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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熙熙攘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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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找到玉莹,让她帮自己打扮。
”以前我都是扮成杨贵妃,现在得换成林黛玉,不然也太容易露馅了。”
玉莹用蜀缎绣云的方帕掩唇笑道,”你当别人都是瞎的,换了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你可别小瞧了马甲的作用!对我了如指掌的人没几个,我偏要多戴几副面具,这样才好多面伪装嘛!”
”行行行,想学林黛玉,有风情又不妖媚,这可是个大学问。
化妆要似没化一样,可比浓妆艳抹难得多。光说这胭脂,颜色,质地,都要精心挑选,好好考量。
胭脂和口红的颜色要一致,不能油腻,也不能亮闪闪的,乍一看好看,实际上不禁看。
口红的边缘模糊一点才好,太明显,会显得风尘。
眉毛睫毛都不能太浓,不要跟原来的颜色相差太远,在原有的基础上略微修饰,是最自然的。
还有那头发,不要烫太明显的卷儿,更不要打摩丝,抹发油。平时好好养护,阳光下要能显出光泽来。
衣服既要端庄得体,又要能凸显身材。肩膀和袖口的地方要利索,腰部可以紧一些,屁股那里不要让它太紧。
裙子要穿长的,不能穿短的,旗袍开叉要低一些。
高跟鞋不要穿跟儿太高或者太细的。也不能用太亮的皮料子。
大颗首饰也是不可取。
仪态要落落大方,柔而不媚。对了,没事儿的时候来我这练练古琴。”
”古琴我会弹,你知道的呀,干嘛还要练。”
”乐理你是炉火纯青,可姿态不对,运指应如行云流水——”
明珠眨巴着眼睛,”那我的运指不是行云流水?”
”你啊,你那是老鹰捉鸡!”
明珠瞬间想到自己前段时间在向寒川面前弹琴的时候,向寒川那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不由得”噗嗤”笑了出来。
”嗯……确实是老鹰捉鸡。”
”茶道可还记得?”
”记得也没用,本来也只是略懂……”
”那最近跟我好好学学,好好练练。”
明珠本想问她是否真的有空,但见玉莹难得的好兴致,又想到玉莹现在工作不顺利,大概真的没有别的事情做,便利索地应了。
明珠拉着玉莹准备出门采购,还没踏出门去,迎面走来一个男人,身穿黑色过膝羊绒大衣,唇上一抹黑色的胡茬。往门框上一靠,一口烟雾就吹到了玉莹脸上。
”这么高兴,是要去哪儿?”
明珠一看,正是姓唐的。刚想开口骂,想到自己的身份不宜暴露,便生生地压住了。
唐季珊却是不客气地将明珠打量了一番,流里流气地说,”哟,我不是眼花了吧,这不是殷明珠吗?这向寒川也忒不是东西,玩腻了也不能把你弄得这么灰头土脸的吧。不过也怪你自己,在人家兄弟两个之间跳来跳去,你真当你是杨贵妃啊?上海滩比你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何况你现在也不小了,不是妙龄少女。”
明珠本不想搭理他,但觉”妙龄少女”四字格外刺耳,不禁悻悻然,白了他一眼。
”季珊……”玉莹拉了拉他的衣角,让他住嘴。但姓唐的显然不为所动。
”看在玉莹的面子上,我偷偷告诉你吧,前几天我看见他在老凤祥银楼买了枚钻戒。”
明珠昂起下巴,眉毛一挑,”向先生买钻戒也算得上新闻么,他哪个月不得买件首饰送女朋友。”
”我看这次不一样。”
明珠不以为然,”还能有什么不一样。”
”这次是他亲自去买的,一颗五克拉的全美方钻。虽说几克拉他都买得起,但他说了,就要五克拉,五是他要送的人的幸运数字。还说过阵子还会有一笔大单子。所以我猜,这是用来求婚的。”
明珠和玉莹对视一眼。
五,是明珠的幸运数字。全美方钻,是以前明珠嘲笑向寒川的翡翠戒指时,告诉他现在最流行,她觉得最好看的,是全美方钻。
玉莹浮上一抹笑,对着明珠说,”季珊很久不来一次,不如我们改天,你先回去歇着吧。”
明珠知道玉莹是想让她去向家,她自己本身也五味杂陈,便点了点头走了。
明珠浑浑噩噩地在街上走着,脑海中无数个想法在做斗争。那天晚上,他说让她永远地留在他身边,原来竟是这个意思?
他用她殷明珠过去喜欢的戒指,是因为他也觉得好看,还是因为已经看穿了她的身份?如果他认定了她是殷明珠……他是真的不介意过去那些事情,还是出于愧疚?
还有那个阴魂不散的袁晓茹,他打算如何处置?他不是把祖传的戒指都给了袁晓茹了吗,怎么这几年也迟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到底想干什么?
明珠本不想记起那些不堪的过去,本来她已经如壮士断腕般,将过去的那些喜怒哀乐锁在了心中的一个角落。
她告诉自己,从今以后她就是秦月,她要借着这个新的身份重新开始。她不会,也不要再为任何人任何事而有波澜。
但此刻走在熟悉的街头,往事像电影般一幕幕出现在她眼前。
新闸路的洋房里,她有苦涩有欢乐的童年。
学校里的紫色藤萝,于均和玉莹在晚会上惊艳四座的舞。
大仓桥下,她第一次见到向寒川。
剧组里,她和英东的心照不宣。
百乐门里,极致的荣耀与耻辱。
恍惚间她听到每一个人都在叫她,
姨娘伸出细长的手臂,往门框盈盈一靠,媚眼如丝地叫她,”明珠~看,姨娘新买的裙子好看吗。”
母亲帮她梳头,看着镜子里的她温柔地笑,”我们明珠最漂亮了。”
于均正看书的低垂的头抬起来时,笑地让三春的阳光都失色,”明珠,你看,这是我新淘来的小说,这女主角的名字真好听,苔丝。”
沈六爷上下打量着一身褴褛但难掩清丽的明珠,手中盘着两只”吱吱”作响的核桃,二郎腿一晃一晃的,”嗯……明珠,真是个好名字啊……”
英东漾着湖水般清澈的眸,”明珠,你这么漂亮,该去拍电影的。”
向寒川将手中报纸甩到桌子上,指着她的眉心,”殷明珠!不要忘记你的身份。”
明珠的脚底开始发凉,直直蔓延到小腿,又上升到腹部,胸部,头皮……
她又听到大街上所有人都在议论她,”看,这是上海小姐冠军殷明珠!”
”什么上海小姐,把上海两个字去了还差不多。她呀~就是向寒川养的一只狗而已。”
”哎,你听说了吗?向家两兄弟,花一份钱,吃两个人的菜。”
”什么意思?”
”一个人买了,兄弟俩都玩儿呗。”
”谁啊?”
”殷明珠啊!”
”哦~原来是殷明珠,她不是曾经的上海小姐冠军吗?”
”什么冠军不冠军的。不就是一个出来卖的。卖的价最高的,就叫冠军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殷明珠…我是……殷明珠……我不是雪莉,不是秦月……我是……殷明珠……舞女……殷明珠……”明珠的头开始眩晕,脚下一个不稳,直直跌到一旁的石墙上,高跟鞋的跟崴掉了,膝盖蹭地生疼,火辣辣的,大概是出了血。
”血……好多血……”她直忆起母亲临终前,吐了满面的血,母亲优雅得体了一辈子,却终是在四处漏风的草屋里,被一摊斑驳的污血遮住那清丽的,骄傲的容颜。在这一刻,她不是翰林家的小姐,不是军阀夫人,不是女学者,只是一片跌入烂泥里的枯枝残叶。
她又忆起那白色床单上的一小团艳丽的血,那是别人的荣耀、她的耻辱的象征。若她只是一个寻常的舞女,她也一定会为成为他的女人而感到无上荣耀。可偏偏她是读了几本书的,总要妄想将自己的灵魂与他的放到同一个位置去审视权衡。总希望他面对自己的时候,姿态平等,眼神尊重。
她还忆起于均为了保护她而死在前田枪下的时候,他的胸口喷出的血溅到了墙上,将半面墙都染红了。
终于,她的脚开始发软,再也走不动一步了。她强忍着疼痛走到路边拦了一辆车,师傅问她去哪里,她想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心脏突突地跳,难受得紧。
她不想回向公馆。她不想去面对那里面的任何一个男人。
可她又能去哪儿呢?百乐门?还是新闸路那早已被烧得一片斑驳的旧洋房?
哪里才是她的家?
哪里都不是她的家。她早就没有家了。
她闭上眼,一只手扶上额头。
”小姐,你到底去哪儿啊?”
明珠嘴角动了动,她也不知道,她还可以去哪里,她该去哪里。
”你不说话就赶紧下去吧,别耽误我时间啊!您有的是钱,有的是时间,可咱们拉车的可耽误不起。”
那寸头青年挺直了上身,眼看着就要将明珠轰下车。
如若是年幼时候的明珠,一定要指责这人没有同情心,看着她人头晕目眩,不施以援手不说,还要冷嘲热讽。
可现下的她早就明白,这世上没有多少人关心你,在乎你。就连和你同床共枕的人都可能伤害你,更不要提一个陌生人了。
”去向公馆。”
”哪个向公馆啊?”
明珠眉头一皱,咬紧了牙。”向寒川的向!”
”哟,您早说呀,坐稳了,很快就到!”
上海滩的规则,这拉车的懂,明珠也懂。
人要吃饭,要穿衣,要活着。这一切都离不开那碎银几两。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
她如今没有任何清高的资格。也没有任何活路,唯有投奔向寒川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