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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妄生的痴念(二) ...

  •   顾弦暗暗的在心底发誓,明天一定要去那什么44号看看,老子这些年见鬼见的多了,还怕你一个不成?!

      西建路44号,顾弦跟着地图绕了三圈才敢确定,眼前这间小小的茶馆,便是他要找的地方。

      红舍子,如果后面不加上茶馆两个字,这里看起来更像是一家戏院,虽小,但装修古朴,看起来像是唐宋时期的风格。

      顾弦本身的专业就是古典文学,对一些古典的东西很是向往,如果不是家里不同意,他更想学的是考古,虽然考古会累一些,但他还是喜欢。

      舍子花,又名曼珠沙华,也就是彼岸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花,怎么会有人起这么古怪的名字当做茶馆名?

      真有人来这里喝茶吗?吓都吓跑了。

      推开红舍子茶馆的屋门,门上传来叮铃铃风铃的声音,煞是好听,屋内光线昏暗,与外面的阳光明媚完全相反,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顾弦浑身一紧,环顾四周却没发现任何类似与鬼的东西。

      一进门就是空旷的大堂,里面没有一个客人,桌子全是木质的,上面放着几个茶杯。顾弦仔细观察了一下,这里的桌椅全是紫檀木的,虽比不上最贵的海南黄花梨,但也是价格不菲。每隔五米就有一套,看来这个老板,够有钱的。

      再往前是一个阁楼,阁楼上挂着大大的牌匾,牌匾上画着三个大字,顾弦虽看不懂,但也猜到是“红舍子”几个字,写的龙飞凤舞。

      这里的一事一物都像古代的戏院,这真的是茶馆而不是戏院?而且处处透着古怪,老板也不知去了哪里,顾弦往前走了两步,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幅大大的画像,上面的人穿着戏袍,长身玉立,手拿折扇,嘴微张,像是在唱戏,虽看不清那人的样貌,但这画却美的如同仙境,让人不禁沉浸其中。

      他从未见过这么美的人,虽然他自己的样貌也经常被人开玩笑,说他偏女相,都可以评选校花了,当然那些人是不会在他面前说这些的,他们都觉得他不好接触,很古怪,可这些话还是传到了他耳朵里。

      “吱呀”一声,顾弦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看去,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从隔间走出来,目测一米九左右,比他高半个头,面色苍白,眼睛深邃,从看到他的那一刻起,男人的目光就发生了变化,让他心头涌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那目光落在他身上,像是被什么盯上了,这家伙应该不是人,顾弦想着。

      “你来了。”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好听到顾弦有一瞬间像是要融化了。

      顾弦问道:“就是你给我发的短信?”

      男人微微点头,棱角分明的下巴抬起:“你可以叫我沈修齐。”

      沈修齐,名字还不错,顾弦在心里评价着:“你这是茶馆?”

      “不然呢?”沈修齐问道,茶馆两个字就挂在外面,不是茶馆还能是什么。

      顾弦示意沈修齐看前方的阁楼:“我感觉这里更像是唱戏的地方。”

      外面看起来不大,里面却别有洞天,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还能完全无视盈利而开一家颇具古风的茶馆,这沈修齐够有钱的。

      不,是够能败家的。

      沈修齐请顾弦坐到前排的椅子上:“这里很久以前,确实是一家戏院。”

      沈修齐的语气很平静,但眼睛里却满是怀念之色。

      “差点忘了正事!”顾弦拍了拍脑袋,拿出手机:“你给我发的短信是什么意思?那个玉佩是你给邢成的?”

      “为什么要给他?你不知道那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吗?”

      “我看你年纪也不大,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邢成两三岁的时候,你顶多也就五六岁吧?”

      顾弦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沈修齐失笑:“有些人,不能光看表面。”

      他的年纪,可比外表大的多。

      “不,除非,他不是人。”顾弦盯着沈修齐的脸,脸色这么苍白,还处处透着古怪,以他的眼力,这个沈修齐,绝对不是个正常人!

      是妖?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沈修齐垂眸,伸出手来握住顾弦的手:“怎么,我看起来不像人吗?”

      有温度,那就不是鬼。顾弦排除了一个,妖的话……

      顾弦看着沈修齐的脸,这么好看,莫非也是只狐妖?所以才会把玉佩给了邢成。

      “关于玉佩的问题,我想你也能看出来,那只狐妖与——邢成?他们两个是互生的关系,离开玉佩,邢成会死,离开邢成,狐妖也会死。”沈修齐道,所以那只狐妖根本不可能会害邢成,除非它也想死。

      顾弦听完沈修齐的话沉默了一会儿,若,那狐妖根本没想害刑成,那孔和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是怎么死的?

      “你若是想知道真相,直接去问孔和宇不就好了?”沈修齐道。

      顾弦抬眸:“你到底是谁?”

      这个人,竟然能看穿他心中所想,不仅如此,他身边发生的所有事他都清楚,还确切的知道每个人的名字,沈修齐——他到底是妖还是人,他到底有什么目的?!

      “你男人。”沈修齐嘴角微勾,看着顾弦的目光炙热。

      顾弦大惊,慌乱的起身:“别开玩笑了……”

      说完顾弦就匆匆忙忙的走了,留下沈修齐失笑的摇头,嗯,看来还是把他吓到了。可是他已经不想等了,他等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长到——都快忘了拥抱着他是什么感觉,沈修齐看着自己的双手,回忆着刚刚跟顾弦的接触,然后把右手凑到鼻尖上,贪婪的吸了吸鼻子。

      是他的味道……

      顾弦走出去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墨镜忘拿了,其实他带墨镜,纯粹是为了不想看见周围的鬼,那些鬼,一旦知道自己能看见他们,就会缠上来,有的让他给自己的亲人传话,有的,就是为了折腾他玩,故意吓他。

      他胆子虽然不小,但天天被折腾也实在受不住,所以现在就算见到了那些东西,也假装没看见,顾弦觉得自己都可以去演戏了,这么考验演技的场合他都能撑住,去演戏一定能轻松过关。
      算了,忘了就忘了吧,反正也不贵,就当丢了,回头再买一个。

      不过沈修齐——他到底想干什么?他从未见过这种人,身上有正气,亦有邪气,亦正亦邪,让人分不清好坏。你男人?他那句话,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

      顾弦摇了摇头,想要把刚才那人看他的目光忽略掉,那样放肆的目光,那样具有侵略性的一张脸,他只能通过看让他更难忘的东西来忘记沈修齐,比如,鬼。

      虽是白天,但街角的阴影处还是少不了鬼的存在,转角处就有一个哭鬼,正呜呜的哭的厉害,让人看了就想去帮她,只是,鬼不是那么容易帮的。

      她们往往有着异常的执念才会留在人间,不愿去奈何桥,不想喝孟婆汤。

      但一般的鬼,最多能在人间停留三个月,若还是不愿走,那魂魄便会慢慢消散,逐渐化作虚无。还有一个可以永远留在人世间的办法,那就是——变成连黑白无常都不敢锁的厉鬼,连道士见了都要害怕的鬼王。

      黑白无常指的并不只是两个索命的鬼差,鬼差有很多,它们没有感情,没有记忆,因着某些原因做了鬼差,统称为黑白无常,因为它们确实喜欢穿黑白色的衣服。

      它们没有灵魂,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鬼,因为它们不惧阳光,只是阎王用来捉拿厉鬼的工具,带领新鬼进入地府。

      所以就算是在转角处哭的那个老太太,也是一只很可怕的鬼,要不然她没有那个能力从黑白无常的手上逃脱。

      顾弦曾亲眼见过鬼吃鬼,直接吞进肚子里,被吞的那只鬼挣扎着,嘶吼着,可就是逃不掉,最后被另一只鬼吞噬殆尽。

      被吞噬掉的鬼,自然再无转生的可能。鬼的世界,往往比人类世界更加复杂,因为它们没有法律的制约,只有黑白无常才能制服它们,若是连黑白无常都不敢收,那它们的上级就会亲自出马。

      能熬到鬼王的,寥寥无几。

      因为它不仅要忍受孤独,还要不停地吞噬其他厉鬼,若是吞噬中出了什么差错,那就只有魂飞魄散一条路。

      “嘿!干什么呢?”有人拍了一下顾弦的肩膀:“你东看西看在看什么?”

      来人跟顾弦是同班同学,名叫于菲,是整个中文系的系花,于菲也不愧系花之名,肤白貌美大长腿,出身还好,爽朗大方,脸上总是带着甜甜的笑容,几乎是整个中文系男生的梦中情人。

      可顾弦却对于菲没有任何想法,要让顾弦说,于菲就是他哥们,就算睡在一起也不会发生任何不纯洁的关系。

      于菲也同样如此,对着一个比自己长得还好看的男人,要是真在一起了,她还怎么见人?!

      “你怎么在这?”顾弦回头,这里也不是闹市区吧,周围也没有商场之类的。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嘤,真的好难写,因为感觉写出来的不恐怖,脑补的快要把自己给吓死了……
    还有,此文属于架空,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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