直视詹姆斯,没有立即开口,而是选择亲自将钱袋里的货币倒出来。

      “这点够吗?”阿不思问。

      詹姆斯一怔:“先生,这恐怕不够,上次德姆斯特朗的王室兄弟亲自过来找他,可是带了整整一箱过来。”

      “不。”阿不思从容不迫地反驳,“这些并不是给他的,这些马克都归你,它足够你过上几年的舒坦日子了。混血王子的钱还在后头,绝对比那破箱子里的要多得多。”

      詹姆斯有些犹豫,他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你在我的水里加了独活草的粉末,我对它们的气味很敏感,它们很腥。”阿不思解释道,“不止是你,就连镇外农庄的那位女士也有问题。在我离开之后,农庄的烟囱升起了炊烟,她是在告诉你,有人要找过来了。我走进小镇的时候,甚至不停有人向我张望,看我的眼神都奇奇怪怪的,起初我是怀疑这是你们对于生人的好奇,现在想想......这里是混血王子小镇?你们都是他的人?“

      詹姆斯把桌子上的那堆马克往自己身前揽近了一尺,他起身,将屋子的窗户关闭,窗帘拉上后重新正襟危坐下。

      “他家在这没错,我们镇的人都受过他的恩惠,但是我们谁也不知道他在哪。”詹姆斯说,“只要他不想让人找到,没有人能过见到他。他太聪明了,没有人能够做出那些药,那些药简直闻所未闻。而且想找他的人太多了,不过像你这么阔手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

      阿不思闻言也不心急,他把双手搁在桌面上,将身子向前凑去。詹姆斯不明白阿不思的意思,他皱着眉头,两只手的大拇指不停相互摩挲打着转。

      “我的确找不到他。”阿不思说,“所以我得让西弗勒斯·斯内普自己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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