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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王子盗嫂,天子告难 ...

  •   温邑。
      隗氏簪了一朵月桂,在眼角点上相衬的花蕊状花钿,双眼皮将她那狄族部落独具特色的浅棕色瞳孔盖住三分之一,显得神秘而诱人,高细的鼻梁旁有一颗痣。婢子递上一盒口纸,这是隗氏自己用美人茶的花瓣做的,比一般的口纸颜色偏深,取一张抿了来,她那较之中原女子稍显厚实的嘴唇着色浓艳,更显出鬓边月桂的清淡雅致。
      梳妆完毕,几名婢子托着衣装跪到她面前:“请夫人择衣。”
      隗氏看都不看,将珍珠耳坠在耳朵边比了比:“取王子带送我的衣裳来。”
      站在第一排的婢子往前跪了几步,后面的识趣地退下,隗氏这才转过眼,瞧了瞧那几套衣裳:“这几套都是王子带送来的?”
      正中间那名婢子低着头道:“回夫人的话,这中间这两套是刚入秋的时候王子送来的,旁边两套是王子春日里送给夫人的。”
      隗氏瞥了瞥旁边的,这两套都穿过了,便挥手叫她们下去。左边的是月白缎子上绣的月亮和桂花,和今日的装扮倒也相配,就是素了些;右边的是湘妃色中嵌着蓝色的绣花,更鲜亮些。隗氏的手在左边停留了片刻,最后还是选定了右边的那套。
      打听到王子带新得了一只白毛犬,此刻正在园子里调教,隗氏命人带了点碎骨头肉,去看个新鲜。
      方才走到假山后头,只听得一阵刺耳的狂吠。隗氏怕狗,但为着王子带,还是壮着胆子过去讨好。此刻这狗发狂,隗氏不敢上前,便躲在假山后头,想着叫它闹过了这一阵再出去。
      刚开始时,狗吠声很大,但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狗吠声也渐渐变小,但更像是有些叫不出来的哀嚎。隗氏好奇,从假山后头悄悄探出一个脑袋张望出去,那白毛犬在卫兵手中挣扎着,浑身的白毛已经被它自己的血染红,卫兵见它不叫了,顺手将它扔在地上,在那滩血中继续挣扎。地上的白毛被风吹起,飘到王子带跟前,王子带有些嫌弃地往后退了几步,不屑地瞥了一眼四肢抽搐的白毛犬。一股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散着,王子带掩着鼻子皱了皱眉,卫兵连忙将那已经不出气的狗拎起来,退了出去。
      隗氏哪里见过这样的情境,尤其是卫兵拎着狗经过假山附近的时候,她忍不住叫了起来,王子带听到声音,厉声问道:“谁?”
      隗氏抚了抚心口,从假山后头出来:“是妾身。”
      王子带的眼神弱了些,招手叫她:你来做什么?”
      “妾身听说王子正在园子里训犬,过来瞧个新鲜,却不想……”
      王子带刚刚平复下来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厌弃道:“都说狗忠心,我竟没瞧出来,才跟我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发起疯来咬它原来的主人,这样背弃旧主的畜生留着有何用?”
      隗氏赔笑,上前替他顺顺气:“左右不过一只狗,王子不喜欢,杀了便杀了,何必动怒呢?”
      王子带闻着那股血腥味就不舒服,继续骂道:“畜生就是畜生,哪怕给它天家的尊贵也不识好歹,改不了底子里的卑贱。”
      这话一语双关,隗氏有些心慌,怎么都觉得王子带不止在说狗。
      王子带甩手叫侍从将满地血污处理好,回头见隗氏心不在焉,问道:“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隗氏匆忙掩饰,又连忙抬头冲他露出一个讨好的微笑,“王子去妾身那里用饭吗?妾身备了桂花酒,王子喜欢的。”
      王子带正想说什么,迎面走来了一位穿着碧色衣裙的美人,那腰身细得刮阵风都能给吹走,脸上白得像白毛狗的毛,纯粹靠胭脂涂出一点血色来,一边一位婢子扶着,好像一撒手她就要站不住。
      王子带连忙迎上去,接过她的一只手,关切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说叫你好生养着吗?”
      那美人微微一笑,还别说,衬着她这副身姿,真是我见犹怜,更是叫王子带多心疼几分。
      “医官说今日太阳好,走一走有好处。”
      声音虽小,但听起来跟唱曲似的,柔和又温婉。
      王子带搀着,她索性将大半个身子都靠在他身上,王子带将她往来处领,柔声嘱咐道:“那边有不干净的东西,你见不得的,我陪你回去,好歹吃些东西。”
      美人撒娇道:“妾身吃不下。”
      “我陪你吃。”王子带好像忘记了隗氏的存在,就这么要离开。
      隗氏按捺不住,叫了一声,王子带仿佛才想起身后还有这么个人在那杵着,回头道:“我先送她回去,你也早些回去吧。”
      就他这么一回头,美人像是站不住,往旁边倒了一倒,侧过半个头去看隗氏,目光有些挑衅。
      隗氏的手指甲几乎要在掌心里抠出血印来,王子带不知忽然想起了什么,唤来美人的婢子接替他,跨着几大步走回来,在隗氏面前停下,换了一副面孔,小声又深情地道:“她身体不好,我先送她回去,晚些再来陪你。”说罢,拉起她的手亲了一下,又招手吩咐侍从道,“我之前吩咐给夫人做的两件新衣裳赶紧着送去,夫人若是觉得不好,仔细你们的脑袋。”侍从唯唯诺诺地退下,隗氏被他唬住了,只想着他的好,乖乖转身离开。
      看着她那拖着不顺眼的粉蓝长裙摆的背影,王子带轻蔑地笑了:“呵,女人。”

      打过两更,侍从吴中前来禀报:“王子,夫人又着人来请了。”
      王子带刚在美人那里喝了一点酒,此刻正安心听着小曲打盹,不耐烦地道:“就说我睡下了。”吴中正准备去回话,王子带又嘱咐了一句,“叫她知道我在自己屋里,没有美人陪着。”
      打发完隗氏的婢子,吴中回来伺候王子带梳洗,多嘴问道:“王子,您这是何必呢?”
      “女人之间的事,我不想搀和,没必要叫她们来烦我。”
      在周王室的时候,吴中就一直跟着他,他对隗氏怎么样,一直看在眼里,忍不住问道:“小的只是疑惑,您既然不喜欢隗夫人,为何一再哄着她?”
      “你以为呢?”王子带嘴角一勾,心情舒畅,顺嘴多说了几句,“为着哄骗戎族,天子都立她为后了,她想要什么尊容富贵天子不能给她?为何一定要跟着我?”
      “天子宫室里美人多不胜数,许是她觉得疲于应付,感念不到天子的好,又觉得王子是真心待她,故而动了情?”
      王子带嘲笑道:“她以为我真心待她,以为自己美貌无人能及,都是欺骗了别人,然后把自己也骗进去了。”
      吴中偷笑,他跟在王子身边,见识过的人多了,隗氏以为自己美貌,但毕竟在戎族的蛮夷之地待久了,审美与中原大不一样,举手投足穿着打扮还是入不得眼,王子带多次赏赐她华服美裳,都是一些俗气艳丽的货色,她却甘之如饴。
      王子带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坐姿,跟着乐曲敲打着节拍,道:“我留着她哄着她,是为了接近周王室,激怒我那位天子兄长,叫他名誉扫地。这个蠢货背弃旧主,一心跟着我,也亏得她这样好控制,我才一直留着她。”
      吴中奉承:“王子机智过人,定能心想事成。”
      王子带听曲累了,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吴中吩咐唱曲的伶人下去,扶着他躺下,给他盖好毯子,掩上门出去了。
      夜色深沉,一个身影一闪而过,巧妙地与黑夜融为一体。

      郑国。
      来到氾邑行宫外,郑侯发现驻守的卫兵是往日的两倍有余,且多了几支巡逻队,将行宫两三里范围内围得连一只苍蝇都放不过去。
      郑侯低头问道:“这些都是天子布置的?”
      寺人回禀:“说是天子昨夜梦到王子带攻到了氾邑,因此要加强戒备。”
      听到这言论,郑侯低着头笑了:“草木皆兵,他是天子,被一个王子赶到郑国来了还不算,一个梦也叫他紧张成这样。”
      巡视的卫兵见他们伫立门前久不进去,不由得多驻足多看了几眼,寺人有些害怕,轻声提醒道:“君侯慎言。”
      郑侯清了清嗓子,抬头又是一副尊卑分明的样子,寺人连忙上前要求通禀。
      宫人领着郑侯左弯右拐,也不说去哪,直到走到西偏殿,进入隔间,才见着天子。
      郑侯依礼拜见过,低头四处瞧了瞧,有些报赧地道:“委屈天子住在此处,是臣手底下的人不懂事,臣即刻叫他们帮天子搬回正殿。”
      天子缓缓地转过身来,他的眼睛底下有些乌青,头发和胡子整理得清清爽爽,但还是可以看出来,较之初来郑国之时,多了几分灰白,想来果真叫噩梦魇着了。他腰间除去一般的环佩之外,还挂着一把三尺多长的佩剑,左手拇指始终压在剑柄上,好像随时准备拔出来杀敌。
      “郑卿免礼。”天子抬手示意,却始终与他保持着三尺以上的距离,“此事与他人无关,是寡人自己要搬来这里的。”
      郑侯偷偷打量了一下自个儿,进门的时候已经卸了佩剑,稍微锋利些的衣钩绶带也未穿戴,除了冠上玉簪和腰带,他好像没有什么“凶器”一类可以和“刺杀”二字沾的上边。况且,天子住在此处已经几个月了,他每旬按点拜见,也没包藏什么祸心。
      更何况,若是天子死在郑国,他得担多大的责?只怕列国趁机群起而攻之也未可知。郑国在列国之中算是有一定地位的,如今天子在他们这儿,给足了郑国颜面,好好侍奉还来不及,怎么会想着谋害呢?再者王子带与郑国并无往来,他做这个君侯也做得好好的,没必要给郑国和自己惹什么麻烦。
      郑侯知他疑心重,也不去讨没趣,站在原地不动,恭敬地道:“天子有什么需要尽管提,若是需要加派人手,臣便把郑宫的亲兵调来,一切以天子的安危为重。”
      天子本想点头,点到一般僵住了,又摇了摇头。除了自己身边的人,他谁都不放心。
      郑侯本也没打算真把自己宫里的人拨过来守着他,既然是他自己回绝的,表面功夫倒也是做足了。
      郑侯假意打量周围的陈设,左右环顾了一番,隐约瞧见旁边的幔帐后头有人影,心中不屑,天子已经谨慎到连君臣二人的相见都要着人看守了,何况他还握着剑,自己却手无寸铁。
      “天子尊贵,此处未免太简陋了些,行宫戒备森严,天子不必委屈了自己。”见他不说话,郑侯赔笑道,“若是天子不放心,臣叫他们添置些好东西来,也让天子住得舒坦些。”
      天子抬头道:“不必麻烦了,寡人每日换着宫室住,你一时也添置不过来。更何况添了东西便多了屏障,倒叫歹人有了掩护,不妥。”
      “天子思虑妥当,是臣愚钝。”
      郑侯努力忍住不去嘲笑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够谨慎的了,哪里能想到高高在上的天子胆小又爱妄想,却也懒得管他。
      天子发问:“温邑那边如何?”
      郑侯回道:“王子带将隗后接到了温邑,听说待她很好。”
      “不许叫她隗后!她不配!当初立她为后是看在她母族的面子上抬举她,如今竟然敢公然与那逆贼整日厮混在一起,好不知礼仪教化的女人,戎狄之辈到底是不知廉耻之徒!”
      郑侯偷偷看向天子,发现他两手握拳,手上青筋暴起,强忍自己的怒气,在臣子面前保持作为天子的威严。
      然而这威严似乎早就不存在了。
      郑侯顺着他的话道:“王子带谋逆,论罪当诛,臣知天子仁义,但王子带作乱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显然不是知恩图报之人,早就不顾及手足之情,天子又何必再手下留情呢?”
      天子沉思良久,手指死死地拉住剑穗,几乎将剑穗扯断,方才开口:“寡人是不忍心,原想着,先母宠爱幼子,就是担心先母伤心,寡人不同他计较。如今先母不在,他更是肆意妄为,多次意图弑君谋反,纵容他到现在是寡人的不是。你说的没错,疮疤就是疮疤,怎么都治不好,再拖下去只会带来更大的祸害,是该拔除。”
      郑侯见他总算硬气了一回,顺嘴奉承:“天子英明,只是这勤王之事,难免要动用大军,郑国甘愿为天子赴汤蹈火,奈何郑国的实力有限,天子您也瞧在眼里……”郑侯故意住了嘴,留下半句不说。
      天子忽然看向郑侯,瞪了他好一会,见他脸上一会红一会白的,难为情的样子叫人厌恶,放弃了。
      “寡人会拟一道诏令,你替寡人分发到列国,自会有国派兵相助。”天子转过身,懒得看他。
      郑国护卫天子已算大功,只要天子不出纰漏地离开郑国,将来论功行赏便少不了他的,没必要再将自家兵力都折到这里头,上战场打仗的事谁爱做谁做去,若是能趁着战机,削弱大国的兵力就更好了。
      郑侯心愿得成,连忙领命告退,说是去准备攻伐之事,又缀了几句誓死要护天子安全之类的话,天子知他敷衍,一言不发,由得他自说自话。

      发放勤王诏令这事郑国倒是做得利索,不出三日,各诸侯国便都接到了诏令。
      楚国正与周边几个小国纠缠,脱不开身;齐侯新立,无甚威望,自顾不暇;鲁国、燕国、卫国等收到了诏令却未急着回话,打算静观其变。这事,又是秦国和晋国站到了最前头。
      秦国的兵马养了这许多年,自是想拉出来练练。再者,勤王这样大的功劳,任好还是想争一争。更何况,秦国有过一次与王子带对峙的经验,自是当仁不让。
      任好问计于百里奚,百里奚道:“天子告难,自省见罪于先王后爱子带,为免惹先王后不悦一再忍让,然王子带不知满足,如今竟逼得天子离开王都避去了郑国。虽天子自降身份以请列国,然勤王终是正道,王子带作乱叛国,列国就算不出兵也不会相助,此役胜算很大,这是其一。秦之先祖襄公以勤王之战立国,秦军自古便是正义之师,延续先祖之德,立秦国之威,此役适逢其道,这是其二。天子在郑国,郑侯风头正盛,然郑国自庄公之后,国势渐衰,直至今日,国力已不比我秦国,若是能将天子接来秦国暂避,有天子在,君侯或可乘势称霸,以全多年心愿,此为其三。此三者皆可住君侯成就大业,权宜虑之。”
      百里奚所言正中任好下怀,于是下令整肃军队,预备在点将台阅兵,在勤王之役之前一显国威。
      秦国这边算盘打得好,不巧,晋侯重耳也是这么想的,而且他还多想一层:这次他要抢头功,而且是独一份的头功。
      为着晋侯之争,晋国多年动荡,重耳在晋国要立威、晋国在诸侯国之间要立信,此役便是最好的机会,比与其他国家打打闹闹、夺地争权要来得快。
      可秦国会甘心把这样大好的机会拱手让人吗?
      重耳拿不准,因此他要多做一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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