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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位 ...
司家大郎摔坏了脑袋!
书不读了!
勾栏瓦肆也不去了!
前日在灶台前熬粥!
昨日在菜园里拔草!
今日又跟于家娘子吵架!
天爷爷,八成摔傻了!
茶汤巷最北头,挂着“司宅”灯笼的门洞前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
一个三十上下的高瘦妇人叉着腰,吊着眼,发黄的手指几乎戳到对面少年的鼻尖上。
“街坊邻里都瞧见了,我家七宝被你家二郎打得满脸是血,险些破了相!司家大郎,你说,这事怎么算?”
邻居娘子轻声劝:“于家娘子消消气,此事不能单赖二郎,若非七宝招惹妞妞,二郎也不会失手推倒他……”
“失手?那叫失手?那小奴才就差杀了我儿!我家七宝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叫他姓司的赔命!”于娘子声音尖得把柳梢上的灰雀都吓飞了。
司南抹了把脸上的唾沫星子,似笑非笑地问:“死了吗?”
于娘子一噎,险些气个倒仰,“你——你说的这叫人话吗?”
“听不懂吗?是‘人’话所以才听不懂吧!”司南懒懒地靠在门垛上,眼中带着一丝讥笑。
“你——”于娘子气得发颤。
感觉被骂了,可是没证据!
司南话音一转:“既然于娘子还能来我门前撒泼,看样子还有口气——看大夫了吗?医药费多少?说个数,我赔。”
于娘子闻言,终于倒上一口气。
只是,不等她狮子大开口司南又道:“看的哪个大夫,抓的什么药,单据拿来,我会一一核实,若差上一个子儿,衙门见。”
于娘子又是一噎,核实个屁!七宝就是流了个鼻血,大夫都没看,哪来的什么单据双据!她就是来找茬儿的,顺便勒索财物。
司南早就看穿了,笑眯眯道:“现在的开封府尹是谁?包青天吗?听说他断案如神,从不徇私枉法,而且呀,对坏人可凶可凶了,咔嚓一下,脑袋就被狗头铡切断了。”
于娘子颈间一凉,险些吓尿,“竖子!休、休要胡说,就算要铡,也是铡了伤到我儿的兔崽子!”
“成,那走吧。”司南整了整衣袖,往前迈出一步。
于娘子吓得连退三步,“去哪儿?”
“开封府呀,看看包大人是铡我们这两个尚在孝期的孤苦兄弟,还是铡你这个满口胡言的贪婪妇人。”
于娘子面露犹豫之色。
司南上前两步,轻笑道:“咔嚓——脑袋就掉了。”
于娘子腿一软,一屁股跌到地上。
围观群众惊呆了,这还是那个高傲自负、不学无术的司大郎吗?怎的突然变得厉害起来?摔脑袋摔的吗?
司南满意地收割了一波“崇拜”的目光。
“对了,七宝是重要‘证据’,不能落下。等着,我去雇辆驴车,省得路上磕着碰着,赖到我家二郎身上。”
于娘子:……
真的,她后悔了,今日就不该来!
司南作势要走。
邻居刘氏连忙拦住:“不过是小孩子家打打闹闹,哪里就要闹到衙门去?”
其实方才的事大伙都瞧见了,分明是于家七宝欺负刘氏的女儿妞妞,司南的弟弟二郎打抱不平,把于七宝推了个屁股墩儿,一丝油皮都没擦破,就是流了鼻血,还是七宝自己不留神儿,磕到了井沿上。
于家娘子再不敢待下去,生怕司南再说出什么噎死人的话。只是,走之前还要撑着面子撂狠话:“这事不算完,等当家的回来,有你好看!”
司南抄着手,不紧不慢地说:“于家嫂嫂,你想让我们兄弟如何好看?”
一声“嫂嫂”,让于娘子顿住脚步,也让左右邻里心思活泛起来。
司、于两家原本是有交情的,还不浅。
于娘子的丈夫于三儿原本是司家的一个小仆从,签了死契的那种,早年间跟着司南的父亲司旭外出跑商时遇到歹徒,挨了一刀,腿上落了毛病,再不能走远路。
司旭仁厚,不仅给了他自由身,还赠送了一笔丰厚的银钱。于三儿这才开了间小小的酒馆,酒直接从司家酒坊提,向来是最低价。
司旭在时,于家上下哪回见了司家人不是点头哈腰,一脸讨好?别说司二郎只是推了于七宝一下,就算真打死他,于家都不带说什么的。
自从司家出了事,于家人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些司南记忆里都有,不然不会这么不留情面。
“于娘子别忘了给于掌柜带句话,是刀是枪咱们明着来,若有人敢在背地里对二郎动手动脚,我必十倍奉还。”
说这话时,司南不仅不带半分怒意,反而勾着嘴角,含着浅笑,玩笑一般。
“咔嚓——”
于娘子狠狠一颤。
要死了,这司家大郎往鬼门关转了一圈,怎么变得奇奇怪怪?
怪、怪可怕的!
左邻右舍打眼瞧着,只觉惊悚。
惊悚就对了。司南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就算司家倒了,祖父母没了,他们兄弟两个也不会任人欺凌。
众人各自散去,只剩下妞妞的母亲,刘氏。
刘氏一脸歉意:“南哥儿,这事说到底是我家妞妞惹出来的,婶子代她赔个不是……二郎也是好心,你可千万别怪他。”
司南勾起笑意:“婶子言重了,妞妞性子软,又是女娃,二郎护着她是应该的。”
刘氏怔怔地看着他,总觉得眼前的司大郎有哪里不一样了。
刘氏走后,司南转身回了院子。
院子非常小,将将种下两陇菜,西墙下搭着个草棚子,棚内垒着灶台,灶台上拿泥糊着一大一小两口铁锅,可以说是司家目前最值钱的家当。
谁能想到,一年前司家还是潘楼南街最富裕的人家,住的是两进的大院子,开着临街的大酒楼,还经营着官办酒坊。
司南的父亲司旭因生得俊美,又是秀才出身,被人称为“玉面掌柜”。
他为人精明,又不失道义,二十岁弃文从商,短短十余年便将司家酒楼开得风生水起,是当之无愧的白手起家,黑、白两道提到他,无不竖起大拇指。
只是,朝廷的酒税一日重过一日,粮价更是见风涨,酒坊接连亏损,到后来甚至要用酒楼的营利贴补。
但凡司旭自私些,将酒坊停掉,便能及时止损。然而,想到店里的伙计、下面的脚店都指着这点银钱养家糊口,司旭怎么都狠不下心。
为了谋求出路,他铤而走险,远去西域寻求葡萄酒的酿制方子,没承想竟有去无回。
多方打听才知道,商队在边境遇上了风沙,连人带马被活埋。
司南的母亲不信邪,将两个儿子托给公婆照料,毅然远去西域,寻找夫君。
这也是位奇女子。她姓月,司旭平日里喊她“八娘”,亲昵时叫“玲珑”。
月玲珑并非小门小户养出来的乖乖女,而是司旭当年四处行商时结识的江湖女侠。
在原身的记忆中,不止一次看到母亲像《水浒传》里的武松那样甩着长棍晾衣服,也不止一次看到她把父亲揪起来扔到树杈上挂着。
只是,每当提起娘家,月玲珑总是讳莫如深。
月玲珑走后,祖父母日夜担心,相继病倒。半年间,两位老人寻医问药、过世安葬,生生掏空了司家家底,只剩下这个小院子。
司南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推门进屋。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郎君正抱着手臂,一脸戒备地坐在迎门的主位上,明明紧张得睫毛乱颤,愣是摆出一副“要杀要剐随便来”的气势。
司南挑了挑眉,把他拎起来放到旁边,自己占了一家之主的位子。
二郎不服气,嗖地一下跳到地上。
小爪子将将碰到司南,就被他轻轻松松一个格挡,转而揪着后领提了起来,像抓小狼崽。
二郎缩着脖子,目瞪口呆,臭兄长明明三天前还是个软脚虾,怎么摔了一下就变厉害了?
司南挑眉:“老实了?”
二郎梗着脖子不认怂。
司南反倒挺满意,以后可以闲着没事打弟弟了,太老实的反倒不好下手。
“说说吧,怎么回事?”
“我没错!是于七宝先揪妞妞的辫子,还要抢她做媳妇!我没用力,是他太弱了!”二郎大声说。
司南掏掏耳朵,“既然没错,你这么心虚做什么?”
二郎:“我没心虚!”
司南:“不心虚抠什么桌子?”
“我没抠!”二郎连忙把手撤回去。
司南笑笑,话音一转:“于小宝抢妞妞做媳妇,关你什么事?”
二郎:“就、就是不行,妞妞才不会嫁给那个蠢蛋!”
司南挑眉,“你聪明?”
二郎:“反正比那个姓于的鼻涕虫聪明……”
司南:“你要是真聪明就不会眼瞅着他娘来了还不知道跑——要不是刘婶子护着,你还要让于娘子打一顿不成?”
二郎:“打就打,谁怕她?”
司南:“白白挨打,这就是你以为的聪明?”
二郎:“她打我,我就打她!”
司南慢悠悠喝了口茶,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听过没?再碰到这种事,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有账回头算,套麻袋、敲闷棍,花样多着呢,傻子才会上赶着挨揍。”
二郎见鬼似的看着他,这还是那个比瓦子里的女人还臭美、比学塾里的酸秀才还要面子的兄长吗?居然教他使阴招!
司南不用问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捣蛋鬼的心理他可太懂了,他是专门学这个的。
三天前,司南还是一个大四学生,学的体育教育,正在实验小学实习,带着一群调皮捣蛋的小豆丁。篮球架倒下的那一刻,他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把小朋友们护到身下,然后,就穿越了。
确切说,是鬼差把他勾过来的。
鬼差说,当初投胎时地府把他和这个世界的“司南”搞混了,正好借着这次机会换回来。
也就是说,这个身体原本就应该是他的。
司南心里MMP,脸上笑嘻嘻,再三确定不能“将错就错”后,不仅没有任何怨言,还要感谢鬼差大哥辛苦一趟。
就是这么圆滑!
兴许是他笑得太灿烂,鬼差一恍神儿,忘了抹掉他的记忆。
就这样,司南带着现代的记忆“回”到了古代的身体上,并且继承了原身的记忆。
三天的时间,足够司南接受“穿越”的事实了。
这里是平行世界,社会发展进度比他所在的21世纪慢了九百多年。好在,历史轨迹和中学课本上学过的大体相似,大件事和重要的历史人物也基本相同。
幸运的是,如今是北宋嘉祐三年,皇帝是宋仁宗赵祯,著名的“背诵默写天团”在朝执政,包拯包青天权知开封府,政治清明,边关安定,寻常百姓基本能安稳生活。
不幸的是,司南一睁眼就成了破落户,不仅家徒四壁,还带着个小拖油瓶。
更不爽的是,如今的身体目测顶多一米七,脸蛋奶白奶白的,眼睛黑亮黑亮的,不笑的时候呆呆萌萌,笑起来春光灿烂,整个一极品小受。
可他是1啊,是1!
虽然从来没实践过。
“咕噜噜……”二郎黑乎乎的小手捂在肚子上,小脸涨红。
“饿啦?”司南揪了揪他的小发包,“来,甜甜地叫声哥,哥给你买猪耳丝。”
二郎并没有很开心,反倒怀疑地看着他:“你真不揍我?”
“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没有!”
“你后悔帮妞妞了吗?”
“没有!”
“那我为什么揍你?”
“可是……”
可是他都习惯了。
从前每次打架闯祸,不是被爹揍就是被娘揍,有时候是爹和娘一起揍。突然躲过一劫,还有点别扭。
司南敲敲他的小脑袋,放软语气:“分清是非,落子无悔,这就是爷们。”
二郎懵懂地看着他,臭兄长似乎不像从前那样讨厌了……
紧接着就挨了个脑瓜崩。
“把爪子洗洗,等哥回来。小手黑黑会被小娘子讨厌哦,小心讨不到可爱的妞妞做媳妇。”
司二郎:果然还是很讨厌!
***
酉初一刻,潘楼南街正是热闹的时候。
酒家店铺迎门揽客,挑担货郎沿街叫卖,白白软软的炊饼散着热气,香喷喷的炙猪肉刚好出锅。
夕阳的余晖映着青墙灰瓦,给这座古老的城池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
司南转身回望,宫城内的亭台殿阁仿佛只有一步之遥,尽管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还是觉得不真实。
他笑着摇摇头,走近一处熟食摊:“劳烦小哥来份猪耳,切成细丝,拌酸萝卜。”
“郎君稍后,马上好。”
摊主一边麻利地切丝放料,一边暗自纳罕,百年难遇啊,司家大郎对他们这些“下等人”还能有个笑模样。
猪耳丝包好了,司南接到手里,一转身,刚好瞧见一匹乌黑骏马疾驰而来。
嗬,好帅的小哥哥!
红色劲装往身上一裹,笔直的长腿往两边一夹,胸前还斜着把三尺多长的牛筋玄铁弓,啧!
鲜衣怒马少年郎,见着活的了。
正想多看两眼,黑马便来至近前,司南被美色所迷,忘了躲,冷不丁被马侧的箭筒扫到,人没事,就是刚买的猪耳丝掉了。
街边的黄狗扑过来,连油纸一道啃了。
“吁——”
唐玄勒紧缰绳,冷俊的眸子淡淡地看向司南:“公家事急,对不住了。”
司南双眸含笑,吊儿郎当地调戏:“这不成啊,你得赔。”
唐玄挑了挑眉,扔给摊主一串钱:“再称些。”说完,不等司南拒绝便抽响马鞭。
当然,司南也不会拒绝。簇新的铜钱总共二十枚,买了一份猪耳,还多出五枚。
司南扬着嗓门调笑:“小哥哥留个联系方式呗,回头还你啊!”
唐玄头也不回地摆摆手,猎猎红衣没入火红的霞光。
帅呆了。
时隔多年(并不)终于又开种田文啦!
希望能看到熟悉的面孔出现在评论区~~【疯狂明示】
·
现实质感、生活气息、人性温度——是这篇文追求哒!
当然,还有撩啊撩的基情,以及带给宝宝们的快乐!
感谢相遇,希望能彼此陪伴三……四五六个月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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